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1585200000042

第42章 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关系

(第一节减少管理成本与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关系)

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关系指的是律师事务所内不同层次的人员之间的关系。它包括律师之间的关系、律师与非律师之间的关系、合伙人(合作人)之间的关系等几个方面。在一定意义上,律师事务所能否正常经营,就取决于能否处理好这几个关系。

人和在律师事务所是最为重要的。人际关系上的不和谐,将会产生高额的管理成本并消耗大量的资源并失去机会,这种损失是无法用金钱计算的。人和的基础又在于是否有良好的制度和人们是否认真地遵守制度。但人和并不能理解为人与人之间没有矛盾。律师事务所内部人与人之间是难以完全避免矛盾的,而且要认识到矛盾的积极性的一面,矛盾有时会促进律师事务所的发展。

但是,过度的人际关系上的矛盾往往会导致律师事务所解体或产生经营上的困难。因此,解决问题关键在于有比较好的处理矛盾的机制,将其控制在不影响律师事务所正常经营的范围内。

一般来说,律师事务所内部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产生于四个方面。一是工作上的矛盾,二是利益上的矛盾,三是理念上的矛盾,四是个性上的矛盾。每个律师都有自己的特定的业务范围,相对而言也都是独立开展业务的。如果每个律师都是完全独立开展工作的,在业务活动上当然不会有什么矛盾,但是,由于是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内开展工作,这就会产生工作安排上的矛盾。比如甲律师代理某委托人后,乙律师又成为了对方的代理人。这时,谁应退出代理的问题,就有可能产生矛盾。这是工作上矛盾。律师是依靠提供法律服务获得报酬而生活的,但同样的律师、同样的工作量并不能保证会得到大体相同的收入。比如从事国内普通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从事非诉讼涉外业务的代理往往就有较大的收入差距。如果平衡不好,就可能产生矛盾……这是利益上的矛盾。律师事务所如何向前发展,律师之间、合伙人之间的想法可能是不一样的,有的人想发展的大一些,有的人想维持现状。前者可能会希望租更大的房子,聘用更多的人,而后者可能反对这样做。

这是理念上的矛盾。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在很大的机构中,或者在以资产为纽带组成的组织中,个性上的矛盾通常并不会影响机构的运转。但是律师事务所通常人数有限(合伙人更有限),而且是以人的智力资源为首要资源,因此人与人之间在个性上的相容性如何,变得相当重要。如果相容性比较低,就会产生矛盾。

这是个性上的矛盾。而且,这几种矛盾通常会交织在一起,形成复杂的矛盾。

为解决这类问题,多年来人们探索了许多方法,尽可能减少由于人际关系上的矛盾而损害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利益和正常经营。这些方法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定尽可能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二是营造尽可能和谐的人际关系。

利益分配机制是律师事务所经营中的核心问题。一般情况下,需要考虑平衡这样几个关系。

(1)合伙人(合作人)对于律师事务所公共成本开支的负担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2)合伙人(合作人)对于收入的分配方式及计算公式;

(3)聘用的专职律师对于自己的收入的分配方式及计算公式;

(4)聘用的兼职律师对于自己的收入的分配方式及计算公式;

(5)行政辅助人员的工资及奖金计算方式;

(6)对于不同的业务之间收入上的不平衡在分配时如何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7)各类公共基金如何提留。

人际关系同样也是律师事务所经营中的核心问题。通常情况下,主要是指合伙人(合作人)之间的人际关系问题。一般而言,需要考虑这样几个因素。

(1)是否有共同的理念;

(2)有无共同的渊源关系,如同学、同事、校友等①(大多数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间存在着这一类的关系。);

(3)业务上是否能够互补;

(4)业务能力是否相当;

(5)收入水平是否相当;

(6)品行是否良好。

(第二节上级律师和下级律师的关系)

这里所说的上级律师、下级律师②(所谓上级律师和下级律师的概念只是为说明律师事务所内部实际存在的层级结构。上级律师和下级律师概念本身并不一定很严谨科学。),并非行政意义上的上下级,而是指在律师事务所中在处理法律事务时的权限,也就是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意见时,最终的决定权由谁行使。如前所述,律师事务所的人员可以分为合伙人(合作人)与非合伙(合作)律师。

