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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大学一年级:纪实、虚构、回忆

00·大学一年级:纪实、虚构、回忆·

◎小饭

第二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80后代表作家。

很年轻,花样年华

回想二十年前,那时候我还很年轻,可以说正处在花样年华。我经过一场莫名其妙的考试,上了大学。我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干枯的凳子上,两眼无神地看着年轻的女老师。她是教我英文的,长相很一般。她总会穿一袭黑色的长裙,夏天穿丝的,冬天穿棉的。无论她穿什么,脸上都会有一颗黑痣。这颗黑痣从脸的一端摇摇欲坠,代表着这个女人好福气。在某堂课上,她点了我的名字。

我无精打采地答题,有时候答错,但我也不会生气;有时候答对,那我就更高兴了。不论我有没有答对,我的回答总是能让这个不怎么漂亮的女人笑得花枝乱颤。她有时会更正,然后让我坐下,我就一脸沮丧地坐了下来。不知道为什么,整个教室的氛围由此趋于尴尬,而我失望的神情溢于言表。我看看窗外,发现此时已经是春天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我还看到了一大片黄色的菜花。我想,假如我也会开花,一定也开黄色的花,因为那看上去是那样的醒目,那么远都能让人看到。我抬头仰望,伸出我的舌头,示意这就是我的花蕊,我觉得是我要怒放的时候了。

下了课之后,我背起我空空如也的书包,走下楼梯。突然间我听到一个扎了蝴蝶结的女孩子和她伙伴们说话的时候提到了我。她这样说:

“今天老师又叫那个王八蛋了,这个老师一定对他有意思!”

“小饭他妈上课的时候也真有意思!老是要看老师的脸干什么?”另外一个回答道。

听到这样的话我不知道究竟是我有意思还是我的老妈有意思。所以我慢慢地问道:“是吗?”然后加快步伐走到她们面前朝她们的脸上看去,原来两个都是个麻子脸。我笑了一个,又很快走开了。她们都是个麻子脸,所以我原谅她们了。

清明时节,我着一身灰色。人家看到我就打量我,以为我是一只老鼠。一千多年以前,老鼠在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笔,后来渐渐不行了,这是因为它们底气不足。我的眼睛上遮有一小撮头发,我透过这一小撮头发,看到路上阳光明媚。还有为数众多的男男女女,他们或者手牵着手,或者勾肩搭背,还有个别不要脸的搂在了一起。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对我的刺激,所以每次我都愤怒地加快步伐离开。在大街上就是这样的情形。

然后我又回到教室里,有时候我上课,有时候我睡觉,有时候我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一些借口,就像那些麻子脸们所说的,这个老师也许暗恋我很久了,因此很想听听我的声音。在教室里,我和这个年轻的老师正眼看着对方,没把其他人放在眼里。那时候我还没有女朋友,所以我想,假如她主动开口的话,我就答应下来吧。对于一个男人来说,长时间没有一个女伴总是说不过去,而且这也对不住自己。虽然我还是个堂堂大学生,正在读大学的哲学系。可这一点问题也说明不了。

有关我的大学,我还有很多话要讲。在那个年代,我喜欢读书,但是不喜欢上课。假如没有那个年轻的老师存在,我很可能就不去上课了。我后来留有披肩的长发,标榜自己喜欢摇滚——不管怎么说,那时候我很酷,我猜其实我是很多女孩子暗恋的对象。但是她们都不对我开口,我也没有办法。所以有很多时候女孩子们会在我的背后说我的话,讨论我,说我很有意思。

我当时常常这样想:男人应该做点事情出来的,否则就很窝囊。我对自己痴痴迷迷的,开诚布公地宣布自己是什么什么的很厉害,别人都管不着。但是自己也只是徒有其表,很多东西让我不停地琢磨,弄得我满头白发。后来我常常后悔的事情就是:我二十岁的时候还是个单身汉。毫无疑问,这是一件丢人现眼的事情。

我做事也懒懒散散,洗澡的时候我看到自己凸出的肋骨,做梦的时候我竟然也梦到了我的英文老师!我不想搞师生恋,假如我能找到一个为我所爱且能喜欢我的好姑娘的话。可惜的是,我只能搞师生恋。不过后来我没有搞成,这是因为英文老师找到了她的真命天子。

那个时候我一阵悲哀。为此我去学校附近小饭店喝了一点酒,而且点了几个菜。这家小饭馆的老板娘(就是个娘们开了馆子)是我的好朋友,因为长相不怎么样,一直没有对象,也一直被我们叫做猪大妹——这么称呼她一点也没有贬低她的意思,起码我一点儿也没有。猪大妹给我上了些不是很贵的菜,我咕噜咕噜地喝着酒,突然看到有个女人对我笑。而且当我仔细看了以后,发觉很面熟。我在仔细想了以后,发现原来就是一个班的。这真是个惊人的发现,所以我跑过去跟她说:

“怎么脸上没有麻子了?”

“弄好了。”她说,“好看吧?”

我说:“一般性,陪我喝酒吧?”

“行!”

“喝什么?”

“可乐。”

现在说一句,这个女人原本是很胖的,但是当时我竟然没看出来。我就和她坐在一起喝了几杯。我想,这娘们胆子也够大的,不怕我下流吗?于是朝她的脸上看去,想最好能发觉一点东西。当时有一盏小灯挂在我和她的头顶上,灯光照耀下,我看到了她鼻子里的鼻毛很长,而且是外向地散发出来。我想我喝多了,一直看着鼻毛觉得很好玩,因为那好歹也是我第一次这么近地看一个女孩子的脸,以及很有特点的鼻毛。她就问我。

“看什么呢你?难道我很好看吗?”

“开什么玩笑?我在看你的很有特点的鼻毛而已。”

后来我看到她的脸一红,连连对我说抱歉,早上忘记修剪了。

我说没关系,看上去还凑合。说了这句话以后,也许是她感激我,也许她破罐子破摔,就很想跟我有一腿。可惜被我拒绝了。我们没有跑到小树林里,也没有久久地呆在里面。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和她自然也没有久久地接吻。那一晚的大概情况就是这样的。我们什么也没有干,因为我看不上她。我回去睡觉了。

早上起来的时候,我穿着宽大的白色衬衫。我的头发看起来很像一把扫帚,不仅很硬,而且很宽大。我的脸色青白,无精打采地从房里走向阳台,四月的阳光直刺入我的眼睛。我的眼睛又肿又痛,几乎没办法睁开来,也许昨天没有睡好吧。

这时候我想吃个生鸡蛋,或者喝点什么。喝生鸡蛋的时候会让我想到老母鸡,它们躲来躲去好不容易才生下几个蛋,这么喝掉它们不是很好。所以我没吃鸡蛋。

我拿着两个生鸡蛋打量了很久,后来被我的呼机声音打断了。

呼机上说:“王先生,你家的房子着火了。”如果碰上一般的人,收到这样的留言非急死不可,可惜这是个假信息。假如一般的人收到这样的假信息,也可能被气得半死。可我没有被气死,或者说老早就被气死掉了。一天之中我总会有这样的意外遭遇:或者是家里着火,或者是家里死人,总之都不是好的事情。这些都拜王先生所赐。这个王先生就是我的室友王东生同学。此人现在睡在我的上铺,以前是我的小学同学、初中同学,还是高中同学,现在是我的大学同学。所以我对他特别了解,比方说他的手臂很粗,他的腰上没有赘肉。而且我能说他既不是个好学生,也不是个好人。但是他对我很够哥们,所以我很喜欢他。最近他经常跟我们畅谈女人的两大定律:

1.穿得再多也觉得自己什么都没穿;

2.再没有姿色也觉得自己很有姿色。

每次他的谈话都让我隐约看到了《挪威的森林》里永泽的影子。

我觉得永泽就是一条很滑很滑的路。

中午时分,我打听到天气预报上说今日气温24度,就改穿蓝格子的短袖衬衫,换一条不是很厚的灯芯绒裤,没有运动鞋只能穿一双蓝颜色的拖鞋。我经常这样去上课,也不给老师们面子,睡睡觉或者塞一个耳塞听一点中国北京的摇滚。上完课以后,王东生把穿蓝格子衬衫的我带入一间茶坊,说要给我介绍女人,随便玩玩。我踩上一条很滑很滑的路,跟着他。

“女人?”

“知识分子把我们这个年纪叫做‘花样年华’呢!”

“别看我不是很正经,我也不是喜欢那样子的。”我一边推辞一边跟他笑。

“那你喜欢什么样子呢?小子。”

“嗯嗯,也不知道。”

“最后大家不都是一撮黄土吗?”

听到了这句话,我想我已经二十岁了,就拎了拎腰带,说:“走就走!”其实这样的事情大学生都经历过,在各种场合遇上女孩子。区别是——我没有很纯的动机。

我总是能记得,那天的阳光很好,很灿烂。

20岁的时候,我想留一头长头发,因为我觉得我该这样干。我喜欢的朴树和郑钧当时都留有长发。别人反驳我时,我就也反问别人:“难不成等我40岁再留吗?”当时就有一个女人说我这个意见是对的,她还说自己的名字叫做李悦。我看了看她,她只是努了努嘴。她就坐在茶坊的里面,是个我新认识的女孩子。

李悦的头发跟我差不多,梳得像个孩子一样,在她的脑袋上晃来晃去的,我第一次看到就很满意。

另外一个女孩子说我的头发留的不整齐,希望我能搞整齐。王东生说这是一个80年的朋克打扮。我看了看坐在我对面的李悦,她的脸很干净。

那时候我坐在她的对面,看着她的脸上时不时地浮出笑意。她穿着蓝色的毛衣,有一点点的紧身,从这个上我看到她的胸口有两个苹果,更是让人满意。我们坐在一家小茶坊的角落,身旁站着一个黑皮肤的中年服务员小姐。我不仅看到李悦,还看到了这位大妈,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这个也是说明世界上的不公平——什么是好看,什么是不好看,简直高下立判。这样一来,从一开始,我就不能不爱李悦了。

后来打牌打得很晚,我头有点昏。但还是留下了各自的通信地址。我把李悦的地址塞到了我的口袋,然后打了一辆车回到学校。那时候我的头不仅昏,而且还有点疼,眼睛也是睁不开了,冲着马路伸了伸手,就有一辆白色的出租车戛然一声停在我的面前。这回来的事情我已经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第二天我起得很晚,睡的时候浑身发热。这就是说:我做了个不好的梦。我想了一想,这个梦就是这样的:

我在幼儿园里,那是我的儿童时代,我和我们班级里眼睛最大睫毛最长的女孩子有了一次约会。我们两个在一个晴朗的春日午后,背靠背坐在一片草莓田地里,她摘了一个草莓扬在我的面前,说:

“你看啊,这个草莓像什么样子啊?”

“嗯——”我想了想,觉得我的想象力不好,就说:“来点提示好不好啊?”

“好的,它像什么东西的头呢?”

“像牛的头?”

“不对啦!”

“像猪的头吗?”

“也不对啦!你笨死了。没劲。”

我摸了摸脑袋,实在是很窘迫。因为我的家里除了有一头牛,十几只老猪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动物——以前还有条小黄狗,可惜被我电死了,但它的头跟草莓也无相像之处。于是我就说:“不知道啊。”

“嘻嘻,像王八的头啦!你看,你看,到底像不像?”

我说:“看什么?”

“看你自己的王八啦。你也有的,对不对?”

我当时更傻掉了,想:“原来是说乌龟的头啊。这个娘们也不害羞。我说不看,要看你自己看。”

后来她好像就生了很大的气,不再理我。梦境里是个很明媚的春天,她穿着棉布做的小花裙子,还有小花衬衫,除此之外,还有玲珑的小手腕儿,手腕上有一串珠子,在阳光之下格外的耀眼。

“好啦好啦,给你看就是了。”

现在想来,这种话真是怎么说出来的?所以后来我也不记得究竟有没有给她看。总之后来她似乎不再生我的气了。对我轻轻地说:“小王子啊,你真好。”

这个时候我正用双手紧紧挽住她的腰,看得出她很幸福。而我更加地情不自禁,把她抱得格外用力气。她开心地问我:

“小伙子,你到底想干什么啊?”

