我没吃上猪肉,当然也没看到猪跑。丁娜根本不给我机会,但我的手感滑溜溜的,仿佛阿Q摸了小尼姑的脸,又像瞎子抱了大象的腿,这种感觉太神奇了。
如果非要让我说出来,丁娜绝不是想象中的大象那样,一只长鼻,两张大耳,四条大粗腿。所以说还得眼见为实,感觉是不准的,但是我没偷窥的嗜好。
男人的占有欲十分强烈,倘若有人胆敢和我争夺丁娜,就如同抢和氏璧,我一定和他拼个你死我活,大不了来个同归于尽。
夜班的钟声依然准时敲响,丁娜已经离开,我独自躺在床上,唇齿流芳,手有余香,心中的躁动渐渐冷却,我闭上眼睛,安详地睡去。
早晨丁娜喊我起床吃饭,催我去洗澡。
我说:“你爸去了吗?”
“我爸6点就洗完回来了,他每次都洗头一池水。”
我明白了,就跟第一水煮面一样,她爸属于清汤下锅。
我胡乱吃了一口,丁娜给我一个小筐,里面装备齐全,插着一双拖鞋。我又问了一遍路线,就是闭着眼睛也会冲进澡堂子的,但是别走错了,否则就成了军大衣。
我没穿毛衣,去洗澡丁娜是帮不上忙的。
我来的时候,为了装点门面,买了一双新皮鞋,像丁娜家的水壶一样锃亮,说明我还是重视此行的。脚底下泛光,人也跟着精神,我并不是一个完全邋遢的人。
出了大门,一路向西。先上一个土坡,旱厕所就矗立在坡上,活像一个孙悟空变的。再穿过一排联体别墅,就看到马路对面的澡堂子。
两扇玻璃转轴大木门,里面有张桌子,坐着一个穿着藏蓝色工作服的老爷子,从衣着、年龄和面部表情上看,和丁娜她爸一模一样。
我递给他五毛钱,他连头都没抬。从他的表情上看,我好像一个外来的破落户,进城讨饭,祈求收留。因此他横眉冷对,把钱搂到抽屉里,扔出一把带钥匙的小锁头,钥匙上拴着皮筋儿。
大脸再难看,我也得洗澡。澡堂不大,一排排柜子,柜子前面有一趟木板,底下可以放鞋。我估摸也就容纳五六十人。
我这人不喜欢泡脚但是喜欢泡澡,就像某些人不吃香菜但吃香椿。因此我直奔浴池,并排一个热水池一个温水池,都混沌得至少下了三锅面,漂浮着许多不可名状的东西,要不丁娜她爸6点就来了,我进去是第四锅。
闭上眼睛,什么也看不见,意念里还想着,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我什么时候才能变成一条龙呢!
末到脖子的水让我喘气都费劲,但是很受用。来这儿好几天了,有两件事最惬意,一个是昨天晚上,一个是此刻泡澡。
虽然令人窒息,但坐在水里有深度,感觉才通透,四肢百骸无不浸润,我的脸感到肿胀,一定憋得像个关公。
浸泡了二十分钟,我才出锅,仿佛一具出土的兵马俑,轻轻一碰,泥灰就簌簌而下,如果把它涮进池里,就成了泥石流,再倒八锅水也见不到底。
淋浴是脚踩自动出水的,男人洗澡快,搓完了,我感到身轻如燕,至少掉了二斤分量。
出去换上干净的内衣,坐在凳上纳凉,陆续有人进出。我低头发现,新鞋不见了。
这不见鬼了吗,我明明就放在柜子底下,我又转了一圈,还是没有。
我的新鞋很扎眼,里面没有鞋垫,鞋号清楚地印在鞋底上,根本不用试,直接就可以穿走。
肯定是丢了,那可是花了好几百大洋的。
我出门去问老爷子,他说,为啥给你锁头,你不锁进去怪谁。
那只能怪我自己。我再看旁边一堆破鞋,当时就我一双新的,哪个大侠洗完澡把我鞋穿跑了,这种行径比偷窥还龌龊,我的损失太大了,我是准备过年的呀。
我又没法穿别人的鞋回去,只好穿拖鞋了。
天气还好,不是太冷,我很狼狈,一路小跑。
手可以露外面,脚可不行,一股凉气直冲脑门子。
回到家,丁娜头带白毛巾,像生产队的大姐,在扫房子。我进家,她就问:“咦,你鞋呢?”