通常情况下,可以认为合伙人(合作)是上级律师,非合伙(合作)律师是下级律师。但对于国资所来说,这种关系就比较难以界定。很难说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就是上级律师,其他律师就是下级律师。尽管有时有这方面的情形。既使是在合伙所和合作所,例外的情况也很多。特别是对于提成制的专、兼职律师,他们在律师事务所内往往是独立承办法律事务,在决定如何办理法律事务时有独立出具法律意见的权利,并不需要其他律师(如合伙人)认可。因此我们在这里所说的上级律师和下级律师的关系,仅仅是指比较典型的情况。

比较典型的存在上级律师和下级律师关系的律师事务所,通常是实行薪金制的律师事务所①(目前中国的律师事务所的分配机制,大体可以分为薪金制和提成制两种。

有的则介于两者之间,但通常只是其中一种的变通,不能算作独立的分配机制。一个事务所实行薪金制还是提成制,与它的管理者的理念和业务方向有直接的关系。特别是业务方向影响更大。一般说来,以诉讼法律事务为主的事务所更倾向于提成,而以非诉讼法律事务为主的事务所更倾向于薪金。)。在这种律师事务所中,非合伙(合作)律师通常只是合伙(合作)律师的助手,他们对于所承办的法律事务的职责在于提出初步的法律意见,草拟法律文书,最终的决定权(签字权)是由合伙(合作)律师行使的。既使非合伙(合作)律师是独立从事法律事务,其所出具的法律意见,通常也需要由合伙(合作)律师审定。

如果我们将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考虑在内,则可以说在任何律师事务所都存在着严格的上级律师和下级律师的关系。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是不能独立出具法律意见,不能独立出庭,不能在法庭上发言,不能在法律意见书(包括辩护词、代理词等)上签字,不能在委托合同上签字的。主管他们的律师就是他们的上级律师。

据此,我们可以认为,上级律师和下级律师关系的形成是基于两种原因。一种是由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体制所决定的,一种是由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所决定的。但无论何种情况,上级律师都应承担指导下级律师的责任,下级律师应服从上级律师的决定。

但是,下级律师对上级律师的服从是不能以违反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代价的。如果上级律师的要求有悖于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下级律师有权不服从。

(第三节律师和律师人员的关系)

律师事务所内部的非律师人员主要包括行政辅助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律师和非律师人员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两种。一种是上下级的关系,如合伙人对于非律师人员来说就是上级。一种是平行的关系,如普通的律师与非律师人员之间就是平行的关系。

但是,普通律师与非律师人员之间也有可能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如比较高级的非律师人员①(比如办公室主任)有可能受合伙(合作)人的委托从事一定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工作,这时,普通的律师可能要在一些特定的事项上(主要是行政事务上)服从非律师人员的管理。同时,如果非律师人员是指定(或直接由①在有些律师事务所,高级的行政管理人员可能是合伙人。这种情况在国内的律师事务所还不多见,但在国外律师业发达的国家的律师事务所则比较常见。在律师事务所规模比较大,业务比较复杂,人员比较多的情况下,律师事务所聘用专职的具有专业技能且地位比较高的行政管理人员是必须的。

特定律师聘用)为特定的普通律师提供秘书一类的工作,则这个非律师人员又与该律师之间存在着上下级的关系。

在律师与非律师人员的关系上,有一个重要的限制,就是律师不得与非律师人员合作从事法律服务。在此,非律师人员不限于事务所内。律师事务所外的非律师人员律师同样不得与之合作承办法律事务。非律师人员如果参与律师的法律服务工作,其身份只能是律师的助手,而不能是合作者。即使是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也不能是律师的合作者。

(第四节合伙人(合作人)之间的关系)