我说:“嘻嘻嘻。”

我意识到我的冲动,而且是莫名其妙的来的,我没希望这个样子。所以我说:“这是天然的。”当时我的脸正对着她的脸,我的嘴也正对着她的嘴。我们两个都呼吸紧张,我闻到了她的口气清新,是金庸所说的:吹气如兰。因为这个缘故,我马上吻了她的小嘴。

我正在快乐的时候,突然想到:我已经得到了如此好看的一个女孩子的初吻,简直是不枉此生。

我抱着她挪向一棵很大的树,就这样地微笑,她的小手还不时地到处摸索,真是亏她做得出来?

她把她手里的草莓塞到了我的嘴里,问我:“甜不甜?”

我说:“甜。”开心地嚼了起来。

“那我一辈子都给你吃甜的东西好不好?”

我说:“这不是妙极了吗?”

“那你可是要这样抱我一辈子的,不能怠慢我,否则,哼!”

我说:“嗯。”

我嗯了之后,忽然之间听到了呜啊呜啊的警鸣声,我就抱着这个女孩子到处乱窜:我想肯定是谁拨了110来抓我。我当时想到:我是坏人,不仅偷吃了伯伯家的草莓,还把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拥入了我的怀抱占为己有。而且我这样猜到:肯定不是伯伯拨的110,而是女孩的老爹老妈——伯伯种了大量的草莓,不会小气到在乎在我嘴里的一颗;而叔叔阿姨只生一个,难免吝啬。

不管怎么样,我得是逃了。我是个自由惯了的人,让我蹲大牢不如让我去死好了。跑着跑着,我就跑不动了。这个女孩子越来越重,背得我气喘吁吁。这个时候,眼前突然地有了一条大河,我说:“咱们跳不跳?”

“要跳你跳,我干吗要跳呢?”女孩子似乎不肯与我生死与共啊!我听了气得要命,把她从背上摔下来,说:“那我又为什么要跳呢?”

“鬼知道呢。你这个家伙没人性的,他妈的,摔得我痛死啦。”

于是我很想跑过去给她——这个小娘们一个巴掌。但也在这个时候,我良心发现,睡醒了。

我笑了一个,觉得自己很好玩。又觉得这个梦非常的好玩。这是一个春梦,也就是说明我在想女人,开始发春了。王东生在我的床边说:“你醒啦。走,吃饭去!”

我抓了抓自己的脸,让他等等我。我又问:“话杰呢?”

“已经走了,就只有你跟我了。我也刚刚醒过来的。你做了什么梦啊?老吵的。”

我看着他说完,就说我梦到李悦了。其实我只是瞎说的。我想既然这个梦很有意思,就让它再有意思一点吧。王东生已经穿好了衣服在床下晃,他的拖鞋像只大船,把他的高大身躯载在上面。这种现象说明:他的拖鞋非常棒!

吃饭的时候,王东生经常眼神飘来飘去的,形迹可疑。他渴望那种食堂爱情,见了面吃顿饭就能亲热起来的。王东生的爱情就是这样的。

现在我来回忆一点我生活的寝室,只有三个人的小宿舍。本来是四个人的,另外一张床铺永远空着:从开学一直空着。传说那个人在来学校报到的那个早上心脏病发作。但是我也听说是车祸所致,因此分不清楚那位老兄为什么不来学校上课。这样一来就只有我跟王东生,还有那个话杰,三个人来分享这个肮脏的房间。我和王东生本来就很熟悉,而话杰基本上是个特立独行的人。他有点内向。身材一般,有点近视,有点驼背,皮肤很白。

暗黑运动长盛不衰,(所谓暗黑运动,就是大家黑灯瞎火的胡闹,有时候拿一个篮球,有时候拿一个足球,就是这个样子了。)大伙儿都是很起劲,跟课堂上的气氛基本是反过来的。大家捧着皮球跑来跑去。我穿着新买的假鞋——是一种假牌子。这双鞋的包装上是印着NIKE,以及一个很好看的勾;塑料袋上是ADIDAS,是老式的那种盛开的花;然后鞋的本体上是锐步的花样,很让我佩服只卖给我几十块钱。

买鞋是在一个下午,这个下午天气晴朗,风吹得也很好,大家说:踢球吧!我马上同意了,结果找来找去没发现我的鞋,很光火。所以到学校后门的猪大妹那里去看看鞋子,想有合适的话就能买一双。结果还是真的找到了一双,高兴得几乎要欢呼。然后我跟猪大妹耍了一个阴招,逼她就范。

后来她就笑嘻嘻地把那双很名牌的鞋给了我,我马上就换了鞋去踢球。这件事情的意义在于:我是个买鞋的高手。而且,猪大妹真是厉害,斩了我一刀也不让我知道。这是我后来才发现的,因为同伴也买了这样一双,价格很不贵!在这个发现之前,我一直认为猪大妹对我很够意思,只是长得难看了一点。但是这之后呢?我就非常讨厌这个娘们——对于我讨厌的女人,我都叫做娘们。

碰见猪大妹这个娘们的时候,我就会一直对她瞪眼睛,以表达我的憎恨。

现在就来说说猪大妹的事情,猪大妹是我们学校的大老板,也是大老板娘,在学校后门那里简直就是一个垄断的资本家——她不仅有零售业的部分,还有餐饮娱乐等等的部分,都搞得不错,也都非常的赚钱。经历了这件事情,我跟她关系就不好了——以前都还是很好的,还有人居然都谣传我跟她之间有了一腿。假如猪大妹还不算难看,这倒并不是没有可能。只是猪大妹腰圆腿粗满脸横肉的,非常吓人,也非常像农村家庭养的猪,我家就有这样一头,我给她起的名字就是猪大妹,后来我说出我家猪的名字后,大家都说我给猪大妹起了一个很恶劣的绰号——完全是诽谤我,或者是挑拨我跟猪大妹的关系,幸好猪大妹一直都被蒙在鼓里,没有跟我翻脸。后来也不知道怎么的,斩了我一刀,我就跟她翻了脸。这也是不能怪我的,说实话。

年轻人读书都不是很耐烦,据我所知道的,很少有人真正地喜欢读书——很多人是无可奈何的,另外一部分是喜欢从各种书中读出种种的幽默感,引人发笑。我觉得现在(20岁的时候)正是我的大好年华,决不能无缘无故地浪费掉。我没事也会去图书馆,坐在角落里把脸贴到黑色封面的书上。这些书都是那些没有名气的作家写的无聊书,看看觉得蛮好看的,不看也基本上无所谓——就像你欣赏艺术一样。此次西班牙人达利来上海做个人画展,我看有很多人是想去看的,但是不看也不会死掉——这就是说,好的书对你来说始终是诱惑,但不是致命的那种。

我经常会带上一杯咖啡,坐下之时重重地摔到桌子上,以表示我的来头不小。其实我的来头不大,我只是想我自己的来头大。所以我认为自己也许有自大的嫌疑。然后我看书,捧着一本小说就读进去了,久久不能回过神来,除非你踢我一脚,并且要踢得过分。因为里面包含众多我喜欢的知识,当然包括外面风声很紧的性知识。越是文学书(上面写的)越好看!也有些书一点也不好看,看了要让人发神经病的。这些书就是无聊书。

我们学校的图书馆很像停尸房,也就是说:很安静。所以别人都很喜欢到这里来看书。我曾经看到一个人睡觉的时候边打呼噜边流口水,不久就给管理员抬了出去。所以我一直都不敢睡着,虽然我很困。你知道,有的人睡觉的时候喜欢打呼噜,有的人喜欢磨牙齿,完全不是他们自己的错,也要受到别人的反对。我既不打呼噜,也不磨牙齿,据说我会学狼叫。想想自己都害怕,万一真叫出来几声,非给管理员当场打死不可。

春天的天气跟我妈妈的脾气一样——我妈妈更年期就是这样的多变。我举着一杯咖啡从宿舍里面跑出来的时候还很正常,半个小时以后就要吹点风起来,而图书馆是把窗子打开的,这样有利于室内空气的流通——其实不是这样的,因为总是有人要喜欢书,总是有人喜欢书而不能得到书,总是有人因为这个而发愁,总是有人心怀鬼胎,总是有人把书往窗外乱扔,过五分钟就跑出去捡。这种事情我干多了,根本不稀罕。

但是我不喜欢别人模仿我,所以想去搞破坏,第三分钟的时候先溜出去,到窗子底下到处找找,经常找到封面崭新的书,捡到后就会很兴奋,是不劳而获的典型。人家要是说我,我就说是我不小心捡到的,现在还给主人也可以,但是要写表扬信——不肯写就算了。因为我并不是他们的同党——偷书都是一个一个单独行动的,所以死无对证,不用担惊受怕。

我在窗子下面找到过潘向黎的书,这个女人长得蛮好看的,所以写得也蛮好看的。还有像鬼子——是个留长头发的男作家,年轻时候就开始不停地写。到了中年就功成名就,写的东西被改编成电影。但是他长得不好看,因此我不喜欢他的书。但这也是我的个人意见,因为那本鬼子书上有人画了一个很大的爱心,说明有人正在喜欢,这个喜欢的人估计就是把书扔到窗外的人,也许是个女人——只有女人的审美观才和我不一样。

所以我偷偷地躲在很后面的一棵大树底下。果然很快出现了一个女人,长得眉清目秀的,还不赖。我看到她找了一会儿,低着头把头埋在草地上,因此是个近视眼,还不戴眼镜,因此又是个很虚荣的女人,不戴隐形眼镜是怕疼,说明她胆子不是很大。从我看出来这些情况以后,我决定去追随她,所以又跟着她进了图书馆。

现在我想补充说明一点情况:这个胆小虚荣的近视眼就是李悦。这是等我进了图书馆才知道的,那个时候灯光很亮。我没有想到的是:李悦喜欢一个鬼子。

“其实我既不喜欢他写的书,也不喜欢他的人——我只是喜欢这个名字。你会觉得我反动吧?”

“一点儿也不。”我低着脑袋回答,其实我是个喜欢害羞的人,所以通常回答问题也是轻声轻气的。

“大概你也是反动的人吧?看上去你也蛮颓废的。还有一头不短的头发。”

“吹牛,我既不反动,也不颓废,我只是有点悲伤。”我说,说出来以后有点得意了。第一次的重逢就是这个样子的。

“我只是想看看自己长头发的样子,不为什么。”

王东生是因为女人才使生活变得滋润的,话杰则相反,他总是觉得:若有所失。他的女人对他总是很刻薄,在我们眼睛里,话杰已经找到他的一生的爱,所以正在忍受痛苦。

他的女人介绍他看昆德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可见这个女人很深刻。这种哲学小说也能看得懂。这种小说像臭鸡蛋一样臭,有二硫化氢的味道。能写出这样的小说,亏他还有脸写《小说的艺术》。昆德拉简直是个混蛋,都把小说写成这个样子,让人已经很难当它是爱情小说读了。话杰从初中开始读他的言情,一直都很痴情。但是他对余华的《活着》却没有印象!王东生还好,读这本小说居然流过眼泪。话杰喜欢言情,其实他就是什么也不喜欢,因此我不喜欢话杰,其实我喜欢的还是王东生。

王东生有一次对我说:“等我们都找到了女人,搞一个四人派对吧!”

“好的,没问题。”

“你会带哪一个女人——女朋友?”

“可能是那个李悦吧!”我轻描淡写地说道。眼睛看到王东生的疑惑。我递给他一张纸条,就是李悦留下来的地址。

“那个女人?也是我们学校的?”王东生看到了联系地址,上面写道:

师范大学 旅游系 李悦

“嗯,前几天我还在图书馆里看到她的。”

“喜欢你长头发的那个吧?!”

