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妇初次入宫不止是要夫君陪伴,随嫁的贴身丫鬟婆子都得一同前去。宣武王封地在边疆,离王都宣城遥遥千里,年迈点的,身体弱些的都禁不住这样的颠簸。
故而郡主的随嫁都是些年轻力壮的,资历最老,年龄最大的也就是个二七芳华的秋月。
等到云筱和身边的两个大丫鬟梳洗好,魏王和他的书童竹均早已在卿华阁门口无聊到开始拔草尖赌钱了。
竹均是跟魏王最久的仆从,魏王赌钱的本事有多大他心里跟明镜儿似的,若是主子拉他玩骰子牌九竹均准会为了自己一个月几两的银子誓死不从,只有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赌法才敢玩玩。
毕竟手艺比不上别人,狗屎运总得有些。
而且玩这种把戏往往都是魏王用来打发时间而已,不会正经计较输赢,到底竹均是稳赚不赔的。
魏王刚拔出一根极长的草尖子,抬头便是满眼淡紫色的裙角,重重叠叠,似是含苞的牡丹。再往上看去是窄臀、细腰、月白襦,玲珑修长的漂亮身材,至于脸虽说算不上极色,也勉强算得美人,相貌端庄大气,挺有王妃派头。
“夫人来了。”
魏王嬉笑着叫她,吐出嘴里的草尖儿,撑着膝盖想站起来,腿却蹲麻了,连忙去拉旁边的人,嗷嗷直叫唤,“竹均,快扶一下本王。”
竹均一边叫着爷小心些,一边前后给他前后整理着。
他这主子也是个不讲究的,第一次和王妃进宫见皇后娘娘的大日子,还没出门衣裳就快被糟蹋得见不得人了。
“你瞧瞧这样如何?”
云筱僵着脖子缓缓转了一圈,眨巴着眼等洛槐回答。
她虽说是个学历史的,但也只学土里埋的那些个东西,至于日常生活里的事情云筱不可能比一个古代人更清楚。
更何况这还是一个没有记载的朝代,想要在皇室中混日子,云筱免不了得依靠洛槐这条地头龙。
“这个嘛……”洛槐颇为认真地围着她打量一圈,轻轻地用扇子在手心里敲着节奏,不徐不疾,听得云筱心中莫名生出些紧张感。
吊足了云筱的胃口,洛槐才悠悠开口,“虽然肯定是不及本王绝代风华,但是勉强还算过关吧。”
“呸!不要脸!”
云筱啐了一声,脸上却挂着笑,拎着裙角跑到前面去了。
虽然不想承认,但洛槐这个不要脸的东西确实是云筱见到过最好看的男人,人又高腿又长,皮肤白嫩光滑,一张脸上鼻子嘴巴都长得精精致致的,眼睛狭长而上挑,颇有种冷而媚的高岭之花的感觉。
要是这张脸换在别人身上云筱指不定就立刻心动了,可长在洛槐这个名声烂透了实际上人也烂透了的男人身上,云筱只觉得暴殄天物,尤为心痛。
特别是今天打扮得玉面高冠,人模狗样的,不知道一出门又要祸害多少姑娘的青春。
“你这丫头还学会辱骂夫君了?”
洛槐笑道,长腿多跨几步就赶上了小心翼翼迈小碎步的云筱,抓着她手故意走得快些,催促道,“再磨蹭别说请安,母后的午膳都快撤下去了。”
云筱极其抗拒被拖着往前走,拍了几下没能把洛槐的手拍下来,又掐了他两把还是没能成功,哀嚎道,“你慢点儿!”
要知道秋月给她梳的这个头发全程没有使用一根橡皮筋这种高科技产品,完完全全就是一件极能反映出操作者水平的高级工艺品,看着好看,但不怎么经得起折腾。
云筱顶着这团工艺品觉得一种保护它的责任感自肺腑中升腾出来,根本不敢有大的动作。
“瞧瞧!”洛槐没停下也没松手,用扇子指着被云筱掐得通红一片的虎口,与别处雪白的肌肤对比起来可以说是触目惊心,“不仅辱骂夫君,还虐待夫君,简直是蛇蝎毒妇!”
云筱在后面翻着白眼儿,嘲讽力十足地呵了一声,接着道,“那王爷可错了,我不是蛇蝎毒妇,而是螳螂夫人,专吃亲夫的那种。”
“哦?夫人确定要吃我?”
洛槐语气颇为玩味,转过头露出意味深长的笑。
云筱虽然从没谈过恋爱,但这并不妨碍她从书籍影视等各种资料中吸取丰富的理论知识,脑筋一转就知道洛槐那混蛋在说什么混账话,面上腾地红起来,又把他掐得嗷嗷叫,骂道,“你个登徒浪子老流氓!”
