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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十年前的体温

丘脊梁

那时节,我们都年轻,年轻得让现在依然年轻的我,生长出许多的思路和无限的羡慕。我很少去刻意回想当年的样子,但那些浓浓淡淡的时光碎片,总是很自然地闪现在我的眼前,比如:在我独自一人枯坐书房时,在走过某个熟悉的路口时,在看到某个人的名字时……我不知这是不是叫怀旧。我想我还应当没到那样的年龄。也许,人生原本就是如此,一个阶段的生活,经过时间的剪辑之后,慢慢就定格成一些永恒的镜头,储存到记忆的深处了。只要心灵的电源一接通,这些记录就会瞬间鲜活生动起来,断断续续地演绎出一部完整的人生。

1999年前后的时候,岳阳的温度似乎比现在要高。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感觉,事实上,据说全球的温度都在逐年上升,岳阳这个地方,怎么又能例外呢?可那几年,我真的不感到冷,我的头顶上,好像永远燃烧着一轮不灭的太阳,明亮,火红,耀眼。冬天里,我从来没有穿过棉袄,我不多的几个朋友,也都没有穿过棉袄。我们感到温暖,火热,血脉贲张。

当荣是一个比我更不怕冷的人,我疑心是他小我一岁的原因一一年龄越小体温(激情)越高,这话我现在是越来越相信了。瘦高的他,隆冬里常穿一件洋气的黑衣服,单薄,紧身,闪闪发光,俨然是一个赶场子的舞男。他常像幽灵一样,夹着一个时髦的皮包(其实里面装着他写的几首破诗,几篇小小说),带着满脸络腮胡子的忠应(十年后的今天他反倒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出现在我的办公室。有时我正枯坐着无事,便和他们海阔天空地神聊;有时我正在写材料,他们就强行把我的纸和笔收起,要我向领导谎报军情,称去图书馆查资料,然后与他们漫无目的地满城乱跑;有时我在隔壁开会做记录,他们便落落大方地在我办公室坐下喝茶,天花乱坠地胡扯,声情并茂地背诵自己写的爱情诗,把我的女同事骗得一愣一愣……他们有时一天来一次,有时来两三次,偶尔没来,连女同事都觉得怪异。来的次数一多,领导终于有意见了,他把我喊到办公室,狠狠地训了一顿。可这并没能阻断我们兄弟的黏连,他们照来不误,我也照出不误。我豪迈地对他们说:工作与我们的事业相比,算个卵!一副随时准备牺牲的样子。真是勇敢啊,十年后的今天,领导一句拐弯抹角的指责,便能把我吓得屁滚尿流,当年怎么就敢如此渺视令人生畏的权威呢?

我们“神圣的事业”是文学。我如今害怕谈论甚或是羞于谈论的话题。我们写诗,写散文,写小说,写一切能够发表的文字。文学几乎成了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充满激情地想把它做大,把我们卑微的人生做大。

我们不敢想象,如果没有文学,我们的生活会是多么暗淡和寒冷。

当荣在龙柱子附近租住的房子,是我们待得最多的地方,熟稔得就像自己的老家。上楼,进门,两室一厅,昏暗,陈旧,拥挤,浓浓的煤球味,淡淡的霉湿气,斑驳的旧家具,慈祥的老母亲,让我们亲切而又压抑。他母亲睡客厅,开夜班的士的弟弟睡进门第一间,与阳台连通的那间,则是他和小瑰的乐土。我们坐在他窄小的床上破旧的滕椅上没靠背的板凳上,通宵达旦地谈论文学,常常快到天亮时才横七竖八地挤在床上地板上睡下。我,当荣,忠应,宗福,还有一位如今做了某部门领导的诗人,曾多次在这间房子里正儿八经地举行会议,想把大家的作品,用一个共同的笔名,像导弹一样向外发射,以改变步枪式单兵作战的威力。当荣的女友小瑰很友善,我们一去,她便很自觉地去买西瓜、葡萄或是瓜子,然后夸张地吻一下当荣,把时空大方地留给我们,自己则回娘家睡去了。

小瑰不丑,爱笑,跟着当荣好多年了,但我总是担忧他们的爱情,我觉得当荣对文学的热情甚于对小瑰的热情。几年之后,我的这种担忧果然变成了现实,我不知小瑰当时哭了没有,我想她应当痛痛快快哭一场的,把自己哭成一枝梨花春带雨!可我一想起小瑰,眼前浮现的总是她灿烂而甜美的笑。多好的女孩子啊,多善良的女孩子啊,是虚幻的文学,射杀了她坚贞的爱情!

