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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番外幸福两三事(下)

高寒大学时期的专业导师是个了不起的厉害人物。

厉害到什么程度呢,前几年美国不是刚出的一个诺贝尔医学奖吗,拿奖的人就是这个导师的徒弟,高寒的同门师兄。

然而古往今来,这样厉害的人物,往往总有点怪癖,而这位导师伊洛克的怪癖就多了去了,高寒扳着指头数都不一定数的完。

最为显著的一点就是孤僻不合群,有时候甚至会突然消失。

于是,在高寒硕博连读的那段时间,常常会出现昨天半夜伊洛克还特意email他记得交一份学术论文。

高寒吓得垂死梦中惊坐起,好不容易熬夜赶完了论文,第二日说好了要收作业的导师却人间蒸发了。

高寒说:“你们能想象那时的我有多绝望吗?”

想换导师,学校却?不肯同意,不同意就不同意呗,反正这导师还算是有个真才实学的。

于是这一拖,高寒没有想到自己还能完好无损的活到毕业。

然而在他毕业的那一天,导师洋洋洒洒的留下了一封,大意是世界那么大,我想出去多祸害一点人的短信……再度消失不见了。

已经毕业的高寒对此习以为常,要不是因着洛七月这档子事,高寒可能巴不得伊洛克躲在外面待几年才回来。

但因着洛七月的病情不能再拖,再拖她很有可能就迈入高龄产妇的年纪,那个时候生下健康宝宝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高寒一直相信他那古怪的导师一定有办法,但苦于找不到他人,就连伊洛克的家人也根本联系不到他。

高寒只能采用一直以来他和伊洛克联络的传统工具,无论他看不看得到,会不会回信,都每天风雨无阻的跟他发email。

终于在过去了差不多五百多天,他以为伊洛克很有可能已经挂在外边儿的时候,他半夜收到了伊洛克的回信。

沈之初和洛七月在接到电话的第一瞬,就赶紧定了最早的机票赶往非洲,在和约定的时间前到达伊洛克指定见面的地方。

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洛七月打死也不敢把眼前这个学非洲人将一头奶奶灰头发烫成一串串小卷儿发,穿着花裤衩的老头子和那位传说中的人类心理精神研究邻域的泰斗画上等号。

沈之初明显就要比她淡定的多。

由于之前高寒已经在email里把洛七月的情况完完整整的告诉了伊洛克。

于是,他直接开门见山的告诉两人,她这个病也不是百分百会在生产后犯病。

两人一听有救,不仅掩住心中的激动静静听伊洛克娓娓道来。

原来,这其实也算是一种命定的缘分。

这趟伊洛克教授环游世界也并不是单单为了旅行,只是因为那一年,他刚好也在研究精神性遗传病时遇到了瓶颈,于是便打算按着医书资料上的显示,实地探访一下。

一路从美国南部出发,到墨西哥,再到阿根廷,如此辗转,最后才到了南非。

不带种族歧视的说,确实是越贫穷越落后的地方,这种有遗传病的家族分布居多,为了彻底研究这一学术论题伊洛克在南非某个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里一待就是好几年。

当然,这几年,他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的。

就比如说,洛七月她这个病,和他前些年认识的一个家族有点类似,都是传女不传男。

但唯一一点不同的是,人家肯生,而且因为医疗知识的落后,也并不把这个病当回事。

而且伊洛克细心的发现,这个家族里患病的八个妇女中,也有三个人诞子后精神正常,思维认知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的。

这一家的旁系里有一个阿什米塔的患者就是这样,伊洛克话了很长的时间学习了当地的土话,才顺利的和她沟通上,采访她时,听说她的母亲也和她一样,除了有时习惯性自言自语外,一直到入土为止,行为举止都和正常人无异。

沈之初和洛七月听到了这里,相互对视了一眼,垂于桌下的两只手紧紧的交握在一起。

……

伊洛克下结论,毕竟洛七月这个病情很罕见,除了以前的资料上记载过南美出过一例相似的遗传病并且被当地医疗机构记入档案保存外,没有任何人能肯定患了这个病的女人一旦生子必将病发。