合伙人(合作人)之间的关系是律师事务所最基础的关系。

而合伙人之间关系的基础又在于诚信。因为合伙人之间可以说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在履行律师职务时,如果合伙人之间不能互相信任,而是有所隐瞒,规避其他合伙人的监督(比如收入不入账等),就会严重破坏合伙的基础。一个合伙人的过错在法律上会转嫁到其他合伙人身上。因此作为合伙人最重要的就是要认识到自己的所有行为的后果并非只及于自身,而是会牵涉到其他的合伙人。所以合伙人之间的关系最重要的是两个方面。一是相互合作,二是相互监督。而合作与监督又依靠着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的严格遵守和互相信任。尤其是互相信任是更为根本的方面。

因为合伙人之间的许多事务是难以通过合伙协议规范的,即使是有文字规定,如果互相之间没有信任,或有意不遵守规定,也难以发挥作用。对于经营律师事务所来说,合伙人的责任是双重的。

一方面要拓展业务,发展事业;另一方面要管理事务所的内部事务。并不是所有的合伙人都能意识到这一点,也不是所有的合伙人都有能力做到两者兼顾,更多的时候也不需要所有的合伙人都身兼两任。因此合伙人之间在经营事务所上通常会有所分工①。有的主管业务,有的主管财务等。包括担任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也是属于合伙人之间的一种分工。

但是,对于不同管理模式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之间的关系是有差异的。就这一点来说,大体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合伙人之间地位大致平等,一种是合伙人之间的地位不平等。所谓合伙人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就是说有一个或个别几个合伙人的地位要超越于其他合伙人之上,在决策时拥有更大的权力。而这种情形的出现,往往是由于合伙人之间的实力差距过大所致。在极端隋况下,有的律师事务所真正的合伙人只有一个,其他合伙人都是虚设的,并未出资②,只是为了登记核准而设立的,实质上等同于专职律师。甚至有的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都是虚设的,合伙人并未出资,而是另有他人出资③,所谓合伙人对事务所并没有管理权。

有的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分为无限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通常不参与事务所管理。

①在合伙人比较多的律师事务所,有的采取由部分合伙人组成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的制度。一般合伙人并不参与日常事务的管理。

②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律师法中没有规定个人开业而形成的。有的律师不愿意与他人分享管理权,又不能自己开业,便以这种方式规避律师法的规定。

③可能是不够资质条件的律师,也有可能是非律师人员。

同类推荐
  • 农村殡葬知识问答

    农村殡葬知识问答

    本书深入浅出地为农民朋友讲解了农村殡葬法律,讲述的都是农村经常遇到的一些关于殡葬方面的法律。语言浅显,通俗易懂,实用性强,适合农民朋友阅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
  • 《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释义与应用

    《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释义与应用

    本书是适应当前各地学习、培训工作需要而编写的。该书多数作者直接参与了《条例》的起草工作,对《条例》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有较深的理解、认识。《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释义与应用》的出版,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学习、宣传、理解、执行《条例》,是有所裨益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读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是1996年、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完善。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完善了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调整了人民检察院的侦查职权;根据推进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需要,建立了刑事缺席审判制度;总结试点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完善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加了速裁程序。这些修改,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刑事诉讼制度体系,体现了惩治犯罪与尊重保障人权相结合,对于保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加大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该书从立法工作的角度,对立法背景及条文规定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尽的阐述。
  • 律师进阶必备:11堂公司法业务课

    律师进阶必备:11堂公司法业务课

    本书内容涵盖公司从生成到消亡的整个生命循环过程,以公司法相关法条为基础,梳理解答公司法律业务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本书分为十一堂课,分别从公司设立,股东出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决议,股东资格,股权、股东代表诉讼,股权转让、公司并购,公司合并与分立,公司增资、减资,公司解散、清算十一方面系统梳理公司法理论知识,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旨在帮助读者提升办理公司业务的实践能力。希望每位法律实务工作者都能从这本书中得到启发与有所借鉴。
热门推荐
  • 殿上欢:花魁倾天下

