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这一晚,我一下子没控制住自己的激动之情,起先是压着沈之初,后半夜是被沈之初压着,一阵翻云覆雨颠鸾倒凤后。
我这才突然意识到,我就这样把自己给嫁了?就凭他这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你也实在太没志气了吧,洛七月!
以前关系没确定,加之是我主动追求的沈之初,先天条件上我的底气就不太足。
但现在不一样啊,我可是被他求婚了的人,翻身农民把歌唱啊。
于是,我立马想起来自己得摆点架子了,起码要像个被求婚的人。
是故,当沈之初告诉我,他要去纽约见个大客户开阔市场为公司建起新的资金链后,我只是淡淡的“哦”了一声。
接着他交代我,如果以后见到了沈之行,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我也点头不再多说,这种危险性的人物,用不着他嘱咐,我本能的就会避退三舍。
最后,我帮他拎着行李送到了门口司机的车上,沈之初上车前,顿住脚步回头看向我。
“还有一件事,临子胥昨天出了院,就上次的事情,我征询了他的意见,他选择私了。”
我绷不住了,抬头看看他:“私了?什么是私了?你们见过面了?”
眼前的人薄唇轻抿,神情忽然就变得有些阴测测的了,身旁仿佛有一阵冷风吹过。
吹着他的声音也染上了一丝寒气:“私了的意思就是说,他的未婚妻交给我们处置,公了就是法庭上见?”
所以说,临子胥这一次竟然没有护着云媛?
我有些不可思议。
而沈之初仿佛知道我在想什么似得。
“上次的事情,已经牵涉到了故意伤害,涉及到了家族的颜面,临家会把人交出来也是很正常的事。”
我恍然,也确实,事情闹那么大,临子胥差点就醒不过来了,临家势必不会给云媛什么好脸色看,更何况从一开始临家就不太承认云媛这个儿媳妇,为了不得罪沈之初,私了是最好的方法,就算是临子胥也想不出其他的办法了。
在无法改变的局势前,人总是喜欢迁怒于旁人,就像云媛自己嫁不进临家的门,就总喜欢揪着我不放。
我问沈之初:“那你打算把她怎么办呢?”
看你……我查过,云媛的母亲入狱,父亲重病,看病的费用也一直是临子胥在出,我打算什么都不做,把她一个人送回美国就是了,当然,如果你有更好的方法的话。”
“啧啧,说的轻描淡写,但其实你是想好了的吧,把云媛一个人送回美国,临家这次出了这样的大事,差点赔了独子,一定会牢牢看好临子胥哪怕是用尽一切方法,也不会让他再帮她半分了。这样一来,云媛一个女孩子孤身在国外,从以往娇身惯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沦落到如今要自己养活自己还要照顾瘫痪父亲忍受着身边人因为她的母亲对她的各种白眼相待的生活,想象她那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那一定是生不如死……”
沈之初一脸理所当然,那怕对方是个柔弱的女孩子,也不见得有任何心软的模样。
“有问题吗?更何况,如果上次不是临子胥接住了你,那如今生不如死就是你了,这样算,已经够便宜他们了……”
我笑笑:“没问题,就按你说的办吧。”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更何况是对于一个想要我命的人。
我为什么要手下留情。
“好了,快上车吧,再不走,航班就要耽误了。”
我一边推着他上车,一边念叨着,瞄准时机,在他脸上“啵”了一口,转身就要潇洒离开。
忽然就被攥住了手腕,沈之初皱着眉头,模样很有些不满。
”你今天怎么有点不正常?”
“有吗?”我故意眨眨眼:“没有啊,我觉得我挺正常的啊。”
沈之初不说话。
“额,所以你觉得我怎样才算正常啊”
“跟以前那样,像个树袋熊一样倒挂在我的身上,搂着我的脖子,眼泪鼻涕一把流死活拽着不让我走……”
我一下子被雷劈了个外焦里嫩,脸上滚烫,双手拼命在胸前挥舞着。
“不不不!你一定是记错了!那不是我做的!我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呢,我是那么稳重的一个人,对不对?”
沈之初轻呵了一声转身上车,“啪——”的一下,重重摔门离开了。
我又那句话说的不顺他心意了?
