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我们会发现其中一个规律:能获得战争福利的人,所从事的社会分工,一定和战争即时必需资源有着密切的联系,如人财物等,而他们获得经济收益的时间段与战争密切相关。只要有战争,他们的工作就处于动态中,于是便有了可观的经济利益收获。
出力最多的反而不挣钱
这里要说清楚的是,次级战争福利获得者一定来源于次食利阶层,但是不见得每一个次食利阶层都具备获得战争福利的机会。绝大多数次食利阶层在战争中,将处于一个被掠夺的位置,或是被敌人掠夺,或是被己方以支持战争的名义而掠夺。哪怕没有被掠夺,也是处于经济获得减缓或停滞的状态中。我们退一万步讲,即便这些战争福利非获得者,在战时同日常的经济获得相差无几。他们在相应的次食利阶层中,也是损失者。因为战争福利获得者的经济收益效率将使得自身的经济积累速度变得惊人,随着战争时间的延续,他们将在经济储备上远远甩开那些无法获得战争福利的人。
为研究而建立的模型,往往是理想状态下的,对负面效应考虑并不充分,联系到现实中的具体情况可知,战争福利,对于同一个社会群落来说,仍然不是一种广谱的福利,更不是社会的整体福利,而是少数人的福利盛宴:通过战争对现有的政治、经济权利进行再分配,从而淘汰一批次食利阶层。
被食利阶层在战争中经常扮演着最悲惨的角色:在战场上,他们是流血流汗的主体;在非战场上,他们是被掠夺的主体。战场上大部分缴获归次食利阶层所有,非战场上他们既要创造经济价值支持、供养战争继续,又要防止被敌方掠夺。
他们是当之无愧的最低福利的获得者,甚至在非良性制度下,几乎没有福利可言。例如社会阶层泾渭分明,导致被食利阶层永远无法晋升到次食利阶层。具体如两晋时代,庶民几乎永无见天日的机会。作为庶民,无论他个人多么优秀,给社会带来多么大的贡献,一个出身门第先天不足,就把他彻底卡死在底层社会里而永世不得超生。
这样的制度,是典型的失衡制度,是危险的制度,经济上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发大规模的社会动荡,说成是安定的天然大敌一点也不为过。而这样的制度在战争活动中,是经不起考验的,都必将走上失败之路。原因在于,作为参与战争的主体阶层没有取得战争胜利的欲望和动力——即便胜利了也与其无关,这使得他们的战斗积极性大为降低。
劳有所得是个好制度
良性制度则使被食利阶层有机会获得战争福利,最大的福利是晋升到次食利阶层中,这对于他们将有非常的诱惑力。我们可以把这看成是一种价值交换,以在战场上达到食利阶层的政治目的为标的物来交换福利。合理的价值交换,可以刺激被食利阶层提高战斗积极性,因为这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
军功,作为军人的绩效考核,作为衡量获得福利的标准,是相对公正公平的。
通过战争获得军功,通过军功确认相应的政治地位,根据政治地位来确认应获得的经济供养。这样的流程,基本符合良性制度下获得战争福利的情况。按照这个标准来看,商鞅变法时为秦拟订的制度,可以算得上是良性制度。
分别执行良性和非良性制度的社会群落间的战争,相当于两种制度的碰撞。在其他物质条件大致相等的前提下,良性制度获胜的概率非常高,几乎立于不败之地。
秦携良性制度,打破了当时的历史僵局,我们反观当时的关东六国,都不具备这种应和战争状态的良性制度,于是最终覆灭了。这是在所难免的,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由此,我们不难理解这样一个有趣的现象:建立在良性制度下的社会群落,军事技能熟练的人群并不惧怕战争,甚至乐于看到战争。
对于这些无处觅封侯的半职业军人来说,战争简直就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本钱,是快速致富的阳关大道,不说明码实价童叟无欺也相差无几。
看来战争这种福利,还真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得到的,这不仅和社会制度密切相关,还和人群的社会分工有关。应该说,只有特定的人群才有获得这种福利的机会,而不论他们是主动还是被动。
老板可能把红包打折发放
