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即原金朝所开“引卢沟河(今永定河)水至中都城北,入壕东流,以加大漕渠流量”的金口渠,后因其“地势高峻,水性浑浊,峻则奔流漩洄,啮岸善崩;浊则泥淖淤塞,积渍成浅,不能胜舟”,为保证都城安全,金大定二十七年(1187年)不得不将金口河堵塞。
元至元二年(1265年),郭守敬被授都水少监。他在经过实地勘测之后提议:“金时,自燕京之西麻峪村,分引卢沟一支东流,穿西山而出,是谓金口。其水自金口以东、燕京以北,灌田若干顷,其利不可胜计。兵兴以来,典守者惧有所失,因以大石塞之。今若按视故迹,使水得通流,上可以致西山之利,下可以广京畿之漕。”但郭守敬同时强调指出,“当于金口西预开减水河,西南还大河,令其深广,以防涨水突入之患”。于是,至元三年(1266年),元朝重开金口河并获得成功。
作为水利专家,郭守敬深知浑河(今永定河、金时卢沟河)的特点。为防洪患,他进行了缜密的设计,在工程技术上采取了必要措施,如于金口以上向西南开凿一条深而广的分洪沟渠。这次重开金口河,收到了较好的效益,营建大都所需的大量木石建筑材料都是从西山经金口河运来的。
但到了成宗大德二年(1298年),浑河发大水,给沿岸人民及生产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和损失,元朝政府只好落闸将金口堵闭。大德五年(1301年),浑河又水势浩大,郭守敬怕洪水冲毁沿途的村庄,并威胁大都的安全,不得不又将金口以上河身用沙石杂土尽行堵闭。到元顺帝至正二年(1342年)正月,中书参议孛罗帖木儿和都水傅佐建议“起自通州南高丽庄,直至西山石峡铁板开水古金口一百二十余里,创开新河一道,深五丈,广二十丈,放西山金口水东流至高丽庄,合御河,接引海运至大都城内输纳”。但这一建议遭到以许有壬为代表的廷臣的广泛反对。反对者认为当年金朝开这条河道就失败了,后郭守敬开挖之后又行填堵,现如今即便运河开挖成了,如不设闸,水流湍急,会将堤岸冲毁;若设闸,泥沙淤积,难以行船。且如果用人挖泥沙,终年累月永无休止,劳民伤财,徒劳无益。
最后,年轻的丞相脱脱力排众议,接受了孛罗帖木儿和傅佐等的主张,务于必行,终将重开之事决定下来。
至正二年(1342年)正月,重开金口的工程开始动工。元朝政府从各地调集数万民工,用时4个月,把运河挖通。这次重开金口的工程还把麻峪孟家山原有的铁闸换成了铜闸,使闸门防锈能力提高,起闭闸门更加方便,且将引水口上提到三家店,这样使取水口更加安全可靠,同时运河的长度也由原来的120里增加到130里。
至正二年重开金口河,同元初郭守敬主持的工程相比,无论是勘测设计,还是技术力量,都远逊于郭守敬时代,而且工期过于仓促,留有很多隐患。等到开闸放水之时,出现了未预料之事,即“水至所挑河道,波涨潺汹,冲崩堤岸,居民傍徨,官为失措,漫注支岸,率不可遏,势如建瓴,河道浮土壅塞,深浅停滩不一,难于舟楫。其居民近于河者,几不可容”。加之开挑之时,恰逢天下大雨,流湍势急的河水汇合沿途的雨水,使沿途的民舍、集市均被淹没,劳民伤财,沙泥壅塞,船不可行,堤岸多处崩塌,向大都滚滚而来,大都告急,朝野震动,损失巨大,惹起民愤。为平息众怒,只好将当初提议重开金口的孛罗帖木儿、傅佐诛杀。
二、海运的开辟
元朝在疏通、开凿人工运河的同时,还开辟了海运。
从元朝全国经济的发展情况来看,江南地区的社会生产繁荣,发展水平远远超过北方,因此需要将江南的粮食等各种物资大量调运到地处北方的政治中心——大都。而运河漕运虽然较为安全、便利,但一遇天旱水浅,河道便淤塞不通,致使漕船不能如期到达,难以满足实际需要。为了克服河运的困难与不足,从忽必烈至元(1264-1294年)后期开始,元朝政府便对另一条漕运干线——海道,给予更大的重视。
元朝的海运,是由前中书省右丞相伯颜最早提出的。至元十九年(1282年),因新运河尚未开凿,漕运不便,朝廷便急于寻找南粮北调的运输路线。伯颜想起在平定江南时,曾命张瑄、朱清等人把南宋库藏图书自崇明州(今上海市崇明区)从海道运往大都。于是,他建议由海道运送江南粮食北上大都。元朝政府采纳其建议,遂任命上海总管罗璧、朱清、张瑄3人主持海运事务。
