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间简陋的房子,也是朴凉爹娘相续病逝走后,留给他唯一的珍贵之物。
几碟小菜上桌,没有肉,朴凉尴尬地笑了笑,“最近有点穷,等过几天我发月粮,我再请你吃饱喝足,今天先将就一下,多喝酒,来。”
说着,朴凉倒满两碗酒,自己举起一碗,夫懦笑着举起另一碗,两碗一碰,豪饮整碗。
朴凉放下碗,抿下嘴,有些回味。
夫懦也放下碗,道:“这酒不错,没有十几二十年的时间,酿不出这种味道。”
朴凉立即竖起大拇指,“厉害,一饮就知,确实,这种酒叫做藏底酒,一埋河底十七年,沉淀的味可不是一般地方能有的买,也就我们林城盛卖,你要喜欢,离去之前跟我说声,我送你几袋比这更好的珍酿。”
夫懦点头,也不客气。
“对了,有件事得跟你说说,你现在住在城主府,出门进门千万要小心。”朴凉一脸严肃。
夫懦不解,旋即想到什么。
朴凉还以为夫懦不知道,赶紧提醒,“现在城中到处流传,有杀手要刺杀城主府的人,不过不关他们的事,他们也就偷偷传着当事聊,既然你就住在城主府,那还是小心的好,那些杀手可都是些杀人不眨眼的狠人,他管你是不是城主府的人,谁叫你住在那,实在不行,你就到我这里将就一下,我让我的床你睡,我到我爹娘那屋去睡。”
夫懦沉思,摇了摇头,“你放心,他们不会杀我,实在不行……我投降,我又不是城主府的人,我就不信他们这都下的去手。”
“呃……好吧。”朴凉答应,总感觉,这位新交的兄弟,有些不太靠谱……
二人继续倒酒喝着,很快一葫的酒就倒空无剩。
夫懦还好,毕竟有修为内力,可随时化解酒意,但他没有这么做。
反观朴凉,已有些醉意,他突然问了句,“夫兄有没有喜欢的女人?”
嗯?夫懦想了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问,但是自己喜欢的女人……莫名想起陈迎儿,这算是喜欢吗?他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
朴凉一见,错理解为没有,便苦笑一声,说:“我有!她是那大户人家的千金,而我只是她家一个夜间看门的下人,你说我是不是痴心妄想。”
夫懦跟着苦笑,只能安慰,“喜欢就是喜欢,这没有什么身份可言,主要还是看对方的意思,对方若不喜欢你,你还是可以继续喜欢她,但就问你值不值。”
朴凉沉默,微醉红脸,久久没有出声,“值不值?值!为什么不值!这是我一个人的选择,与她无干,既是我的选择,无论结果,我都要觉得值,哪怕不值也得值!”
夫懦听着,微微一笑,看来这个突然的朋友他没交错。
这时,朴凉起身,靠近夫懦,盯着夫懦,缓缓当着夫懦的面,脱衣服……
夫懦先是一愣,接着一惊,迅速起身远离朴凉,一脸不敢相信的样子。
我就说,无缘无故,他怎么会找我交朋友,原来是指交那一种的朋友!
这一刻,夫懦是真的慌。
朴凉见状,酒意渐消,瞬间无语,道:“你在想什么呢?我怎么可能有那爱好?我不是说过,我喜欢的是千金小姐,是小姐!”
夫懦尴尬一笑,还是与朴凉保持距离,问:“那你干嘛要脱衣服?”
还靠近我面前脱!
朴凉无奈,拍了下脑袋,背过夫懦,把上衣半脱,露出后背那一道狰狞的疤痕。
夫懦顿感好奇。
朴凉拉上衣服穿好,转过身道:“看到没,我背后的伤,是在四年前留下的,那时就有人告诉我,只需花一点钱,就可以找修者把伤疤给去除掉,我没有,你知道为什么吗?”
朴凉坐下。
夫懦也坐回位置,顺着问:“为什么?”
朴凉抬头,有些傲然,自豪地道:“那是因为,我背后的伤疤,是英雄的标志!那年,她路过某栋拆建楼房时,一根从二楼的断木不慎掉落,直直地差点砸到她,危急时刻,恰巧我当时在场,想也没想,我就冲过去飞身推开她,结果自己被那根木刺给砸到背上,险些丧命,所以,这是为了救自己喜欢的女人所受的伤,是真英雄才有的事迹!或许,在别人眼里,所谓英雄,是那些救天下难民于水火之中,行侠仗义惩恶除奸之人,但是,那是他们的英雄,我不需要,我有的是专属于我的英雄标志,我救过她,她是我喜欢的女人,这样的我,足以成为我自己的英雄!”
夫懦听完,心中似有澎湃,忍不住赞叹开口,“说的好!不愧是看中我的朋友!”
前一句还好,后一句让朴凉的满腔豪情差点断去,我算是了解这位兄弟……
近夜,耐不住朴凉的拉扯,夫懦只好跟着他一起过来大户人家,说是想让夫懦偷偷见一眼,那位他喜欢的小姐。
朴凉守的门,是一个小小的老旧木门,作为不重要的后门,一进去就是个幽静的小院,一般很少有人会来。
但,爬上院墙后,就可以看到隔壁院子的走廊。
朴凉说,从这里,可以看到她从那里走过,每天一早,她会从另外一条路出门,朴凉看不到,但每天一晚,她就会走这条路归房。
夫懦陪着朴凉坐在院墙上,问:“你有没有试过,那小姐喜不喜欢你,哪怕一丁点的喜欢。”
朴凉摇头,十分认真地道:“她不会喜欢我的!这辈子都不会!”
