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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玩的就是生意 (3)

在收购《纽约杂志》的过程中,默多克把握机遇的能力、对 《纽约杂志》进行的围攻和对其投资者的弹压,都是他树立自己形象的重要事件,也是影响其他人怎样看待他的重要事件。

这次收购背后的真相、事态发展的线索、谁对谁说了些什么,简直都成了一团乱麻,而参与者的动机似乎都像是出自阴谋。日本影片《罗生门》中的情境在默多克的生意场中反复出现,关于默多克是怎样办成看似做不到的难事,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见解。

作家苏姗·布劳迪后来详细地记述了她在东汉普顿克雷·费尔克家度过的一个周末,她当时的男友是《纽约杂志》的记者阿隆·莱塔曼。他们穿过两家人之间的篱笆,来到默多克和安娜家吃晚饭,当时优雅的伊丽莎白和拉克伦也在晚饭时作陪。席间,克雷·费尔克表达了自己对公司董事会的不满,而默多克嘴里谈的只有报纸的价格。据说和其他人在打车的时候,在看扬基棒球队比赛的时候,或是在默多克位于纽约州北部的家中都发生过和这次晚饭同样的谈话,或是近似的谈话。

事情其实已经很清楚了,一方面,克雷·费尔克和记者的关系不错,而在另一方面,《纽约杂志》的一些董事对克雷·费尔克已经有些厌倦了,理由很明显:一方面克雷·费尔克花钱太多,另一方面他抢了所有人的风头。

《纽约杂志》的董事们可不是一帮好伺候的家伙,每个董事都有自己的特点,都觉得自己是当仁不让的主角。公司的董事长是艾伦·帕特科夫,当年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投资商,在将公司的股份出售之后,他成了纽约市最著名的媒体业融资巨头之一;卡特·伯登也是公司董事,他是科尼利厄斯·范德比尔特的财产继承人,也是纽约市最出名的社交人物之一(卡特·伯登的太太是阿曼达·伯登,她是哥伦比亚广播电视台创始人比尔·帕利的继女,伯登夫妇算得上20世纪是60年代的潮人了,阿曼达·伯登后来和华纳通讯公司的老板、默多克的宿敌史蒂芬·罗斯结婚);巴特尔·布尔也是公司董事,是一个美国东北部清教徒家庭出生的白人;泰德·柯尔是董事会顾问,也是纽约市最有声望的劳资关系协调专家。

让人印象最深的并非《纽约杂志》董事们的喜欢争辩、焦躁和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尽管作为一家媒体公司的董事,这些人的性格是少见的),而是默多克竟然能够驾驭这些人。当默多克最后收购《纽约杂志》后,最让克雷·费尔克惊讶的一个原因在于,费尔克原来一直认为没人能搞定这群乖戾不羁的家伙。了解默多克背景的人也很难想通,他为什么能够摆平纽约市最自以为是的一群家伙。实际上,《纽约杂志》在很多方面给人印象更深的还是一份当地刊物,而非红红火火的生意。如果默多克能够取得这样不可思议的成功,那么按这种逻辑推断,如果他是来自韩国首尔的一个汽车制造商,他也能在美国的汽车之都底特律取得骄人的战绩。

默多克要学会欣赏的并非是这些董事们火暴的性格,而是投资《纽约杂志》本身的价值,要明白买下这份杂志究竟能给他带来什么切实的利益。

尽管关注《纽约杂志》的人不在少数,但是总体而言,这还是一份地方性杂志,发行量并不算大,公司也处于亏损状态。谈到《纽约杂志》,就会让人联想起《乡村之音》,这份左翼人士经常为之撰文的刊物是克雷·费尔克两年前买下的,也许在所有的出版物中,《乡村之音》是默多克最看不上的。

那默多克发现了什么呢?

默多克发现了一个好买卖的机会。如果你想要做的仅仅是用自己能承受的价格买下想要的东西,那么公司里的内讧就能给他带来做成这笔买卖的良机和成交价上的优惠。

但是,在有了不错的收购价格之后,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就更复杂、更尖锐了。尽管大多数谨慎的商人都会觉得,进入一个想要成功但却树敌太多的行业并不明智,毕竟好人缘是赚钱的先决条件,但是默多克的想法却很新潮,他想要在很重要的舞台上得到关注。

