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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唯有爱,滋养生命

我的母亲/老舍

母亲的娘家是北平德胜门外,土城儿外边,通大钟寺的大路上的一个小村里。村里一共有四五家人家,都姓马。大家都种点不十分肥美的地,但是与我同辈的兄弟们,也有当兵的,作木匠的,作泥水匠的,和当巡警的。他们虽然是农家,却养不起牛马,人手不够的时候,妇女便也须下地作活。

对于姥姥家,我只知道上述的一点。外公外婆是什么样子,我就不知道了,因为他们早已去世。至于更远的族系与家史,就更不晓得了;穷人只能顾眼前的衣食,没有功夫谈论什么过去的光荣;“家谱”这字眼,我在幼年就根本没有听说过。

母亲生在农家,所以勤俭诚实,身体也好。这一点事实却极重要,因为假若我没有这样的一位母亲,我以为我恐怕也就要大大的打个折扣了。

母亲出嫁大概是很早,因为我的大姐现在已是六十多岁的老太婆,而我的大外甥女还长我一岁啊。我有三个哥哥,四个姐姐,但能长大成人的,只有大姐,二姐,三哥与我。我是“老”儿子。生我的时候,母亲已有四十一岁,大姐二姐已都出了阁。

由大姐与二姐所嫁人的家庭来推断,在我生下之前,我的家里,大概还马马虎虎的过得去。那时候订婚讲究门当户对,而大姐丈是作小官的,二姐丈也开过一间酒馆,他们都是相当体面的人。

可是,我,我给家庭带来了不幸:我生下来,母亲晕过去半夜,才睁眼看见她的老儿子——感谢大姐,把我揣在怀里,致未冻死。

一岁半,我的父亲“剋”死了。

兄不到十岁,三姐十二、三岁,我才一岁半,全仗母亲独立抚养了。父亲的寡姐跟我们一块儿住,她吸鸦片,她喜摸纸牌,她的脾气极坏。为我们的衣食,母亲要给人家洗衣服,缝补或裁缝衣裳。在我的记忆中,她的手终年是嫩红微肿的。白天,她洗衣服,洗一两大绿瓦盆。她作事永远丝毫也不敷衍,就是屠户们送来的黑如铁的布袜,她也给洗得雪白。晚间,她与三姐抱着一盏油灯,还要缝补衣服,一直到半夜。她终年没有休息,可是在忙碌中她还把院子屋中收拾得清清爽爽。桌椅都是旧的,柜门铜活久以残缺不全,可是她的手老使破桌面上没有尘土,残破的铜活发着光。院中,父亲遗留下的几盆石榴与夹竹桃,永远会得到应有的浇灌与爱护,年年夏天开许多花。

哥哥似乎没有同我玩耍过。有时候,他去读书;有时候,他去学徒;有时候,他也去卖花生或樱桃之类的小东西。母亲含着泪把他送走,不到两天,又含着泪接他回来。我不明白这都是什么事,而只觉得与他很生疏。与母亲相依如命的是我与三姐。因此,他们作事,我老在后面跟着。他们浇花,我也张罗着取水;他们扫地,我就撮土……从这里,我学得了爱花,爱清洁,守秩序。这些习惯至今还被我保存着。

有客人来,无论手中怎么窘,母亲也要设法弄一点东西去款待。舅父与表哥们往往是自己掏钱买酒肉食,这使她脸上羞得飞红,可是殷勤的给他们温酒作面,又给她一些喜悦。遇上亲友家中有喜丧事,母亲必把大褂洗得干干净净,亲自去贺吊——份礼也许只是两吊小钱。到如今为我的好客的习性,还未全改,尽管生活是这么清苦,因为自幼儿看惯了的事情是不易于改掉的。

姑母常闹脾气。她单在鸡蛋里找骨头。她是我家中的阎王。直到我入了中学,她才死去,我可是没有看见母亲反抗过。“没受过婆婆的气,还不受大姑子的吗?命当如此!”母亲在非解释一下不足以平服别人的时候,才这样说。是的,命当如此。母亲活到老,穷到老,辛苦到老,全是命当如此。她最会吃亏。给亲友邻居帮忙,她总跑在前面:她会给婴儿洗三——穷朋友们可以因此少花一笔“请姥姥”钱——她会刮痧,她会给孩子们剃头,她会给少妇们绞脸……凡是她能作的,都有求必应。但是吵嘴打架,永远没有她。她宁吃亏,不逗气。当姑母死去的时候,母亲似乎把一世的委屈都哭了出来,一直哭到坟地。不知道哪里来的一位侄子,声称有继承权,母亲便一声不响,教他搬走那些破桌子烂板凳,而且把姑母养的一只肥母鸡也送给他。

可是,母亲并不软弱。父亲死在庚子闹“拳”的那一年。联军入城,挨家搜索财物鸡鸭,我们被搜过两次。母亲拉着哥哥与三姐坐在墙根,等着“鬼子”进门,街门是开着的。“鬼子”进门,一刺刀先把老黄狗刺死,而后入室搜索。他们走后,母亲把破衣箱搬起,才发现了我。假若箱子不空,我早就被压死了。皇上跑了,丈夫死了,鬼子来了,满城是血光火焰,可是母亲不怕,她要在刺刀下,饥荒中,保护着儿女。北平有多少变乱啊,有时候兵变了,街市整条的烧起,火团落在我们的院中。有时候内战了,城门紧闭,铺店关门,昼夜响着枪炮。这惊恐,这紧张,再加上一家饮食的筹划,儿女安全的顾虑,岂是一个软弱的老寡妇所能受得起的?可是,在这种时候,母亲的心横起来,她不慌不哭,要从无办法中想出办法来。她的泪会往心中落!这点软而硬的个性,也传给了我。我对一切人与事,都取和平的态度,把吃亏看作当然的。但是,在作人上,我有一定的宗旨与基本的法则,什么事都可以将就,而不能超过自己画好的界限。我怕见生人,怕办杂事,怕出头露面,但是到了非我去不可的时候,我便不敢不去,正像我的母亲。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二十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当我在小学毕了业的时候,亲友一致的愿意我去学手艺,好帮助母亲。我晓得我应当去找饭吃,以减轻母亲的勤劳困苦。可是,我也愿意升学。我偷偷的考入了师范学校——制服,饭食,书籍,宿处,都由学校供给。只有这样,我才敢对母亲说升学的话。入学,要交十圆的保证金。这是一笔巨款!母亲作了半个月的难,把这巨款筹到,而后含泪把我送出门去。她不辞劳苦,只要儿子有出息。当我由师范毕业,而被派为小学校校长,母亲与我都一夜不曾合眼。我只说了句:“以后,您可以歇一歇了!”她的回答只有一串串的眼泪。我入学之后,三姐结了婚。母亲对儿女是都一样疼爱的,但是假若她也有点偏爱的话,她应当偏爱三姐,因为自父亲死后,家中一切的事情都是母亲和三姐共同撑持的。三姐是母亲的右手。但是母亲知道这右手必须割去,她不能为自己的便利而耽误了女儿的青春。当花轿来到我们的破门外的时候,母亲的手就和冰一样的凉,脸上没有血色——那是阴历四月,天气很暖。大家都怕她晕过去。可是,她挣扎着,咬着嘴唇,手扶着门框,看花轿徐徐的走去。不久,姑母死了。三姐已出嫁,哥哥不在家,我又住学校,家中只剩母亲自己。她还须自晓至晚的操作,可是终日没人和她说一句话。新年到了,正赶上政府倡用阳历,不许过旧年。除夕,我请了两小时的假,由拥挤不堪的街市回到清炉冷灶的家中。母亲笑了。及至听说我还须回校,她愣住了。半天,她才叹出一口气来。到我该走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些花生,“去吧,小子!”街上是那么热闹,我却什么也没看见,泪遮迷了我的眼。今天,泪又遮住了我的眼,又想起当日孤独的过那凄惨的除夕的慈母。可是慈母不会再候盼着我了,她已入了土!