夫懦不懂,“为什么?”
朴凉苦苦一笑,叹答:“因为她早有喜欢的人!一开始,我并不知道,还经常傻傻地帮她去送信,因为她喜欢的人是一个穷书生,这件事肯定不会被老爷允许,门不当户不对,她怕让其他人去传信会被暴露,所以就选择了不起眼的我,毕竟我救过她,她对我还有些信任,因此不时的晚上,她就让我偷偷出去送信,可是,这信送的过于频繁后,我就很难不察觉到,送信给那人的不言而喻,知道后,我坚决再也不肯帮忙送信,她因为这事,气过,恼过,更求过我,但我依旧不肯答应,然后嘛,她就再也没来找过我,直到今天,有大半年的时间。”
夫懦沉默,拍住他的肩膀以示安慰,世间之事,唯狗血最多情,这是老古说的。
朴凉看向他,洒脱地摇了摇头,表示习惯。
“来了。”夫懦察觉一句,迅速收回手,与朴凉一起静静地看向隔壁院子的走廊。
那里,一身锦衣的贵家秀美女子缓缓走过,身后跟着一位梳着羊角辫的丫鬟。
朴凉看的痴迷,直到小姐和丫鬟都不见身影良久,他才回过神来,失落地垂下头。
夫懦见状,莫名有些心酸,道:“我看你长得也不差,她竟然肯喜欢上一个穷书生,就证明她不在意身份,那她为什么对你这个救命恩人没有感觉?难道一点都没有?”
听到有人夸自己长相不差,朴凉瞬间恢复几分精神,抬头解释,“你不知道,小姐有一爱好,诗词书画,她曾说过,她这辈子要嫁的人,一定要是个能写能作的人,不得不承认,那穷书生确实有两下子,在附近文学一界也小有名气,但就是穷,反过来你看看我,跟他一样的穷,至于文采,估计连他一点墨水都比不上。”
“说来也不怕你笑,先前几次送信给他的时候,他看完信还笑着说,说要不要我教你几手写书绘画,我直接给他一个白眼,让他自己意会,然后他就收起信,让我回去,说他会回信给小姐,当时我就在想,偷偷摸摸的准不对劲,我真迟顿。”
说着,朴凉无比郁闷。
夫懦笑了笑,敢情是这么个理,他看了眼天色,锤一下朴凉的手臂,道:“时候不早了,我先回去,免得让祛大哥担心,明天我再来找你,看能不能帮你想个办法,让那小姐回心转意。”
朴凉肃目,学着那江湖中人,蹩脚地抱拳一送。
夫懦忍不住轻笑出声,飘身落地,几个闪身不见踪影……
“江湖中人!真好!”
夜近半,河道的临屋内,漆黑一片。
黑袍人和罗丽分峙两边。
罗丽警惕地问:“这个时候找我过来,还不想让他们知道,你是有什么想单独与我谈?”
黑袍人没有回话,而是反问一句,“严山是不是一直很听你的话?”
闻言,罗丽一惊,双目中隐有杀气,“你究竟想干什么?这件事我可以向你保证,他一定不会插手。”
黑袍人听后,淡笑一声,摇了摇头,“你放心,我不会对他下手,我的目标是另外一个人。”
另外一个人?罗丽讶异地想了想,很快明了,与严山有关系的另外一个人,“祛如风!”
黑袍人点头,道:“我要你写一封信给他,就说,他的徒弟严山已经被我们抓住,让他一个人前来谈判。”
罗丽一听冷笑,“这么简单他会相信?连我都不信,且不说严山和他已经脱离师徒关系,他会不会来救都是个问题,万一,他来的不止是自己一个人,到时我们又该怎样?”
黑袍人随之冷哼,道:“他一定会来!你只要写,是你让她来救的,他就一定会来!以他的性子,想必是不会惊动城主府,让城主府去救一个曾经背叛过自己的人,这不是他的做风,所以,他一定会自己一个人来!”
罗丽皱眉,“那严山呢?他要是知道……”
“我可没说过这事要瞒着严山!”黑袍人沉声打断。
罗丽眉头皱地更紧,实在想不通,“你到底想玩什么把戏?”
黑袍人轻笑出声,道:“我不是说了,我要祛首席过来,是想与他谈个判,不然,我就不会只叫你一个人来,却瞒着你的同伙,到时候也只有我们两个人去,当然,如果你想,加上严山三个人去也无妨,谈什么你到时便知,我不明白,你在怕什么?”
黑袍人紧盯着罗丽,突然一问,“难道你想背叛杀手组织?”
此言一出,罗丽心头大惊,急忙道:“你休要胡说!要说背叛,也应该是你这个外人会不会背叛我们?”
黑袍人发出讥笑,转身离去,“如果你不想写,我不介意让你的同伙知道,严山的可利用性,到底有多高!你好好想想吧,这样对我们都好。”
黑袍人走了,屋内只留下一个怔怔出神的罗丽。
她感觉到很无助,习惯性地想要抓住身后那人的手,一抓却抓了个空……
停顿的手一颤,罗丽的心很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