我的爱情也与文学一同前行,像两条并行在原始森林里的河流,明明暗暗,缠缠绵绵,时隐时现,时分时合。我到现在都没弄明白,到底是我的文字征服了爱情,还是爱情成就了我的文学。我不知疲倦地写着长长短短的句子,奉献给我心仪的女孩,女孩的似水柔情,又让我激情万丈地创作出更多的篇章。那些年,我真的单纯得只剩下爱情与文学。但方块文字的营养不良,终究滋润不了爱情的健康成长,在迷离的幻影一个个被现实击成碎片后,几分几合的爱情,终于顺江而下,漂流到了千里之外的上海。我大病一场,在文友的搀扶下,一次次到公用电话亭打女孩的传呼,一次次与她沪上的有钱舅舅套近乎,但这一切,都无济于事,远去的航船,总是不见回归最初的渡口。我死心了,我单纯的生活,如今就只剩下唯一的文字了。我想我只有写出更多的文字,才能填满虚空的日子和坍塌的感情,可提起笔来,女孩的身影又让我一次次追逐,蓝墨水里流出的思想,最终化作了一行行哀艳的诗句。我一首一首地写,一首一首地发,甚至还在女孩站在南湖雕像边的照片后,写下了如今读来让我肉麻不已的文字:“你匆匆地远去/连我的祝福都忘了捎带/只把一双忧郁的眸子/写在南湖/让我负疚的心灵/不思卒读/也不知/今夜的黄浦江边/你站成了一个怎样的姿势/我只是想/此后的千年/你将一如你身后的石雕/在我的心间永远坚固/而我凄清的泪水/更是夜夜把你打湿/漉漉的思念/万年不干”,然后把这些印成铅字的诗句,要她的妹妹带往上海。一周之后,女孩便带着她的泪水和我的诗歌,回到了岳阳。如今,女孩已成了我的女人,成了我儿子的妈妈。我想,我比小瑰要幸运,文学,拯救了我的爱情;而我的女人,却没有小瑰幸运,文学,断送了她一生的富贵。

文学和爱情,就像两朵摇曳在山谷中的花蕾,充满了神秘和吸引,她们都需要温度和激情的持久呵护,才能灿放出绚丽的风景。而那些:年,我们虽然生活得很穷,但我们不乏火热的温度和满腔的激情。尤其是对于文学。当年的好些句子,我至今仍能触摸到它的体温。

我租住的房子在一座小山的半腰,两层,八间,房东住两间,余下的全出租给一群来历不明的家伙。我住一楼最东边那间,窗外是一株枝叶繁茂的香樟,豪强地霸占了一方云天,阳光费尽了周折,直到中午才畏畏缩缩地漏下几片斑斑驳驳的光影。就是在这间大晴天也须开灯的房间里,我不知疲倦地把一个个方块文字,从我的心灵深处,追赶到稿纸的方格里列队集结。我曾一天时间写过四篇散文,晚上兴趣不减,又连写了三个小小说,第二天上午居然还一边打吊针,一边修改稿子。我这样玩命地写作,根本没有谁拿鞭子在背后抽我,一切都是我自愿。我感到自己有说话的冲动,我感到写完后浑身愉悦。如果不把这些魔鬼一样的文字排泄出来,我的体内便燥热难耐。在一个也很燥热的夏夜,我,当荣,忠应,还有宗福,四人坐在金鹗山顶,听当荣讲他苦难的经历。黑暗把我们紧紧压缩,除了当荣低沉而感伤的声音,四周一片死寂;山风像一把锥子,艰难地撬开令人窒息的沉闷,刚让人呼出一脉感叹,又瞬间抽走;几只萤火虫,围着我们在高高低低地飞,像野鬼们一双双诡秘的目光,在窥视我们的人生。我们差点把夜都要坐穿才回去。回去之后,我感到周身发热,毫无睡意,文字像雨点一般,打落在昏黄的台灯下。第二天上午,一个关于当荣的八干多字的故事,便敲开了龙柱子随近的木门。当荣看后也热血沸腾,当即一起跑到打字店打印,校读,然后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出。小瑰一次次打传呼,要我们回去吃饭,我们无动于衷。我们觉得不赶快把这样的“绝妙佳作”送走,既对不起全国人民,更对不起我们神圣的追求。这篇后来发表在《短篇小说》的稿子,除了当时给我带来260元的稿酬外,也许没有其他的任何价值,而那些至今仍让我感到滚烫的文字和生活,却永远地留在了我的心中。