儿女的生命是不依顺着父母所设下的轨道一直前进的,所以老人总免不了伤心。我二十三岁,母亲要我结了婚,我不要。我请来三姐给我说情,老母含泪点了头。我爱母亲,但是我给了她最大的打击。时代使我成为逆子。二十七岁,我上了英国。为了自己,我给六十多岁的老母以第二次打击。在她七十大寿的那一天,我还远在异域。那天,据姐姐们后来告诉我,老太太只喝了两口酒,很早的便睡下。她想念她的幼子,而不便说出来。

七七抗战后,我由济南逃出来。北平又像庚子那年似的被鬼子占据了。可是母亲日夜惦念的幼子却跑西南来。母亲怎样想念我,我可以想象得到,可是我不能回去。每逢接到家信,我总不敢马上拆看,我怕,怕,怕,怕有那不祥的消息。人,即使活到八九十岁,有母亲便可以多少还有点孩子气。失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我怕,怕,怕家信中带来不好的消息,告诉我已是失了根的花草。

去年一年,我在家信中找不到关于母亲的起居情况。我疑虑,害怕。我想象得到,若有不幸,家中念我流亡孤苦,或不忍相告。母亲的生日是在九月,我在八月半写去祝寿的信,算计着会在寿日之前到达。信中嘱咐千万把寿日的详情写来,使我不再疑虑。十二月二十六日,由文化****的大会上回来,我接到家信。我不敢拆读。就寝前,我拆开信,母亲已去世一年了!

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之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的。她一世未曾享过一天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唉!还说什么呢?心痛!心痛!

我的母亲(节选)/胡适

我小时身体弱,不能跟着野蛮的孩子们一块儿玩。我母亲也不准我和他们乱跑乱跳。小时不曾养成活泼游戏的习惯,无论在什么地方,我总是文绉绉的。所以家乡老辈都说我“像个先生样子”,遂叫我做“麇先生”。这个绰号叫出去之后,人都知道三先生的小儿子叫做麇先生了。即有“先生”之名,我不能不装出点“先生”样子,更不能跟着顽童们“野”了。有一天,我在我家八字门口和一班孩子“掷铜钱”,一位老辈走过,见了我,笑道:“麇先生也掷铜钱吗?”我听了羞愧得面红耳热,觉得大失了“先生”身份!

大人们鼓励我装先生样子,我也没有嬉戏的能力和习惯,又因为我确是喜欢看书,故我一生可算是不曾享过儿童游戏的生活。每年秋天,我的庶祖母同我到田里去“监割”(顶好的田,水旱无忧,收成最好,佃户每约田主来监割,打下谷子,两家平分),我总是坐在小树下看小说。十一二岁时,我稍活泼一点,居然和一群同学组织了一个戏剧班,做了一些木刀竹枪,借得了几副假胡须,就在村口田里做戏。我做的往往是诸葛亮,刘备一类的文角儿;只有一次我做史文恭,被花荣一箭从椅子上射倒下去,这算是我最活泼的玩艺儿了。

我在这九年(一八九五——一九零四)之中,只学得了读书写字两件事。在文字和思想的方面,不能不算是打了一点底子。但别的方面都没有发展的机会。有一次我们村“当朋”(八都凡五村,称为“五朋”,每年一村轮着做太子会,名为“当朋”)筹备太子会,有人提议要派我加入前村的昆腔队里学习吹笙或吹笛。族里长辈反对,说我年纪太小,不能跟着太子会走遍五朋。于是我便失掉了学习音乐的唯一机会。三十年来,我不曾拿过乐器,也全不懂音乐,究竟我有没有一点学音乐的天资,我至今不知道。至于学图画,更是不可能的事。我常常用竹纸蒙在小说书的石印绘像上,摹画书上的英雄美人。有一天,被先生看见了,挨了一顿大骂,抽屉里的图画都被搜出撕毁了。于是我又失掉了学做画家的机会。

但这九年的生活,除了读书看书之外,究竟给了我一点做人的训练。在这一点上,我的恩师便是我的慈母。

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便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她看我清醒了,便对我说昨天我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我认错,要我用功读书,有时候她对我说父亲的种种好处,她说:“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跌股便是丢脸出丑)她说到伤心处,往往掉下泪来,到天大明时,她才把我的衣服穿好,催我去上早学。学堂门上的锁匙放在先生家里,我先到学堂门口一望,便跑到先生家里去敲门。先生家里有人把锁匙从门缝里递出来,我拿了跑回去,开了门,坐下念生书,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我是第一个去开学堂门的。等到先生来了,我背了生书,才回家吃早饭。

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母兼任严父。但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一望,我看见了她的严厉眼光,便吓住了,犯的事小,她等到第二天早晨我睡醒时才教训我。犯的事大,她等人静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音来,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

有一个初秋的傍晚,我吃了晚饭,在门口玩,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背心,这时候我母亲的妹子玉英姨母在我家住,她怕我冷了,拿了一件小衫出来叫我穿上。我不肯穿,她说:“穿上吧,凉了。”我随口回答:“娘(凉)什么!老子都不老子呀。”

我刚说了这句话,一抬头,看见母亲从家里走出,我赶快把小衫穿上。但她已听见这句轻薄的话了。晚上人静后,她罚我跪下,重重的责罚了一顿。她说:“你没了老子,是多么得意的事!好用来说嘴!”她气得坐着发抖,也不许我上床去睡。这是我的严师,我的慈母。我母亲待人最仁慈,最温和,从来没有一句伤人感情的话;但她有时候也很有刚气,不受一点人格上的侮辱。我家五叔是个无正业的浪人,有一天在烟馆里发牢骚,说我母亲家中有事请某人帮忙,大概总有什么好处给他。