朱清是崇明姚沙(今属上海市崇明区)人,张瑄是嘉定(今上海市嘉定区)人,两人曾结伙为海盗,因此熟悉南北海上航道。罗、朱、张3人受命后立即在上海制造平底海船60艘,并招募漕丁漕夫,积极准备开辟海道运输。元政府为鼓励漕丁漕夫的积极性,每人按每户5口计算,发给口粮。
至元十九年(1282年),在罗璧与朱清之子朱云龙的率领下,海运船队驮粮46000余石自平江(今江苏省苏州市)“刘家港(今江苏太仓县浏河)入海,经扬州路通州(今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县黄连沙头、万里长滩开洋,沿山奥而行,抵淮安路盐城县(今江苏省盐城县),历西海州(今连云港市西南海州镇)、海宁府东海县(今浙江省海州市)、密州(今山东省诸城市)、胶州(今山东省胶县)界,放灵山洋投东北,路多浅沙,行月余始抵成山(今属山东省荣成市)。计其水程,上海至杨村码头,凡一万三千五十里”。之后,再由成山沿内海至界河口,顺河道西进,直达海津镇(即直沽,今天津市)。因为沿途要摸索航道“风信失时”,耽误了时日,因此直到第二年,这批粮食才运到大都。
这次海路运粮,开创了元朝的海运事业。首次运粮北上的罗璧与朱云龙受到忽必烈的奖赏,罗璧被任命为怀远大将军、管军万户,“兼管海道运粮”。
朱、张等人经过数年海运实践,又于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复开生道”,即开辟出一条新的海运航道,即“自刘家港开洋,至撑脚沙转沙觜,至三沙、洋子江,过匾担沙、大洪,又过万里长滩,放大洋至青水洋,又经黑水洋至成山,过刘岛,至芝罘、沙门二岛,放莱州大洋,抵界河口,其道差为径直”。
至元三十年(1293年),海运千户殷明略再辟新航道,并总结出利用季风的方法,加快航速,“从刘家港入海,至崇明州三沙放洋,向东行,入黑水大洋,取成山转西至刘家岛,又至登州沙门岛,于莱州大洋入界河。当舟行风信有时,自浙西至京师,不过旬日而已,视前二道最为便云”,从而大大提高了海运的效率。
随着新航路的开辟,元朝海运粮食的数量直线上升,由最初的4万余石,猛增至100余万石,最多时每年可达300多万石。因此《元史·食货志一·海运》赞叹道:“盖至于东师者一岁多至三百分余石,民无挽输之劳,国有储蓄之富,岂非一代之良法欤!”由于海运物资都是从直沽转运大都的,所以直沽成了一个繁荣的港口。时人曾赞誉道:“晓日三叉口(直沽),连橹集万艘。”
由于当时对海上气候的变化还不能有效地掌握,海运与河槽运输相比较,风险很大,“江水湍急,又多石矶,走沙涨浅,粮船俱坏,岁岁有之”。“粮船漂溺者无岁无之”。但是“视河槽之费,则其所得盖多矣”,即海运比河槽省费用,因此自从海运大规模开展以后,运河的重要性就大为降低了。到后来,大都的经济生活几乎完全依赖于海运。
三、对漕运的管理与保护
河运、海运两条水路运输线,每年运粮三四百万石左右,最多达500万石,对于元朝政府和大都居民至关重要,同时他们的主要日常生活用品都要依靠这两条运输线供应。为了管理和保护这两条线路,确保它们畅通无阻,以保障各种物资充足供应,元朝政府采取了各种措施。
(一)管理制度
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蒙古政权在燕京设立军储所掌管漕运,不久又改为漕运所。
至元五年(1268年)改为漕运河渠司,专门负责漕运事务。至元十二年(1275年),因漕运事务日渐繁忙,于是元朝政府又将漕运河渠司升格为都漕运司,秩正五品。至元十六年(1279年),规定陆运由兵部负责,水运则由户部管理。至元十九年(1282年),又将都漕运司再改为京畿都漕运使司,秩正三品并隶属于户部。该司下设有“运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判官二员,正六品;经历一员,正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兼照磨二员,掌凡漕运之事”。由此可见,当时的京畿都漕运使司不仅位高权重,而且部属人员多。其下辖有新运粮提举司、通惠河运粮千户所和在京的22所粮仓,主要管理大都地区的漕运事务。其中,新运粮提举司秩正五品,掌管坝河漕运;通惠河运粮千户所也是秩正五品,掌管通惠河漕运事。中统年间及至元前期,主要由漕运司负责管理隋唐所开旧运河的漕运事务,并将长江以北中原各地的各种物资北运至大都。
