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怀戎出发的时候,我随身带了几只人参,以备不时之需。这东西,是我在集市上从几个靺鞨人手中买过来的,至于价格,对于我来说便宜得简直令人发指。不是我想占这个便宜,而是那几个靺鞨人觉得我给出的价钱已经是天价了。
这个时代,除了我这个二百五大夫之外,没有几个人真正明白辽东人参的效用。甚至连那些靺鞨人自己也是一知半解。这会儿药店里的人参大多都是生晒的上党人参,也就是后来药店里的那些所谓的党参。那些靺鞨人正是看了药店里面的生晒党参之后,才把这东西捣腾到怀戎县来贩卖的。而我给他们的,是三倍于党参的价钱。
别人不明白,来自后世的我可是明白得很。党参属桔梗科,人参属五加科,这两种根茎药材虽然长得很像,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药材,关键是,人参所能起到的疗效是党参无法企及的。能以党参三倍的价钱买到人参,我绝对算是大赚特赚了。
从前听过七两为参八两为宝的俗语,也就是说一只人参若是能到半斤以上就是难得的宝物了。而我买到的几只人参,每一只的重量都不下半斤,而且,基于我给出的价钱,大方的靺鞨贩子将剩下的几只二三两的小参一并打包送给了我,算是饶头。出于礼尚往来,我回赠了两坛子新上市的白云源,乐得几个靺鞨人见牙不见眼的。
不多时,喝下了粥的秦琼原本灰暗的脸上慢慢浮出来一抹血色,连紧皱的眉头也舒展了许多。听着老秦原本虚弱而急促的呼吸声逐渐变得缓慢而悠长,我老怀大慰,转头对照顾老秦的军卒吩咐:“从今日起,停掉之前的大夫给翼国公开的那些其他口服的药,三餐也均改为参粥,但每碗粥里的人参不得超过一钱。入夜的时候,再加一碗用母鸡和人参当归炖出来的鸡汤。三日后,三餐改为羊肉粥,粥里的参量减为半钱,不得有误。”
侯爷吩咐,那军卒自是应声不迭,我点了点头,接着道:“翼国公卧床已久,创口既已愈合,便须得每日给他用清水擦身,以免生了褥疮。这件事情你要亲自打理。”
那军卒躬身道:“小的记下了。”
我微笑道:“好好做,若是翼国公的病情有什么反复,要及时告知本候。待翼国公痊愈之时,本候必不吝赏赐。”
那军卒听了这话,连忙跪伏在地,一个头磕到了地上:“侯爷放心,小的必不敢怠慢!”
其实,在成立医护营的同时,我也想着建立一支专业的护理队伍来着。河北道战乱经年,三四十岁便没了丈夫的妇人多得是,若是经过简单的培训,这些妇人完全可以胜任基本的护理工作,而且谁都知道,女人的心思要比男人细腻得多,也更适合做这样的工作。不过,在所有人的反对之下,我还是将这个想法搁置了,数千年的男女大防不是那么容易就被攻破的,这件事情,急不得。
相对于秦琼的沉疴难起,薛万彻的情形就要好很多,虽然同样是卧床不起,不过这个夯货除了瘦下来一大圈,其他的看起来倒是状态颇佳,脸上更是一副满不在乎的神色。
说实话,我不得不承认这个夯货的彪悍,一支破甲锥直接洞穿了他的腹部,连带着胃都被穿了一个大洞。而且,因为耽搁了一晚上,抬到医护营的时候,创口已经化脓了。这个年代没有什么抗生素,若非经过数次切除腐肉和用酒精消毒,后果不堪设想。换了旁人,单是几次切割腐肉导致的疼痛,就完全足以要了他这条命。
对于我的到来,一向鲁莽且头脑简单的的薛万彻唏嘘不已。自打我进驻匠做营去专心摆弄热气球之后,算起来,我和薛氏兄弟已经将近两个月没看着了。战场之上瞬息万变,没谁知道先到来的到底是明天还是死亡,两个人都重伤之后还能活着见面,不管是对于他还是对于我来说,都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兄弟,俺这次重伤,若是在别处早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幸亏有你麾下这些军卒的救治,这可是大恩。哥哥我不会说话,不过,从今天起,哥哥这条命就是你的了,想要的话,随时拿走,哥哥绝对不会眨一下眼睛。”
“你拉倒吧,我要你这条命拿来有何用。拿来蘸酱吃么?我可没那爱好。你这皮糙肉厚的,我这胃口也消化不了。”
一听我说到胃口,老薛脸一垮:“兄弟,哥哥我可是连着喝了好多天的稀粥了,莫说酒肉了,连点儿油星儿都不见,你看看,这都瘦成什么模样了,连下床都没有力气。要还是这么下去,非得饿煞了俺不可。你行行好,让下面的那些军卒给俺弄些酒肉过来,哪怕是半只冷羊腿,俺也知足了。”
虽然薛万彻一脸的可怜相,我还是断然拒绝了他:“不行!我刚才问了,你昨日排泄之物尚有紫黑色,说明腹内的伤口还没有完全愈合,那些紫黑色的东西便是渗出的血迹。这时候让你吃肉喝酒,那是害你。哥哥,你再坚持个三五天看看,若是没有反复的话,兄弟我一定来亲手给你做几个好菜,让你吃个痛快!。”
薛万彻眼睛一亮:“兄弟你这话当真?”