这句话传到了我母亲耳朵里,她气得大哭,请了几位本家来,把五叔喊来,她当面质问他给了某人什么好处。直到五叔当众认错赔罪,她才罢休。我在我母亲的教训之下住了九年,受了她的极大极深的影响。我十四岁(其实只有十二零二、三个月)便离开她了,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冬/陶晶孙

冬有三种,一种是天文学的冬,他是冬至到春分,―种是气象学的冬,他是十二月到二月底,一种是中国的冬,他是立冬到立春。

这三种冬,中国的冬最早,天文学的冬最迟,现在十一月,我国已算冬天了,可是气象正是秋高气爽之时,而“外国冬至”,即圣诞节,才是天文上的冬。

我国的立冬,是在表示将来了,冬尚未完,人在怕冷的时候,立春之声,给我们抱着“冬天已到,春亦不远”的安慰,所以我爱用中国式的四季。不过旧历尽可以用,我爱用新历。

我是生在江南的人留学外国,回来见中国人受了久年的殖民地支配,因此根性已变恶劣而痛恨,可是走上我的父亲所宝贝酷爱的五亩田,见他的黄金色之稻,乡人给他刈成稻堆,就忆起我在八九岁之时,和将来成为我的废洋伞的小女,在这成熟了的稻田之中,我捉一只蚱蜢给她,她好像在怕,同时又有些害羞,接受我的赠品,那个时候我还不解恋爱,不过我已解女子之美,我爱我们江南暖旺旺的冬天。

苛烈之冬不是那么样暖旺旺的,留学日本,大学毕业了,官费已被革了,父亲的津贴也停给了,文学谈得十分够,泳游着的莫泊桑等不爱他,苦闷的我国文学谈不了,只爱大陆的古典而引起日耳曼的哲学的苦闷,在苦闷之中,向日本的北方的都会找真理而去。

北方的杉枞等树,繁茂着,像谈英文的仙女乡,树下暗,像有仙女和小人要出来,而密林上盖着雪,雪,雪,雪。

渴望着的学都在白雪之中,白雪之中有密林,密林之上有白雪,白雪之间有青色的小河,小河之旁是绝壁。

密林之间,白雪之中有学舍,之内有哲学,哲学之难,令人惊叹。

一天,冰雪之中,有暖旺旺的一个窗子,立在窗下听着比牙琴之声,而他的曲是Troika的那一个曲子那个清澄的音声,反应着发生,这是给我在苦闷之中,发现着我的热狂之爱,只有苦闷者能找到的爱,只有苛烈之冬能训练出来的爱。

我感谢寒气砭骨之冬,只有在这种“冬”之中,能生热狂之爱,只有在冰雪盖着的森林中,能见冬之美,所以我的诗人为我恋爱,祝我的句子说:

密林之上盖着白雪,

她要把她的爱,覆盖着他,

你怎能盖尽他,只有进来到密林中,

来和仙女跳舞。

这是冬天的罗曼。

冬天的不知觉的浪漫也有,我的女友替我写的冬天的文章是这样,她说:

说起冬天,我就得联想到一件事,微小而平凡,人家知道了只多打个哈哈,我却觉得它带给我暖意。

大约在八年前的冬天吧?一个很冷的晚上,天上飘着大雪,白絮般的争先恐后拼命地向地下飘。父亲书室里的大火炉正烧得在兴头上暖暖的似春天,父亲坐在摇椅上吸雪茄,母亲坐在近旁的沙发上和他谈家常,姊妹们散坐着看书做女红,我倚在沙发边上,心中很忙乱地计算着明天到哪儿去拍雪景,突然想起今天送来的新旗袍,枣红丝绒的旗袍,穿了去赏雪是顶好看了。马上奔到卧室去,换上新衣又匆匆地跨进了书室,在母亲面前一站道:“母亲,你看我明天穿这衣服去拍照,漂亮不漂亮?张裁缝的本领不差,腰身做得真好,你看。”想着打了一个很快的旋转步子,转得太圆太快了,手碰着书桌的水仙花盆儿,因为来势太猛,盆儿站不住,连花带水地向下跌,盆儿跌得纷纷碎,水往四下里狂奔乱溅,那些小石子更是滚得四处八方的,我的枣红丝绒旗袍上沾了一大堆水渍。小巧玲珑的水仙花盆,翠绿得似翡翠,是姐姐从江西带来孝敬父亲的,是父亲的心爱之物,现在完了,可爱的水仙花盆儿!

母亲正看着我笑眯眯的,见我闯了这个祸就正了颜色道:“你总是这样抖乱,这样大的人了,还要毛手脚地打破东西。这盆是父亲欢喜的,父亲罚她―下吧?”我偷眼看看父亲,他在皱眉头,然而没有怒容,他待子女最客气,决不会骂的,更不必说罚了。可是父亲很爽快地回答道:“罚她做―篇小品文,题目是夜杂感,今夜交卷,让她静静地坐一歇。”

我不敢撒娇,我不敢还价,一扭身躲到自己卧室中去写,母亲连连喊我在书室中写,楼上冷,怕我受寒,但是我不听从。母亲呀!这―次我真不该辜负你这伟大的爱意,想不到这九年来,我这―生永永地享受不着母亲的暖意,伟大的母爱。

那夜我坐在卧室的小桌子边,满心又气又恨,疼惜这只翠绿色的盆,更疼惜这件新的红丝绒旗袍,―堆水渍糟蹋了―件新衣!手中拿着笔写不出一句文章来。寒气又来侵袭我,手指疼痛到麻木,浑身的骨节酸酸的好像在收缩拢来,人坐不住了,不由地发抖,想下楼去,又不好意思。幸亏母亲让女仆拿―只热水袋来给我暖手,又说天气太冷、老爷叫小姐睡了吧,文章明天写。我本能地睡进了被窝,实在伏在母翼下的小鸟怎样会受到冷呢。

这给我忆起窦萍在影戏中的快乐可以仿佛看见,这篇现实,表面是个现实,可是事实是个浪漫,只有她描写的现实中,我国人的通病,罚写一篇文章,那是办不成的,此刻八年之后,我因为要写冬的文章,叫这个年轻女友写―段文章,也一样地限她要一天之中写出来,她就能够写出来,原来罚不能写出来,只有爱能够叫她写出来。

冬天,干而枯的树枝向着天,有的像扫着天,有的像夸示着他的树根之勇敢,而在他的下面,已经有青的春草,在热闹地挤着,这春草背靠着树干而不受北风,有仙女在上面跳舞着,所以有暖旺旺的春意,这是我和她。

这样,我们又要想到说:

