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回到大堂,接下来她要完成经理李兰布置的任务。
李兰的声音总回响在林默耳畔,像是吩咐,又像是命令。
“林默,能完成吧。”
林默拒绝不得,只能说可以。
客服部位于饭店二楼最左边,而让林默觉得最不情愿的是,方才卫生间里谈论她的,便是客服部的同事。
工作归工作,私人事情总不能混为一谈,林默是这么想的。
努力让自己恢复平静,林默敲了敲玻璃门。
“辛主管,我来拿上个月客户的回馈记录。”
客服部主管辛雷四十多岁,体型偏胖,戴着副金边眼镜,林默的到来,他仿佛没有放在眼里,就在林默多说了几遍后,他才不耐烦的放下手里的工作说道:“等会,没看忙着呢嘛。”
这是林默来饭店后第一次碰钉子。
如果按照以往的性格脾气,林默恐怕会上前讨论一番,直到逼着他把资料交出来,如果对方还是如此,那么林默再也不能忍。
而现在,林默只能这麽忍着。
“麻烦您能快点吗?我们经理等着要。”
林默压低了声音说道。
“快什么快,我这里还忙着呢,没时间,下午你在过来吧。”
辛雷胖手一挥,看也不看林默一眼。
“下午就来不及了,辛主管,就劳烦你几分钟而已,这是我的工作,我也为难呀。”
这是林默最后的底线了。
她一忍再忍,这是工作,不是我求着你让你帮忙,林默想,如这个主管在推辞,她便不在忍。
“行了,就在那个蓝色文件里里,你自己找找吧。”
辛雷刚说完,又紧接着朝着不远处的几个人挥手道:“小王,过来,帮她找找。”
林默回头看了看,这个辛雷口中的小王,便是方才卫生间里的那个声音,林默细细打量一番,高瘦的身材,微黄的头发,在林默打量对方的时候,对方也没有忘记打量林默,女人总是如此。
她或许就是职场中最圆滑的人吧。
“呦,林默是吧,来,我来帮你找找。”
变脸如此之快,这是林默第一次遇到,究竟要有怎样的境遇才能达到这般境界?林默不会去追求这种人生态度,对于林默来说,烦且厌。
“谢谢你啦,小王姐姐。”
“没什么,都是同事嘛,”
最后,林默不知道是怎么找到文件资料的,也忘记是怎么告别小王,怎么走出来的,总之,她的耳边,小王那喋喋不休的话语一直在萦绕着。
加班的日子总不可少,林默这晚下班已经将近十点钟,幸好,这是个小城市,不到四十分钟的路程,且灯火通明。
晚上的风总是那么舒心,林默喜欢一个人慢悠悠的走在街上,这种情况下,她可以想想自己小说的素材,可以畅想未来,可以思考人生。
以前,林默可从未想过,有一天,会有人和她携手走在这条街上,现在,林默开始动了心思,她的左手边,如果站的是他,会怎样呢?
即使林默知道,永远不可能有这么一天。
因为一座城,爱上一个人,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
林默忽然面朝天空,嘴角轻扬,她享受着这座城的美好,这座城市,忽然变得陌生起来,却在不经意间熟悉起来,她由对这个城市的平淡变得开始迷恋,因为一个人。
他总能乱了林默的心,让她躁动。
终于走过宽阔的大马路,穿过前面的巷子便是林默所住的小区,小巷即使过了十点钟,来往的人仍旧络绎不绝,所以对于安全这点,林默完全不必担心。
林默习惯了每天下班在小巷跟前的小摊贩处买一份关东煮吃,而且必须是超级麻辣的,由于时间久了,小摊老板和林默也混了熟悉。
小摊老板是个中年男人,个头很矮,黝黑的皮肤,典型的本地人。
大老远便看到林默的身影,小摊老板便开始忙碌起来。
“老板,老样子。”
林默站在摊前笑着说道。
“好嘞,怎么今天下班这么晚?”
老板一边忙碌一边问。
“工作忙,没办法。”
林默说着便坐在旁边的小桌上,摊位不大,总共也就三张小桌子,今天生意仿佛不错,来来去去的人走了好几拨,却唯独一个年轻女孩,桌上的东西吃了干净,却还是没有要走的意思。
林默完全没有注意身边的女孩紧张的神情,当老板将吃的端了上来,然后在催促女孩结账之时,女孩慌张了。
“怎么了?姑娘?”
