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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渡寂(4)

只是当有一天,鸳凉坐车偶然路过那家父亲住过的医院时,却不自觉地让司机停了车。她走进去,循着记忆找到当时父亲住过的病房,她似乎能看见过去的自己坐在冬天的阳光里削着一个苹果和爸爸亲切聊天的场景,后来才反应过来,那张病床已经住进了新的病人。她又问医院的值班医生精神科的楼层,然后一间间病房地寻找过去。

她终于没有找到那个熟悉的身影。鸳凉彼时是如此的矛盾--她如此地思念唯喜;但另一方面,她有多思念唯喜,就有多害怕再见到唯喜。

从窗口巡视完最后一个病房,她觉得安心,又有点失落。

Mr.Lonely咖啡馆居然还是老样子,原封不动的装饰和布局,只是换了主人。

进门的时候,在放凯伦·安(Keren Ann)的歌,一切情节与从前有着惊人的相似。

“鸳凉?”一个略带惊喜的声音,温柔沉稳。

鸳凉错愕--她没有想到会在这座城市碰到什么故人。

是纪沿河,穿着黑色的大衣,刚准备从咖啡馆出来--他看起来没有什么变化,似乎瘦了一些,或者是,更沧桑了一些。

她看着他,笑道:“最近还好?”

沿河也笑起来,她第一次发现这个男子笑起来和记忆里的承欢有些相似--额上有淡淡的皱纹,脸上却是神采奕奕的。

“真没想到还会遇到你。我有一次无意走进这家店,刚巧在放着一张你曾经在我家放过的CD--它现在还在我家的CD机里。所以有的时候想起你,我会来这里坐一会儿。”

鸳凉只是淡淡地笑。

“还有我的手机号吗?”沿河看起来心情好极了。

“有的。”

沿河微微吃惊的表情。

“不是一直在手腕上吗?”略微停顿,鸳凉开玩笑道。

沿河笑。

两个人都沉默着。

“可你看起来不是很开心。”片刻后,沿河却看透了她笑容背后的一些无法言喻的悲凉,脱口而出道。

“可能吧。劫后余生。”鸳凉叹息了一声,微微一笑,略微停顿,又道,“我要走了。”

“回家?”

“不,我没有家。”鸳凉注视着沿河,他的眼睛让她觉得很亲切。在漂泊了很久之后,这一瞬的停留让她觉得安宁。但她清楚,这安宁和幸福无关。

就像初见他的那个大雨天里,她也曾经被失望和孤独包围,觉得自己无处可去。可是,那个时候,并非真的没有家。而如今,她是真的落单之人了。

沿河。人群之中,能够遇见并不稀奇,然而能够选择这样郑重告别的缘分,并不多。

鸳凉转身的时候,在心里这样想着。

唯喜和屿之的订婚仪式定在圣诞前夜,鸳凉穿着裁剪精致的白色小礼服,佩戴水晶项链,坐在观众席里远远地看着她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孩和她的另一半准备步入婚宴的殿堂。

唯喜做了生命中最重要的决定,鸳凉却知道自己无法参加他们的婚礼。但是她始终记得她们曾经的约定,如果其中有一个人结婚了,那么另一个人,一定是伴娘。而她如今却只能遵照约定,在她的订婚典礼上,穿着白色的伴娘礼服,远远地看着她。观众并不多,大多是屿之的朋友和家人,鸳凉也并不熟悉,她环视四周,随便找个角落里的位置坐下来。

鸳凉远远地看着唯喜和屿之,五彩斑斓的灯光、香槟、捧花、结婚蛋糕、订婚戒指……所有象征幸福美好的事物,这一切能否让台上的女子觉得温暖幸福,生有可恋?