当时,之所以所有人都这样认为,是因为他们都以为洛七月和沈之初的母亲惜茹患都是同一种病。

到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其实惜茹只是一个正常人。

再加之有阿什米塔一家的情况作证,这样的猜想几乎可以被推翻。

可沈之初仍是很担心,毕竟阿什米塔家八个女人里还有另外五个确切是疯癫了一辈子的。

那怕只有一点点的危险,他宁愿不要孩子,也不敢让洛七月去冒这个险。

而洛七月只说了一句话,她眼里含着热泪,眼神坚定而温柔。

“沈之初,是你告诉我的,否极泰来,我们经历了那么多的不易,请让我再试一试自己的运气,请你相信我,也相信你自己,一定会好起来的,一定……”

五个月后,洛七月顺利怀孕,沈之初托关系在正规医疗机构作了检查,是一个很健康的男孩子。

那一天,给她做B超的护士也许并不知道眼前的这个年轻的妈妈为什么会突然惊喜到潸然泪下。

没有人能明白,可能在别人眼里习以为常的幸福,他们能坚持到这一步有多不容易。

怀上了这个没有携带致病基因的儿子,就意味着他们就已经离自己设想里美好的未来更近了一步。

九个月后,洛七月被推进手术室到最后一秒,头顶是明晃晃的灯,她看着眼前逐渐合拢的门,对门外的男人绽出了一个恬静的笑容。

用口型对他说,等我。

那个时候沈之初就在想,他的七月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勇敢,最伟大的母亲。

两个小时后,沈之初刚从医生怀里接过小汤圆,深吸了一口气,憋去了眼里的泪花。

焦急的绕开众人走到了病床前。

多年以后,他始终都没有忘记那一天,他爱了半生,也会继续去爱完下半生的女人。

她虚弱的靠在雪白的靠枕上半阖着眼,光洁的额头布满了晶莹的汗珠,小脸呈现出一种透明苍白的脆弱美。

羽睫扑朔了一下,努力了好半响,才终于睁开了眼……

她莞尔一笑:“沈之初,我回来了。”

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个人,无论你走的有多远,无论你的迷途有多难回头。

只要他还在那里,那怕你已经走到了鬼门关前,也会从死亡的蛮荒,摆渡回生命之彼岸。

因为前路那么荒痍,你舍不得让他一个人走下去。

于是年轻时欠的承诺,要互相纠缠一辈子才能还清。

至此,沈家一家三口,永远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谁都没能再将他们分离。

这是一个爱情终将战胜时间的故事。

生命昙花一现,时间不堪一击,

爱情仅看一眼,就坚守到天荒地老。

这个世界上有千千万万种幸福。

而我却偏偏情有独钟于你能给我的一种。

这大抵就是爱情最美好的模样。

(五)

小汤圆,小包子,小枣糕在五岁的那一年被送自家的粑粑麻麻提前商量好,送去了同一家国内的私人贵族幼儿园上学。

课堂上有专门普及的生理课,大部分从那个年纪长大的孩子,都是在幼儿园的生理课上才开始知道了,原来这个世界上还会有男孩,女孩之分。

那一天,小汤圆的沈粑粑临时有事,而他又不放心洛麻麻的驾车技术……就拜托了小包子的陆粑粑来接三个小朋友上学的。

刚上车的时候,陆粑粑就明显感觉到三个孩子的情绪都有点低落。

额,当然也不能完全这样说,毕竟也不知道小汤圆是不是遗传了他粑粑的性格,长着一张勾人的桃花眼大眼睛黑白分明的,却偏偏浑身上下写满了一股生人勿近的高冷劲儿。

一般人还真看不出来这孩子的情绪。

不过洛麻麻倒是很开心,每次在闺蜜聚会上聊起自家儿子的性格,都不禁满脸骄傲的预测道。

自己儿子这气质这长相,俨然是长大后要被成群结队的小姑娘倒追的桃花面命啊!

当时听起来,还有些大放厥词的嫌疑,不过再等个十年后,众人始知,洛麻麻果然是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啊。

就单说现在,才五岁大的小包子和小红枣,私底下都为了争着和这个弟弟玩儿而闹僵了好几次。

每次两个女娃娃哭起来,大人们吓得不得了的时候。

唯有一旁的小汤圆,只清冷冷的瞥了两个哭得脸红脖子粗的女娃娃一眼,便径直的回了自己的房间,独留一众家长看着他那潇洒的背影,无声的尴尬。

想到这里,陆粑粑隐约猜到了两个女娃娃心情不好的原因,于是开口就问自家女儿。

“小包子,怎么这么不开心啊,是不是今天又和姐姐吵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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