这一言不合就莫名生气的脾性,还真是……
我有些烦躁,都快做沈太太的人了,稳重点不好吗?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我一五一十的每天上班写稿,晚上回家睡觉。
枕边没有了男人,连床上运动这种唯一的夜间乐趣都被取消了,我的生活简直规律的不能再规律。
苏曼这妮子最近被韩松圈起来养胎,每天照顾的无微不至,几乎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偶尔我去看她的时候,看着韩松望着她那温柔的眼神。
转过头调侃她,看上去,怂渣这次是真的为苏曼母子俩收心了,苏曼也算是为人间除了一大妖孽祸害。
苏曼也只是冷笑一声,有时候韩松在场,她也是对他爱答不理的,只跟我讲话。
韩松吃了闭门羹,脸上尴尬的表情收都收不住。
我感觉他们的关系已经僵的不能再僵了,但苏曼既然已经打定生下孩子就离开他,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她向来是一条路走到黑,几头牛都拉不回来的性子,别人劝她是一点没有用的。
想到这一点,我也只好噤口。
苏曼说,男人和女人是不一样的,不要妄图用孩子来圈住他们,女人只因爱情和男人上床,男人却可以因为别的原因和女人上床。
我知道她说的是什么。
韩松以前一直喜欢另一个女人,在和苏曼分手后,却又说什么,发现自己真正爱的人其实是她。
苏曼冷笑:“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真爱,顶多是他后来知道了我的家世,才舍不得放走我这个肥羊而已。”
“可他如果觉得单凭一个孩子就可以缠住我,那他也就太天真了。”
“所以七月,永远都不要相信男人的话,你能相信的只有你自己。”
苏曼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两只眼睛平静的仿若一滩死水。
我的后背不由得寒意骤生。
有时候,我也会问自己,沈之初值得我信任吗?
我发现自己其实是不太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的。
我害怕。
我以前燃烧青春爱过一个男人,结果输得血本无归。
如今孤注一掷再次去爱,如果再输,那我就连剩下的半条性命都没有了。
我是在沈之初离开后的第五天早上收到沈之行的电话的。
彼时,我正睡意朦胧。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搞到我的电话的,但在听到声音的那一瞬,我就已经通过那种不明觉厉的危险气息辨认出了他的身份。
我一下子吓醒了。
他语气很礼貌,说他到了莱市,不熟悉地方,想见我一面顺便请问吃顿饭。
照理讲,作为他未来的弟妹,我应该尽地主之谊的。
但沈之初前脚一走,他后脚就到了,我用脚趾头都知道他肯定没安什么好心。
刚委婉拒绝要挂电话,对方一句话,我的手瞬间就顿住了。
“洛小姐不用怕,在你的地盘,我还不敢设什么鸿门宴,只是吃个家常便饭,顺便跟你聊聊之初的事情,比方说……他以前的未婚妻。”
人们总说好奇害死猫,但其实真正害死猫的是耗子,因为耗子一直在逃避在闪躲。
日复一日,猫总有一天会迈出自己的爪子,那怕明知前方是陷阱。
沈之行约我在星巴克见面,他容貌高大英俊,没有沈之初的清冷气质,身上平白总给人一股阴翳之感。
但越是这样危险的男人,相反才越是深得大部分女人的胃口。
就比如说,我普一在他对面坐下,转瞬就能感受到四面八方向我投掷来的眼刀刷刷作响。
我心下有些感慨,沈家的男人果然都是祸水。
沈之行显然并不急着插入正题:“洛小姐,可以尝尝这倍咖啡,只在这个季节才会发售,口感非常浓郁。”
我低头瞧了一眼:“谢谢,我不想喝。”
“为什么?”
我很正经:“因为我怕你在我杯子里偷偷下药。”
沈之行怔了一下,就在我觉得他会顺理成章 恼羞成怒的时候,却突然哈哈大笑了起来。
这次换做是我愣住了。
“洛小姐可真是一个幽默的人啊。”
他闲闲的往后一靠,望着窗外,此地正好建在市区最繁华的地段,窗外人来人往。
“看见你,不禁让我想起了我的妻子,她以前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心直口快到完全不给对方台阶下的人啊。”
我在心里默默翻白眼,废话,你断了星辰的资金链,让我家男人天天往外跑,害得我漫漫长夜独守空闺,还期望我会给你好脸色看,不把咖啡泼你脸上已经很给你脸了。
我微笑打断他:“我要是记得没记错的话,沈先生这次约我出来,好像要谈的不是您的妻子吧。”
沈之行见状终于放下咖啡杯切入正题。
“既然这样,首先我很感谢洛小姐能将我弟弟从他人生的低谷中解救出来。”
“低谷?解救?什么意思?”
沈之行笑了,这一次的笑不同于上一次的爽朗,却莫名让人精神紧绷。
“我之前听说过之初又找了个女朋友,也一直很好奇你是何方神圣,自从上一次在美国见面,我现在真是越看,越觉得,无论是相貌还是性格,你和他之前那位实在是太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