会通河与济州河凿成后,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元朝政府“内外分立两运司,”又在济宁(今山东省济宁市)专门增设一都漕运使司,负责北运事务。从这时开始,便由京畿都漕运使司和济宁都漕运使司分掌漕事。其中,京畿都漕运使司“止领在京诸仓出纳粮斛,及新运粮提举司站车攒运公司”而济宁都漕运使司专管大都以南及御河、会通河、通州等处的漕运事务及漕粮管理。其内部所设官史的人数与级别也与京畿都漕运使司基本相同。总司设在河西务,又设分司于运河枢纽之处的临清(今山东省临清市)。
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元朝政府又设立了掌管水利的都水监,“掌治河渠并堤防、水利、桥梁、闸堰之事”。在都水监下又设有大都河道提举司,专门主持大都地区的水利事务。曾任都水监丞的大都人卢景,于成宗时(1295-1307年)受命主持东安州浑河堤防的修筑。都水监下还设有通惠河道所,专管张家湾至白浮泉间渠道的治理。元朝的海运由海道运粮万户府主管,该府的设置于至元二十年(1283年),治所设在平江(今江苏省苏州市),主要负责管理每年通过海道运粮供给大都,其下设置海运千户所。
开辟元朝海运的朱清就曾为海运万户,而张瑄曾为海运千户。另外,还设有海道运粮镇抚司、都海运万户府等,共同掌管海道运粮事务。
(二)保护措施
在海运方面,每当江浙海运粮船起航时,行中书省都必派重要官员亲临督调。当海船到达直沽时,大都中书省也必派官员亲临接应。元朝政府还特地在直沽设置镇守海口屯储亲军都指挥使司,派遣康里卫、右卫侍卫亲军等部队驻扎于此,专职保护海运物资。在河运方面,元朝政府一是经常征调军民夫役,不断疏通运河的河道,防止淤塞,保证运输的通畅。二是从通州至两淮,沿运河设置巡防捕盗司19处,征调官兵,往来巡逻,以防止人为破坏漕运事件的发生。三是多次下令,禁止权贵及地方豪强仗势扣压漕船、私人商船,勒索钱财。并禁止富商大贾造大船,阻碍漕运。在元朝政府的控制和保护下,元代的水路交通获得极大发展,海运与河运规模远过前代,不仅便利了江南地区粮食的北运,向大都地区提供了长期的、丰厚的物资供应,而且漕船返回时,又将北方的豆、谷和土特产品(如梨、枣等)载运到南方,这对当时南北物资的交流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结语
元朝统治时期,北京的交通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之所以如此,既与北京上升为首都有关,更与元朝统治者重视交通有关。以大都为中心通到四方的驿站道路,以及沟通南北的京杭大运河的改造,对加强大都与全国各地之间的联系,保证大都的政治中心地位,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元朝末年,南方各省相继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先是大运河被切断,后来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海运也全部中断,大都的经济生活立即陷于混乱。与此同时,通往各地的驿道也因战乱而遭到破坏。北京交通的发展再次受到政治动荡的冲击而陷入低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