有一笔福利是战争获胜后的利益二次分配,作为食利阶层与其统治下的社会群落成员共享战争福利的手段。打个比方就是企业老板在年终岁尾给员工发红包,大多是非透明的,做不到明码实价。这在为数不多的福利分配中,是最大手笔的福利分配,然而通常的做法是雷声大雨点小,从实际分配效果看,并不乐观,套用经济术语的说法是通货膨胀率颇高。当然,还有一种最坏的可能是负福利分配。
采取何种二次分配方式,取决于最高统治者的性格,看其是否足够慷慨,如果他过于吝惜财物,他在战前或战争期间做出的政治承诺很可能跳票。为了避免自身的信用折损,他可能会编制非常美丽的谎言来掩饰这一切,或者是将福利掺水分发放。另一种使政治承诺成为空头支票的原因是,最高统治者因客观原因而导致无力负担并兑现承诺,这往往与个人品格无关。比如说,对战争的后续发展预估不足,原本预计达到的目标打了折扣,而承诺给参与战争者的利益远超过战争得来的利益,这使失信成为一种不得已的选择。
政治利益,大多时候很难量化,这成了利益分配无法明码实价的难题。
至于最坏的情形,如负福利这种情况出现,大多是因战争中损失过大,虽胜犹败。倘若统治者又不肯舍利,那么将会给社会带来雪上加霜的灾难。
战争总福利减去分配给次食利阶层和被食利阶层的福利后,获得的福利都归食利阶层所有。这部分利益,用马克思的经济理论解释叫“剩余价值”。吴思先生在他的《血酬定律》里,把相似的这部分福利定义成“血利”。对于这个看法,我是没有异议的。
假定把分给次食利阶层和被食利阶层的福利看作成本,根据收益=总收入-成本这个公式可知,食利阶层可获得收益的多寡,取决于分出去的利益的多寡,两者间成反比关系。为了降低因福利发放而导致高企的成本,食利阶层的借口层出不穷。最常见且屡试不爽的策略是偷换概念,颠倒是非。动辄用集体利益、民族利益、国家利益作噱头绕圈子,用“无私奉献”来降低福利的发放标准。其实,这些借口除了遮羞布的作用外,再就是营造一种环境,使得克扣非食利阶层的福利成为合理行为。
战争的风险由谁来承担
战争,同其他一切经济行为一样,都有风险。风险的预算是确保自身获得福利的必备方案。作为战争的策动者,大多是食利阶层,最不济是次食利阶层,但概率偏低。根据前文福利分配的规律,我们可以看到,战争福利的最大受益者多是这些战争策动者,这是他们乐于策动战争的根本原因。当然,我们讨论的假定前提条件是非战败。
如果一旦战败,扣除丧失权力的政治风险或因战败而导致丢了命的风险外,几乎不再有额外的风险。如果需要经济赔偿,大可以把这份经济压力转嫁给被食利阶层。甚至在外交上吃了亏,都可以用同样的办法来解决问题。
对被食利阶层敲骨吸髓,然后营造出一种氛围,将这影响社会的经济灾难嫁祸给天灾人祸,或者将仇恨外引,树立一个虚拟的敌人群体。这是最常见的转移经济压力的手段。
在进入现代社会前的历史上,没有战争法庭的说法,战争策划者也没有被推上战争法庭的风险,而社会群落间的经济索赔都需要有人来负责,保留既有的食利阶层有助于战胜一方索取赔偿,作为战胜方,多是愿意保留战败方的旧食利阶层的,因此他们常常能逃脱战败的惩罚。那么这又变相纵容了这些战争策动者们。
有一点是我们一直没做精算的,那就是通过战争获得福利的方式,对于这些被动接受的人是否划算,或者说,这到底是不是他们真正所需要的。
我们再来建立一个非常理想的模型,按战争胜利后,食利阶层在不减少其原有利益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给其他阶层分配福利。次食利阶层和被食利阶层获得到了经济利益,但是他们失去了自己的休息时间,也失去了安全感,也失去了获得精神愉悦的条件。他们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以战争为核心的社会活动中去,或是杀戮,或是生产。
我们很容易联想到一个类比:企业中的员工无限度地加班加点,以求得最大生产效能。若按这个观点来看,战争带来的福利,对于这些次食利阶层和被食利阶层来说,无非就是相当于“加班费”而已。
虽然老板支付了加班费,可是员工仍旧疲惫不堪,并无幸福感可言。脱离模型联系现实可知,老板们并不都很慷慨,个个都会支付“加班费”,大多是经常性克扣这种“加班费”。从这个角度说,战争福利对于被食利阶层,无论如何计算,都算不得是真正的福利。