“嗯,你会带上谁呢?”

“当然是梅子。”

男人总是很贪心的。手上要有,碗里要有,怀里面也要有。但人总是有偏爱的,王东生偏爱的就是梅子,一个很纯朴的很清秀的女孩子,许多男人觊觎的对象。是王东生在高中的时候认识的,就像我认识李悦一样。

我突然想:让李悦给我抱抱就好了。

晚上经常能看到一对对狗男女,晚上十点左右,是狗男女们出动的高峰。我的意思是:自己有天也会变成狗的。就是等我抱了李悦以后。

以后一段时间我上课开始有意识地接受老师的讲课内容,也做了些笔记,作业已经不全是抄的了——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图书馆的艳遇。晚上我坦然地拎着两本崭新的书籍赶往图书馆——我经常去的是文科图书馆,那里不仅有李悦,还有众多的漂亮女生,我一脸憔悴地坐在那里发呆,然后恭恭敬敬地等着李悦的到来。

我蓬头垢面地瞪着两只无神的眼睛,发觉精神不济,因为认真上课不仅很有斩获,也很累,总是没过多长时间,我就萎成一只瘟鸡,呆头呆脑的;再过一会儿,瘟鸡就趴下来不能再动了。我不知道李悦是什么时候到来的,她穿一件黄色的毛衣,由于这间毛衣不够宽大,所以我看出了她的胸部曲线,感觉很美妙,就跟第一次在茶坊里看到的一模一样。在我醒来的时候,她看了看我,对我使出一个媚眼,也就是说,她想勾引我。这次勾引的目的就是,她拧不开手里面的橙汁瓶,气急败坏的不行——要不是她本身长得不赖,样子一定很难看(可能跟猪大妹差不多),我听到一阵阵喘气声音,再看看她手中的瓶子——里面盛有黄色的液体,想必是可以喝的,由于她使劲拧也拧不开来,这种事情只能依靠她身旁的男人了。我信誓旦旦地接过她手中的瓶子,开始帮她的忙。

后来的事情讲出来真是很不好意思,我在众目睽睽之下,拧了半天,竟然也是无所作为,样子极为尴尬,我看她有意思想取回橙汁,而我就是死活不肯给……此时我的脸上有一阵阵的热,时不时抬头打量坐在我身旁的人。不幸的是我觉得身旁都是漂亮的姑娘。我的看法是:离粗壮的男人远一点总是对的;离漂亮的姑娘近一点也总是对的。这是我自己的选择,真叫作自作自受。

后来我把左手拇指与食指之间的皮肉弄出深深浅浅红色的印记来,还是无济于事。这说明:我曾经努力过,但不管我怎么努力,我都没有成功。因此我很丧气。

“算了,但还是谢谢你。”她伸出光滑白皙的右手,令我还为之一振。

“少来这一套。”我咬咬牙,把瓶子还给了她。心里面非常地气愤,她肯定是故意地捉弄我,事先叫哪个大胖子做了手脚。

我本来想象会发生什么奇迹,比如说,我以为我会很快把这个瓶子拧开来,她的反应是:紧紧抱住我感恩戴德的样子。于是很快我跟她开始了一场恋爱。我挽着她白色的手游荡在污秽的小河边上。她问我:

“你到底爱我什么啊?小混蛋。”

“我爱你白色的手啊!”我说得铿锵有力。

她看了看她的手,觉得我并没有骗人,也就满意地投入了我的怀抱。对女人的基本态度就是这个样子的。

因为没有发生这桩奇遇,我觉得有点郁闷。

我当时二十岁了,还没有正正经经谈过一次恋爱,非常的沮丧。(想到这里就想搬块大石头往自己的头上砸去。)我经常能看到我们学校的小团委书记——一个大四的矮个子男人,样子也很难看——手挽着一个面目清秀的高个子女孩子,走在昏暗的街上招摇过市。此时我非常想有一帮喝过烈酒的小流氓恰巧经过,并且对这个漂亮的女孩子产生了非分之想。我的想法是:不管这帮人怎么为难这个团支部书记,我都不会帮他的忙。这说明我很想让他倒霉。虽然我认识他,他也认识我,交情也算有一点,可我就是不想出手——我很瘦,要帮也帮不了什么忙,那就不如不帮吧。

他坐在自己的床上,想必又失恋了。他虽然有很多异性的朋友,但是这些异性的朋友也会有很多异性的朋友。很多次我跟王东生一起回宿舍的时候,王东生忽然地发出怪异的叫声。这时候我就猜到:一个小妞跟上了一个男人。

这样的王东声就时不时地受到各种打击,这些打击的背后就是:那些男人都是很难看的那种。

每一次我都假惺惺地问他:“怎么啦?”

“我的女人有了新欢。”王东生淡淡地说道,他举起自己手中的罐头,里面应该还有啤酒,他的眼睛睁得不够开,所以样子不好看——失恋的人本来应该有更好看的形象。

我说:“你还可以做她的旧爱啊!是那个梅子吧?!——你喝了几杯啦?”

他继续唱他的奇怪的诗歌,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然后突然地伸出四个手指头,大概是说四杯,这种样子很像80年代的摇滚青年,他的头发也很乱。

“那以后的四人party也没了?”

王东生重重地点点头。他伸出他的右手——左手有罐头,右手是两张什么票子。朝我扬了扬。

“什么?”

“演唱会的票子,你跟李悦去吧!小子。你喜欢她的,想在一起跟她的,对吧?!”

“嗯。这个要钱么?”

“200块。便宜得很啦。”

我接过票子,诧异地问:“票价不是60吗?”

“你没看过《LONG VOCATION》?(《悠长假期》一部当时很出名的日剧)”

“哦。”我说。然后我都知道了,这个混蛋想赚我一笔。不管怎么说,我是不想让他赚的,我很想给他一棍子,这样我就不吃亏了。但是这样会惹祸上身,所以我先接过票子再说,需要说明的是:我接票子接的老快的。

晚上王东生无心睡眠,我也是有点无聊,畅想自己可能的恋爱。话杰在他的床上不停地哀求他的电话:“给我一次机会吧,只要能见见面就可以的。”如你所知,电话机同意了。

话杰第二天的精神跟我想象得一样好,临出门梳头三遍,还冲了一个热水澡,喷上ADIDAS的香水。相比之下,王东生一脸落寞,简直就是失魂落魄。

话杰不识时务地叫嚷:风水在不停地转。就像今天自然科学课上老师说的伽利略一样。这个老头子违心地低头认错,然后正正经经地嘀咕:可是这个地球还是在转啊。这是个传说,谁知道伽利略那个时候在想什么呢?我的意见是,他可能并不是在想这个东西。

我顺利地约到了李悦,心里有点激动。那个礼拜六,我们就去听了。演唱会真是挤得要死掉人的,我的前胸贴着人家的后背,人家的前胸又贴着我的后背,这很像真空塑料袋里面的香肠片。这是在体育场门口的情形,令人兴奋的就是在我的前胸和后背都依靠着女人,四周都是很有味道的,也就是说:我很幸福。不知道是不是装出来的,我表现得非常绅士,没有故意地占人家便宜。我的想法就是希望场面能够再热烈一点,这使我能被动地体验到幸福的感觉。而且没有丝毫的愧疚感觉,我看到前面有个黄头发的很拽,居然跟穿制服的人吵起架来——真是够胆子了。

“你知道,穿制服意味着什么吗?兄弟,好自为之吧。”我对那个黄头发的默默地说。但是我很努力地给他加油,因为越乱对我越有利。我也完全忘记了世界上有李悦这个人,直到她用小手捏了我的手臂。

她说:“你小子可别乱来!”意思应该是在警告我。可是我就不吃这一套,在后面冲着前面叫道:“好,骂得好,继续骂。加油啊。”

随后有另外一位穿制服的叔叔走上来指指我说:“安分点对你没坏处吧?!”还掏出一个铁家伙来给我看。

我吞吞吐吐地说:“君安知之吾心也?”

这句话让这个老爷们很纳闷,皱了皱眉头就跑掉了。但是我也想:这个铁家伙够沉的,犯不着跟它过不去,所以以后也真没有出声。

演唱会开始后气氛达到顶点,已经不受控制,后排的人由于看不清楚歌星的痤疮而猛地向前冲过来。由于人实在很多,他们的冲锋方式就是像一条小狗在水中游——狗刨式的。我也看不清,所以我也刨起来,没刨多久,就被身后一个娘们的大爪子刨在了脸上,马上就有几秒钟的晕眩感。头上似乎也有点浮肿,这个娘们也真行!这时李悦拉住我的手说:“别凑热闹啦。”我迷迷糊糊地说:“好的。”其实我一点也不迷糊,只是假装自己很迷糊,并且就这样躺在了这个女人的怀里。记得当时她穿一条印有蓝颜色蝴蝶的长裙子,底色是白的,非常的美。身上的香味也毫不逊色于一开始在体育场门口的那些庸脂俗粉。等我想到这些时候,我已经是彻底爱上这个女人了,也不知道你相不相信。

“看来你是个fans吗?”她说。“真是看不出来啊!还以为你挺深沉的呢。”

“嗯嗯啊啊。你看不出来的事情多着呢,真的不骗你的。”

“哦,那你喜欢谁的歌?”她看我已经神志恢复,就把我推起来。

“在老人之中,比较喜欢的是刘德华。”我振奋一下自己的精神。“你呢?”

“我喜欢有点帅的小伙子唱一点摇滚之类的东西,比如说郑钧和朴树。”

“好啊好啊,我也喜欢他们。”这就是找到知音的反应。

“最好不要太吵,我不喜欢吵的。那不是真正的艺术了。”她说。

“你喜欢艺术啊?”我张大了嘴巴。

“开始还以为你有点像艺术家呢?”她说完有点想笑。这是我看出来的。

我回忆自己最开始跟她——李悦——这个女人见面时的场景。当时王东生拉我去的,因为是花样年华。我故意装酷,穿了灯芯绒的裤子和蓝色拖鞋。大概这就是一身艺术家的打扮,我也留着比较长的头发。但是这次来听演唱会我穿的是白色的衬衫,所以并不像艺术家。演唱会的事情基本上大概就是这样的。

王东生的日子越过越凄惨,白天做白日梦,晚上做的还是白日梦。我听到他的梦话,三句不离“女”字。我猜测他做了很多的淫梦,所以建议他看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有一天傍晚,王东生在上厕所的时候,突然大叫一声。我赶忙冲过去。

“发生了什么事情?”我问。

“快看看那个纸条。”王东生一边系裤带,一边神情紧张地看着窗外。我捡起那团纸条,弄开来仔细地看,内容是:

东哥哥冒号换行我是小美逗号我喜欢你真的是很久很久了三个感叹号与其这样和你远远地保持距离的美感不如试一试句号你能接受我么问号感叹号换行今晚八点河边见句号换行即日空格小美

我看完后直冒冷汗,这个小美是我们班级的恐龙队长!所谓恐龙队长,就是一只很大的恐龙。然后怜惜王东生贞操不在,说不定刚才已经被恐龙窥到宝贝了。王东生走向我急急忙忙地要明白意思。我说:“老兄你走运了!”叹口气兴奋地跑回寝室了。

你可以把这个小美看作是我们班级的招牌。所以说,我们的学校,不仅有很多的麻子,还有很多的小美——人家都是这样说的:

“知道哲学系么?”

“就是那个没钉紧的螺栓小美在的班级啊!?”

“对!”