冬天如果到来,那么春天也不远了。

爱/纪伯伦

于是艾尔梅特拉说,请给我们谈谈爱吧。

他抬头望着众人,人群一片寂静。他用洪亮的声音说道:

当爱挥手召唤你们时,跟随着他,

尽管他的道路艰难而险峻。

当他展翼拥抱你们时,依顺着他,

尽管他羽翼中的利刃会伤害你们。

当他对你们说话时,要相信他,

尽管他的声音会击碎你的梦,像狂风尽扫园中的花。

爱虽可为你们加冕,也能将你们钉上十字架。他虽可助你们成长,也能将你们削砍剪刈。

他会攀至你们的高处,轻抚你们在阳光下颤动的最柔嫩的枝条,

他也会降至你们的根柢,动摇你们紧紧依附着大地的根须。

爱把你们像麦捆般聚拢在身边。

他将你们脱粒,使你们****。

他将你们筛选,使你们摆脱麸糠。

他碾磨你们,直至你们清白。

他揉捏你们,直至你们柔顺。

尔后,他把你们交与圣火,让你们成为上帝圣宴上的圣饼。

这一切都是爱为你们所做,使你们或许能从中领悟自己心中的秘密,从而成为生命之心的一小部分。

但是如果你们出于畏惧只去寻求爱的和美与爱的欢乐,

那你们最好掩起自己的****,离开爱的打谷场,

踏入那没有季节的世界,在那里,你会开怀,但不是尽情欢笑;你会哭泣,但不是尽抛泪水。

爱除了自身别无所予,除了自身别无所取。

爱不占有,也不被占有;

因为爱有了自己就足够了。

当你爱了,你不应说“上帝在我心中”,而应说“我在上帝心中”。

别以为你可以指引爱的方向,因为爱,如果他认为你配,将指引你的方向。

爱别无他求,只求成全自己。

但如果你爱了,又必定有所渴求,那就让这些成为你的所求吧:

融化为一道奔流的溪水,在夜晚吟唱自己的清曲。

体会太多温柔带来的痛苦。

被自己对爱的体会所伤害。

心甘情愿地淌血。

清晨,带着一颗飞扬的心醒来,感谢又一个充满爱的日子;

午休,沉思爱的心醉神怡;

黄昏,带着感激归家;

睡前,为你心中的挚爱祈祷,唇间吟诵着赞美诗。

普拉特尔的春天(节选)/斯蒂芬·茨威格

她打开衣柜,挑选衣裙。满眼都是鲜亮刺目,花里胡哨,大红大绿的颜色,看得人眼花缭乱。她挑来挑去,丝绸在她手中沙沙作响,她真不知道挑哪件才好,因为她所有的礼服几乎都有一个明确意图,那就是引人注目,而这正是她今天想竭力避免的。找了半天,终于有一抹天真而愉快的微笑一下子浮现在她的脸上。在柜子的角落里,她发现了一身简朴的、近乎寒酸的衣衫,满是灰尘,压得很皱。引她微笑的不光是她发现的这身衣服,还有这件纪念品引起的历历在目的往事。她想起那一天,她穿着这身衣服和她的情人一起离家出走,想起她和情人一起享受到的许多幸福,然后又想起她以幸福为代价换来华裳丽服的日子,先是充当一位伯爵的情妇,继而变成另外一个人的情妇,接着成为其他许多人的情妇……

她不知道自己干吗还留着这身衣服。但是这身衣服现在还在,她很高兴,她换上这身衣服,在笨重的威尼斯大镜子前左顾右盼,不禁对自己的模样感到好笑,她看上去规规矩矩,一个市民家的姑娘,天真烂漫,像甘泪卿似的纯洁无邪……

到处乱抓乱摸了一阵,她也找到了与衣衫配套的帽子,然后笑吟吟地冲着镜子看了一眼,只见镜子里有位市民家的少女穿着星期日的盛装同样笑吟吟地向她回礼。于是她出发了。

她唇边挂着微笑走到街上。

起先,她感到每个人想必都会觉察到,她其实并不是她装扮出来的那种人。

但是,那在正午的骄阳曝晒下从她身边匆匆走过的稀稀落落的行人,绝大多数都没有时间去打量她。慢慢地,她自己也真的进入了角色,一路遐想沿着红塔大街走了下去。

这里,一切都在阳光的沐浴下熠熠生辉。星期日的气氛从身着盛装、心情欢快的人们身上传给了动物和其他东西,一切的一切都闪闪发光,光彩夺目,向她欢呼,向她致意。她目不转睛地凝视着五彩缤纷、热闹非凡、熙熙攘攘的人流,这种场面其实她从来也没有见识过,她只顾傻瞧傻看,差点儿撞上一辆马车,这时她不禁自语:“简直像个乡下姑娘。”

她于是稍微注意起自己的举止来。可是当她走到普拉特尔大街的时候,突然看到她的一位爱慕者乘着时髦的马车紧贴着她的身体驶了过去,距离近得她都可以扯到他的耳朵,她也真恨不得去扯他的耳朵一下呢。这时候,她又忘乎所以起来。可是那位爱慕者摆出一副高贵的样子,懒洋洋地把身体往后靠着,竟然没有注意到她。于是她放声大笑,笑得那位爱慕者回过头来。要不是她飞快地用手绢遮住脸,真说不定会被那人一眼认出。

她兴高采烈地继续往前走,不久就挤进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这些人在星期天穿着鲜艳的衣服成群结队地到维也纳国家圣地去朝拜,到普拉特尔公园的一些林荫道上去漫步。普拉特尔河边草场绿草如茵,林木森森,没有幽径,这些横穿草场的林荫道,宛如铺在茵绿草地上的白色木板。她的疯劲不知不觉地与人群的欢快情绪融为一体。人们被星期天的欢乐气氛所感染,为大自然的迷人风光所鼓舞,全然忘记了星期天前后那六天的枯燥无味和繁重劳动。

她卷在人流中,像大海里的一朵浪花,漫无目标,毫无计划,却在充满活力的欢呼中不断喷吐着水花,向前翻腾。

她几乎要庆幸女裁缝忘记给她送衣服了。因为她在这里感到一生中从未有过的幸福、自由,简直和童年时初游普拉特尔时差不多了。

这时,那些记忆和画面又纷纷浮现出来,只是被那欢乐的情绪镶上了一道光亮的金边,她又想起了她的初恋,但并不是像人们回忆那些不愿触及的事情时那样带着悲伤别扭的心情,而像是回忆着一种命运,一种使人想再重新经历一次的命运,那只是奉献、不是交易的爱情……

她继续向前走,沉浸在往事的迷梦之中,人群中嘈杂的欢声笑语对她来说,变成了汹涌澎湃的滚滚涛声,她分辨不出单个的声音。她独自一人畅想着,往常,她在自己的房间里躺在波斯卧榻上无所事事,向着宁静、滞重的空气喷吐一个个烟圈的时候都从没有想过这么多……