小摊老板是个好人,他没有要为难人的意思,而身边的女孩,却迟迟没有说话。
林默这才注意到女孩,年纪和自己不相上下,偏瘦的身材,简单的牛仔裤,白色板鞋,清汤挂面的头发,不施粉黛的脸,那么清新。
女孩支支吾吾,始终低着头。
“算了,老板,她那份我给。”
林默刚说完,女孩和老板立即看了过来。
“我说,她那份的钱,算我的,老板。”
“行,”
老板没再说什么,又回去忙自己的。
林默没想着要得到什么感激,大千世界的,谁没有个困哪的时候,倘若自己哪天遇到困境,指不定也会有好心人来帮助自己。
“谢谢你。”
女孩走了过来,站在林默跟前说道。
“没事,小意思,要不要再吃点?。”林默指着桌子上的那份关东煮,她总是那么幽默。
女孩终于笑了,摇摇头。
她笑起来,竟是那么好看,这是林默第一印象。
女孩显然没有要走的意思,她坐在了林默对面。
“怎么了?要和我聊天呀?”
林默一边吃着,一边问。
“我是想好好谢谢你,姐姐。”
女孩声音很温柔,眼神清澈,让林默拒绝不得。
“汗,别姐姐的,指不定我们谁大呢?我叫林默。”
“我叫周雯,23岁。”
林默忽然停止了吃饭的动作,猛然抬起头,哈哈大笑道:“有缘呵,我也23,”
二人相视一笑,像是好朋友般。
“周雯是吧,这么晚了,你怎么不回家?”
林默等待着这个叫周雯的女孩的回答,这时候,周雯将头埋得更低,她躲过林默的眼神。
周雯不知道是否要将自己的遭遇告诉眼前这个善良的女孩,夜,更深了,她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她看不到自己的明天。
“要是不方便说,没关系,你还要在这里吗?我要回家了。”
林默看了看时间,已经将近十一点钟,想着明天还要早起,立即起身要走。
而就在林默起身的那一瞬间,周雯轻轻拉住了林默衣角,这晚,周雯的眼神,林默一辈子也忘不了。
那种眼神,空旷,无神,林默想不出来,究竟是怎样的经历能让一个年轻女孩如此般落寞不堪。
“我……我没地方去。”
这是周雯犹豫了很久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句话,虽然不清晰,但是林默却听了清楚。
林默终究不是一个没有同情心的人,最后,她决定,带着周雯回家。
这是周雯第一次住这种带有电梯的小区,以往,楼层在高,也只能是爬楼梯。
林默一居室的房间,住两个人也算不挤。
“房间简陋,别嫌弃。”
周雯接过林默递过来的拖鞋,换上,她轻轻走了进去,将身上的背包放在沙发边上。
“坐吧,你要喝水吗?”
“不用,谢谢。”
周雯细细观察着这间房,或者说,她做梦都想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可命运总会和人开玩笑,总是不公,尤其是对像周雯这样的人。
周雯不知道自己这么多年是怎么过来的,痛苦?煎熬?还是忍?有过快乐的日子吗?似乎有过吧,但却已经不记得快乐是什么感觉了。
模模糊糊记得,快乐的时光,是在小时候。
周雯是个孤儿,五岁之前,父母尚在,五岁生日那天,父母均出车祸而亡。
那年,她还不懂什么叫孤身一人。
乡下远房亲戚收养了她,却也在十岁那年,亲戚去世,周雯懂得了什么叫生离死别,她的心里,似乎没有了悲痛感,强大的内心让她学会了隐忍。
最后,周雯被送往孤儿院。
孤儿院的日子也总算是顺心的,十八岁成人礼那天,周雯离开孤儿院,来到这所城市。
她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过上好的生活。
她期待美好生活的到来,期待美好的明天,多少个日日夜夜,周雯卯足了劲去工作。
有些时候,总是会事与愿违,生活不止只有真心,还有突如其来的插曲,比如,奋不顾身的爱情,比如,势不可挡,来势汹汹的爱情。
认识他,是一个雨天。
周雯搬着沉重的行李箱,想要爬过那段陡峭的楼梯,本就瘦弱,想要顺利过去,却那么难。
眼看着雨越来越大,周雯不知所措,她总是没有带伞的习惯。
要扔了箱子吗?还是自己先去避雨?