    殿上欢:花魁倾天下

    二十一世纪的上官倾城于医院去世。穿越到了楚云国。上官倾城醒来发现自己成为了“醉红楼”卖艺不卖身的清官人。并且确定自己现在的身份便是上官家族的祖先。所以她发誓一定要在这个乱世好好的生活下去。不然上官家族便会不复存在。上官倾城被新登基的的皇帝楚云霄钦点入宫。并一举封为贵人。从此面对宫中各种劲敌……
  • 道士我可是业余的

    道士我可是业余的

    毛小鱼穿越到了一个洪荒之后的现代世界……
  • 最强王者之上

    最强王者之上

    新书《这真是转生眼》!——求收藏!求票票!
  • 至尊成神

    至尊成神

    我虽然天生神骨,但不会为了修仙而修仙。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难道就只是为了长生不老?难道就为活着而活着吗?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人生的价值是什么?…………修仙者刘海,选择历练人世,明白了,人,妖,魔,鬼,神,各种修行的不易。经过重重磨难,最终明白做人的道理和人与妖,魔,神之间的不同,最终修的正果。却选择不羽化成仙而留在人间,最终成为人间至尊。
  • 开局就掉马

    开局就掉马

    刚穿越就掉马?这不科学!这个蓝星它好像有点怪怪的?怪刺激的!
  • 宴风

    宴风

    数千年前,五洲大陆分崩离析,上古神器下落不明。数千年后,祭器少女翩然降世,唤醒上古神器的血钥引发动荡。就看我辈如何手握神器,斩奸除恶,独步五洲。
  • 我与成丽娟的故事

    我与成丽娟的故事

    相逢偶然的,说不上的感觉,也许只是萍水相逢。也许前世有缘,又冷冰冰的没有感情。说她漂亮,也是普通人,说她不漂亮,还带有一丝矫情。说不上的感觉。一个人一个想法,我和你一样的傻。不懂得矫情。故事很短,能不能继续得看主人公。
  • 不好好搞事业只能嫁首富

    不好好搞事业只能嫁首富

    周沐桐病情曝光那天,遭到了全网黑粉的攻击:你怎么不去死呢?你死了才能证明这是真的!周沐桐的心理医生说:她是我见过最复杂的病人。所有人都对周沐桐避而远之,生怕惹了她。只有靳三爷会追在她身后哄着她:周沐桐,你亲我一下好不好?你亲我一下,以后我护着你。靳家三爷,靳司笙。据说这人性子不好,脾气大,闻见女人身上的味就犯恶心,直到这位爷看上了一姑娘,就犯了爱绑人的毛病。但凡离那姑娘近的男人都被绑过。后来,周沐桐病情越来越严重了,甚至不肯再去医治了,那靳三爷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他把自己关在了一房间里整整一个月。他说:这样我就可以患上跟她一样的病了。后来,靳三爷从那房间出来时,他红着眼眶,说:原来她每天这么煎熬啊。靳司笙觉得他这辈子完了,他掉进了一个坑里,一个叫周沐桐的坑里。他说:我不愿出来。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了他从地狱里爬上来。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甘愿为了她坠入万丈深渊。【痴情导演X一心想赚钱的咸鱼】
  • 星图传记

    星图传记

    一次偶遇,改变了李飞的人生,星海璀璨,无尽的时空尽头又是何处,好运可以一次次降临吗,探索与发现的世界充满了未知……且看李飞笑傲星海!
  • 冷憨憨的她喜欢团灭

    冷憨憨的她喜欢团灭

    普通人眼中的林致:突然休学又突然回来参加高考的怪异学生一枚。慕念修眼中的林致:……拧不开瓶盖的冷憨憨。众属下好友对此深信不疑!下定决心要好好关照。直到经历了一些事……别说拧瓶盖,林致徒手抬起车都不在话下。手撕钛合金钢盆?赛车见不到尾灯?低调的国画大师?还有……总之就是什么都能自己做好,掌控全局。坏人惹恼了她,你以为单纯地修理几个渣渣就算了?不,林致狠起来极具工匠精神,会用实际行动告诉你,她喜欢团灭!众位想着关照林致的慕念修属下好友:大佬,需要小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