突然,她抬起头来。

起初她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她只有一种模糊的感觉,这种感觉给她的思想突然蒙上一层难以看透的轻纱。现在,她抬头一看,发现有一双眼睛总是注视着自己。尽管她没有朝那儿看,但是她女性的直觉,正确解释了把她从梦中惊醒的这一道道目光。

发出这种目光的是一双深色的眸子,镶嵌在一张年轻人的脸上。尽管小胡子长得浓密,但这张脸依然流露出稚气,十分讨人喜欢。论穿着,此人像个大学生,扣眼儿里插了一朵民族党的党花,这只能更加证实这一推测。一顶圆顶宽边毡帽斜遮住他脸上柔和而规则的线条,赋予那颗普普通通的,几乎可说极为平常的头颅一些诗人的丰采,理想的成分。

她的第一个反应是轻蔑地蹙起眉头,高傲地把目光移开。这个普通人想在她身上转什么念头呢?她可不是郊区来的姑娘,她是……

突然,她中断了她的思路,眼睛里重又闪出不安分的笑意。刚才一时,她又觉得自己是个社交场上的时髦女子,完全忘记了自己已经戴上了一个市民少女的假面。她的乔装打扮这样成功,她孩子气地感到得意非凡。

这个年轻人把她的微笑理解成一种鼓励,便走近她,目不转睛地盯住她。他试图使自己的脸上表现出一种必胜信心和男儿气概,但是徒然。那犹豫不决、优柔寡断的样子,一次又一次地把刚强的表情扫得一干二净。而这正好是他讨她喜欢的地方,因为男人方面表现出含蓄和收敛对她来说是那样的陌生。在这个年轻人身上还没有消失的稚气给她带来了一些从未体验过的感觉,一种崭新的强烈感受,这种感受是那样自然,简直无法言喻。大学生十几次地张开嘴,想跟她搭讪,可是到关键时刻,又总是由于畏惧和羞怯而作罢。仔细观察这个大学生一而再再而三欲语又止的样子,对她来说简直像看一出无限幽默的喜剧。她不得不使劲咬住嘴唇,免得冲他笑出声来。

这个年轻人还有一个优点——他眼睛不瞎。他清楚地看到她漂亮的嘴角抽搐了一下,流露出了真情,这使他勇气倍增。

突然,他一下子没头没脑地说起话来,彬彬有礼地问道,他是否可以陪她一程。他说不出任何理由,原因其实再简单不过,因为他尽管绞尽脑汁,仍然没有找到合适的理由。

尽管那个年轻人准备了很长时间,可是在他提问的一刹那,她自己仍然感到大吃一惊。她该接受吗?为什么不呢?千万不要现在马上就想,这事情该如何收场。既然她已经穿上了市民少女的服装,也想要扮演一下这个角色。她也要像个市民少女一样,与自己的爱慕者一起去逛逛普拉特尔公园,没准这还很有趣呢?

于是她决定接受邀请,便对他说,她很感谢,不过他还是不陪她为好,因为这会占去他很多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她的肯定回答就隐藏在这个原因从句里。

他也马上明白了,便走到她身边。

不久两人便滔滔不绝地交谈起来。

这是一个快快活活的年轻大学生,离开高等文科中学还没几年,他从中学带来一股子奔放的疯劲。人生的经历他还很少,虽他以男孩的方式不知爱过多少次,但是,大多数年轻人向往的“艳遇”,他虽说并不是毫无体验,却也少得可怜,因为他缺少获得这种经历的首要条件——大胆进取的勇气。他的爱情往往只停留于暗自思慕,表现为小心翼翼地远处观赏,沉醉于诗句和梦境之中。

而她相反,却吃惊地发现自己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大话匣子,对什么事情都关心起来,并且突然间又操起她从前说的一口维也纳方言。这种方言她也许有五年没说没想了,她似乎觉得这五年风流放荡的生活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她又变成了那个身材瘦削渴望生活的郊区少女,如此迷恋普拉特尔公园和它特有的魔力。

她不知不觉地跟他一起慢慢离开了大道,脱离了喧嚣的滚滚人流,走进了春意盎然的普拉特尔广阔草场。

枝叶繁茂的百年老栗树,浓阴匝地,翠绿一片,宛如巨人高高耸立。那缀满花朵的枝桠沙沙作响,就像恋人在悄声细语互诉衷肠,白色的花絮宛如冬日的雪片飘洒在翠绿的草丛里,落英成阵组成奇特的图案。一股甜蜜而浓郁的芳香从泥土里喷涌而出,紧紧地偎依在每个人的身上,贴得又紧又近,以至于人们无法明确地意识到获得了什么样的享受,而只有一种甜蜜可爱的朦朦胧胧的感觉催人昏昏欲睡。天空像蓝宝石的拱顶笼罩在千树万木之上,湛蓝明亮而又清纯。太阳为它精妙绝伦、亘古长存、无可比拟的创造物普拉特尔的春天洒上万道金光。

普拉特尔的春天!——这个词生动具体地飘在空中,大家都感到身边有它深深的魔力,人人心中都产生了一种万物萌发繁花盛开的感觉,一对对情侣手挽着手穿过广阔无垠的草场,洋溢着幸福,孩子们还不熟悉这种幸福,却感到内心的冲动,迫使他们欢呼雀跃手舞足蹈,那快乐的声音随着轻风远漾,消失在密林之中。

普拉特尔的春天像荣耀的光轮普照在这些摆脱了繁重工作的幸福的人们身上。

他们两人丝毫没有感觉到这魔力也已经慢慢地缠绕在他们心上。渐渐地在他们的欢快戏谑之中掺和进去一丝知心朋友间的亲密,这可是一位不请自来,但是颇受欢迎的客人。他们变成了莫逆之交,他遇见了这位活泼开朗、快活迷人的姑娘,感到满心喜悦,她那旁若无人放浪形骸的神气使他看上去活像一位乔装的公主。她也喜欢这个朝气蓬勃的小伙子。而她与这个小伙子合演的这场喜剧,现在她自己也有些认真了。她穿上了过去的衣服,也找回了过去的感觉,她又渴望着一种幸福,那初恋的幸福……