就在周雯准备放弃行李箱的那瞬间,一个温暖而有力的手出现,将行李箱轻而易举搬起来,然后拉着周雯往屋檐下跑。
那一刻,周雯忽然泪如泉涌。
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周雯笑了,她笑的很开心。
男人看着大周雯几岁,高大健壮,紧接着从兜里拿出纸巾,递给周雯。
那天,周雯留了他的电话。
一个月后,他们迅速坠入爱河,爱情的初期总是美好的,他们不断地畅想未来,聊过去,聊现在,聊未来,他们的话题,永远说不完。
半夜,男孩会为了周雯想要吃的混沌而跑半条街去买,会因为周雯来例假心疼,会替周雯算好日子。
周雯第一次有了被关爱的感觉,她深陷不可自拔。
后来,他们同居,周雯搬去了男孩所住的地方,那是一个郊区的居民楼,二十平米的房间,周雯和男孩一起住着。
有情饮水饱,当初的周雯完全失去了理智,她忘记了自己的初衷,是要努力过上好的日子,摆脱过去。
她以为,两个人在一起努力,比得上一个人好。
周雯原以为,一切会如自己所想的那样顺利发展,他们会越来越好,然后换一间大房子,最后搬去市区,多年以后,他们会结婚,有一套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
现实却和周雯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慢慢的,周雯发现,原来事实并不是这样。
男孩的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每一份工作,永远都是干不到一个月,月份不足,领不到工资,周雯的工资养着两个人。
男孩的借口总是很多,要么是自己干不来,要么是太累,太辛苦。
一开始,周雯也理解,可是时间久了,委屈积攒在心里久了,人就会爆发。
终于,周雯爆发了。
她开始和男孩吵架,争辩,男孩却第一次动手打了她。
那一巴掌,周雯记忆犹新,脸上火辣辣的疼也比不过钻心般的疼痛,这是男孩第一次动手。
周雯总是心软,最后还是败在了男孩的甜言蜜语中。
日子终究是紧巴巴的,后来,周雯意外怀孕,男孩以时机不到为借口,劝周雯打掉。
那天,周雯没说一句话,一个人去医院,做了手术。
她讨厌那股消毒水的味道,讨厌医院。
男孩秉性未改,时间久了,周雯身上的伤疤越来越多。
终于,这天,周雯逃了出来,她没有带钱,没有带身份证,孤身一人。
这所城市夏天热的要命,周雯顶着烈日在街上游荡一整天,不过她好像也忘记了天是这么的热,她脸色通红,她饥渴难耐,她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总之,是再也不想回到那个噩梦般的地方。
她就这么一直往前走,一直走,终于,她在这里,停留了脚步。
认识林默,对于周雯来说,是从头到脚的焕然一新,在周雯心中,林默是一个有自己的气节,坚强的女子,她羡慕她,羡慕她拥有的。
晚上,林默和周雯睡在那张小床上,床不大,幸好二人也不胖。
“谢谢你,林默。”
周雯平躺着,眼睛没有睁开。
微弱的光透过窗纱折射在床角,林默翻了个身,看着周雯道:“谁都有困难的时候,只不过,你不想说,我也不会问。”
周雯回过头,感激的看了看林默,她是个多好的人呀,好的让人不忍心隐瞒着一切。
“好了,快睡吧。”
这一夜,周雯睡得很好,很安心。
次日林默是被一阵家务声音吵醒的,她迷迷糊糊忘记了昨晚收留了一个周雯。
“醒来了?”
周雯戴着围裙,此刻正在厨房忙活着做早饭,而桌子上已然摆了好几道,水煮蛋,冒着热气的粥,烘烤好的面包片,夹着番茄酱。
林默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这才清醒过来。
“都是你做的?”
“是呀,习惯了早起,以前,都是我自己做饭。”
林默虽说生活足够独立,精神足够独立,但谈到做饭这一步,还真的不如眼前的周雯,林默熬得粥总是像一团浆糊,没有所谓的食欲,而周雯却不一样,不仅看着有食欲,喝起来,也是那般可口,入口即化。
“味道不错呀。”
林默梳洗完,立即奔向餐桌。
“你别嫌弃就成,给你添了不少麻烦,这不算什么。”
周雯腼腆的低下头,忽然,她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显然有了味道。
这才想起,没有换洗衣服。
“没事,你穿我的吧,我两身材差不多。”
林默意识到了周雯的不妥,立即起身从柜子里拿出自己的一套衣服,递给周雯。
“谢谢。”
周雯总是如此生分。
林默上班,周雯留在了林默家里,后来,林默把此事告诉了常飞,被常飞臭骂一通。
“你出门不带脑子吗?你不是三岁小孩呀,她只不过是一个路人,你竟然敢带回家,带回家不说,留着过夜,还让她一个人在家里呆着,你不怕呀?”
常飞气的火冒三丈,他替林默着急,林默这人,总是不会照顾自己。
林默竖着耳朵听着常飞数落,或许常飞说的是对的,周雯毕竟只是一面之缘的陌生人,可是林默,偏偏喜欢这种缘分。
擦肩而过的缘分,一面之缘的缘分,说起来,都是缘分。
“怕什么呀?我那贫寒的屋子,难道她会搬走不成?”