这个小美比谁都要看上去胖。这个就是要害,无论哪个角度,她都是鼓鼓的。稍一走动,她的身体就能起起伏伏,像装了一半水的水床。总的来说,这也很像一台机器,由于没有把螺栓螺帽钉紧,一运作就抖动的不行。关于这些讨论都是很有成就的王东生首创的。王东生的使命就是:刺激一切丑女人。我觉得,将来王东生要是落在哪个难看的女人手里,他的下场会比任何丑女人的脸还难看。

王东生走进寝室后问我:“你知道是哪条河吗?”

我说你也不知道啊?心想我们学校的河流众多,这下王东生上哪里找去?结果我很快又猜到:他正在被人家耍弄。但是既然有人耍他,我就不能坏人家的好事情。这基本上就是我的为人。

但是王东生坐下来发了一会儿呆之后,也想到了。他说:“畜生!”其实我猜他还不知道谁是畜生,这个畜生的目的何在。如果你对一件事的态度是刨根问底,你必定要吃很多亏。而且等你吃了很多亏之后,你会变得格外的坦然,对一切事情都看得无足轻重。这种达观精神就是所谓的淡泊。王东生就是这样一个达观的人。

小的时候,王东生并不是很达观。这一点表现在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子。其实谁都会爱上漂亮的女孩子,假如你的脑袋没什么问题的话。王东生然后表白了,他说:“你能跟我走吗?”女孩子说:“可以的,只要你答应我照顾我一辈子。”

“我王东生保证。”然后王东生拉了女孩子的手往学校后门跑掉了。原本他们是在男厕所和女厕所中间那堵墙的两边,王东生骑到了这堵讨厌的墙上面,问女孩子问题的。问完之后两个人手搭手都跳到了墙上,然后就跑掉了。也就是说,这两个不要脸的小鬼私奔了。

这件事情后来闹得很大,王东生后来也被抓住了,并且记过一次。这件事情给他打击很大,但究竟大到什么程度,老实说,我不清楚。

从外表上说,王东生跟别的人差不多,就是稍稍帅了一点,鼻梁特别高。从小到大,他跟我特别好,老是跟我在一起,所以我一直都很难看。

有关小学厕所的事情,我很想再说一点。但是王东生站的那个位置平时是被我们用来偷窥女生大小便的。我们当时发现女孩子小便是跟我们不同的,首先是姿势的不同。她们小便的姿势跟大便时毫无二致,区别是大便更费时一点,而且会有强烈的异味扶摇直上。从这些异味中,你可以大致猜出学校食堂今天有没有大蒜这个好吃的菜——大蒜虽然好吃,消化起来就不好闻。女孩子的小便通常更壮观,声音普遍都很沉,但音色也要根据个人的不同,比如胖女生就要更沉一点。

其实我也满佩服王东生的,这种刺激的事情,并非是所有人都能做得出来的——当然这个人运气也比较好,碰上了一个同样有激情的女孩子。而且是在厕所里碰上了。其实这件事情知道的人不多,但你要相信我,我是王东生小学的同学,说的故事具有真实性。这件事情的意义就在于:我们不是整齐划一的机器,所以要有各种各样的故事。

在夏天已经到了的时候,校园里的颜色更多姿多彩了。女孩子皮肤好的越穿越少,一路走来惹人关注,充满了诱惑。我们晚上拿皮球出来胡闹的机会也多了,天热了出汗很厉害,暗黑运动结束后,我们跑到盥洗室冲凉水澡。大家脱掉衣服以后,样子也有很大的区别。我们发现原来话杰是很瘦的,这个发现让话杰很受伤,也很憔悴。他问我们:“这是她拒绝我的理由之一吗?”我们说不是的,她有没有见过你赤裸裸的身子?!

“她见过的!”

我和王东生当即一愣。有点大舌头地问:“你们做过啦?”

“嗯,但她还是不肯跟我。”话杰是个老实人,应该不会欺骗人。问题是:老实人为什么能干出这样的事情来?但是我为了这件事情睡不着了。因为我还是光棍一条,碰都没碰过李悦,她是我的女朋友吗?

晚上话杰跟我们细说了她的故事。话杰说:“她是个长得很像许晴的人。”所谓的许晴,就是在《来来往往》中那个勾引有家有室康伟业的林珠。这个女人有点坏,但是假如我是康伟业的话,也会跟林珠鬼混的——因为家里的女人实在是不够好。话杰说她的女人不仅仅长得像许晴,性格跟林珠也有点像。我想,这个太好了。

“也是英语系的?”王东生发问。“英语系的好啊,我就蛮喜欢英语系的。”

那个女孩子很喜欢李泉,喜欢他那首《爱是什么》。要求话杰当她的面唱。话杰一开口又被她勒令喝止,嫌他玷污李泉的歌声。

“上次李泉来学校演出的时候我很辛苦地爬到后台要到了李泉的签名,全是为了她的。”话杰深情地说。“我还握到了李泉的手,因为我爬窗时把手弄脏了,所以李泉的手也脏掉了。但我没跟她说,不然就是自绝于她了。”

我们痛斥话杰的行为。

话杰在床上翻了一个身,又跟我们说道:“高中时候我跟她是班级里的金童玉女呢,但是她很拽,不喜欢这个老师给的称号。”

“我跟她去过陶吧,她为我做过一个烟灰缸,那是我最开心的时刻。她喜欢抽烟的男人,这跟健康无关的,她说过很多遍。”

“她是个很懒的人,约会每次都迟到,她不喜欢我,不重视我,真的,这个让我一直都很寒心。”

就在那几天,话杰收到了一封邮资不够的信,是他那个魂牵梦绕的女人寄过来的。抽开信封,里面是一张剪报,介绍一本书,《小王子》。

没过几天,话杰收到了很多的东西,都是话杰曾经给那个女人的,包括很多的信件,信件中又包括众多的情书。这就是说,那个女人还给他很多珍贵的东西。我看到这些情书懒洋洋地躺在话杰的书桌上,就是这些躺在书桌上的东西,毫无疑问对脆弱的话杰是个极大刺激,话杰大叹一口气,躺到床上去了。话杰在闷热的天气里躺在不透风的寝室的床上,蓝颜色的风扇在不停地转,话杰就是这样躺了一天没去上课,晚上养足了精神通宵地玩电脑游戏——不是在寝室里玩,怕影响我们,也怕被我们骂——其实我们都不会骂他的,那个时候落井下石太过分了。话杰第二天回来后一句话也不说就又睡去了。王东生说,在不少的时候,女人其实也蛮厉害的。

上中国古代史的老师钻在古文堆里,老不肯出来。他的喉结一吊一吊的,说古文说得起劲的时候吊得越厉害,几乎要吊到嘴里当作肉吃。我把这个比喻说给寝室里的人听,想热闹气氛。因为话杰经历了彻底的失败以后,寝室里只有我还马马虎虎有一个女朋友。所以我很孤立。我说,这样的老师怎么会有女孩子喜欢?

“别跟我们套近乎!”现在寝室里人对我说的最多的就是这句话,因为他们彼此失恋,好像很有话题,把我冷落了。他们聊天的时候,我说是啊,大家都是一样的。他们就说别套近乎,搞得我很难受。然后我想,为了一个女人被哥们冷落,是不是值得?所以想试试看把女人甩掉。但是看到了李悦后,我就不这样想了。

我娇气地说:“老婆,你终于来了。”我和李悦想看电影,电影院里黑不溜秋的,很合适亲亲嘴什么的。

“别叫老婆,知识分子都喜欢叫太太的。”

看完电影我和她去吃拉面,我觉得拉面很像我小时候的鼻涕,所以很有感情。拉面的汤就像洗碗用的水,也很熟。

有一天话杰主动找我,对我说,当他感觉到他心爱的女人真正地离他远去,就会产生莫名其妙的恐慌。这种恐慌会穿过自己的身体悠悠地滑落。他试图阻止这样的感觉,可惜不行。

我说:“干吗跟我说这个?”

“你不爱听啊?算我没说好了。”于是就走掉了。其实我就像所罗门一样,知道话杰的言外之意,他是说,我不要像他一样。但是这件事情不是他说了以后会改变的。我爱我的女人,这一点不可能改变。但是我能记住他的感觉,而且我又像所罗门一样,能猜到自己将来会有一天也要失去我的女人。在这一生之中,不失去一点珍贵的东西,你就不会知道什么叫做失去。

王东生掰着手指数日子,他说梅子离开他已经有三十天了。话杰时不时地逃课,不管怎么说,逃课总是不对的,除非你有正当的理由。据我所知道的,在上课面前,用来逃课正当的理由是少之又少。这是李悦教育我的。

上选修课的时候,我还是一如既往地保持自己的风格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这样我就能看到一排排黑乎乎的脑袋端放在我的面前。这样的情形让我不由自主想到了小的时候我家晒在水门汀上有序排列的煤球,这种黑色球状物晒了一天之后会变得很干很硬,像黄狗拉的大便。选修课上的这些脑袋就是这些黄狗的大便。有个别染黄的就是更加相像了。

我在教室的最后面,一脸笑意地迎向我的选修课老师。他是个中年的先生,没有白头发,鼻子长得像葱,眼睛是很小的。这样的形象很难说有什么魅力,所以大家都不喜欢这门选修课,纷纷逃逸。看到有这么多人逃课,我是暗自高兴,不住地点头称好。如果大家都逃掉的话,老师就只能对我一个人讲课。这个时候我就能问一些下流的问题来难倒他。如果难不倒他,说明这个老师是个好老师,我就应该好好听他的课。当然他不会来给我一个人上课,会把我也放掉。放掉我之前会记下我的名字,而且在我的名字前面打一个五角星。这样我的学分就有保证了。

上一次老师发了脾气,所以今天来的人特别多,几乎要坐满两排。也就是那两排黄狗屎。但还是有人顶风作案,这些人我是很喜欢的,但我不知道为何喜欢,而且我从来没见过这些人,但我感觉到这些人能让我耳目一新。这是因为,很多人都是听老师的,老师说一不二。看惯了这些人,有一些不同的人,就能令我兴奋。我天生就是为这些人兴奋的。因为我天生就不对死板的东西兴奋。

选修课里,气氛是很闷的。因为谁都不认识谁。我一个人坐在教室的最后面(我已经多次提到这句话了),有时候睡觉,有时候吃点东西。我的想法是:不管老师发不发火(因为来听他课的人很少,明显不给他面子。),同学们逃不逃课,我的肚子都会饿,我都会发困。选修课是下午四点的,所以我饿的时间更多一点。

绝大部分时间我买茶叶蛋吃,因为茶叶蛋实在是太好吃了。从小我就很喜欢很着迷。此外,馒头和粽子也是我的选择。我喜欢馒头的造型,粽子的打扮。总而言之,什么能填饱肚子,我就会考虑在内。其实不管我考虑什么,一边吃东西一边上课(其实我也没上什么课,只不过坐在一个正在上课的教室里。)总是令那个中年老师很气愤,有一次他忍无可忍走到我的面前说:“这些东西没收!”我拱手让他拿走一切。这一切包括:鸡蛋壳(有神秘的香味),粽子叶(有迷人的香味)。还有几个没有吃过的茶叶蛋。事实证明,老师的这一举动犯了众怒,因为这吊起了大家的胃口。当时将近晚餐时间,每个人都在吞唾沫。在我剥鸡蛋的时候,前面的人都转过头朝我挤眉弄眼的。这说明他们对我都非常有意见,特别恨我。后来这些东西没解决光就给老师没收了,我对前面的人摊摊手,意思是说这并非是我故意的。

老师一路上把这些醉人的味道带了出来,香味从老师身边飘出来,老师结果就成了众矢之的。老师察觉出每双眼神都很精神,误以为是精彩地授课所致。我看到这个老师跟我们的中国古代哲学史老师一样,喉结也是一吊一吊的。从这个现象我猜出:老师其实也是饿得慌了。把我的东西没收自己也不能当众吃——这真叫何苦呢?!

