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爱上了洛丽塔,在那个繁忙与考学交织的日子里,我零零碎碎的读完了它,然后就爱上她了,直到今天我仍是对它有深切的怀念,我不知道我是在单纯的想念那个小仙女还是想念那个阅读小仙女的岁月。
三年前,第一次接触洛丽塔时,懵懵懂懂的心尚不能理解这段痛苦的心灵史有何意义。三年后,当年少的心智逐渐成熟,能够以一个成年人的角度独立思考时,我便开始审视这部略带乱伦精神的充满快乐与忧伤的时光。
我一直觉得在国外文学中,大段的风景描写是作者们青睐的写作手法。像《简爱》中幽静的英格兰乡下,《荆棘鸟》中成片成片的羊群,这些意境,总是有意无意的透露着某种气质,这种气质,许是太普通,太简单,甚至你把它单独摘下来放到另外某些场合,它也会十分有趣味。这也许就是文学作品的差异性,一部优秀的小说与一部普通的有何区别?它们之间最大的差异在于普通文艺作品中的某些情节某些格调被搬到另一个空间,在调整好尺度后,它也可以显得合适得体,而优秀作品则不能,它们只能在特定场合特定维度下才能组合成奇妙的意境,如果把它们拿走放到别的地方,它只能像是刺眼的光芒,华丽而尖锐。也就是说,一部优秀的小说它只能也只有在某一特定环境中才能产生美丽的化学反应,她是独一唯二的,是空前绝后的。
而《洛丽塔》就是一部成功的典型,它以回忆录的形式讲述了亨伯特与一位女孩间不正常的同居生活,回忆味道浓重。压抑沉闷是它的主调,包括在电影中也都是灰暗的场景,沉重的对白,一触即发的绝望,导演很好的利用内心旁白与现实交插,极冷静的把这一故事娓娓道来,这种冷静是苍白的,是无望的,是爱莫能助的,它掩盖之下的内心的焦灼足以使人窒息,而正是这种让人无法忍受的灼热,让人心甘情愿的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佳佳是我第一个想要分享它的对象,我把他从那所三流的大学里拽出来,“佳佳,你当我是你的小仙女吧。”
“啊?小仙女?奥。”他说。
“走了,快点,”我拉着他的手,他的手很好看,和他的笑一样迷人,而我的却不然,常年都冷得很,不知是供血不足还是体质属寒,我喜欢他正常温度的手而他却不知道。
阳光温暖明媚,空气里有一些浮躁的质子,跑到家时我们额上都渗出了细小的汗珠,为了缓解一下疲劳我特意倒了两杯牛奶。
“我最近看了这个,”我坐在床边拿起了枕边的书。
“洛-丽-塔”他一字一顿的念着,“讲的什么?”
“一个男人爱上了他的继女。”
“然后呢?”
“他想占有她却没能如愿,最后他杀了他的情敌被抓进监狱。”
“乱伦,”他讲,“不过听起来很感人,我拿去看两天。”
“嗯,”我说,“你会爱上她的,我肯定。”
“那你呢,傻瓜,我爱上她你怎么办?”他不屑的看了我一眼,把书放在了旁边的桌上。
桌角一张没完成的拼图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你也玩这个,我高中时也常拼但总是拼不完。”他说着坐了下去在旁边的盒子里找合适的拼图图片,轻轻地放下去又回头继续找另一块,我看他很专注认真的样子似乎也很喜欢它,就在对面坐了下去。
“拼完之后是什么?”他问。
“一幅莫奈的油画。”
我们像那样长时间一起拼图的机会很少,因为我们三个星期放一次假,每次只休息两天,高中的日子忙碌而紧张,我很珍惜那来之不易的小快乐,有时候我想为什么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会那么平和那么安静。他是幸运的,我从不会像别的女孩一样管他要裙子和睫毛膏,也不会缠着他问如果我和奶奶同时掉进水里会救哪一个的愚蠢问题,我也是幸运的,他从不在大学里和别的女生约会吃饭,并且每次周末都会回家,会回来看看奶奶,看看我。
可能由于太过专注,我解开了上衣的扣子,卧室也许有些热我索性脱了外套露出一件较小的吊带,而他呢在对面呆呆的看着我把衣服扔在一边,“当着男生的面脱衣服。”他缓缓的说,放下手中的拼图。
我撇撇嘴,看着他可爱的眼睛微微笑了起来,他也看着我眼神向下瞄了几秒又瞄回来,“胸型挺好看的。”他小声地说,俯在我耳边仿佛在说一个小秘密。
“起来啦,别看了。”我说,心里却美滋滋的,“我去穿一件清凉点的衣服。”
我走近衣橱寻思哪一件看起来会凉快一些,他在旁边幽幽的说,“不用了吧,在自己家又没别人。”
“切,你以为我们是结婚几十年的老夫老妻啊?”我顶回他的话并拿出一件浅绿色的外衣打算披上。
“别穿了,热不热啊。”他突然走过来夺过我手中的外套欲将其挂回原处,不料又被我取了出来,来回挂取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旁边的卫生巾,于是白白的翅膀像暧昧的纸飞机一样哗哗的落下来。
他的脸像苹果一样涨得通红,慌乱的低下头去和我一点点把它们捡起来,等到全部都放回原位才缓慢地站起来。
“佳佳~哈~”我穿上外套,感觉和洛丽塔一样是个幸福的小妖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