把这笔生意做成,你马上就会成为名人。就像默多克经常遇到的情形一样,这单生意最后也变成了强悍的商人收购公司百分之几的股权问题。

卡特·伯登是《乡村之音》的大股东,克雷·费尔克在收购《乡村之音》之后,作为股权互换,卡特·伯登就拥有了《纽约杂志》24%的股份。但是,如果卡特·伯登想要出售《纽约杂志》的股份,按协议规定他首先要考虑把股份出售给克雷·费尔克,而不能在交易市场上公开出售。这就意味着,克雷·费尔克凭借着手里10%的公司股份,加上卡特·伯登要优先出售给他的24%的股份,再加上其他商业伙伴手里的股份,几乎就能确保对公司的控股权。但是,两人签署的协议中至少有一个漏洞(按照默多克的说法和逻辑):如果公司连续亏损4个季度以上,那么卡特·伯登就可以把股份拿到市场上公开出售。

默多克的做法可谓是独辟蹊径。当有外来者闯入的时候,人们会作何反应?克雷·费尔克两年前收购《乡村之音》时,他的一些做法和默多克收购《纽约杂志》时的做法如出一辙(《乡村之音》的老板因此把费尔克告上了法庭,就像费尔克把默多克告上法庭一样)。不过,默多克比费尔克更像一个闯入者。

《纽约杂志》的编辑、记者和摄影师在一封给董事会的联名信中写道:“公司的控制权突然间发生了剧变……转让给了一个大型外国出版集团,这个集团的老板对待新闻的态度和我们截然不同,他对这个城市的忠诚度我们也无从考察。”

有什么人愿意成为一个容忍这些辱骂声的外来者呢?做到这一点又需要怎样的气质和秉性呢?这不是显而易见的,或是靠直觉就能感知的。

对这种病态的情形不会在意的只有那些被眼下的成功冲昏了头脑的人。默多克在几周内所取得的成就足以让别人奋斗几年,不过这种迅速成功的代价是他的名誉受损,我们不妨留意一下《纽约杂志》的编辑和记者们的措辞,他现在已是一个“大型外国出版集团”的老板。

费尔克致命的错误在于认为默多克会给他面子。费尔克曾提议默多克参股《纽约杂志》。尽管双方是朋友,默多克却觉得这是一个大好的投资机会。默多克认为,如果费尔克向他抛出了橄榄枝,也就有可能向其他任何人提出类似的招股意向,那么某笔生意就有可能发生,而公司也就有可能易主。

在默多克看来,最关键的因素就是拿下公司51%的控股权。卡特·伯登和他的伙伴巴特尔·布尔拥有34%的股份,艾伦·帕特科夫拥有10%的股份,投资银行家A·罗伯特·托宾持有10%的股份,费尔克握有10%的股份,费尔克的好友、《纽约杂志》的艺术总监米尔顿·格拉塞拥有10%的股份,剩余的股份则掌握在散户手里。

默多克的做法就是从背后出击。他同每个能搭上话儿的人谈论收购事宜,最大程度地获取信息,然后算算自己能买下多少股份。这虽然是在玩弄权术,但是也简单得就像初中生的做法,就像某个初中生喜欢上了一个女孩,然后找到这个女孩的朋友询问对方对自己有多少好感一样。

默多克做生意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搜集各种小道消息,这是让他得以前行的方式。他是一个爱打探消息的人,他会用心了解人们想要某样东西的迫切程度、人们争议或抱怨的程度、机遇什么时候出现,这是让他前进的引擎。(默多克有时候对自己的成功都感到有些诧异,甚至在回忆时,对于一切都如愿以偿地发生还会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他会说:“运气而已,只不过运气好罢了。”但是,他和别人私下里的那么多次谈话、派出的无数秘密使者、手里的电话从来都没有放下过、对生意总是投入别人难以企及的关注度,这些都是为什么他能比大多数人更容易得到幸运女神垂青的原因。)

艾伦·帕特科夫成了这笔交易中默多克的主要伙伴,帕特科夫把《纽约杂志》的这笔交易视为做成一笔更好买卖的手段,让自己更上一层楼。起初,因为对融资感兴趣,他买下了《纽约杂志》10%的股份,而他一直以来也在同费尔克争夺对公司的控制权。实际上,费尔克一直排挤帕特科夫这位董事长,因为他自己想坐上头把交椅。原来公司股价最高的时候达到过每股10美元,现在一路下滑到了每股3.25美元。帕特科夫想要拿到一大笔钱,然后甩掉费尔克。

然而,卡特·伯登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他的注意力总是不集中,而且他对某一动向的关注也经常是马马虎虎。他在市政厅谋到了一份差使,但是时间久了就对这份工作感到厌烦了。他当年投资《乡村之音》是想成为一个改革派的发行人。但是,最后他把《乡村之音》卖给了费尔克和《纽约杂志》,因为他发现想要成为一个改革派的发行人得煞费苦心才行。现在,他是《纽约杂志》最大的股东,本来在这个职位上他可以悠闲地生活,结果公司的事务还是让他烦心不已。如果他能够摆脱这种处境的话,他肯定是愿意的。当然,他可以把股份出售给费尔克,但在内心深处他是憎恶费尔克的。