说到这,我们又可以看出一点,战争福利中的责任与权利是不对等的。担负最大责任者,权利往往最小,甚至低微到可以忽略不计。由此可推论出,食利阶层捏造的“无私奉献”,或是“爱集体利益就是爱自己的利益”等相似话语,无非是种抢占道德制高点的谎言。剥去谎言的外壳,我们不难看出,标榜这些“集体利益高于一切”的,多是些野心家,所谓“集体的利益”,实际上却是他们的利益诉求点。
换句话说,爱了集体的利益就等于爱了这些野心家的利益。倘若相信了他们冠冕堂皇的说法,就会被他们所利用,就会上天大的当。
吃亏的人总是觉得自己在占便宜
临了,突然想起一句荒唐的话: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这是经由顾炎武所著《日知录》中“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一句引发而来。套用前文分析战争福利的思路,我们非常容易就点中这句话的死穴:凭什么没有权利的“匹夫”要承担“国家兴亡”的责任?这显然在逻辑上讲不过去。因此说,在责任权利不对等的前提下,国家的兴亡,匹夫实无承担责任的义务。
因此,类似的说法一定是从食利阶层的嘴里说出来的,因为他的立场就决定了他应该且一定会这么说。然而一个奇怪的现象在生活中也偶有发生,那就是被食利阶层,也有人操着同样的说法,这就令人费解了。
非得利者却总习惯于站在既得利益者的立场说话,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有些不足为外人道的利益,抑或是其他因素?这又为我们带来一个巨大的悬念。
五饕餮之宴奉行着军国主义的秦国,一旦开动了战争机器,就难以停止。这正如饕餮一般,逐步蚕食鲸吞着别国的土地。一个疑问就此跃然纸上,仅仅是武力就让秦人征服了关东六国?
惯性推着我们向前走
请原谅我选择“饕餮之宴”这样一个看似哗众取宠的题目,因为我实在想不到其他比这更为贴切的。那纠缠在脑子里的疯狂吞噬一切的形象始终挥之不去。
饕餮,龙之五子,有头无身,大嘴贪食。这上古传说中的神兽,原来其实是有身子的,只是它太过贪吃了,居然把自己的身体也当作食物吃掉,于是就成了如今的模样,只剩了头和一张大嘴。由于它吃得太多,最终被撑死。
奉行着军国主义的秦国,正如这饕餮逐步蚕食鲸吞着关东六国的土地,最终走向自我毁灭,同这神兽的下场倒是颇有几分相似。
秦国的商鞅化,没因商鞅的死去而终结,反而是愈演愈烈,这与其他政治改革相比,最值得称道的,莫过于没有人去政空。社会制度固化,尚需要时间来进行。正如一架机器,各部分零件组合到一起,总会有些不适,于是需要磨合。在运行一段时间,各部分零件习惯于这种运行方式后,那么它的最大潜能就会被释放出来。
秦国这架战争机器,在几代秦王的磨合操作下,于公元前230年,终于彻底迸发出了所向披靡的威力,至公元前221年,关东六国全部被秦的铁蹄征服。十年战争,秦歼灭六国军队高达160余万人。
秦国的技术领先优势
从制度上看,胜利的天平是倾向于秦国的;而在经济能力上,也是秦国占尽优势;于技术能力上,秦国也遥遥领先于关东六国。
关于技术能力的甄别,有考古学家对陕西省临潼县兵马俑的考证为凭据:在俑坑中所发现的武器,其制造精度接近于现代化流水线工程的水平,而在工艺上,也非常巧妙。典型的如弩,根据复原的测试可知,秦弩的射程应该能够达到300米,有效杀伤距离在150米之内。这样恐怖的杀伤距离几乎可以接近现代化的火器。而巧妙的机簧组合,可以使扣动扳机变得异常轻巧,这无疑会大大提高瞄准击发的精度,也降低了使用者的操作难度。相对于当时的远距离攻击武器——弓来说,是占据了绝对优势的。
为秦弩配备的箭,所使用的箭头全部是三棱形而无倒刺。有倒刺的箭头,在创伤后无疑更难医治,然而因倒刺的风翼过高而产生的风阻,则容易使箭头偏离目标,从而降低杀伤效果。反观秦制的无倒刺箭头,由于拥有三个锋利的棱角,在击中目标的瞬间,棱的锋刃处就会形成切割力,使得箭头能更有效地穿透铠甲、直达人体,反倒达到了最大的杀伤效果。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考古专家们实际测量秦制箭头后,居然惊奇地发现,箭头的三个弧面几乎完全相同,是一种接近完美的流线型箭头。这样的箭头,意味着和现代的子弹形状近似。换句话说,秦人凭经验设计出了符合现代空气动力学规律的武器。
毫无疑问,秦制弩箭,这种高攻击能力的输出组合很可能代表了当时的最高科技,是当时技术含量最高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