她感到,她仿佛希望现在她是初次经历这种感情,那化为玩笑的赞赏,那隐而不露的渴望,那单纯宁静的幸福……

他轻轻地挽住她的胳膊,她没有拒绝。他给她讲了好多好多事情,讲他的少年时代,讲他的种种经历,然后,讲他名叫汉斯,正在上大学,他非常非常喜欢她,他讲这些的时候,她感到他温暖的呼吸吹到她的发际。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向她求爱,使她因快乐和幸福而浑身颤栗。求爱的话她听过千百遍,有些人也许说得更美妙,她也受过许多人的求爱,但是从来没有一次求爱的表白像今天在她耳际低语的发自内心的朴素话语使她的面颊变得绯红,发出光彩。因为他内心激动,因而声音微微震颤,这些颤动的话语听起来犹如一场人们渴望着亲身经历的甜蜜的梦,轻轻地颤动渐渐传遍了她的全身,直到她幸福得浑身哆嗦起来。她觉得他的手臂越来越重地压着她的手臂,这男性的力量狂野、强烈,透着柔情蜜意,使她感到如醉如狂。

他们已经走进辽阔无边、人迹罕至的草场,只有汽车的轰鸣偶尔传来,声音轻微,犹如喃喃人语。时而从万绿丛中会有鲜亮的妇女夏装闪现,宛如白色蝴蝶,又继续自顾自地翩然飞去,很少有人声传到他们耳际,宇宙万物都像不耐日晒,疲倦地沉入酣梦之中……

只有他的声音不知疲倦地,在她身边温存地诉说着千重柔情,万般蜜意。一句比一句亲切,一句比一句奇妙。她昏昏沉沉地听他诉说,就像入睡时恍恍惚惚地听着远处飘来的一首乐曲,听不清一个个音符,只听见音响的节奏和旋律。

当他用双手拢过她的头,吻她的时候,她也不作反抗,那是长长的,深情的一吻,里面包含了无数埋在心底表示爱情的话语。

这一吻驱散了她全部记忆,她觉得这是平生得到的第一个爱之吻。她想和这个年轻人演的这场戏现在变得生意盎然,感情充沛。她的心中萌发了一种深挚的爱,使她忘记了她全部过去,就像演员演到出神入化、炉火纯青的时候,感到自己真是国王或者英雄,不再想到自己的职业。

她觉得,仿佛发生了一个奇迹使她又可以再一次体验初恋的滋味……

他们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了几小时,手挽着手,沉浸在脉脉柔情的甜蜜醉意之中。晚霞烧红了天幕,树梢像漆黑的手指插入赤红的天空,暮霭浓重,树木的轮廓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朦胧,晚风习习,树叶瑟瑟作响。

汉斯和莉泽——平素她总管自己叫莉齐,此刻她觉得“莉泽”这个儿时的名字突然变得如此可爱、可亲,于是她就告诉了他这个名字——转身向普拉特尔公园走去,远远地就能听到公园里人声鼎沸,夹杂着各式各样无奇不有的噪音喧声。

形形色色的人流从一个个灯火耀眼的小摊儿前涌过,有手挽情人的士兵,有活泼开朗的年轻人和纵声欢呼的孩子们,他们在见所未见的稀罕玩意儿前面流连忘返。四周围声音嘈杂,震耳欲聋。好几个军乐队和其他乐师们拼命吹奏争相压过对方的声音。小商贩用已经沙哑的嗓子连声夸奖自己的宝贝。游艺靶场的射击声和不同音域的童声混杂在一起。大家都挤在一处,三教九流各有代表,怀着各自的心愿,那些摊贩和店主尽力去满足这些愿望。这一大堆人五花八门、各不相同,却汇成浑然一体。

对莉泽来说,这个普拉特尔公园简直是一块新发现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重新找回的童年的乐土。以前,她只知道那条主要的林荫道和上面蔚为壮观的车队,漂亮而又高贵,但是现在,她发现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迷人,活像一个孩子被带进玩具商店,贪婪地抓向每一样东西。她又变得快快活活疯劲十足,那梦幻的、近乎抒情的情绪烟消云散。他们像两个淘气的孩子,在无边的人海里欢笑着、嬉闹着。

他们在每一个小摊儿前都要停下来,乐不可支地欣赏着摊主们以极其滑稽的样子用单调而夸张的叫声招揽顾客,快看:“世界上最高的女人”、“欧洲大陆上最矮的男人”,或者请看柔体杂技演员、女算命先生、怪物、海底奇观,等等。他们坐旋转木马,请人算命,什么事情都干,他们是那样的欢天喜地,兴高采烈,大家都吃惊地看着他们的背影。

又过了一会儿,汉斯发现,肚子的问题也该解决了。她欣然同意,他们便一起走近一家稍稍远离热闹人群的酒店。在那里,喧嚣的人声渐渐变成持续不断的嗡嗡声,越来越轻,越来越静。

他们坐在一起,紧紧依偎着。他给她讲各种各样欢快的故事,并且善于巧妙地在每个故事里安插进一些奉承话,让她总保持愉快的心绪。他给她取了好些滑稽的名字,把她逗得捧腹大笑,他又故意做出一些傻事,把她乐得尖声大叫。她平素喜欢自我克制保持高贵平静的神气,现在变得从未有过的纵情奔放。童年时代的故事她早已忘却,如今又重新记起,那些早已从她记忆中消失的人物形象,如今又重新浮现,并且以幽默的方式汇集在她的脑海中。她像中了魔法,和原来判若两人,变得更加年轻。

他们就这样一起聊了很久——

黑夜早已带着浓黑色的面纱来临,却没有驱走傍晚的郁闷。空气滞重,犹如一道沉重的魔障。远方,一道闪电打破愈来愈浓重的宁静。渐渐地,灯火阑珊,游人四散,大家向着不同的方向各自回家。

汉斯也站起身来。

“来,莉泽,我们走吧。”

她跟着他走,他们手挽着手离开幽暗而神秘的普拉特尔公园,最后几盏彩灯像闪闪发光的猛虎眼睛在簌簌作响的树丛中闪烁。

他们走过洒满月光的普拉特尔大街,没有多少行人,街道也已沉睡安息。走在石子路上,每一步都引来很响的回声。幢幢人影怯生生急匆匆地从路灯旁一闪而过,街灯漠然地发出微弱的幽光。

他们没有谈论归途的方向,但是汉斯默默地充当起向导的角色。他是在向自己的住处走,这一点她预感到了,却不想说出口来。

他们就这样向前走,很少说话,他们走过多瑙河大桥,接着穿过环形大道,走向第八区。这是维也纳的大学生区。他们走过维也纳大学那闪闪发光的用石块砌成的宏伟建筑物。路过市议会,向着狭窄寒碜的小巷走去。

突然,他开始对她说话。

他向她倾诉着炙热灼人的话语,用火烧火燎的色彩吐露出青春爱情的渴望,那是只有在最热烈的欲念支配下的瞬间才能说出的最炽烈的话语。在他的言词中,隐匿着一个年轻生命对幸福与享乐的无限向往,对爱情的最迷人的目标的全部狂热的追求。他滔滔不绝地诉说着,语流越来越奔放,欲望越来越强烈。他的话语犹如贪婪的火焰腾空而起,男人的天性在他身上升到了最高点。他像乞丐一样苦苦恳求着她的爱情……