林默打趣道,她十分清楚,自己没有什么家当,唯一值点钱的,恐怕也就是那台电脑了吧。
“你要我怎么说你才好?算了,不想说了。”
二人在咖啡厅坐了一个下午,直到最后要走的时候,常飞忽然提议:“我跟你一起回家吧,万一出什么事情,有个我,可以照应你。”
林默瞥了一眼常飞道:“能有什么事,你小说看多了吧,难不成会忽然出现一个江洋大盗,胁迫我交出银行卡?房子不是我的,银行卡虽然有,但是无存款,那又能怎样?”
“不管怎样,我得陪你回去,确认你安全了,我再走。”
常飞就这样跟着林默回到住处,他自认为自己是一个理智且聪明的人,有着丰富的阅历,待人待事得体,能顺利分辨是非,他提前在脑子里预热多遍,如何帮助林默区别好坏,毕竟林默永远不带脑子出门。
忙碌了一个早晨,林默出门后,周雯开始帮着洗漱,打扫卫生,且把林默攒了几天的脏衣服统统洗了干净。
终于得了一点空,周雯坐在窗前,手里捧着从林默书柜里拿出来的一本书,周雯不是一个善于读书的人,所以在看了两三页后,便合上。
她必定是一个有耐心的人,周雯想。
从那个梦魇般的地方跑出来,周雯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接下来如何打算?她明白,自己可以借住一天两天,日子久了,必定会给林默添麻烦,她决定,立即出去找工作。
孤身一人出来,身无分文,就是出门,恐怕一时半会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吧,但周雯还是决定,出门碰碰运气,就在她打开门的瞬间,恰好,林默和常飞出现在门口。
“林默,你回来了?”
另周雯诧异的是,林默身边出现了一位陌生男士,他很高,且看着很有风度。
这是周雯对常飞的第一印象,她认为,这是林默的男友。
“你要去哪?”
林默和常飞走了进来,周雯随之进去,她深知,自己已然给林默造成了不便。
“我想着,出去找个工作,不能一直住在你这里,已经给你添麻烦了。”
“就是找工作,今天你也不一定能找到,找不到,今晚你住哪里?”
林默的问题,周雯答不上来,一直低着头。
“对了,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哥们,常飞。”
林默指着常飞对周雯说。
她比林默还要瘦,她看起来那么弱不禁风,风一吹便要倒的身体,她低垂的眼帘,楚楚可怜。
这是常飞对周雯的第一印象。
他相信,面由心生,即便这是第一次见面,他从周雯的眼睛里看不到杂质,又或许是他还没有真正明辨人的能力,他坚信是前者。
常飞没有忘记自己来这里的目的,当然是要帮林默判断这个所谓的周雯是何人?
此时,常飞心里有了谱。
常飞没有在怀疑有关周雯的一切,后来也没有在追问林默,他总是相信自己的直觉和第一眼光,但这又和理智相冲突。
林默忽然发现了什么,她有点惊讶:“这些,都是你收拾的?”
林默将屋子扫视一遍,脏衣服整齐的晾晒起来,似乎已经快干了,屋子里一尘不染,东西全部归置整齐,书架上凌乱的书籍也被分类,很明显,这是周雯的功劳。
周雯浅笑:“这是应该的,毕竟给你添麻烦了,反正我也闲着,不如帮你做点什么。”
听了周雯的话,林默忙摆手道:“不用不用,你就踏实住着吧,我平时乱习惯了,你这么一收拾,我还不习惯了呢。”
常飞也随着将房间看了一遍,这再一次印证了他的想法,看来,是他想多了,但愿吧。
下午,常飞提议三人一起吃饭的时候,被周雯打断。
“不如我们在家吃吧,我来做。”
她的语气不容拒绝,二人投去赞可的目光,一致点头。
对于林默来说,周雯的厨艺绝对是好的没的说,但吃这件事情,林默多半认为,能吃就行,吃饱就行,味道正常就行。
她不挑剔,但常飞不同,吃这件事情,一定要精致。
美食,是精致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常飞一直在挑战自己的味蕾。
五菜一汤,在不到一个小时便吃完了,常飞从桌边纸盒里抽出一张纸,擦了擦嘴边的饭渍,找了一个舒服的方式靠在椅背上,说道:“还是家里的饭菜好,干净卫生我那个又好吃,就是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在吃到了。”
林默放下手里的筷子道:“想得美,想吃自己学着做。”
“当然可以,如果你们以后想吃,我可以天天做。”
周雯立即接上林默的话,她最怕的是自己没有任何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