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台圣王”郑成功
郑成功以海上的力量进入台湾,在台湾建立政权,统治台湾三代之久。这是中国的政令第一次抵达台湾,将台湾纳入中国的疆域。台湾台南的赤嵌楼(当年荷兰人城堡的遗址所在)上有一副对联:
开万古得未曾有之奇,洪荒留此山川,作遗民世界;
极一生无可如何之遇,缺憾还诸天地,是创格完人。
这是清末沈葆桢为纪念郑成功而作。郑成功在明朝覆亡之际,参加他父亲郑芝龙建立的海上活动集团,扶掖唐王(明绍宗朱聿键(1602-1646),崇祯五年(1632)继承唐王封爵。1645年南京失陷后,受郑鸿逵、黄道周等拥戴,在福州监国,旋即帝位,年号隆武。次年,清兵入福建,因郑芝龙降清,逃至汀州被俘,死于福州。),致力于反清复明。他在其父降清之后,仍旧组织海上力量,继续恢复华夏的努力。1658年,他的水师曾经突入长江,进攻南京。1659年,兵败南京后,郑成功袭取大员(即台湾),建立了抗清政权,在一隅孤岛上延续三代。
郑氏集团数以千计的船舰,打着“国姓”旗号,纵横海上。借国际贸易,他维持了强大的水师,又开拓台湾,哺育十万移民,安抚十万原住民。如果不是因大洋航道开拓的时机,海上活动不可能拥有如此巨大的动力,台湾一岛也不可能跃登为东亚航道枢纽。
郑氏孤忠,得遗民人心,不是为了朱家天下,而是为了维护华夏文化的一脉香火。所以郑氏和清政府屡次谈判,可以称臣,但是坚持不剃发,不改衣冠,只是为了保留华夏文化的象征。这一立场,乃是为了文化的归属。
郑氏在台湾立足,大陆移民一批又一批移入台湾,从此将这一岛屿开发为中国的东海屏障,郑成功遂成为“开台圣王”,受台湾人民纪念膜拜。以上事迹,包含世界历史、华夏认同和台湾本土性三重意义。沈葆桢那副对联的上联,正是说以万古奇遇的机运,贯穿三重的叠合。这一富有传奇性的过程,简述如下。
14世纪后东亚政治经济格局的转变
归根结底,台湾地位的大变化,应当是与14世纪以后东亚海上政治势力和经济势力的转变,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蒙元时代,陆路经过大漠和草原,海路绕航太平洋和印度洋再进入波斯湾。这两条道路,将欧、亚两个大地区连接在一起。蒙元离散,明代的中国,北疆的道路不再畅通,南方的海上道路却始终不断。然而,也是在元、明交接之际,东亚的海面,日本力量忽然崛起。那时,正是日本的“南北朝对峙期”(指日本室町时代初期两个皇室对峙的政治局面。1366年,足利尊氏在京都拥立持明院统光明天皇,当时在位的大觉寺统的后醍醐天皇避往大和的吉野(今奈良县南山区)。从此南朝(吉野朝)和北朝(京都朝)对峙。1338年,足利尊氏开创室町幕府。1392年,南朝后龟山天皇退位,仅存北朝后小松天皇,对峙局面结束。),所谓南朝与北朝,争夺日本的统治权。后来,北朝的足利尊氏终于统一了整个日本,南朝的封建诸侯失败了,他们的武装力量转入海上,尤其是许多本来有归属的诸侯武士,成为所谓的“浪人”。这些无所归属的力量无处谋生,就以九州岛的沿海地带和岛屿为基地,在东北亚寻求出路,这就是明初所谓的倭寇。明太祖时代,倭寇曾经侵犯中国的港口数十次之多,甚至突入长江口,长江三角洲的沿海城镇多受倭寇的侵扰。明、清两代,常有海禁,禁止中国的船只下海,也不许外国船只登陆,甚至还强迫岛屿上的居民放弃沿岸的村镇,迁入内地。海禁令造成的经济后果非常严重,因为南宋至蒙元以来,在中国东南沿海,海外贸易为中国赚了不少的利润,颇多沿海居民依靠外贸为生。同时,沿海的渔业也大受海禁令的影响。
明初永乐年间,郑和太监七次下西洋,其真实目的并不完全是宣扬国威,至少有一部分目的是要以官方贸易的朝贡之路代替过去的民间贸易。朝贡贸易有相当的限制,并不能完全代表全面性的商业活动。永乐以后,如前文所述,海禁时开时闭。于是,中国沿海始终有一些走私活动。