听着他的这番话,她浑身颤抖。

醉人的诗句和狂野的歌曲,在她耳中汇成一片令人痴迷的喧腾。她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但他急切地催逼在她心中引起强烈的欲望,驱使她去靠近他的身体。

她终于答应把以往曾经成百次地像打发乞丐似的给予别人的东西,像一件价值连城、精美无双的珍奇礼物似的馈赠给他。

在一座古老而狭小的房子前面,他停住脚步,按了一下门铃,眼睛里闪耀着极度的幸福——

门很快地打开了。

他们先快步穿过一条细长阴湿的过道,然后是好多好多狭窄的旋转楼梯。但是这些,她都没有注意到。他用强壮的双臂把她像个羽毛球似地抱上楼梯,他的双手由于期待的快乐而颤抖,这颤动也传到了她的身上,与此同时,她如历梦境般地向上飞升。

爬到楼上他站住了,打开一间小屋。这是一个狭小昏暗的房间,需要费尽目力才能辨明屋里的陈设,因为一条破烂的白色窗帘遮住了狭小的天窗,稀疏的月光就洒在这窗帘上。

他把她轻轻放下,然后就更加冲动地抱住她。无数的热吻涌入她的血脉,她的四肢在他的爱抚下颤动不已,她的话语化为充满渴望的低吟……

房间昏暗而又狭小。

但是,无边无际的幸福充溢于屋里安宁而满足的静谧之中。爱情的灼热的阳光照亮了这深沉的黑暗……

时间还早,也许才刚到六点。

莉泽刚才又重新回到家里,回到她自己漂亮的闺房。

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两扇窗户敞开,呼吸早晨新鲜的空气,因为那混浊的、甜得发腻的香水味道实在叫她感到恶心,这香味使她想到眼前的生活。过去,她漠然地容忍了生活的现状,不去深想,盲目顺从,听天由命。但是昨天的经历像一缕清新愉悦的青春幽梦落入她的命运,使她突然产生对爱情的渴望。

但是她感觉到,她已无法回头。马上就会有她的一个崇拜者上门,接着是另一个。想到这儿,她悚然一惊。

她害怕这渐趋明亮、更加清晰的白天——

但是她又慢慢地开始回想起昨天,它像行将消散的阳光照进她如此昏暗、阴郁的生活。她忘记了即将到来的一切。

在她唇上闪着一缕孩子般的微笑,那是一个清晨从美梦中醒来的幸福的孩子。

灯/缪崇群

我喜欢任何种的和任何式样的灯,一点点的火光或是照耀的明亮,它们都可以渗透了黑暗,给莫测的黑暗添生了眼睛——任何在黑暗中闪烁的眼睛,不都是美丽的,令人感激的么?

我爱灯,爱光,那是因为灯正嵌在黑暗里,我们爱美,爱女人,那是因为她们的眼睛要是顶大的,顶黑的,而且是顶会闪亮,顶会流动顾盼的。

灯里发出热力,正如同眼睛里藏着爱情。

眼睛,其实就是人们的心灵的灯。

我不能忘记这一夜:天上没有星光,也没有月亮;一阵阵的细雨过后,地上还有些泥泞,我第一次那么小心翼翼地,为她提着一个小小的玻璃灯,伴送着她归去。

我们还是刚认识不久的,不是为着欢偷的追逐,而是偶然地相遇于我们的不幸的命运的途中。然而,在这样阴霾黑暗的夜晚,彼此却好像消失了一些勇气,也没有了什么较多的话语。

灯光只照着一条泥泞坡路上的一小片的地方,我们随行,它也随移着。光辐仅仅是这般微弱,除了看到我的一双皮鞋,和她的两只小脚之外,其余的两个人身,和两个人的影子,却都溶混在一团黑暗里。不过我已经看清楚了:两对脚,不前不后地轻轻错落着,好像惟恐踩破了什么,惟恐踏重了便会听不出心的跳动,便会扰害了夜的静默。

同样的步子,同一个方向,在同一条路上——然而这条路还是该被诅咒的!为什么它只有这般短?不能让我们并着肩再多走一程?不能让我们的足迹再延长一些,再印远一些呢?

“到了。”她低声他说。

我先停下步子,她也驻了足。

她走上石阶,轻轻地敲着门。门里面不久便有了应声。

“再进来坐坐吧?”她转身来问。

“不了。”我回答,却是经了一次踌躇的。于是随手递还她那只小灯。

“天很黑,你回去还要照路的。”

陡地我才想起了自己归去的那一条孤独的黑暗的路途。

我收回手,正想谢谢她,当我抬起头来看见黑暗中有一对闪亮的眼睛时,我又缄默了。

带着她那只小小的灯,我一个人跄跄踉踉地回来了。我从遥远地方才听见她那扇门扉被关阖起来的声响。

当我就寝的时刻,我还不忍把这只小灯骤然地吹熄,虽然只有一点点的微光,而那里面也依然发着热力的。

这一夜,我的梦,也不再是迷失了途径的;我应该感谢,永远地感谢:那一对在黑暗中闪亮的眼睛,照临了我,伴送了我!

惟有藏着爱情的眼睛才是闪亮的!

我所铭感的就是这只心灵的灯!

晴朗/曾卓

黄昏时,我和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在郊外散步。

白天又落过微雨,道路泥泞。初冬了,树木裸露着干枯的身子,在风中颤抖。天色沉重而阴暗,田野是荒凉的。我是临时借住在一个友人家中的,因为一点事情,也因为这连绵的阴雨,心情有些悒郁,烦躁。黄昏时,雨住了,友人不在家,我不能忍耐独自守在窗前的寂寞,就邀了邻居的一个小女孩,一道走出屋子,在泥泞中——散步。

我手中提着一根与我的年龄和身份都不相称的手杖,高高地卷着裤脚。我的小同伴也高高地卷着裤脚。为了迁就她,我走得很慢,但她有时还是得加快步子跑几步,所以她的白而胖的小腿上很快就溅满了污泥。

她牵着我空着的那只手,不时仰起脸问我一些可笑的问题,或是讲述她的希望、苦恼和快乐。她习惯于将她的某些话悄悄地告诉我,因为,除了我,她就没有人可以告诉。她只有一个一岁的弟弟。同屋住的没有别的孩子。她的母亲又整日忙着家务,从来没有听她的童话的闲暇。所以,我来了几天以后,她就和我很熟了,把我看作她的朋友,虽然也许我太大了一点。她讲说着什么的时候,灵巧地活动着小嘴,转动着黑而明亮的眼珠,而且用小手比着手势。她的态度是严肃的。我呢,作为一个忠实的听众,我的态度也严肃。

现在她向我谈着她的学校。她是附近一个小学校里一年级的学生。

“那就算操场,你看,”她放开了牵住我的手,用两只小手比画着,“这么一点小院子,滑梯也没有,跷板也没有,哼!”她冷笑着,噘着小嘴。

那学校我去参观过,有着一般战时设立的学校的简陋。校长是本地一位科长的太太。如果我们要她在牌桌和学校两者之间选择其一,她一定是选择牌桌的,因为她花在牌桌上的时间远较花在学校的为多。但现在这两者之间并无矛盾,而且配合得恰好:她将学校所弄来的钱消耗在牌桌上。

“老师常常不来。鬼学校。”我的小同伴一生气,说话就更零乱。突然,她抬起头:“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老家去?”她的眼睛和她的脸上亮着一种奇异的光芒。

“明年。”我说。

“几月?”