现在王东生晚上的节目是去电脑游戏,因为他老也找不到女人。经常被他所玩的是《三角洲》和《QUAKE》,都是些杀人游戏。寝室里经常轰轰轰地,很热闹。每一次他玩好游戏都很兴奋,兴奋的一个标志是他要上厕所。这个我是理解的,中学的时候他就有这个毛病。那时候他特别喜欢看书,也很喜欢书,看到书就有莫名的兴奋。到了图书馆之后就对我说:“我去上上厕所就来。”但是今天他就有点问题。

我说我要刷牙,然后洗脚然后大便,结果王东生一溜烟跑进了卫生间。我想我的大便坑位被霸占了,计划中的事情就被搞乱,下意识地问:“东生,你也要大便啊?”

“嗯。”

“我不是说过了要大便吗?!”

“这么说来我就不能大便了吗?!”

这种反问是王东生向来的作风,或者说,是他的style。我想了一想。真是觉得莫名其妙。因为我这么说并非是不准他大便。你知道,屁眼是长在他屁股上面的,那是个半径约在一厘米左右的洞(我估计有伸缩的可能),括约肌支持这个洞进行大便。所以除非我捅他的肛门或者屁眼,不然很难阻止他(进行大便)。我觉得是我先说大便的,所以王东生假如要大便的话也得先跟我通口气。想到了这一点,我就有点光火了。于是我把刷牙的声音提高很多,同时还哼出一些革命歌曲来——我猜这样能破坏他的大便心情,使他的这个活动不那么顺畅,我的目的也在于此。

后来我听了些流行的歌曲,不打算大便打算睡觉了。王东生突然爬到我的床上。“方才不好意思啊!”

“哦哦。没什么。”

“因为我当时的确有大便的需要。”

“可是事先先告诉我啊。”

“嗯,我是不好。”

“假如你也有女人的需要呢?”我把这个事情扯个远。

“什么啊?”

“而那个女人是我女朋友呢?”我一本正经地问。

“这怎么一样呢?”

原来是不一样的。我心想。我正担心王东生也要跟我争我的女孩子呢。因为李悦说王东生找过她。

这件事情是这样的:王东生因为很帅,经常被我用来比较。我说:“那次把我介绍给你认识的那个人就是王东生,很帅吧。”本来这样一句话我每天只说一遍,后来一天要说两遍,使得李悦看上去很不耐烦。有这样一天,李悦穿着红颜色带帽子的外套,下边是很瘦的蓝颜色牛仔裤,裤脚完整地翻起来,翻起来的裤脚以下是一双很闪亮的粉红颜色小皮鞋。她撅起嘴跟我说:“你不要老垂头丧气的,我喜欢你的。”

然后我很吃惊,问道:“这是真的吗?”

我突然之间又看到她的脸很白,除了嘴有点大之外,都挺顺眼的。关键是:她能给我带来快乐。这就够了。但是她又说:“王东生倒是蛮帅的,还真的来找过我呢!”说完又要笑,说是跟我闹着玩的,就是更帅的人来找她李悦她也不会看上一眼——谁叫她李悦已经有人了呢?不管她怎么说,于是我就决定,决不能让这件事情发生。

现在要提到这个李悦了,我要好好地说一说她。其实她是个小太妹,初中的时候还跟别人经常出来混的——其实大学里还是跟别人出来混的,只是除了到外面混之外还经常到图书馆里混,说是喜欢一个叫做鬼子的作家,到那里找文学杂志看他的小说,顺便也看到了鬼子的照片。看完之后发现原来鬼子不过尔尔,只是留了一点头发。所以她既不喜欢鬼子的小说也不喜欢鬼子的卖相,只喜欢鬼子这个名字。她会跟着一帮姐妹出来勾搭男人,被她勾到的第一个男人就是我(据她说还是最后一个男人,这“第一个男人”也是她说的,但是我不怎么相信。除了不相信,我也不打算怀疑,那对我一点好处也没有。)我们的认识很有点戏剧化,更让我觉得戏剧化的是:这个女人是会抽烟的。第一次看到真是让我毛骨悚然。我的感觉是:这个娘们真是危险。

王东生说,虽然他很帅,但是他看到漂亮的女孩子时,脑子里总会有一个念头闪过。我插嘴说,是不是想要霸占人家啊?他说不是不是这样的。他想的是:我他妈的配不上她!有了这样一个合乎时宜的念头,就不会再产生更多的念头。我觉得,李悦虽然不是那种特别标致的女人(比如说,我总是嫌她的嘴巴太大。)但马马虎虎也蛮迷人的,对我也不错。她的优点是:眼睛分得很开,睫毛的形状很不错。此外,她的小屁股很有弹性。这倒绝不是我吹的,因为后来我摸到过了。

这件事情至今还是个很美好的回忆,是我第一次摸到了女孩子的屁股。李悦当时穿一条白色的牛仔裤,很流行的那种。这把她的小屁股包得紧紧的,上身是漂亮的衬衫——也可能是T恤,这个我已经忘记了。那次是我跟她看完了电影以后,(我还记得看的是什么电影,是道格拉斯主演的《生日历险》,非常精彩的一部外国片子。)时间已然不早,就打算回学校。我和她站在车站上等车,风吹得有点冷。我和她仰起头来看站牌的时候,由于她的个子比我矮多了,所以她的头顶在了我的下巴上。我闻到了香味,这种香味跟我妈妈经常用的三星蚊香很类似,觉得很熟悉,感慨也多,忍不住重重地吸了一口。我觉得我是爱眼前这个下巴上的女人的(其实我早就发现了),就这样想了一会儿,我在她的头发上吻了一口。她马上仰起头来,眼神露出渴望之情。我本能地凑上去,跟她接吻了。我吻她的时候,她把她的舌头伸到我的嘴巴里面,这个舌头像肠子一样柔软,一直伸到我的喉咙口,弄得我痒痒的。说实话,她的舌头也够长的。

她除了舌头长之外,鼻梁也很高。这个女人的长相我是越来越满意,后来我惊讶地发现,她的嘴巴变小了!在我眼里,这个女人日趋完美。所以我就按着王东生的想法:虽然我也不是很差,但我他妈的配不上她!

所以我问她:“小李悦啊,你喜欢我什么啊?”

她说:“喜欢你的长头发。”

“长头发是人人都可以留出来的。”

“那我喜欢你的小眼睛。”

这更让我莫名其妙了。长头发是我留出来的,小眼睛是我妈生出来的。所以喜欢我长头发算是喜欢我,喜欢我小眼睛还不如喜欢我妈呢!后来李悦就主动把脑袋贴在了我的胸口。到了这一步,我觉得再问什么都很多余,不如再亲亲她吧。

这个晚上回来我失眠了,道格拉斯别高兴,不是因为你演的片子好看我才失眠的,失眠是因为李悦。而且我恋爱了,恋爱的一部分就是失眠。我满脑子在想象李悦,想她为什么喜欢我。我看了看王东生睡熟的脸,觉得平时一直很帅的他也不过如此,嘴巴翘得高高的。虽然我还没有王东生帅,但是李悦真的喜欢的话,我还能抱怨什么呢?

失眠以后我在上课的时候不停地睡觉。我把脸贴在桌子上,就跟图书馆里面我把脸贴到书上是一样的。不同的是:图书馆里的书很厚,贴得很舒服。上课时我都懒得带书,就是带了书那些书也很薄,贴上去不怎么舒服。图书馆里我可以把脸贴到潘向黎的小说上去,而上课的时候我贴在马克思上。课桌上到处都是马克思的话,那是别人作弊以后留下的痕迹。像我们文科考试最怕背那个谁谁说的话。老师就这样看我睡觉自己不能睡觉,一定看我不顺眼。但这也没有办法,谁叫我真的发困呢?

我长相不好,所以我的胆子不大。王东生长相比我好一点,但是他的胆子比我还小。比如说,他不会两只脚穿两只不同颜色的袜子。而我会。我一直是穿不同袜子的,但可能你也一直没有发现,因为你不曾注意。假如你注意了的话,一定会发现的。假如你不注意李悦,你不会发现她的好;假如你不注意这个世界,你不会发现这个世界的肮脏。张楚说,这个城市很脏。我把这句话复述给王东生听的时候,他把手中的饭一股脑儿摁倒在饭桌上——他也没跟谁吵架,看出来他只是很想发泄。

“这不是一个正在恋爱的人的所作所为。假如你恋爱了,决不会这么干。”我看看王东生,他也看看我。

“我在恋爱吗?我有过恋爱吗?”他有点醉了。用手指指着自己。我受邀王东生晚上喝啤酒,他请客,买了不少菜,还有水果。

“我发现我二十岁了,这是我在上课的时候发现的。”他向我吐露心声了。“一个人到了二十岁该有点意义了吧?!”

“其实我也发现了,我是在刚刚大便的时候发现的。”我说,迎合他的心情。

“二十岁,我还没有好好地喜欢过,像是个孩子一样。没劲。”

“不近女色倒是可以长寿的啊。”

“说要长寿啊?我只是想快乐一点地活着。碍着谁了吗?”

“你觉得怎么会快乐呢?”

“我也不知道,最近做什么都没有兴趣,我觉得什么都没有意义了。真的。”王东生说,“今天是来毁尸的。”他从口袋里摸了一会儿,摸出一个水晶苹果。

“知道水晶苹果象征什么吗?”他看我迷惘的脸,就自己解答,“是爱情啊。”

“梅子送的?”

“连这个你都知道啊?哥们你真了解我,来,干一杯!”

我喝了一口之后,发现王东生没有喝,而是在看那个水晶苹果,简直很凄惨。他有点触景生情。后门的拉二胡的兄弟真该来拉几个小曲,咿哩啊啦地衬托出一点气氛也好。

他突然说:“数一二三。然后就溜走。”我跟他数了一二三就挪起屁股跑掉了。正在此时我听到玻璃碎了的声音,转身一看王东生把水晶苹果砸在了饭桌上。比我跑得还快。跑出了吃饭的地方,我们就安全了。我们今天不想跟猪大妹闹。我还喝了很多的醋,一定要喝得她血本无归。谁让她上次赚了我呢?

“你是真正的在爱吗?”

我愣了一会儿,说:“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呢?”

“只要你为她流了眼泪就算是真正的爱她啦!”王东生的脸上笑着流泪了。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声音很成熟,像8月份的无花果。他的语调很摇滚,像崔健的歌。王东生唱起歌来:

昨晚我喝了许多酒

听见我的生命烧着了

就这么呲呲的烧着了

就快要烧光了……

“谁的歌啊?”我问他,虽然他唱得不好,歌词倒满有意思的。是种豁得出去的歌词。

“《妈妈,我……》,朴树的。”

“哦,是吗?”我知道朴树的,是从李悦那里听来的。“有点帅的,唱摇滚的。”我自言自语。

“不是不是,别的他也唱。像《召唤》、《那些花儿》,都是很抒情的。我喜欢啊。”

我若有所思,低着头搀扶着他。

“妈妈的,我恶心,在他们的世界,生活是这么旧,让我总不快乐……”

后来我睡了,王东生大概也睡了。

岌岌可危的爱情

现在我真的四十岁了,像个老头子一样。儿子是个小顽皮,每天看漫画,看完之后学漫画里的东西。有时候伸出右手就站在阳台的扶手上,把我吓个半死,以为他要跳下去。我也有个蛮好的太太,但我跟她也没什么交流。只要不让她知道,我可以告诉你,我完全没有爱过她。跟她结婚,是我始料不及的。我爱过的不是她,但我必须这样照顾她,这他妈的叫什么意思?其实我现在的生活马马虎虎过得去。但我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我还是很喜欢我二十岁的生活。不管怎么说,那个时候的我,挺真实的。活到现在,真实感完全没有了。这也许就叫做悲哀吧。

我怀念那个时候,不用干事情——我的意思是:不用干无聊的事情。我尽可以干我喜欢的事情。不为什么,不为挣钱,只为自己的感受。爱干什么就是什么,爱怎么活就怎么活。对我来说,每件事情都那么浪漫。

我那个时候很迷恋小说,往图书馆里跑。图书馆里不仅有小说,还会有李悦,所以我不得不去。我蛮害羞的,但是我喜欢李悦,这件事情已经不是我的害羞所能决定的。我们已经是恋人的关系了。而我的看法是:最好不要让熟人看到,不然就很窘了。李悦知道后,问我:“哪里让你窘啦?”

