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毛大雪接连几天都没有丝毫停下来的意思,原野之上,除了几条仍旧流淌的河流呈现出黑褐色的印记之外,放眼而望,处处皑皑。
朔风卷着飞雪,填平了原野上本来的那些沟壑,厚厚的积雪,更是压塌了无数唐军的帐篷,甚至连很多当官儿的营帐都没能幸免,比如刚刚在前线晃荡了一圈儿的刘弘基,本来想着回营睡个懒觉来着,却不曾想差点儿被大雪埋在了营帐之中。若不是几个军卒见机得快在营帐坍塌的瞬间就七手八脚将他翻了出来,弄不好这个大混混儿就真殉国了。
刘弘基死不死的我并不关心,这个货就是个造粪机器,他要是真死了,对大家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不过据我所知,如果历史仍旧按着从前的轨迹行进的话,罗士信就是死在这场大雪之中的。
如果这会儿没有我的存在,洺水城北侧的两道浮桥现在应该已经修好了,而现在正在给匠做营分营看大门的罗士信这会儿应该正在洺水城之中,望着潮涌而至的汉军坐困愁城,因为守城,城中所能拆掉木石砖瓦基本上都已经告罄了,而李二却带着援军却被原野上的大雪阻断于数里之外不得寸进。眼看着悲剧发生。
按着眼前的形势来看,罗士信这条命应该算是保住了。但是,老天爷却依旧执拗地将这场大雪降了下来,我实在是没办法确定,已经被我有意和无意之间篡改得面目全非的历史,还会不会受到这场大雪的影响?
雪太大了,匠做营里面的大多工作都没办法进行。不过,这对我来说算是好事儿,最起码,我现在有充足的时间对大唐的第一批空军进行系统的培训了。
热气球两次成功的夜航,对于十几个入选的空军来说是一个鼓舞,这充分说明,飞天这件事情并非他们想象的那么难以企及。尤其是雷虎子从一个大头兵到八品校尉的升迁,对于他们这些人绝对是一个莫大的诱惑。
两次夜航记录下来的飞行数据被我编制成了简单易懂的教材,用来教授这些人的飞行技术。不过,说这东西是教材其实并不准确,严格的讲,只能算是热气球最基本的操作守则而已。因为飞行时长的局限性,好多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我根本想不到,所以,教材之中也就无从体现。这些问题,需要眼前的这些人在以后的飞行之中慢慢去摸索和掌握,然后再成文并形成一定的规则。
飞行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问,光凭借着书面上的知识是绝对不够的。所以,接连几天的时间,我不仅把书面上的东西详尽细致的教授给他们,更让洪方、彭小易和雷虎子三个人每天各带一人进行升空体验,只有让他们具体的体会到了升到天上之后的感觉,才能真正消除掉他们内心对于飞行的恐惧。
大雪虽然不影响热气球的升空,但是在这样的天气状况下飞行,危险性还是绝对存在的,所以,我每次只允许洪方他们带着这些人升到一百丈左右的高度便返回来,这样,应该可以避免很多无法预知的意外发生。
在洪方等人带着他们每天抓紧操练的同时,作为总教官的我,选择了退居二线。大雪下个不停,李二曾经下达的军令有了充分的时间可以利用,所以,这种身先士卒亲力亲为的的事情,就基本上用不到我了。而把这种具体的工作交给下面的人去做,对洪方和彭小易雷虎子等人来说,也是一种被信任的荣耀。
二月二十五,丁丑。雪虽然还没住,不过比前几天要小了许多。趁着下午没啥事儿,我把罗士信叫到了营帐之中,小酌一番。
对于美酒,罗士信当然是来者不拒的。就着肥嫩的烤羊,没多一会儿,一坛子白云源就进了他的肚子,这酒量,我约莫满大唐也就这么一个。
又喝下一大碗酒,罗士信拿着一把精致的小刀切下一块羊肉,放进嘴里慢慢嚼着:“兄弟怎么今天想起来找哥哥喝酒了,这几天看着你一直在忙,弄得哥哥我都不敢打扰你。”
我端起酒坛子给他斟满,大笑道:“这话说得可就见外了,别人也就罢了,只要哥哥你想要喝酒,兄弟我还不随时奉陪么?”
罗士信摇头道:“喝酒不喝酒的倒是无所谓,只是这几天的大雪,弄得哥哥我心烦意乱的,总觉得像是要出什么事情。这样的感觉,哥哥我可从来都没有过,所以,就总想着找个人说说话。尤其是今天早上起来,这心里像是要着了火一样难受。若是没有兄弟这一坛子美酒浇下去,哥哥我一张嘴非得冒火苗子不可。”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
难受?那就对了!今天本来就是你壮烈殉国的日子,这时候,你不难受谁难受!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如果历史没有改变,今天这个日子应该洺水城陷落的日子。把罗士信找过来喝酒,就是为了要祭奠一下在那个世界里已经壮烈殉国的他!然而,历史虽然走了岔路,但是人与自然界这种奇怪的感应我却改变不了,比如说,眼前这个用一大碗一大碗烈酒想要浇灭心火的罗士信。
我摇头笑道:“难怪哥哥心里有火。哥哥本来勇冠三军,有万夫不当之勇。却因为王命所在,不得不每天在这里陪着兄弟我,大材小用之下,哥哥难免有些心焦。”
罗士信摆摆手,自嘲的笑道:“莫要信别人说的那些。这世上,哪会有什么万夫不当之勇,莫说是一万个,即便是一百个敌人将我围在中间,哥哥我也会瞬间没命的。”
我微笑道:“那些传言兄弟我自然是不信的,不过,对哥哥的身手,兄弟我却很是感兴趣,此刻左右没有外人。哥哥可否告诉小弟,你一个人能抵挡得住几个敌人?”
