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鹿弥没能去成陈恺那。
她约了白尚豪,这是他们重逢后她第一次主动找白尚豪。原本是只想问他要蓝惠的电话号码,但是他坚持两人见面后,他才会给她。
白尚豪提早了一个小时到了约定地点。
他正在想一些往事。
留美的时候,他有过一段恋爱。
那时候,他在美国的最东边,她在美国的最西边,每天聊不完的话题说不尽的合拍,在学期中的时候她飞过来找他,帮他做模型。暑假,他参与的耐克体验馆设计即将完成的时候,他飞去西边,找她一起飞到纽约,参与了最后的施工和落成典礼。为了她,甚至做了一个让旁人挺吃惊的决定:第二年上学期想去洛杉矶实习,这样能方便与她见面。然而事与愿违,收到的实习机会都不提供自给自足的本钱,当时的经济状况也不容许他有新的花销,于是那个暑假他不得不回国了。
和她一起,时光过得单纯快乐又梦幻。
这是他最初的爱情,最理想的恋爱。
她家境很好,在她眼里,他只是个经过不断努力才得以出国留学的穷学生。她家里一直反对,无数次的无奈后,她父亲给的最后通牒成为了两人关系结束的最后一根稻草。
于是,维持了9个月,飞来飞去的爱情,结束了。
他当时似乎无暇悼念,就是忙忙忙,各种忙。设计课、材料研究、助教工作、学术会议、项目设计……取得M。Arch。II证书前最后一个项目,是回国内做的。
直到现在,他也没能忘记偶遇鹿弥的时候,她撞得他下巴生疼。她却抬起头,用小鹿一般大而黑的眼睛嗔怪地望着他的眼神,水汪汪的。他心里微微一荡。他甚至开起了小小的玩笑,她抓住他的衣角时,他心里升起一种微微的奇异感觉。她实在是有点呆,又或者是他那天穿得有点正式,又恰好在南方那所以理工出名的大学里面相遇。
后来,她把他当成了跟她一样的正在为工作烦恼的应届生,他也就懒得跟她解释了。
后来,居然一次次的遇见。再后来,她用那双小鹿一般大而黑的眼睛怯怯地、充满期待地望着他,像是鼓起毕生的勇气问:你能当我男朋友吗?
他心里涌起的第一个念头居然是:试试也好。
于是,微笑着答应了她。
但心里总是有什么地方得不到满足,总是忍不住会把她跟美国的她比较。
美国的那个她,是个明艳美人,如太阳,如烈火。鹿弥,相比较他,实在要算小鸟依人,长得很是清秀,一头柔顺的黑发倒是比她漂亮纯净的眼睛还撩人。
她看着内敛,实则活泼,而且时时有些奇思妙想,笑起来很是放肆。对他是入心入肺的好,每每到了他暂租的房子里,帮他收拾清理满是废纸塑胶板垃圾、面包牛奶乱扔的房间,到饭点的时候桌上会摆满她亲手做的三菜一汤。
干他们这一行的人,总是把咖啡喝成水。
鹿弥刚开始泡的咖啡,真心难喝,到分手前一个月,手艺居然变得精湛。
他那段时间总是在忙项目、画图纸,然后改图纸,她来了他也没什么闲暇陪她。
她总是自顾自地跟他说话,兴致勃勃,他没能听清什么,也就嗯嗯的答一下。
她很好,温柔可人,润如春雨。却又总像是,不够好。
当上海最好的那家建筑事务所向他抛来橄榄枝的时候,对于分手的结局,他毫不怀疑。
他不会跟她说一起离开,她更不是那个他飞来飞去也要见上一面的对象。
他总以为她将会哭得稀里哗啦,或者要歇斯底里指着他的胸口骂:良心被狗叼了。
都没有。
她脸色苍白,但是神情很倔强,只是问他:“你记得你答应过我,你绝对不会先提出分手吗?绝对不会先抛下我一个人吗?”
说这话时她眼睛水光盈盈,睫毛微颤。
他愣了一下,努力地回想,似乎还真有。
记不清的某天晚上,也是在这条鹅卵石小路上。
那时候已是春末,天还很冷。南方的春天总是无风的寒冷夹杂着连绵阴雨,简直要渗到人的毛孔里。幸而路两旁的大树参天,枝叶繁茂,如毛细雨飘不进来。橙黄的路灯把他和她的影子拉得绵长,天气寒冷,呼出的白汽清晰可见。他牵住她的手,放进他大大的衣袋里。
他习惯性地做了这个在美国的冬天时常和那个她一起做的动作。
她整晚便很是兴奋,吱吱喳喳地说个不停。
她多年轻啊,还是爱做梦的年纪,说着以后要去学德语,然后互教对方,再去柏林,在柏林墙那里,两人要还原一次三毛荡气回肠的倾城之恋。然后还跟他说了些什么,最后用亮晶晶的像星星的眼睛期待地看着他。
他有时听得认真,更多时候脑海里盘旋的是图纸。
彼时他脑海里正好想出来图纸的某一处怎么改才好,听得她软声重复问着“好不好”,他随口就答“好”。
她便高兴得像个孩子一样扑过来抱住他。
最后,她大笑着跳上的他的背,让他背了一段路。
印象中,这似乎是他最纵容宠溺她的时候。
无意中,他似乎对她做了一件很残忍的事情。
鹿弥见他一脸怔忪的样子,低了头,偶尔踢踢一侧的石子或者枝叶。许久,她终于抬起头,柔嫩的唇被咬出一排深深的牙印,眼睛里似乎无波无澜,脸色依旧苍白,神情却更倔强。
她很淡很轻地说了一句:“傻瓜。”
像是在说自己,又像是在说他。
然后,很决然地转身,先他从那条小路上离去。
白尚豪看着她略显单薄越走越远的身影,居然涌起了一股抑制不住的愧疚和要奋力跑上前去拉住她的冲动。
然而,他终究没有这么做。
他的确是一个穷学生,就必须走穷学生要走的路,抓住一切可利用的机会,出人头地。
鹿弥,是那时候的他,认为不是非抓住不可的机会。
他后来却总是想起鹿弥,哪怕有了一个又一个更美丽的女人。离开以后,他比任何时候,比和她在一起的时候,还要想她。想起她小鹿一般黑亮的眼睛,苍白倔强的脸,她单薄渐远的身影,她留下的轻淡一句“傻瓜”。
他觉得这是愧疚心作祟。
即使曾想象过无数个重逢场面,也自嘲地模拟过无数重逢对白,他却从来不主动找她。
直到再次相遇。
她似是仍旧当初模样,却又似不复当初。
有了成熟女人的娴雅妩媚,经过时间淬炼的在任何场合都能应付自如的干练从容。
他总以为,她没有过多恨他,因为当初不曾纠缠。
又或许正是因为她没恨他,让他变得更生气。
重逢后,她疏离冷淡唯恐避之不及的态度,让他心里多年筑起的某道围墙轻易崩溃,滋生出没来由的怒气,夹杂着多年的愧疚,却又一次次被他压抑下去。
生活很谬论,却让人不得不接受。
譬如美国的那个她,是他一无所有的时候,他所想拥有的最美好。当他拥有一切时,他已经没有手来重新要回她。
譬如鹿弥,他以为她只是偶然出现的一般好女孩。经年回首,才发现她是他能得到曾得到的最珍贵,而他终于要不回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