明代中叶(就是15世纪)开始,西方国家开拓海上通道,从此不再经过波斯湾,直接绕航到太平洋。15世纪末期,欧洲人发现了美洲。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继续在太平洋开拓,这些西方的海上势力,以菲律宾的吕宋(古国名,即今菲律宾群岛中最大岛。宋元以来,中国商船常到此贸易。明时称吕宋,《东西洋考》和《明史·外国列传》等均有专条记述。自1571年至1898年,其地为西班牙所侵占,故《海录》称之为“小吕宋”,而以“大吕宋”称呼西班牙。)为转运站,用大批新大陆的白银,换取东亚太平洋地区的商货——尤其是中国的丝绸和瓷器,以及南洋各地的香料。本来是东南亚地区用来和中国交换手工艺品的贸易,这时也转入欧洲人的手中。欧洲的高桅船,船大、运载量大,又有强大的火力,不是一般南洋商人所能抵御的。
明朝皇帝派遣郑和下西洋敕造的福船。船体高大如楼,底尖上阔,艏艉高高翘起,艏尖艉方,两侧有护板。当时中国的造船业遥遥领先全球。郑和七次下西洋,其真实目的,并不完全是宣扬国威,至少有一部分目的是要以官方贸易的朝贡之路代替过去的民间贸易。
白银贸易的刺激
这一情势的转变,大大改变了中国沿海的海外贸易状况。中国是一个贵金属本位的国家,以金、银、铜作为实质货币,元、明两朝都因为硬币不够用,不得不以银券、钱票来代替实质的货币。新大陆大量白银的涌入,正是贸易走向活跃的强大诱因。既然中国长期有海禁令,官方贸易又仅限于朝贡制度下的有限出入,中国的商人除了求之于走私一途外,别无其他方式可分沾白银贸易的巨大盈利。于是,15世纪到16世纪,许多商家,包括安徽钱庄和东南沿海的豪势之家,都投资于海外贸易。沿海的走私活动虽然非法,却是相当公开,而且非常活跃。大致方式如下:有人在中国东南沿海收购丝绸、瓷器以及其他商货,再用小船转运到几个港口,例如日本的平户、长崎和菲律宾的吕宋以及广东的澳门,再由西方大船收购转运至欧洲。同样,西方大船带来南洋商货、新大陆的白银以及其他商品,经过小船,转运进入中国。转运是非法的,只有一些冒险之徒,敢于组织海上贸易集团博取厚利。他们时时会碰到官兵的取缔,而他们也和日本的海上活动集团以及西班牙人、葡萄牙人、荷兰人的商团彼此利用,既合作,也竞争。
这些牟取厚利的海上活动集团,其存在是非法的,他们的性质是商人和海盗的混合。他们拥有武器,也有快速的船只。有时候,海上活动集团也劫掠村镇,掠取给养。在中国官方眼中,他们就是海盗和倭寇。称之为倭寇,是因为日本浪人往往是其中的主力,但实际上中国人的走私集团也是其中颇为重要的组成。许多海上活动集团,其实是国际性的组织。中国历史上,隆庆、万历年间,都曾大力清剿海盗,但也只换来局部和暂时的安静,沿海其实一直并不安定。
万历后期,明朝政府财政拮据,一些由太监领导的海外贸易单位,原本是处理朝贡贸易以及垄断有利的商品制造;这时也投入了这种有利可图的海上贸易。所以万历朝后半期,沿海的海上集团可以半公开地进行国际贸易了。一些较为强大的集团开始兼并小集团,成为大股的海上力量。
郑成功将荷兰人赶出台湾
郑芝龙的海上势力,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的。郑芝龙是福建人,很早就加入了海上活动,成为若干大集团(例如,颜思齐和李旦的集团)里的一分子。他在日本的平户,和日本的浪人集团也有密切的合作关系。他的妻子就是日本女子田中氏,他们生下一个孩子,就是后来的“国姓爷”郑成功。李旦、郑芝龙的集团逐渐打败、合并了一些其他海上大势力(如刘香),成为东南沿海最大的一支海上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