我哈哈一笑:“当然,只要是这营中有的,你随便点。不过,酒还是不能喝,想要喝酒,怎么着也得一个月之后才行。”
不去管薛万彻再次垮下来的苦瓜脸,我对着照顾他的军卒又吩咐了几句躬身告辞。身子能动换了,就不能闲着,怀州卫正在整编之中,一大堆罗烂事儿等着我去处理,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是有得忙了。
出了薛万彻的营帐没几步,后面便凑过来了彭小易和郑喜春的两张满脸堆笑的丑脸:“家主,属下等方才没听清楚,您可是要亲自下厨做几个好菜?”
一句话把我气乐了:“怎么着,你们两个杀才肚子里生出馋虫了?”
彭小易一脸讪笑的回道:“属下不敢。属下和老郑只是想着,家主重伤初愈,怎么着也得吃点儿好的补一补才行。家主若是真有此意,属下和老郑这便去准备,定然不能误了家主的手艺。”
“哦?这么说,你们是为我好了?那我真要是弄个十个八个菜的出来,你们就只看着不吃么?”
“那怎么会?家主曾说过一句话,叫什么来着,对对对,叫寡酒难饮,家主既然要喝酒,属下等如何能不在一旁伺候着,那不是让家主不痛快么?老郑,你说是不是?”
郑喜春嘿嘿笑着道:“有道理,家主若是饮酒,俺老郑如何敢不在一旁陪着,那岂不是太不懂事了。”
我摇头笑了笑,这两个杀才!其实我心里明白,这两人话里话外故意把自己弄到一个馋鬼的位置上,纯粹是都是扯淡。军营之中的条件虽然不及怀戎县,但是酒肉这些东西却是一直都不缺,更别说辎重营的那些商户子弟和伙计手上更是要啥有啥了。他们之所以想要让我下厨做几个菜出来,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能够让我恢复到从前的模样。
其实,这段时间性格大变的问题我自己也意识到了。按理说,两世为人活了四十多年,即便说不上什么堪破世情,也应该已经可以做到不轻易为外物所动了。可让我无奈的是,当我将横刀砍进一具具血肉之躯之后,再说从前的那些心如止水古井无波之类的话,我自己都觉得心虚!
从敌人的鲜血迸到我的眼睑上那一瞬间,我就已经不是从前的我了。那一刻我才明白,指使别人去杀人和自己拎着刀子杀人,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于有些人来说,浴血杀戮是一种历练,而对于我来说,每一滴鲜血随着霜刃迸射而出的过程都是一次折磨,不管那滴鲜血是谁的。
洺水城一战,从坐着热气球进城到被人抬回来,小二十天的时间,我从生到死走了一个来回。不想杀人,却不得不杀人,这是让我最纠结的事情。梦萦之际,一张张痛苦地扭曲脸庞,一道道血淋淋的凄惨刀口。在脑海中闪现,让我在惊醒的时候周身寒彻,却又冷汗淋漓。
能下床的那天,我把自己关在营帐之中,不住地用冷水冲洗着自己的身体,全然不顾尚未愈合的创口钻心裂肺的疼痛,然而,浓重的血腥气却久久挥散不去,那一刻,我在营帐之中发出的低声嘶吼,如同一只游走于山谷穷途末路的狼……。
刚来这个世界那会儿,我胸怀壮志,想象着把自己活成任何一个想象之中完美的人,最不济也可以赚点儿钱做个与世无争的富家翁啊。可是万万没想到,才不到一年的时间而已,我怎么就把自己弄成一个屠夫了?这压根儿就不是我的初衷啊!我这么就走到这一步了?
都说是性格决定命运,可是我却发现自打穿越之后,我一直都是被别人牵着鼻子走的。根本就没什么性格可言了。既然如此,我的命运将会何去何从?
游走于胸腹之间的戾气让我烦躁不堪,想要找个人唠唠,却发现整个儿大营之内竟无一知己。唯一能够当面听我诉说这些烂糟事情的岑老爷子,早在我回营之前就带着惊鸿和若烟去兖州了。这一次,他们还是去给李二打前站的,因为,兖州是徐圆朗的老巢。看来用不了多久,李二就该对徐圆朗下手了。
忍着吧,继续忍着!或许,别人也都是这么忍着的。
当可以把内心的那些不堪和隐痛不动声色的压制在心底的时候,别人看到的就只会是比表面上的意气风发,至于你内心的烂糟事情,没人会有兴趣知道,古今中外,具是如此。
知道我要下厨,以苏卫为首的怀州卫将领们都是兴奋不已。看得出来,这段时间以来,我这个上官带给他们的压力实在是不小。这让我有些无奈,眼下,我已经不是那个手下只有三十几个军户的饭馆儿东家了,如今的我,情绪但凡有丝毫起伏,都会有几千人跟着这种波动心惊胆战,古人说,将军一怒浮尸百万。我虽然做不到一怒之下伏尸百万,伏尸百个却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炒菜的家什样样俱全,原材料也是应有尽有。一帮打下手的束手而立毕恭毕敬,一干将领也都是眼巴巴的瞅着。我摇头笑了笑,上前拎起炒勺,用手勺在锅底荡出一溜清音,转头对人群中的马周笑道:“《道德经》上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你告诉本候,天人之间,哪个是对的?”
马周一愣,转而躬身道:“属下不知……。”
我哈哈一笑,对着苏卫等人大声道:“想吃什么?”
苏卫、彭小易、郑喜春三人对望一眼,抢着喊道:
“烧肉……!”
“肘子……!”
“肉丸子……!”
我哈哈笑道:“好!今天本候豁出去了,只要你们点的,一样儿不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