被又掐又骂的洛槐倒是挺高兴,吹吹手又笑嘻嘻地来牵她,好像上天给他长了这样一幅面容是委屈了他一般,整天上赶着不要这张脸。
云筱的父亲是当朝皇帝的拜把子兄弟,驻守边疆,手握重兵,母亲是宣朝安国公家的女儿,叔伯兄弟和子侄占了朝廷的半壁江山,而她自己家中没有姨娘也没有兄弟姐妹,真真的独苗一个。按照宣朝对前朝律法的承袭,无论男子女子皆可继承父母的财产,以后她也是能继承整个宣武王府的。
就冲这些,她怎么也能和洛槐这个闲散王爷称得上是门当户对,在他面前有的是肆无忌惮的底气。
用洛槐的话来讲就是,只要是魏王府内部的矛盾,解决了他们就能依旧快活地过小日子,如果上升到了上头四尊大神的跟前,不仅他们没有好日子过,整个宣朝也不会安生。所以他们要坚持和平共处,尽力配合的原则。
初听时云筱觉得蛮有道理,而且洛槐除了冲她一口一个夫人的叫,实际上并没有强迫她半分,更没有做任何逾矩的事,倒也算个合格的室友,也同意了他的和平共处,尽力配合原则。
直到有一日云筱刚与秋月练完了半日的礼仪,捏腰捶肩地挪去洛槐房间想问他些皇后的喜好,在案上发现了墨迹未干的一封信,开头是,泰山大人亲启,接着信上写大婚当日,王妃不胜酒力,跌落进了小池塘里不幸感染风寒,现已大好,切勿挂心云云。
这是真的能编,她虽然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但醒过来的时候喷出的一口老血和春香堪称魔音贯耳的哭声还是恍如昨日一般鲜明的,洛槐可谓是严格遵守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核心精神,抓住了如何向领导汇报重大失误的精髓。
书案上头挂着的八哥转着头打量着云筱,许是觉得这女人着实眼生,见她要动案上的纸立刻扑棱着翅膀大喊,“爷!爷!有小贼!有小贼!”
云筱被突然出现的声音吓一大跳,发现是那黑鸟与它大眼瞪小眼较量了起来,八哥瞧着这人眼比自己两个眼加起来都大就知不是个好惹的主,拍着翅膀忙叫人过来撑腰,“爷!爷!”
“叫什么爷爷,你以为你葫芦娃!”
云筱骂了句这小东西,结果它扑腾地更厉害了,身上的毛都掉了几片,吓得她不敢上前去,又怕它扑上来,扭头躲在一边,手里握只狼毫随时准备当武器扔过去。
这八哥果然是个不禁骂的小气鬼,嘴里还叫着爷爷就真的双腿蓄力准备给云筱反击回去,云筱用余光瞥见它冲过来,闭着眼就将狼毫扔了出去。
“哎哟!”
云筱再一睁眼就看见洛槐一手提着鸟笼,一手捂着额头龇牙咧嘴地叫唤。
他刚走开一下,在门口听见小吉叫唤得厉害,冲进来正好被云筱硕大的暗器砸个正着,现在似乎已经肿起来了。
“夫人好功夫。”洛槐不正经地冲云筱笑一笑,不知在夸她还是损她。
揉完了头上的大包,洛槐提着鸟笼去了另一边挂好,戳着它脑袋笑骂道,“你个小吉大笨鸟,贼什么贼,叫夫人!”
八哥看起来也不想听懂了的样子,偏着脑袋去蹭洛槐的手指,张牙舞爪的翅膀背在后面,一双爪子在杆上挪来挪去露出银闪闪的脚镣来,一声声叫着,“爷~爷~”
那尾音婉转上挑,活似青楼伎馆里抛着帕子揽客的女人,一股子媚态。
明明是鸟,非要学鸡。
云筱在心里鄙视了一把这只名为小吉的鸟,对自己虚张声势的,对洛槐趋炎附势。
她本以为这样暴脾气的鸟定然是没戴脚镣的猛禽一只,现在想来自己用狼毫打手无寸铁的鸟有些可耻,
不过还好,狼毫有眼,没打在鸟儿身上,自己奔向了恶人。
洛槐进来见云筱站在书案前便知道她定是已经读了那封信,故意将自己说得可怜些,哎哟哟地捂着已经不疼的包,凑到云筱跟前,一双大眼睛水汪汪地将她看着,颇为可怜,哼哼唧唧道,“夫人这手下得真毒辣,为夫都快被砸晕了。”
那个一个硬币大小的包血红血红的确实看起来骇人,若不是洛槐这人招打,云筱早就知道他的皮肤就是那种水嫩到捏重一点就是一个红印的,倒真容易被唬住。
云筱斜着眼瞅了那包一下,抱手而立,从鼻腔里哼出一声来,揶揄道,“王爷的昏迷不是一向都按风寒处置吗?喝两贴药就好了,不碍事。”
“本王是个男人,这点小伤连药都不用喝。”洛槐见苦肉计不成立马换了副嘴脸,拉她在席上坐下,又是端茶又是递水的,“夫人这样鲜花般娇弱的女子,自然是要细心呵护的。别说是风寒了,就是打个喷嚏都是魏王府的大事。”
洛槐拍了一阵马屁,又以宽慰二位长者为由等等将云筱哄得一愣一愣的,最后搬出之前二人达成共识的和平共处,尽力配合的原则成功把云筱套了进去。
云筱帮着他将这封宽慰长者的家书封好,交给秋月派从宣武王府带来的信使快马加鞭捎回去。
信使的马前脚出了魏王府的马厩,后脚洛槐就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嬉皮笑脸地对她抱拳行礼,郑重道,“多谢夫人!”
转身就叫上竹均,“备马,汇八方!”
那尾巴翘上天的样子哪还需要竹均备马,洛槐自己就快变成只脱缰的野马了。
回卿华阁云筱与秋月说起信上的内容,秋月登时就愣住了,好半天问了句,“奴婢以为那家书是郡主写给王爷诉苦的,没想到是为魏王开脱的,郡主当真是喜欢魏王?”
“我与他不过初识,再说我怎么会喜欢那种不要脸的混蛋。”云筱觉得好笑,秋月竟这样与她乱点鸳鸯谱。
秋月哦了一声,转头擦了两下花瓶,终还是回头告诉了云筱,“可郡主若不为魏王开脱的话,王爷就可以直接来宣城带你回朔北了。”
云筱一时觉得要素太多,脑袋当了机,哑口无言地看着秋月。
良久,卿华阁上方一声卧槽荡气回肠。
云筱没想到自己真的会被人卖了还帮忙数钱的一天。
洛槐真的信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