听到这样的问话,我只能这样回答:“不窘,一点儿也不窘,真的。”可见我这个人是蛮虚伪的。

我经常和她出图书馆以后随便逛逛。她像一头驴一样受人关注:她的发型是世界名牌奥秘佳的形状,这个发型我也能做,但是我不想做。两条腿也并得很紧,有时候她会穿裙子,这时候更了得,因为她的小腿很好看,像鱼的肚子一样。总而言之还是一句话,她很有魅力。而我要说的其实不是这句话,我要说的还是:我他妈的配不上她!

我鬼鬼祟祟地蒙着脸,生怕别人认出来。人家认出来以后就会笑着对我说:“你他妈的配不上人家,还在一起混?不要做梦了,年轻人!”

假如你听到这句话,可能不会觉得什么。但是假如你的女朋友是李悦的话,听完以后就会浑身不自在。我就是浑身不自在,老想:配不上还要在一起?我图的是什么呢?难道只是JUST FOR FUN?这个疑问解不开来我的不自在也就解不开来。我不想自己变得不自在,所以不想让别人看到。但是我后来想到,我这是在自欺欺人。想到以后,我还是不想让别人看到——我长得又不好看,干吗要让别人来看我呢?

于是我有的时候穿一件宽大的风衣,有的时候围一条围巾,不管我穿风衣还是围围巾,我都低着头走路。有时候还要用手捂住自己的脸。李悦要是问我,我就说感冒了着凉了。但是也不能一直这么生病下去,所以后来的说法是:“这是我的风格,你管得着吗?”

现在说说我穿着风衣在学校里到处跑的情形。那时候大概是在五月份左右,所以已经很少人穿毛衣了,因此风衣的出现每每令气氛哗然。我所到之处,人人争先恐后地打量我——回头率奇高。假如不是因为我跟李悦在一起怕被别人认出来,就是你用枪指着我让我在五月份穿风衣我也不干。我像一个缠有绷带的木乃伊穿梭于人群之中,可以说,还是相当刺激的。

就是这样,我还是会遇到熟人。比如说,我有一次遇到了王东生这个失魂落魄的男人。我就主动迎上去(已经被他发现了)说:“嗨,李悦来看我们啦!”

“少逗我,有吃的吗?没有吃的就不是来找我!而且你们早就有一腿了,别刺激我啦,找地方快活去吧!”然后王东生朝我瞪了一眼。他这么做是因为:他眼红了。

在茶坊里(我跟李悦就是在茶坊里认识的,所以我们认为茶坊对我们有恩,经常跑去泡的。)我把李悦搂得紧紧的,每一次李悦都被这种力量所震惊。还有一次是不同的震惊,她惊讶地问我:“你脸上怎么有红杠杠?”我说我也不知道。事后想起来,是我用手捂住脸捂得太紧了。当时我跟她手拉着手,各自说了一些肉麻的话,这时我紧张得要命,比小时候背课文还紧张。我的那些话都是从书上抄来的,话杰这种书最多,我就一直找他的书来抄。

从茶坊出来以后,我和李悦去喝了酒。这件事情本来是毫无准备的,大家都是因为有激情才这么做的,所以说很难说是谁骗了谁。我只记得那天的天气很好,尽管已经是晚上了,风还是吹到身上暖洋洋的,跟小猫小狗的体毛一样柔软。我从“可的”里搬出了近十罐啤酒,然后抱着这些宝贝去了大草地,李悦尾随而至。草地比晚风硬多了,像小猪的毛,有些草特别硬,如果运气好的话,它们能穿过你的牛仔裤直直地钻进你的屁眼。假如真有这样的运气,我想让给李悦。我的动机是:想看看她有什么反应。

我首先开喝的,像开香槟一样。我用力过猛,把酒都洒到了李悦的脸上。如你所知,李悦本来就不难看,现在就更好看了。让人觉得惊喜的还有,李悦一点气也没有生,真是个温顺的好女人呢。

我说:“喝!”于是我跟她碰杯,高举百威的啤酒,像高举两朵鲜花。这其中我还发现:李悦是一边喝一边还要不停地笑。她笑得没有一点声音,但是别以为没有声音我就不知道。我认为她当时笑得很玄乎,除了很玄乎,她也很大气。喝起啤酒来像喝牛奶一样,我看到她喝过牛奶。就在刚刚的茶坊里,她一口气喝了5杯——因为是畅饮的,所以我不计较。她很大气地喝了啤酒之后,脸就像被人扇过了几个重重的耳光一样红肿一片(红是我隐隐约约看到的,肿是我猜到的),但是被人扇了耳光之后人会出鼻血。我小时候很调皮老是被我父亲扇耳光,我也经常会出鼻血。所以这是我的经验。而李悦没有出,说明李悦并非是被人扇了耳光的。我觉得一个刽子手再怎么心狠手辣,看到李悦这样好看的姑娘以后都不会狠下猛手。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

我渐渐觉得自己的脸上正在浮起叵测的笑意,这不是因为我酝酿着不良的企图,而是我就快醉了。一开始是眼皮的鄢掉,我的眼睛变成了一条老母狗的眼睛,而我变成了一条老母狗。也许这条老母狗刚刚生育完,又羞又疲惫,所以就想睡觉了。我并没有完全的把眼睛合拢,眯成一条细缝冲李悦笑开来。我把这样的状态维持了很久很久,李悦有时候回过头来也回应一个,以示礼貌;有时候不理我,把我当一个傻子。她还说:“你真像齐桓公!”

我迷迷糊糊的莫名其妙,想我跟齐某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于是皱起我的眉头。

“就是说你白啦!”李悦说,“齐桓公的小名是小白啊!”我听后笑得很舒服——眼前的这个小女人居然知之甚广,这是我的运气吧!顺便说一下,我喝酒从来都不会脸红,我脸红应该是当我在看漂亮姑娘的时候。我肤色白皙,是个十足的小白脸相。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我的长相特别贱!

那个时候,长相特别贱的我正在上下注视着眼前这个长相无比好看的女人。好看的女人突然地说:“求你了,老兄,希望你不要这样看下去了——难为情死了!”

“我是迫不得已的啊,你实在太美了。厄……”我一边说一边打了一个响嗝。说出了这样的话,我就不应该有好下场了。李悦带警示性质地劝我:“你去死!”(这句话带有严重的上海口音,或者说根本就是用上海话说出口的,让人怀疑说话者的为人是否小气。)

我马上直觉感受她是在跟我撒娇。所以兴奋之情更加深了,忍不住伸手挽住她,不知道有没有挽错地方,但我猜是在腰间。此时我惊奇地发现这个女人的腰上有为数极多的赘肉。不管怎么样,她是缺少运动,想到这里,我又忍不住用拇指和食指使劲地捏住那块赘肉,从感官刺激上说:这简直太刺激啦!

但是当我“太有意思”以后,李悦突然地就挥起她的右手向我的脸上刮过来。我本能地反应出一种龟缩的趋势,把头往后缩——如你所知,乌龟就是这样摆脱敌人的攻击,但是我缩得不彻底,李悦的手又不短,因此这一个大巴掌直愣愣地打在了我的脑门上。原本我就因为酒精的缘故,头很晕。现在给她来了这么一下,我的头就更晕了。但这还不是主要的,因为毕竟不是弱不禁风。不管出于什么动机,我当时就佯装昏厥,悠悠然倒向李悦的怀抱。我的屁股垫在一块草地上,我的脸上挂着神秘的微笑。

因为这一次两个人喝酒有深远的意义,所以我还要多说一点。让我来描述一下当时的环境:月光皎洁,草地旁边是一条凄清的大街。大街上有很多的爬虫,这些爬虫举起小石块就往自己的头上兴奋地砸来砸去,然后对自己说:“现在我可以安心地晕死了!”这个情况跟我倒在李悦的怀里是出于同样的目的,但究竟是什么目的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了。

李悦换了一个姿势,右手握着一罐金力波,左手夹住了晕厥的我,脸上做出各种各样的神情来试探我:小兔崽子,你是真死还是假死?

后来我就想:死还能装吗?我闭着眼睛保持那种临死满意的表情,这种表情在奥地利人维特跟斯坦的脸上也出现过,后来此人就这样满意地死掉了。唯一有所不同的是他说了一句流传万世的话语:告诉他们,我度过了这美好的一生!而我什么话也没说,干巴巴地躺在李悦的怀里,我甚至感觉到:我头枕着一对软馒头。

我后来偷偷地睁开一只眼睛看看此时的李悦,她还没醉,脑袋朝天看着。她穿一件黑颜色的外套,外套里面是白颜色的高领毛衣;她的头发像一匹种马的鬃毛,在月光下发射出来幽明的色泽。我突然地想到话杰的女人寄给话杰的那本书名《小王子》。假如我是小王子的话,我一定让李悦当我的公主。这是我的感觉,我躺在李悦的怀里感觉出了无比的幸福,除了幸福之外,我想不出有别的理由让我娶一个女孩子。虽然我给她扇了一个巴掌在我的脑门,我还是这样子想。可见我是真的爱她了。李悦用手轻轻地摁了摁我的额头,接着小心翼翼地摸了我下巴的胡茬,还有我的腮。最后拧了我的鼻子,拧了以后也许很高兴,因为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其实那个时候我的鼻孔里已经流出了鼻涕。她乐颠颠地再次向天上看去,而我再次眯起一只眼睛。我看到了她的脸颊上红颜色的光。

我最后俯起身子来把自己的脸凑到李悦的脸上去轻轻地抹了一下,我还把双臂张开抱住了李悦恰如其分的身体。我和她在一大片草地上久久地抱住,直到天下起微微的小雨,我们也不顾。在细雨中紧紧抱住,这是我这一次记忆中的最后一站。这个晚上的情形,就是这个样子的。现在当我想起这些东西的时候,我总会这样地怀疑自己:我究竟算不算一个蠢东西?

现在我四十岁,年登不惑。我经常在工作了一天之后认认真真地休息三天。我一点不想努力,所以在这几年里我也毫无作为。我有时候这样想:我活过了,爱过了,此生无悔了。

我是三十岁认识我的太太的,很快就跟她结婚了。生活像所有人一样正常,有了一个儿子。儿子是我很大的一个希望。可惜他不争气,幼儿园的老师很喜欢他,因为他很乖。他也许会喜欢我这样的生活,在他四十岁那年。因为这个缘故,我一点也不喜欢他。他像他妈妈。所以我也不喜欢他妈妈。我自己内心总能知道,我爱着的东西是那样的神秘和不可思议。就像李悦那样的女人。

记得当时,我和她每天都能拥抱,如果人少的话,我会考虑去吻她。我经常带她到人迹罕至的地方,以便下手。在那种地方,我抱着她的时候,会撅起我的小嘴,贴向她的纯白色的脸。那个时候她会用她的右手或者左手来拧我的鼻子。我的鼻梁不高,所以她这样做有点困难。但是她很努力,甚至想通过拧开我的鼻子进而拧开我的嘴,而我就算鼻子不要也不会让她拧开我的嘴。另外,我猜她也不是真想拧开我的嘴,不然也不会这样不使劲。也就是说她总是一十百高中,气愤的表情装得非常可爱,撅起她的嘴。她的嘴很漂亮,这一点我不仅看得到,而且还能感觉得到。

直到如今,想起这些东西,我依然会微笑。但这都是过去的东西,我和李悦没有结婚。说到这里,我的心里就会久久地发酸。这种酸从小腹一直延伸到喉咙口,持久而强烈。所以我不想再回忆有关李悦的东西了。我先说一点王东生吧。提到他,我的表情就很像被冤枉的罗伯特·德尼罗。

王东生知道我跟李悦越来越好以后,照样经常来找我。拎着我和啤酒瓶往校门外跑,到猪大妹的小饭店坐上半个晚上。经常还要开猪大妹的玩笑。我是不开的,因为我不喜欢她了,只关心她招待客人用的醋罐子,每一次都要喝掉她很多醋,还要把更多的醋浪费掉。其实猪大妹没有别人说的恐怖,笑的时候还会有酒窝。

王东生还是没有女朋友,也不是没有人找他。他是个帅哥,丑女孩子是妄想做他女朋友的。找不到自己喜欢的,他觉得非常无聊。晚上到处跑,看到我就喊上一起喝酒。有一次在猪大妹的馆子里,他对我说:“要对爱情坦然吗?”