唯喜穿婚纱的样子真美,像是公主般高贵纯洁。此时的她笑起来的样子像个孩子,眉眼弯弯,天真纯洁。鸳凉想起大学时代她们路过多伦路第一次走进天主教堂时的场景,阳光透过教堂的彩色玻璃投影在走廊上,耶稣的十字架像位于大堂中央,圣洁而悲壮,带着奇异的救赎感。正巧遇上基督教徒的婚礼仪式,一对新人正在接受牧师的祝福。

“爱是恒久忍耐;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牧师正在朗读着《圣经》上关于爱的箴言。

她们手牵着手,屏息凝神,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爱之虔诚和圣洁。

而此时鸳凉看着灯光下的唯喜,眉眼里都是温存笑意的唯喜。她想,上天给她这样一个不被孤独和悲伤回忆包围的顾唯喜,这样未必不是最好的结局。

订婚仪式结束后,已然黄昏,华灯初上,鸳凉也不搭车,决定步行回家,在街角的便利店买了啤酒和梅子酒,一边喝一边在街边走着。回忆醉人,竟让她有了微醺的感觉。不知走了不久,感觉脚磨破了就踢掉高跟鞋,赤脚走路,一边笑一边流泪。

鸳凉回到家时已经深夜,承欢已经睡着,她重新下楼,在超市买了芝士、乳酪、沙拉酱、新鲜的咖啡豆、起司、蔬菜、水果、他喜欢的三文鱼,以及一些汤料。

她在凌晨三点半的时候准备了一桌丰盛的菜肴,把那些温暖美好的食物整齐地摆在餐桌上。

最后,鸳凉收拾好东西,在日出之前离开。

离开之前她看着睡梦中的承欢。她想这半年的疏离和隔阂,已经淡漠了她青春所有的追逐和热情。然而在这一刻,他的眉眼,他的呼吸仍旧有着令她着迷的气息。

她想最后拥抱他,在梦里告诉他,他是她用生命爱过的人。

终究放弃了,她怕惊醒他后,她就再也没有勇气离开。

原来,告别比爱更需要勇气。

离开S市前,鸳凉将一封写给清苑的信寄了出去,信封上的收件地址是清苑从前住的旧地址。鸳凉知道她可能不会收到这封信,但鸳凉还是将信寄了出去,这是她一个人的仪式。

亲爱的清苑:

转瞬之间,你已离开多时。

每每想起那一日,你我在医院的长廊上初遇的场景,都觉得远得恍若前世。不过一两年的光景,却像是换了人间。这其间发生的事,生死一程又一程,只让我觉得应接不暇、身心俱疲。

然而不变的是,记忆里的你一直美好、清新、素净。

你曾在信里对我说,人活着,要么为爱停留,要么为梦奔走。只要你足够勇敢地选择,生活从来是这样简单的事。想要按照自己本来的面目生活……这件事本来就是如此的难。世间的规则让我无法摒弃自尊和骄傲生存,只能任自己越陷越深。

我一直觉得爱情和梦想,其实很相似。它们都美丽而有诗意,都让人痴迷,都轻易地摆布着我们的欢喜悲伤,然而,却都遥不可及。从前的我未曾明白过其中真意,错把爱情当成了梦想。经年之后,突然想明白了,爱情不过是年轻时的幻想,无论当初有过怎样刻骨的追寻,最终敌不过的是几十年的光阴。

在经历过一些生命与时间的代价之后,我终于能够放下。

就像最后见你之时,说给你听的那个故事里,女孩终于完成了那场自我的抗争,不论经历故事的当时她有过多少不为人知的痛苦和曲折,转述之时也不过是弹指一瞬的光阴,所有生命的细节都被遗落在岁月里。她终于接受,人生原本就有遗憾,那遗憾兴许也是美的,年年不忘只会撕扯着那个伤口,最终让自己走向毁灭。

我们的生命其实都很无辜,多少寻觅和苦痛都是自找的。爱情纵有千般的好,最后不过是身边那个人脸孔不同罢了。现在我明白,爱和梦即使再怎么相似,却永远不能够等同。爱是期盼永恒的,而梦是属于永恒的。因为人总是向往永恒,所以最后我放开手。

“我要做远方忠实的儿子,和物质短暂的情人。”我想起十几岁时写在日记扉页里的句子,那时我们的梦想多么干净纯粹。不想变成年少时自己不屑于成为的那种人,只愿回归平凡本真,做一些自己觉得有意义的事便好。

如今我只想去一座陌生的小城市,找一条安静的街道,租一套屋子,开一家别致的咖啡馆,所有摆放的物品都有特别的意义,和陌生的过客相逢和离别,旁观别人的生活细节。让生活平淡着,让流年在指尖流走,一切都是安宁和平的,不再有暴烈的成分,不再有担忧和不安,我想,那也就不枉此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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