另一方面,伯登也不喜欢默多克,或者认为自己不会喜欢默多克。默多克是何许人也?一个澳大利亚佬。默多克的一言一行都让他起疑。但是,伯登的律师彼得·塔弗和默多克接触过,彼得·塔弗猜想默多克最多会给出每股8美元的收购价。拿到这样一个好价钱,对伯登来说,不仅能摆脱恼人的公司事务,还可以彻底摆脱费尔克。

对伯登而言,卖掉《纽约杂志》股份的关键就在于不要想太多。他肯定会把股份卖给默多克,让费尔克见鬼去吧。从理论上来说,如果要出售股份的话,伯登要先出让给费尔克。但是,后来有人告诉他,如果仔细阅读协议的话,会发现其实他没有必要非得把股份卖给费尔克不可。那就好了,卖给默多克吧,大家永远都不要再烦我了。

这就是默多克向费尔克摊牌时各方的处境,默多克在一步步收购各个董事手里的股份。

费尔克马上在媒体和董事会里组织了反击。他搬动了《华盛顿邮报》的老板凯瑟琳·格雷厄姆来救驾,宣称凯瑟琳·格雷厄姆会帮他。但是,费尔克这样宣称也是有些负罪感的,毕竟当年还是凯瑟琳·格雷厄姆将默多克介绍给他认识的。说到底,把默多克引入这个局的正是凯瑟琳·格雷厄姆。最后,默多克遇到的障碍都一一被清除了,很多董事都被他搞定了。对应付费尔法克斯家族和帕克家族都轻车熟路的默多克,面对这种局面自然胸有成竹。30年后,道琼斯也想搬出《华盛顿邮报》来当救兵(凯瑟琳·格雷厄姆的律师马丁·利顿在《华盛顿邮报》姗姗来迟的《纽约杂志》收购协议中,介入了这一团糟的买卖,多年之后他和默多克熟识,并为默多克工作过。后来班氏家族在面对默多克收购道琼斯的提议时,还聘用了他)。

当时,卡特·伯登正在太阳谷滑雪,根本没心情去接凯瑟琳·格雷厄姆或是费尔克打来的电话。但是为了避免节外生枝,默多克在1976年新年前夕包下了一架飞机直飞太阳谷,把一张200万美元的支票塞到了卡特·伯登的手中。一切都结束了,除了费尔克的叫骂声以外。

在接下来的几周里,默多克在纽约和传媒界的形象就树立起来了。他是一个外来者,是一个恃强凌弱的商人,是一个窃贼,是一个对凯瑟琳·格雷厄姆之类的遗孀都毫不留情的家伙。

对手对默多克的攻击也火药味十足。不过,对于竞争对手的很多炮火攻击声,默多克根本不理会。其中的一个原因在于默多克对对手的攻击已经习以为常了,日后默多克对此会更加习以为常。这种因为对手个人喜恶而受到的攻击,对于任何在媒体工作的人而言都是家常便饭。在这个制造争议的行业中,你的竞争对手自然会攻击你。因此,默多克也不用真的在意别人怎么看待他。如果他的努力能奏效,那是最好不过了;如果努力没有回报,那也无所谓;他只要能买到自己想要的股份然后走人就行了。他知道自己并不属于这片土地,他做的任何事都会引起骚动。既然如此的话,那又何必在意呢?

默多克收购《纽约杂志》是纽约历史上1977年这个多事之秋的第一起大事件(当年还出现了“萨姆之子”连环杀人案、纽约停电25小时事故和随后的民众示威游行、纽约市财政几乎陷于破产境地等事件)。默多克成为《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他变成了一个大力金刚,双脚踏在曼哈顿高楼大厦之上。《新闻周刊》宣称“媒体军阀发动侵袭了”。简而言之,在短短的几周之内,尽管甚嚣尘上,但默多克还是成功了,他在美国站稳了脚跟。

作为攻击默多克的一发子弹,《乡村之音》的竞争对手、詹恩·温纳创办的美国《滚石》杂志登载了《纽约杂志》记者格尔·谢莉写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讲述了默多克收购了《纽约杂志》的故事。后来同克雷·费尔克结婚的格尔·谢莉在文章中把默多克的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默多克是任何品行正直的记者的天敌,他做生意的手段如此肮脏下流,你要是个谦谦君子的话,压根就没有机会和他叫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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