“会来的总会来,所以应该坦然。”

“但是我挺沮丧的,你这么难看的男人都有女孩子,我怎么找不到呢?”

听完这句话,我马上板起脸来,说:“这话你说得让我不舒服了。”我看了看他的酒杯,还没喝多少,所以估计是有心说的。八成是妒忌我了。

“开开玩笑的,何必当真呢?”他继续喝他的酒,也不招呼我,埋头吃菜。我觉得他蛮可怜的,就不计较了。而且跟他是十几年的老交情,关键还是:这个人人高马大,不到迫不得已不好翻脸。其实我每一次都是勉为其难地陪他喝,所以他是主角我是配角。他说了一点有哲理的话我就若有所思不住地点头称好。自从上次他砸碎了他的水晶苹果,我就一直很小心。

“我这一辈子第一个爱的女人就是那个梅子,可惜她把最珍贵的东西还给了我。”说完王东生就要泣不成声,此时此刻我也有点激动,我发现他有泪流满面的冲动,像是就要快冲过来抱住我失声痛哭。如果他真的抱住我,我也不会拒绝,我会给他面子也紧紧抱住他,给他男性的安慰。我抱过人的,抱我的女朋友,所以抱一个男人也没什么,只要他不会亲我的嘴。否则就是说不清楚了。事实说明是我一相情愿,王东生接着一口把剩余的酒都喝完了,狠狠地呕了一口气,说:“我他妈的也算真的懂了。”

“懂了就好,没事儿!”我说。王东生渐渐不行了,因为我看出来他的眼睛也变成了一双老母狗的眼睛,所以王东生也变成了一只老母狗。这条老母狗身材伟岸,右手执杯,对着我一个劲地唠叨,尽说一些女人的坏话。这种唠叨令我想起了我的奶奶。我的奶奶当时有70岁左右,说的话一句比一句天真。早上说天气真热,中午就破口大骂说找不到她的黑颜色风衣了。而且她说:“真他妈的气人!”这后面六个字被我奶奶在一个小时里能说上上百遍,令人咋舌。从这些看来,我的奶奶就是一个老顽童。假如这还不算老顽童的话,我就不知道老顽童这三个子究竟是什么意思了。

王东生继续婆婆妈妈地告诉我,我竖起我的双耳洗耳恭听,这样一来我就很像一只小白兔子,然后老母狗就对小白兔子说:“有一天我发现我的室友不见了,然后在外面偶然地发现他跟一个漂亮女孩子在幽会,这件事情对我的打击至深啊。”

我心里就很纳闷,他所说的那个室友是谁呢?于是我就小心翼翼地问他:“唉,你说的那个小子是谁啊?”

王东生不屑地说:“这个你就不用管了,就听我说下去好了。”

我傻里傻气地坐在猪大妹馆子里不干净的椅子上,我也不打算喝很多的酒,看来过会儿还要帮王东生回去,他这么沉的身子,我得留点劲儿背他啊。看得出来王东生越喝越爽,我也不怎么劝,假如我想喝的话必定会有我的道理,所以我也不希望别人劝。那天后来,王东生醉得不成样子,这是我始料所及的事情。

后来就是我生日了,我带来一大帮高中的同学来给我做20岁的生日PARTY。高中的时候,我总找一些好看的男孩子和难看的女孩子做我的死党——这帮女人能整天跟一些漂亮男孩子(除我之外)呆在一块儿,真该感谢我。我看到她们的心情都特别好,心里面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觉得很轻松,好像是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情。

我的那帮男朋友,也是很有意思。有一个人是个老顽童,整天嘻嘻哈哈的,看上去就很欠揍。但是你挥起拳头去揍他的时候,他看上去就很老实不像欠揍的人了。当然此时此刻你也没有退路,只好一拳轻轻地掠上去。奇怪的就是,你从右面打上去,他就往他的左面倒,而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往他右面倒。这种现象说明:你的拳头打他的时候,他的脸也在打你的拳头,所以他一点儿也不吃亏。真正的吃亏之处在于,他的脸会比我的拳头疼。另外一个人是个假男人,眼睛不是很大,但他有妩媚的眼神。经常对着你说:“老兄,你究竟爱我爱到什么程度?”还要把脸凑到你的身上。所以这个男人一直都没有女朋友,其实他也长得可以。如你所知,我的男朋友都长得可以,除了我自己之外。

在我生日的前一天晚上,我来到一个网吧。我情不自禁地上网。有很多的人给我留了言:祝你生日快乐!这种留言的企图就是:你请客让我们来吧!所以我把一些以前没有叫上的人统统地叫上。这一下就场面宏大起来了。其中有一些难看的女人还想追我,这是我知道的。虽然我已经很难看,但是总还有人比我更难看。有了这样的信念以后,我才能坦然地生活下去。不知道为什么,我回信回了一个通宵。因为我除了回信外还到聊天室里逛了一圈。后来破罐子破摔把那台电脑包了一个晚上,就像包一个漂亮女孩子一样。早上回到寝室的时候,我的眼睛又开始肿了,肿得像一只熊一样,这只熊可能患了严重的病,他在一天的清晨摇摇晃晃地走进了他的寝室,翻开了被子就往上一躺,好像什么事情都跟他无关一样了。其实那个清晨还是他20岁生日的开始,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东西。

我现在就变成那只患了重病的熊,我感觉到我好像躺在大气层那里的机床上,身体起起伏伏,耳边还有很严重的轰鸣声音。这让我觉得莫名的兴奋,根本无法睡觉休息。所以我就在大气层的机床上醒了一个早上,想我的女朋友怎么没有来找我?想着想着,机床就坏掉了,大气层也消失了。这就是说,我已经睡着了。

可惜好景不长,要赶来给我过生日的伙伴们(也就是来蹭吃蹭喝的家伙)接二连三地打寻呼机和手机给我。假如我也有这样蹭吃蹭喝的机会,我也一定好好把握。后来我把手机关掉,呼机不能关,但也被我调到震动档。(其实呼机也是能关的,但是为了考虑计算要有几个人来蹭,我就调到震动档然后把它扔得远远的。)后来竟然直接有人找到了我的寝室,这让我大吃一惊,没想到给人家占一个小便宜还让人家这么花心思,连我都过意不去了。这两个人就是我高中最最要好的同学,我们四个(还有就是那个王东生了)以前一天到晚泡在一起,喜欢女孩子也是找一个,晚上一起出动跟踪到女孩子的家里,送她吃半个西瓜。我们还一起租了房子,在高三下半个学期的时候说要在那里努力——天知道最后我们的房间变成什么样子。这个要怪王东生,但我们其实也有份。——这两个人跟着王东生一进来就来掀我的被子,而我是早上回来的,所以一件衣服也没脱,让这两位老兄大失所望。我就半睡半醒地打了一个哈欠。我晚上没刷牙,早上也没刷,口气不想而知。如果这会影响到他们的食欲,那就会直接减少我的开支。可惜并没有影响,因为我开支并没有减少。

醒来后梳洗完毕,我就去找我的李悦——作为我的女朋友,她应该参加这次PARTY,这是不言而喻的事情。我想李悦的到来会使我的高中的那些女同学非常地不自在——“你看人家长的多像模像样啊!”而我的那些帅小伙子一定开心地要死,当然,王东生不会太兴奋。准确地说,他还是我跟李悦的媒人。这一点也是我一直都对王东生防一手的原因,但我不知道为什么要防他一手。

现在来说说我生日的那个PARTY。我们一行有十几个人,浩浩荡荡地从后门出发。途中意料之内地受到猪大妹的热情欢迎,她是要拉生意的。可是后来我从人群之中闪现,猪大妹就眉头一皱说倒霉这个生意做不成了。我们又浩浩荡荡地走向路口最大的火锅店。这个火锅店不是猪大妹的财产,就是因为这个,我才选择了它。

在我二十岁生日那个晚上,我彻夜不眠。本来这件事情就让我很兴奋,因为我活了五分之一的世纪。加上无数杯啤酒,还有几根烟(我本来不喜欢这个,但也很难推辞)——虽然我没有被灌醉,但一喝多我就没有睡意了。我从来都是这样,喝了酒之后不住地瞎嚷嚷,说三道四有点十三的指点人家。

其实那天晚上我睡不着还由于王东生和话杰都在写论文。关于他们的论文,无论是涂话杰还是王东生的名字,其实都不是他们自己写的。如果他们都能写出很好的论文,论文就像脏话一样没有意思了——当然学生之中,脏话要比论文有意思。这还要看你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他们两个的文艺思想,他们能想出来的,我初中的时候就想出来了。比如王东生只知道写论文要分三段。话杰好一点,他的主张是:不能用铅笔写论文,那是要被扣分的。我是高中才知道这一点的,因此我在初中升高中的考试中被扣掉了很多分。他们把灯开得很亮,他们也喝了酒,也点过烟,所以精力充沛。我趴在床上看他们孜孜不倦的样子,我想到天已经不晚了。

话杰穿着邓亚萍的运动裤——这平时都是他用来吹嘘的。男人都喜欢吹嘘,其实女人也都这样。而话杰对这个甚为感兴趣,我那双拥有三个名牌的球鞋,他看到就会眼红——他只知道这是什么,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除了他心上的爱人,那个口口声声叫他小王子的女孩子。我想,其实话杰是个不错的男人,对一个女人如此用情。当然我也是个不错的男人,对李悦死心塌地的。问题在于,话杰是辛辛苦苦追求不到,我是轻而易举地办到了。也就是说,我跟李悦是一拍即合。

过了两天,我和李悦约会在麦当劳里。她吃那种不带辣的鸡块,吃的像广告里面一样让我基本上目瞪口呆。吃完后她舔舔手指对我嚷道:“咱们走!”

我说:“再坐会儿吧!”说完以后屁股硬是不肯挪,花钱来吃这样的东西,完全是我认为这里的位子比较干净,因此不能少占这个便宜。等我坐了很久以后,我们依依不舍地走了。从那个快餐店里回来的一路上,我都跟她在探讨有关人性的问题。讨论的结果是:李悦是个没有人性的女人。在那条很类似80年代后期的大街上,像在开什么音乐会。因为那里不仅有拉二胡的,还有弹吉他的,我认为他们都比我搞得好。比我不好的是,他们穿得很脏,吃的碗也很脏——假如摆在他们面前的碗是用来吃的话。

李悦看到那个弹吉他的人唱得这么欢,非常的兴奋,我的猜测是:她简直想嫁给他。为了避免这样的可能,我拉着李悦的手赶忙离开了这场音乐会。

走到后来,我和李悦靠得很紧,摩肩接踵的,所以我的左臂吃了不少豆腐(当时她走在我的左边,还穿了没有袖子的古怪衣服。)为了避免吃了豆腐以后的尴尬,我就时不时地逗她玩,有时候说她没人性;有时候说她长相难看——总之都不是什么好话。这时候她就用右手拍自己的额头然后说:“我晕了!”我急忙转过头来看看她是怎么晕,姿势是哪个派别的。哪知道她蒙我,并没有晕,还指指我的鼻子说:“小子,我说晕了你难道就这么看着?也不搀我一把?!”