我知道不说出确定的月份她会不甘心的,于是,我说:“五月。”

“回去就好了,妈妈说的。”她跳了一下,为了躲避一个泥潭,但还是落进了一个较小的泥潭,溅了一脚泥水。她跺脚,骂那个泥潭:“鬼东西!”她继续说:“回去就好了,妈妈说老家的学校好,有滑梯,有秋千,有花园……明年五月,十二,一,二,……还有六个月就回去。哈!”

她回到哪里去呢?不错,她的老家是南京,但她是生长在这儿的,从来没有见过南京是什么样子。而她说“回去就好了”。我想笑,然而不敢,怕她生气。

“我告诉你……”她站住,严肃而又有些紧张地,“你说不说……”

她的意思是要告诉我某一种秘密,而不要我转告别人。我向她保证,我不说。

“来呀!”依照习惯,我知道她是要我弯下腰。她对着我的耳朵悄悄地说:“不要告诉妈妈,我攒了五百块钱。”“呵,那么多!”我做了惊诧和羡慕的表情。

五百块钱是可以买五根油条的。

她因兴奋而说出了秘密,脸上泛着红色,快乐地笑着,又开始走动。

“妈妈给我的早点钱,我慢慢地省下来。好多天,我只吃一根油条……今天,我数了的,嘿,五百多!这么多!”她将小手伸进她衣服的右口袋,但迟疑着,又收回来。

“钱藏在哪里呢?”我问,虽然我已知道了它们藏在哪里。

“在……在枕头下面。”她笑,偏着头望我。

“呵。”我点点头,“要藏好。放在枕头下面,不怕妈妈发现了吗?”

“哈!”她站住,大笑起来,用手在口袋里摸出一把折叠得很整齐的旧钞票,“她找不到,钱在这里。”她随即又懊悔于她的鲁莽,用激怒的、含泪的声音问我:“你会说吗,你?”我坚决地否认。

“你要是说了呢?”

我起了一个誓。

“对了。你好,你不说。我晓得你不会说的。”她又恢复了她的快乐。“我有这么多钱。回老家,我要买一盒颜料,不,我要买一个洋娃娃……五百块钱只怕不够,我还要再攒……”她沉醉在希望的幸福里。

“为什么不告诉妈妈呢?”我问。

“我怕……,问你,妈妈要是晓得了,还给不给我早点钱?”我还来不及回答,她又问,这次带着愤怒:“你不是说你不告诉吗?你不是说……”她突然停住了。

我顺着她的眼光望过去,一个比她更小的男孩——但比她稍大也说不定,这样的孩子是很难让人猜测出他们实际的年龄的——躺在一棵大树下的泥浆里。他穿着的只是一件破烂的单衣,身体蜷缩着,轻微地颤抖。

我的小同伴没有理我对她的答复,向那个小孩跑去。我也跟过去。

我们似乎惊动了他。他无力地睁开眼。那是一种怎样的眼睛呵:无神、冷漠、痛苦、惊恐……这一切绞缠在一起,他在勉强地看了我们一下后,眼又无力地闭上了。显然,他已接近死亡:比他活着更幸福的安息。

“他,你看,”我的小朋友惊恐,退后,贴住我的身子,“怎么弄的?”

这在我自然只是很平凡的景象,看到的太多了。我说:“一个小流浪儿,一个小叫化子。我们走吧。”我想拉她走开。

她不肯。向那个小孩凝视。她的流露着惊奇、恐惧的明亮的大眼睛,和那个小男孩刚才的暗淡,无神、痛苦的眼睛成了强烈的对照。

“他怎么睡在这里?”她回头问我,她的脸上充满了困惑、苦恼、同情。“他病了吗?”

我摇摇头。我无法回答。

“他的妈妈呢?他的家呢?他的……”

我终于将她拉开了。我不愿使一个幼小的心灵过早地理解不幸。虽然,那个和她差不多大小的男孩就正陷跌在不幸的泥潭里。

她不再快乐地说到她将买的玩具了,只是带着小孩子的固执,问着关于那个小男孩的情况,几乎都要哭了。我不得不告诉她,那个小男孩可能已经没有父亲母亲了,没有人照顾他。他太冷了,太饿了,因为他没有钱。

她迅速地将手伸进衣袋:“我把我的送他,好不好?”我怔住了。想阻止,但不能够。

她在我的犹豫和沉默中转身跑去,跑得那么快,似乎正被追赶。路滑,她踉踉跄跄,我担心她将跌倒,就赶过去。她在那小孩的面前停住,俯下身,用喘息的声音喊:“喂!喂!”

那小男孩又微微张开眼睛,困难地扭动着身子。

她忙乱地将钱从口袋中掏出,放在那小孩身边,小声地、害羞地说:“给你!”

于是回身向我跑来。

我怀着激动的、而且有些愧疚的心情迎着她,紧紧地握住她的小手。她的发红的脸上有一个灿烂的笑。

我们向回家的路上走去。她说:“妈妈晓得了会不会骂我?”接着又摇头叹息:“颜料盒买不成了,唉!”于是安慰自己:“不要紧,再一个星期,少吃一点早点,又有钱了。”

暮色苍茫。乌云在沉重地移行,一角深蓝色的天空亮出。田野静默,枯树在风中发出轻微的呼喊。

我们缓慢地走着,都不说话。我偷眼看她,她似乎正在苦恼地思索。

“你说”,她突然紧紧地拉住我,“你说那小孩站起来了没有?还冷不冷,饿不饿?”她的焦灼的、关切的语调使我弯下了身子,我想亲她一下,我看见了她的眼角在闪亮,那是泪水。

天色已完全晴朗,夕阳已落近地平线,那一面的天空呈现着瑰丽的彩霞。另一面,最先出现的一颗星星在闪闪发光。黄昏美丽而庄严,是我所遇见的黄昏中最好的一个。我的心胸,因久雨而悒郁、烦闷的,也突然宽畅,开朗,我走在我的小同伴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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