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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人性亦有光辉

索然无趣,捻一页书香,淡黄灯影下,细细品忧伤,徒墙四壁,画屏无声。金钗尚在,花魂渐远。回想起,自己读的一个又一个故事,就好像开始了一次又一次新的人生,现实的落魄只有在书翻页的时候,才能缓慢忘记,倚首回头,窗台上那盆一帆风顺正绽放着嫩白的花香。

我们要听过多少故事,才能完全的过好我们这平淡的一生,我们无从选择。那一道道伤疤无情的镌刻在身上,只为了警醒着我们时时刻刻不要忘记过去,躯体上的伤痕即使褪去,也掩盖不了内心受过的鞭笞,我看着自己的手指,比别人短一截的手指,不禁想起了我一个同学的故事。

我那个同学,跟我很要好的,他的父亲是个煤矿工,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永久的掩埋在井下,他的母亲用给的抚恤金在我们小区开了个杂铺店,失去了顶梁柱的家庭,日子就显得捉襟见肘,虽然我的裤腰带勒的也够紧了,但我对于他的日子能帮的还是帮的。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同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背景太过相似,日子简直就是我家的缩影,他家那修补过的铁盆,着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对于这个同学显得比别人格外亲切,所以知道他的故事也比较多。

虽说我们是两种人,我对他还是比较同情的,我们一起经过一家大的饭店,我安然飘过,他却伫立好久,毕竟,虚荣心本来是没有什么错误的,谁都有那个时候,但你必须要将它隐藏,因为你没有任何资本为你的虚荣买账。

十八岁那年,我们一起高中毕业,他没考上大学,成天萎靡不振。他的母亲想让他打理杂铺店,也算有个经济来源,可那时的他,玩心正浓,哪有心思顾及这个,毫不留情的拒绝了他的母亲,生活就是一种永恒沉重的努力,可他并不清楚,别人越是瞧不起他,他就越要在别人面前装个样子,表面的风光不知道背后有多少家庭的辛酸,用一句孔子的话讲,那时候的他“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他母亲成天的唠叨已让他不厌其烦,那天,一气之下,偷了他母亲积攒好久的三千块钱。

日子还是那个日子,潇洒的生活后,都需要成倍的偿还。我原先也和他说过一些鼓励的话,越是不幸的背景,越要自强,总有一天,那些不能杀死你的能使你变得更强大,说白了,不仅是对他说的,更多的是一种自省。

那段日子,他在一个小城市租了一间小房子,每天混迹在网吧,KTV,酒吧这种地方,毫无生命意义可言。成天沉迷于游戏里的花花世界,再不就AV里女人的呻吟。放纵的日子里一天抄袭着一天,那种地方,自然少不了小混混,地痞子的光顾,他也被那些人欺负过几次,被讹去了几百块钱,但丝毫没有动摇这种日子的观念,无止境的堕落。

短暂的快乐就好像能忘记永远的痛苦,喧嚣的世界就能麻痹红色的心灵,他不敢停下来,他不敢,他告诉我,他不敢。

地上的落叶一天比一天多,身上的钞票一天比一天少,这个陌生的小城市,孑然一身,一天他微信和我说“侯文,你知道在这个城市里,什么时间最难熬吗”?我木然有些发愣,很认真的思索着这个问题,我所在的城市什么时间最难熬?诚然,我觉得一天下去都是煎熬的,就这么回答了他。他的回答令我有些意料之外,说“夜晚的日子最难熬”。

长空寂夜外,繁华笙歌里,像他这种成天沉迷于网吧游戏,各种娱乐场所的人,也会有感觉到夜晚的日子有些难熬?当时的我不解其意,现在的我深以为然。

没有钱的日子在哪里都是行不通的,拿不出手的外表,穿了好久的衣裳,破旧的运动鞋,一日三餐,算上房费,在加上偶尔小混混的光顾,很快身上厚厚的一沓没剩下几张,变得挥霍不起了。但外在的虚荣与满足告诉他,这种日子我需要持续下去。一天,他和另一个混迹于网吧的人说“小胖,不行我们也加入大成哥的梁山帮吧,这样就不会有人欺负我们了”。