生活有时很真实,有时又很虚幻,文学似乎也有这样的特征。那些年,我们就是沉浮在这样的真实与虚幻中。我们真实地混在一起,写作,扯谈,消夜,喝啤酒。我们虚幻地感受着文学所带来的精神慰藉,同好的互夸,前辈的鼓励,编辑的来信,这些原本平常的礼节性的客套与尊重,常让我们有一种飘的感觉,感到生活无限美好,心里无比满足。我们带着宗教般的感情给全国各地的大作家写信,贾平凹,陈忠实,王蒙,余秋雨,一封又一封。我们并不指望也不需要他们给我们回信,我们只是觉得他们代表着中国文学,我们的名字和文字能抵达他们的案头,接受圣光的辐射,也就是一种幸福。他们是我们的上帝,我们只想向上帝倾诉与礼拜。可偶尔的,“上帝”也给他虔诚的孩子以鼓舞,薄薄的一页纸,简单的几行字,竟然差不多就成了我们那些年的圣经。我把它与自己的作品一起贴到剪辑本上,看到它就像触摸到了文学的殿堂。我甚至还把同城一本文学杂志编辑的热情洋溢的手写退稿信,也端端正正地贴到剪辑本上,若干年后,我居然看到他在一个市场里摆摊,我礼貌但不虔诚地叫他老师,他哦了半天,迷迷糊糊的样子。而当初,他的那封信,也同样让我迷糊了好些年。

文学像一剂毒品,常让我们的青春,发出阵阵兴奋的尖叫。那些年,我们的足迹很少走出省门,但我们的文字却坐着火车、轮船、飞机,毫不胆怯地周游全国。我们的名字,抽象而又真实地代表着我们,把我们的生活和思想种植到了全国的每一个省份。每当我看到自己的心血变成油墨飘香的铅字,心跳便会瞬间加速,体温便会陡然上升,我感到自己的天空,清澈,开阔,明丽,和风拂面,阳光灿烂。好些天,那些刚刚发表的符号,像一条条欢蹦乱跳的鱼,频频跃现在我的眼前,激起我又一次创作的冲动。在焦急的期待中,我又迎来了下一波的兴奋和激动……那种幸福、快乐得让人眩晕、沉醉的感觉,至今仍让我羡慕不已。可惜的是,这种感觉如今我是再也寻不到了,我已褪却了对文学的高烧,多年不再写字,就算偶尔收到被人转载的旧作,连信封都懒得撕开。文学,还有激情,已随着我的青春,在我的人生中慢慢老去,是现实这剂更加腐蚀、凶猛的毒药,让我的神经变得淡漠,麻木,朽烂。

1999年,眨眼就过去十年了,十年前的这些往事,我不知当荣、忠应他们是否还记得。当荣如今远在武汉,偶尔也到北京,掺和在娱乐圈里,做些令人备感荒唐、无聊和功利的事情。他的职业是记者,却自称是明星操盘手。没有几个人知道,这个瘦高的网络红人,曾经是一个热血沸腾的诗人。忠应如今做了我的同事,谨小慎微,战战兢兢,每天按部就班,端坐在电脑面前,敲敲打打,编些扯皮绊筋的民生稿件。我与他交流的话题,除了工作,居然只剩下家庭。当年他与我坐十几小时硬座到郑州开全国小小说笔会时的豪强气慨,如今已荡然无存。宗福早在几年前便到一个县级市做了副市长,把智慧和热情全倾注到了他辖下的子民身上,一年难得见两次面,只有我,偶尔还在回味他妻子当年款待我们的桂花鱼。而那个我们一直敬称为老师的抒情诗人,多年前就已不再抒情,如今则做了我们报纸的副总编,分管着毫无诗意的创收工作。我很少叫他老总,仍是固执地称他老师,我想用这种似乎更加真情的称谓,表达我对他的敬重,表达我对往昔的记念。至于我自己,天天行走在人来人往的都市,默默无闻地应付着那份赖以谋取稻粱的工作,编稿,审稿,熬夜,值晚班,睡懒觉,不单对工作、对文字已毫无兴趣,就是对当年若干诗歌追回的爱人,也了无激情。

在2009年这个炎热的盛夏,我花了几个晚上的时间,把十年前的这些前尘旧事从记忆的深处找出,放到阳光下翻晒,连我自己都感到讶异,我不知道,这是一种珍陪,还是一种抛弃,抑或是一种了断?我感到我现在的体温,正平稳地运行在37度汞柱上,日子过得平静,平淡,平庸。我不知道,这是一种本原的生活,还是一种潜伏的危险?而当年的热度与高烧,到底是一种病态的人生,还是一种对病态的反击?所有的一切,都只能在我的人生里收拢,让时间来沉淀,破解,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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