罗士信哈哈一笑:“不瞒兄弟你说。刚出道那会儿,张郡守麾下的那些军卒,哥哥我一个人能抵得住五六个。后来,到了德本公的麾下,稍微强了一些,差不多就能打十个了,再后来,哥哥我跟着李密到了王世充的麾下,只因为与王道询那厮生了嫌隙,我一个人被三十个手持兵刃的军卒包围在当中,赤手空拳而不落下风。那一次,就是哥哥面对敌人最多的一次。不过,之所以到最后都没有落败,想来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那三十个军卒是因为慑于哥哥之前的名声而没有使尽全力。”
我摆手笑道:“哥哥不必自谦,其实大多时候,名声都是一种武器。比如哥哥这等名声。当然了,像是兄弟这名声就不用拿出来显摆了,说给别人听也只能挨揍而已。
罗士信一口干下的碗中的酒,摇头自哂道:“从前的时候,哥哥我一直以为,在军队之中,个人的武勇应该最为重要,只有个人的武勇比别人强,才能给成百上千的麾下真心实意的服你,听你的调遣。”
我拎着酒坛子给罗士信斟酒,微笑道:“哥哥说的是原本不错,而且,哥哥也确实做到了。您这身手,放在营中有哪个不服的!”
罗士信摇头笑道:“做到?做到什么?兄弟你以为,哥哥的身手很高强么?哥哥问问你,你可曾听过魏武卒么?”
我点头道:“当然知道,是西周魏国的吴起创建的。鼎盛时候,有六七万人,而且,每个人都身手了得。”
罗士信也点头道:“不错,哥哥我说的正是吴起麾下的魏武卒。阴晋之战,吴起以五万武卒,不仅抵住了秦惠公的五十万秦兵,而且取得了大胜,成功的保住了河西之地。这样以一敌十的雄兵,兄弟你觉得如何?。”
我重重的点了点头:“这样的悍卒,自当甲于天下。即便放在现在,应该也是所向披靡吧?”
罗士信呷了一口酒,抹嘴道:“只是,兄弟你可知道,魏武卒的选拔标准又是什么吗?”说罢,也不等我回话,罗士信自顾自的道:“据《荀子议兵篇》记载: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也就是说,想要入选魏武卒,身上必须能披上三重甲,手执长戈,腰悬利剑,后负犀面大橹,五十支弩矢和强弩,同时还要携带三天军粮,并且奥背负着这些装备在一天内能连续急行军一百里,只有能做到这些事情的人,才有资格进入魏武卒。”
我瞪着眼睛张着嘴,喃喃道:“我滴个乖乖,这些东西加到一起怕不止有一百斤了吧?背着这些东西每天徒步百里,这还是人么?”
罗士信自嘲道:“哥哥我当年加入张郡守麾下的时候,单单是三层重甲就将哥哥压得差点儿吐了血。更别说再带上那些东西了。换作从前,我这样的身手,想要入选魏武卒都没有资格,你我兄弟还在这里谈什么万夫不当之勇,惭愧啊!”
我微笑道:“哥哥认真了,此一时彼一时也,更何况,哥哥又焉知那些史书之中没有夸大的成分。”
罗士信摇头道:“即便是稍有出入,却也不会相差很多。更何况,哥哥我现在已经不想在乎这些了。因为,这些时日跟着兄弟在一起,让哥哥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兄弟这样的人才在,有很多时候,个人武勇已经不很重要了。”
我愣道:“哎,哥哥这话从何说起。战争的胜负,凭借地不就是血气之勇么?兄弟我手无缚鸡之力,又哪称得上是什么人才,与哥哥比起来,那还不是萤火比之皓月么?”
罗士信摆摆手,叹了一口气道:“兄弟,从前的时候,哥哥我也是如此以为的,认为打仗就得凭借一身的武艺和勇气,可是,热气球的升空,狠狠的抽了哥哥我一个耳光。那天你带着麾下的三个人乘着两只热气球升空,用了两个时辰不到的时间给敌军造成的伤亡,比哥哥我先前半个月的时间带着麾下的儿郎杀掉的贼军加到一起都多。最关键的,是炸掉了贼军的两道浮桥,而且,是在己方毫发无损的情况下。要知道在这之前,为了那两道浮桥,我们死掉了好多人。”
我摇头笑道:“哥哥你错了。不管到什么时候,战争打的都是统兵将领的指挥和作战士兵的武勇,至于热气球和火药之类的东西,不过是一些没有生命的武器而已,再先进的武器,都是要人用的,没有人的话,武器的威力再大也没有用!”
话音刚落,却听得帐外有人以沙哑的嗓音大声笑道:“哈哈!小子,说得好!老夫原本还怕你得意忘形来着,现在看来,是老夫的担心有些多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