梁山帮是那一片有名的帮会,领头的大哥叫大成子,二十多岁,从小父母双亡,初中没毕业就混迹社会,因为心狠手辣,能打善斗,没几年就将这一片小混混收入囊下,成立了“梁山帮”。

他后来跟我说,那是他当下唯一的一条路,我多想告诉他说,那是一条错误的路。

大成子听完他们的要求之后,抽了根烟说“想进我们梁山帮是有要求的,耗子,你给他们说说”!旁边的耗子紧忙说“第一,做我们的兄弟不能胆小怕事,要敢打敢拼”。他撸起了袖子,露出了那并不发达的肱二头肌,并说“从小就胆子大,五岁就帮我妈杀过鸡”。耗子又说“第二,就是要弄一个投名状献给老大”。

原来,大成子十分崇拜水泊梁山的好汉,效仿他们的办法,要求加入的新队员都要抢劫一次,将抢劫来的物品交上,这就叫投名状,这样做一是表示入伙的诚意,二是献了投名状,就说明犯罪了,不会轻易叛变或退出组织。他当时咬了咬牙,摸了摸兜,一狠心,拍了拍胸脯说“没问题”。

他在跟我谈那段日子的时候,显得特别从容,但眼睛却不敢跟我对视,就看着无关紧要的风月和喝着冰凉的啤酒,他说,那段日子,他停顿了一下,他又起开了一瓶啤酒,他啜泣了,越往后说,变得哽咽起来,后来竟有些说不出什么了,只是一直喝酒。

当初,大成子让他和小胖结伴出去抢劫,并配给了他们一辆摩托车,还交代说,最好是对单独的路人实施抢劫,更容易得手。

他后来告诉我,他骑着摩托车,一天一天的缓慢行走,心里真的害怕,就好像有千万双眼睛盯着他,无时无刻不在煎熬着,惶恐的浑身发抖,有好几次差点得手,可也有好几次差点让人家抓个现行,也哭过好几次。

我虽然没做过这种事,但本能告诉我,灵魂是会被鞭挞的,死后会下地狱的。

转眼间,就一个星期了,大成子的人给他下了最后通牒,要是过两天在交不上投名状,不但永远不允许他们加入帮派,还会修理他。

这是一条通往地狱的道路,时时刻刻蹦出着妖魔鬼怪,无尽的黑暗不知通向何方,他只知道往前走,要加速的行走,即使没有任何光芒,即使这是一条永恒的死路。他那时,殊不知,路是可以回头的。

他已经决定破釜沉舟了,为了游戏,为了金钱,为了面子,为了生活,无论如何都要下手了。

那次,机会终于来了,他们在街上,在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看见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带着帽子,带着口罩,把自己包裹的很严实,总给人一种怪怪的感觉,那个女人手里的包鼓鼓囊囊的。

小胖带着他缓缓的骑行,当摩托车到了那个女人的身边时,他瞅准了时机,夺过了那个女人的手提包。那个女人,触不及防,一下子就被拽到在地,还被拖行了一段路,看样子摔的不轻,当时也来不及多想,骑着摩托车就逃远了。

他跟我说,他夺过手提包的时候,没有一丝的愧疚,甚至感到了如释重负,但当那个女人被拖行一路的时候,他,他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闷闷的喝酒。

他和小胖回到网吧,找到了大成子,将这抢劫的经过绘声绘色的炫耀了一番,然后,把那个鼓鼓的手提包交给了大成子,大成子高兴的接过包,打开一看,脸色瞬间变了,大成子将包里的东西摔给我们看,吼道“你特么敢耍我”。他一看,竟是一沓厚厚的报纸。

耗子大叫“狗东西,敢糊弄我们老大,把他们绑起来”。

几个人拿着绳子走了过来,身上纹着身,正准备将他们按住。

“等一下”大成子又发话了。

大成子从包里取出了一张充满皱纹的纸,仔细读着,看完之后,大成子竟眼眶发红,发呆了好久。大成子将那张纸给到了他手上,他低头一看,那竟然是他的母亲的字迹。

孩子:

我知道这个包会被你抢走,你一定会读到这封信。

自从你走之后,我就一直在找你,四处打听你的消息,杂铺店也让我关了们,从早到晚不敢停歇,那天,我终于在大街上看见了你,你坐在摩托车的后座上,眼睛一直盯着别人手里的包,你知道吗?那时候,我心里一紧,百感交集,你要做坏事了,这正是我担心的,我想叫住你,可是你很快就不见了。

你爸爸临死前,紧紧握住我的手,让我将你拉扯成人,不求你这一辈子有多大出息,多大成就,只希望你健健康康,平平安安,老实做人。我回到家后,对着你爸爸的遗像哭了一宿,就那么放声大哭,我拿着你爸爸的遗像,放在心口,别看我在别人面前总是一副很坚强的样子,其实,我只是一个很软弱的女人,我真不知道怎样才能收回你的心,让你再一次回到我的身边。

我下定决心,就算我死,也绝不能让你走上歪路邪路,你是我的儿子,我是希望你好的。我只能化身为单身提包的女人,整天在街道上转来转去,四处走动,就为了引起你的注意......

他读完他母亲给他写的信,泪水淌了一地,啜泣的不能自已,又哇哇的放声哭了起来,蹲在地上,抱着头痛哭。

大成子对着他喊道“还不快点回家,看你妈伤的怎么样了”!他刚要走几步,大成子又喊道“回来”!他战战兢兢的走了过去,大成子抓住他的衣衫,一个字一个字的说“你小子记住了,以后要是你不学好,或者,对你妈不孝顺,我看见你一次打你一次”。然后从裤兜里掏出了两张百元大钞放在了他的手里,并喊道“赶紧滚”!

当他刚要出网吧的时候,听见大成子一声长叹“要是我有这样的妈,我也不会走到这一步啊”!

后来,我那个同学告诉我,他回家后,抱着母亲哭了好几宿,哭到发不出音来,对着他爸爸的遗像,扑通就跪了下去,一个劲的磕头,嚎啕大哭,他的母亲本打算过来劝他几句,三言两语,两人就一起抱着,一起哭。

从那之后,他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褪去了外表的颜色,做回了最朴实的自己,那一瞬间,他觉得他长大了,觉得自己的肩膀责任厚重了,他觉得他第一次认识到这个世界的意义以及重要性,他第一次从心里热爱生活,存在的必是合理的,他觉得他要对得起父亲,母亲,对得起天,对的起地。

他跟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喝着酒,当杯子与杯子碰撞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了,感性的我忍了这么久,泪水终于爆发了,像喷泉一样,汩汩而涌。那次,我们举起酒杯直接就干,也不说什么话,因为都知道,话都在酒里。留下了满地的酒瓶。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不说出他的名字,为什么不拿第一人称视角来写,那样会更具有感染力,我只想告诉你,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压倒他的不是重,而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每个人都有瞬间长大的一刻,或早或晚,但一定会有那么一个时刻的,会让你厚重了肩膀,踏上前行的路。我们的出生无法选择,这种标签是与生俱来的,但是我们可以决定出生后怎么做,流年在指尖中消逝,生命太过于短暂,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固然存在太多稀奇古怪的玩意,来勾引我们最初的选择,要是按照平均年龄来算,我们已经度过了比四分之一还要多的生命,但在你明白的那一刻起,我们才算真正的存活,掐指一算,真的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挥霍了,我们当然可以说道理明白的太晚,这一课上的太迟,其实归根结底还是时间太短,写字的这个时刻都是按秒算的,没写几行,就变成了分,三分两分,就成了小时,两三个小时,就是一天,连着几天,就是一个月,气候一变,就是一年,眼睛睁开一看,蓦然回首,已经溜过了太多的青春岁月。

泪水已经浸湿了笔记,一横一竖也变得模糊起来,每当想起这位同学的名字,总有那么一种情感是在这之前流露出来的,我们同是这天涯沦落之人,都曾做过许多叛逆的错事,但还好,我们明白的并不算晚,我们已经无暇顾及过去,光明会领我们走向正途,去追寻来自远方的呼唤。

这是黄昏的太阳,有人却把它当成黎明的曙光。

我又看了眼窗台上的一帆风顺,我喜欢它细长的茎叶和嫩白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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