我说:“那又如何?我只是一时好奇,也没什么恶意的啦!”

她就对我没好气地翻了一记一定程度的白眼,并且说我这个人很欠揍。说完就情不自禁地用力掐我的左手手臂——看来这豆腐也不是白吃的。我觉得我的左臂被掐得吱吱作响,行将被掐断。这个小姑娘的臂力还不错啊。

于是我反悔道:“那我就扶你一下子好了。”

“好的!”她说的时候又调皮又可爱,令人觉得很欣慰。所以我马上张开了双臂搂了搂她,这个女人比我想象中要胖一点,除了这个念头,我还感受到了一股发霉的味道。我的鼻子正对着这个女人的头发,所以这股味道是这个女人头发的味道。这种情况没有别的解释,一定是几个礼拜没有洗头了。头发没洗干净就出来混,就是没把我放在眼里。想到这里我就放开了她,看到她得意的样子,想必是不知道自己的头发有多臭。真是个不自明的家伙。所以说,河豚不会给自己的毒毒死。

后来我送她到她的宿舍。临分别,她让我到左边第三扇窗户那边等着。于是我朝那个方向走去,马上发现那里空气污浊,我数了数,对着第三扇窗户发呆,因为我看到窗户上有一个人面模样的东西——玻璃的花样是越来越多。看仔细以后,这个人面模样的东西还会对我发笑,再仔细一看,就是李悦的脑袋啦!而且她是对我在傻笑。看见她在傻笑,我就不好意思再傻笑了,所以再四处打量。我打量到:在李悦的脑袋后面,有众多模糊不清的人影,这些人影子的动作也相近:站直身子低着脑袋,双手摆弄下半身,然后又赶忙蹲下去——我猜是女孩子家家在尿尿。所以一切的问题就迎刃而解:是家女厕所,难怪味道这么独特!

李悦使劲地想拉开窗户——看来是没有成功。谢天谢地,还好没成功,不然我就不活了——本来味道就那么难闻了。她丧气地用嘴贴到窗户上努了一记。这说明:她想吻窗!结果很快我就在那扇窗子上看到一个类似苹果样子的唇印。如果我的想象合理的话,癞蛤蟆的唇印就是这个样子的,所以李悦在某种程度上像一只癞蛤蟆。这样的话,李悦就没有一点耐人寻味的魅力可言了,既然没有魅力可言了,所以我掉头走了人。

我和李悦的恋情进行得如火如荼。有一次我们亲爱的校长说:“谈恋爱要适当合理文明上进!”所以我和李悦决定,继续努力。我和李悦选了同一门选修课,可以在一起上课了。这已经是9月份的事情了,经过一个夏天,我和李悦简直就是密不可分,如胶似漆。

大二就是这样子开始的。同学们都老资格了,上课的时候一点也不给老师面子。打牌的打牌,睡觉的睡觉,聊天的聊天。有一天数学老师实在是忍无可忍,就对我们大发脾气。我的意见是:首先是我们不对,所以老师发脾气是对的!

老师很愤怒地说:“如果中间打牌的男生像后排的女生声音一样轻的话,就不会影响到小饭睡觉了!”我听到了老师点我的名字,马上醒过来。我听到的那句话说明,老师很关心我,要让我好好地在课上睡觉。对此我心存感激,但是中间的男生和后面的女生就对此很有意见,他们在课后怀有歹意的推测老师的婚姻生活出了很大的问题,要给老师介绍好的药店。其实这主要是来自于老师的最后一句话,他这样诽谤我们的纯洁的同学说:“你们晚上在瞎搞点什么东西啊?”老实说,这句话引起了不小的公愤,因为这触及了众多男女青年的心灵的伤痛。所以老师婚姻生活不和谐也是活该。老师对我们没有办法,就上报到校长室。顺便说一句,校长就是我们老师的亲生弟弟,所以有这样的事情。校长对我们的办法就是:“谈恋爱要适当合理文明上进!”

现在说说我们的校长,他叫李键盘;他有个弟弟叫李鼠标,担任校保卫科的科长;有两个双胞胎哥哥分别叫做李声卡和李显卡,都是教数学的。声卡就是教我们的那个老师。这是一帮裙带关系。真正的裙带来自于一个外国的留学生,不知道怎么搞的,这个外国妞就被我们校长的儿子看上了。两个人青眼相垂,不久就能结婚生子,为我们众多大学生觊觎无比。这个外国妞后来改名叫李熙匹游。

大一结束的时候,我和李悦的成绩都不好,这个学期自然双双处于保级边缘。李悦开学以后就信誓旦旦地说:“我要爆冷门!”然后经常拉我去通宵的教室自修,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她经常做一点出格的事情来。所以说她的目的是爆冷门很难让我相信,除此之外,她还经常东张西望的,以期望能发现一个又聪明又好看的男生。让她失望的是这样的男生来这里的可能性比较低,所以她只能抱住我不放了。

在自修的教室里,我们经常公然地接吻,像美国人放的炮弹一样。这些炮弹夹杂一些“波波”的声音,很引人注目(耳),我们的声音此起彼伏,搞得很有激情。在自修教室里的简单情况就是这个样子的。

我和李悦每天都会出现在校园里,因此都是校友的公敌。我觉得别人都特别恨我,一边看到我一边准想杀了我。以前我穿过风衣,以为人家认不出我,后来被王东生还是认了出来。而且天开始热了,被别人一眼识破我的真面目简直就是一件势如破竹的事情。还有一件势如破竹的事情,那就是我和李悦的恋情。

我和她走在校园里的时候,她老是用手钩住我,好像我是一捆她刚刚买回家的芹菜。然后时不时的她还要在这捆芹菜面前装晕——这就是对我无穷的挑逗之情。临晕倒她还说:“我晕了以后就随你的便!”我不知道这便是大便还是小便,也不知道她是真晕还是假晕,所以每一次看到她晕我就很尴尬,觉得很为难。

我现在有点老了,所以我觉得当年的事情都很年轻都很有意思。假如黄天再给我机会活二十岁那一年的话,我敢拍着胸脯保证:我再也不会虚度我的二十岁!然而我当时没有想到会有今天的后悔之意——我的意思是,我有点后悔我当年的所作所为。或者说,对自己当年的所作所为有不满意的地方。

我想我很爱李悦。我能给她我的一生。用我的一生来陪伴这个女人。虽然最后没有实现我当年的愿望,我还是很激动。我的父母就是大学的同学,后来结了婚生了一个我。所以我也想:八成我跟李悦也能结婚的。

现在说说我的父母,在大学的化学实验室里,他们互相打量了对方一眼。然后发现对方的眼睛都很大,所以就开始有了交往。这件事情的意义在于:眼睛一定要长得大!其实这个故事很像在南海牺牲的王伟夫妇,所以我是英雄的儿子。当时我觉得我的眼睛不够大,但是李悦的眼睛还是很大,所以一直觉得配不上她。由于我的父母眼睛都很大,所以互相爱上了对方,手牵手地来回于化学实验室门外的走廊里。幽会起来总是几个钟头不能罢手,甚至通宵达旦地坐在草地上乱搞——我的意思是:我的父母都很有激情,年轻时就这样。老了更不用说了。我的父亲前年不知道生了什么病,离开了这个美好的世界,所以我不能提到我的父亲,那样会让我母亲伤心的。

我的父亲鼻梁不高,所以我的鼻梁也不高。为此我还埋怨过我的母亲:“你怎么就找了这么根鼻梁呢?”我觉得这样的埋怨应该说缺乏了起码对长辈的尊重。我的母亲说:“你以后就知道了!”但是直到我二十岁还是没搞明白,就把这个疑问告诉了李悦,李悦说:“这还不明白!?你看我,以前一直想找一个眼睛大的鼻梁高的,没想到就挑了你!”

我一向觉得李悦的条件无数好,是个接近完美的女人,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眼光不好,所以挑中了我。而我很怕她将来会甩掉我,甚至认为这是迟早的事情。这说明我还是很在乎她,并非大多数年轻人的JUST FOU FUN。于是我警告她:“甩了我你会死得很难看的!”

李悦高兴地回答道:“小宝贝,我不会甩你的!甩了你让我嫁不出去好啦!”然后她又补充道:“这下你满意了吧!大学毕业我们就结婚吧!”我忙说:“好呀!”我这样想:她说她不会甩掉我(不然就嫁不出去很惨的)我也很喜欢她,也不会甩她。所以我们能好到大学毕业,大学毕业就能结婚,因此我跟李悦也就是私订终生了。这些话和这些想法都是晚上11点以后想到的,脑子里已经昏昏的了,所以说出来和想起来都是很带劲的。

那几天的晚上,我们都是吃完了饭就去自修的教室,以期望能顺顺利利地大学毕业然后结婚。10点以后我们混出来,或者坐到小河边,或者坐在小树下,进行红袖添香的过程。又或者我们的肚子饿了,去外面的“可的”或者“罗森”买牛奶。路上会有二胡手,也会有吉他手,还会碰到渡边兄。他是个爱踢球的日本青少年,有很多的胡子。我看到过他的女朋友,是个新加坡人。他还说:“你女朋友比我的女朋友漂亮多了!”我也没否认,因为再怎么说,李悦总比一个龅牙好看。被渡边夸奖的那个晚上,李悦穿着橙色的背心,身材显而易见,引无数路人的关注。到那一刻为止,我还是很爱她的。

关于李悦,我差不多只能回忆到这里。爱情总是这样,此一时,彼一时。如今我跟一个身材还算匀称的圆脸结了婚,生下了一个儿子。与此同时,我总是想念着李悦。我知道,这不仅属于怀念,还属于非分之想。王东生与我后来完全断了消息,我只是希望他好。属于我们的大学一年级,我认为已经永远的离我们而去了,不是暂时的,而是永远的。我把这些回忆,零散的,简单的,毫无秩序的回忆,献给李悦,王东生,或者话杰,或者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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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眨眼,她是天使让你怜惜有加;二眨眼,她是恶魔把你耍的团团转尤不自知;三眨眼,她是干练女强人让你刮目相看;四眨眼,她巧笑嫣然,舞姿翩翩……秦米米,天生的公主,却有一场长达六年的暗恋。是无疾而终还是放手一搏?开玩笑,她秦米米什么时候会退却?且看多变小公主如何将面瘫竹马收入后宫。----------------------------------------------------------------------------温情版小剧场一:结婚后的一天。秦米米收拾房间,偶然发现自己少女时期的日记本。翻了翻看到的都是自己暗恋孟宇的点滴心事。眼珠一转,拿着日记本去找孟宇。“吓!”秦米米从后边猛地拍了正在给她准备蜜饯的孟宇一下。孟宇脱下手上的一次性手套,把秦米米抱在怀里,点了点她的鼻子说:“都这么大的人了,还调皮。”秦米米举起手里的日记本,邀功一样的说:“老公,看我找到了什么?”孟宇搂着秦米米的要走向客厅的沙发坐下,看向米米:“来,给我瞻仰一下。”“边儿去!”米米嘴上说着手上却没矫情,把本子递给孟宇。孟宇一手搂着米米一手翻开本子,看着娟秀而青涩的字体诉说着点滴的情谊,被一股强大的幸福感淹没。原来他的米米那么早就喜欢他,原来他的米米喜欢了他这么久。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心情,合上还没看几页的日记本放在一边,捞起坐在旁边的妻子就吻上去,温柔深情。米米偷偷睁眼,对自己的这个变相告白的效果很满意。生活中多一点幸福的细节才好,不是吗?----------------------------------------------------------------------------本文男女主深情专一,男主强大女主有点小腹黑小算计。一对一双C无小三的宠文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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