我没好气地说:“让别人穿回家过年去了。”
丁娜笑得跟王春艳似的,拿着笤帚不停地抖动。
“你这都什么人,偷窥、逛女澡堂子,还偷我皮鞋,这是不惦着让我回去了。”
丁娜还是哈哈大笑,好像喝了我的洗脚水。
“我忘跟你说了,我们厂的澡堂子经常有人丢鞋,你应该把鞋锁起来。”
“你赔我鞋,听见了没。”
“赔,肯定赔,我中午先带我妈去洗个澡,中午人少,下午我带你去买鞋。”
丁娜给我找了一双她爸的旧鞋,穿着稍微大一点,不过还行,总比没鞋强。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报应一个一个地往我身上找。
我来丁娜家,最痛苦的两件事,一个是泡脚,一个是丢鞋,都是脚惹的祸。我要逮着那个偷鞋的家伙,一定把鞋挂他脖子上游街。
我和老丈人吃过饭,就等着丁娜回来。
这时门外有自行车响,大姐来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她,长得很像丁娜,穿着一件枣红色呢子大衣,身材略胖。
我站起来,喊了一声大姐。
“你是小李吧,丁娜的同学,我听她说过你,你坐你的,她们人呢?”
“洗澡去了,刚走时间不长,大姐,你吃饭了吗?”
“我吃过了,我去找她们。”大姐拿着拖鞋就走了。
换句话说,她是我未来的大姨子,从她内心里是不支持我和丁娜结婚的。但如今生米在慢慢被煮成熟饭,她也在接受这个事实。
因此我来丁娜家,并没有受到空前的抵制,尽管我现在成了一个光脚的,就越发不怕她们了。
丁娜回来,吃过饭后。我们骑车去商场买鞋。她爸是一辆二八的自行车,座还很高,我骑在上面如腾云驾雾。
丁娜抱着我的腰,催我慢点,小心车。
我兜里还揣着我妈给我的一千块钱,刚把鞋丢了,我更加小心,再把钱丢了,我就得出家化缘。
这座城市的中心区不大,只有一条商业街,一幢4层楼的商厦代表着市民的购买力。
品牌不多,买东西我不挑,也不会讲价,看着合适就行。丁娜还要催我再看看,我说不用了,你想买什么,我可以陪你逛。
丁娜抢着付账。
有了新鞋,这回无论如何不能再丢了,我手捧着鞋盒,如获至宝,回家全靠它了。
我看着丁娜老气横秋,一点也不会打扮自己。我说:“你应该买件羽绒服,你身上这件太老气了。”
“是吗,这是我姐的。”
“我说这么肥呢,完全掩盖了你的玲珑曲线,走,我带你去买新的。”我和丁娜认识以来,从未给她花过钱,更别说买东西了,甚至毕业我都没送纪念品,除了那个破箱子。
我当时想,买了纪念品就是永别。
此刻,丁娜自然百般推辞,给我买鞋可以,给她买衣服万万不可。但架不住我执意要买,过年了都得穿件新衣服,我也希望丁娜漂漂亮亮的。
那是一件黑色的羽绒服,当下最流行的一款,名牌设计,端庄大方,衬托着丁娜的白皙和典雅。
但是她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坚决不要,她嫌太贵,说试穿一下,看看效果就行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不知道她此刻的想法是什么。
“我花钱,你怕啥,真是的。”其实才三百多,相当于我一个月的工资,但是我无所谓,兜里的钱肯定够,留一百就能全程回家。
“你花钱也是钱,咱们走吧。”丁娜拽着我,近乎哀求。
“你这个人,咋还这样,买件衣服又不会倾家荡产,你拉着我干什么。”我有些生气,甩开她的手,丁娜眼含滴泪,委屈地看着我。
“开票,结账。”
“咱们再转转,万一还有比这件更好的呢?”
“不转了,就它了。”我知道丁娜在骗我,过了这村就没这个店了。
售货员说:“你男朋友对你真好,你就答应吧。”
她这么一说,我有些不好意思,相处快两年了,头一次给丁娜花钱买衣服,真令我惭愧,我总是忽略这些恋爱的细节。
付完账,我劝丁娜:“直接穿上吧,这该多漂亮。”
她还是不高兴,仍换上旧羽绒服,相比之下,显得窝窝囊囊的,但我没坚持。
我真的有些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