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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心路篇(散文)(1)

小屋

童年的记忆对每个人来说几乎都是最清晰的,最挥之不去的。我的童年留给我最让我感到温馨的就是我家的小屋。

小时候,我家和对门邻居之间有间共用“保姆间”,对门家里人口少,这间“保姆间”自从我们搬进来就成了我家独自使用的房间了。晚上保姆睡在屋里,其他时间就是我们孩子的自习室或娱乐室,房间也只有十来平米大小,一个书桌两张床,还有一个小书架。在这个房间里,有过我美好的回忆,有过一生中多少个第一次。当我回想起在这个小屋里发生的一切,并且细细品尝回忆中的甘甜,浑身就觉得飘飘然,就有一种莫名的轻松感,好像又回到了快乐的童年,那样无忧无虑,充满了好奇,充满了希望。

一个周末,姐姐从师大女附中回到家中,给我买了一本带插图的《七色花》。吃了晚饭,我就躲进小屋读了起来,这是我一生中读的第一本字书(在这之前看过不少小人书),我当时的新奇感至今记忆犹新,那文字和插图就像小时候看过的电影一样总是跳跃在眼前。

一到寒暑假,我就成了姐姐的“跟屁虫”,一会儿不见姐姐就要找。一个寒假的一天,又找不到姐姐了,保姆说在小屋做作业。我来到小屋门口,当时还不懂得要敲门,想拧开门把手,怕影响姐姐做作业,可又想和姐姐玩儿,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终于轻轻地打开了门,见姐姐并没有在写,而是在看书,就觉得自己的过错不大,尤其是姐姐并没有对我的到来不理睬,而是很高兴地让我进了小屋。我走到桌前,发现姐姐的英语书上有一套插图:风和太阳比赛谁的本事大,先是风使劲地吹,企图把一个路人的帽子吹掉,但是那人使劲地捂着帽子,怎么吹也吹不掉;太阳说,看我的,在烈日的照耀下,路人先是摘掉了帽子和围巾,然后又脱掉了大衣,结果太阳胜利了。当时看了只懂得凡事不可强攻,要充分利用事物本身的变化来达到目的,可五十多年后的今天,再回想这篇故事,却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邪不压正,正如作家毕淑敏的散文题目《风不能把阳光打败》。

小时候过年还没有像现在这样大规模地放鞭炮和花炮,而是一家人就放几个鞭炮。一年过年的时候,姐姐给了我三个小鞭炮,让我锻炼放鞭炮,我们来到小屋的阳台上,我一下子就把三个小钢鞭一个一个地放掉了,由于是我一生中第一次放鞭炮,当时害怕的心情和场景记得就特别清楚。

床底下有两个小皮箱,小哥也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小人书,我经常翻这两个小皮箱,总能找出没有看过的,然后去找爸爸给我讲。有时爸爸太忙,我就自己看,经常碰到有繁体字的小人书,看不懂,好在汉语是象形字,根据故事情节和字体,就能猜得八九不离十,正是用这样的方法我渐渐地学会了识繁体字。

过新年了,同学送给我了贺卡,我问小哥哪里有卖贺卡的,我要回赠同学。小哥就拿出几张别人送的贺卡说:“自己也可以作贺卡,你看哪些好看,照着画,再涂上颜色就行了。”于是我来到小屋,开始遵照小哥说的,一笔一画认真地画起了贺卡。后来贺卡送给了谁已不记得了,但是第一次欣赏美术的好奇感觉是那样匪夷所思,我永远记住了。

小哥特别活跃,尤其喜欢改写歌词。小屋对面100米处有座公寓楼,正对着我家小屋的房子里住着一个叫李苏武的孩子,比小哥小一岁,小哥经常在阳台上冲着李苏武唱《苏武牧羊》:“苏武,老头儿卖豆腐……”他在小屋里还经常唱《掀起你的盖头来》:“掀起你的盖子来,让我看你脖子,你的脖子细又长啊,好像那王八晒太阳……”

大哥吹口琴吹得很好,尤其用舌头打拍子打得很好听,我向他求教,他很耐心地在小屋里教了几乎一整天我也没有学会,到了晚上我没有了信心,只好打退堂鼓回屋睡觉了。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一早我还是不死心,拿起口琴还想练,不料一下子找到了感觉,从此我也会用舌头打拍子吹口琴了,这件事教会了我:凡事不能轻易放弃,胜利和成功往往存在于最后坚持尝试的努力之中。

我小时候很贪玩,小学六年几乎就没有复习过功课,六年级快毕业那年,老师说:该复习功课考初中了,可复习功课这四个字对我里说太陌生了,直到考上北京十九中,才懂得了学习。每天放了学,就在小屋里做作业、复习和预习老师留的功课,这小屋见证了我一生刻苦学习的起步。

“文革”后家又搬回了石油大院,原来的老房子有人住了,我们住进了新房子,这新房子正好就盖在老房子后面,每当我经过老房子那间小屋的阳台时,总不由得抬起头看看,这是对童年生活的留恋,是对有记忆以来第一个家的留恋,是对与哥姐共度美好时光的留恋。

现在那座老房子已经拆了,但是我觉得我会永远活在美好的记忆中,因为只要想起那间小屋,再沮丧的心情都会烟消云散。

小屋是我永远的回忆。

榜样的力量

——回忆敬爱的曹伯伯

据父亲讲,他和曹伯伯是1934年进入清华大学以后相识的,他们同在化学系一个班里就读,曹伯伯记忆力很好,所以化学和英语在班上总是名列前茅,父亲是数学和物理两门功课总考第一,两个人都是班上的尖子生,互相敬佩,而且两个人都爱打篮球,曹伯伯打中锋,父亲打前锋,又经常在一起打网球,所以感情甚笃,入学不久两人就成了挚交,这一交就是一辈子。

有一天,班上几个同学一起去上方山郊游,回来以后,曹伯伯支支吾吾地对父亲说,他看上了同班的一个女生,小巧玲珑的魏娱之,然后把他写给她的第一封情书给父亲看了,并征求他的意见,父亲鼓励他大胆追求,于是曹伯伯和魏阿姨就开始恋爱了,遗憾的是父亲再想看他们后来的情书时,曹伯伯红着脸拒绝了。

从西南联大毕业以后,父亲被分配到了江西中正医学院,这一去就是四年多。1943年正逢英国文化委员会来中国招收留学生,因为西南联大在昆明,所以必然在昆明招生,而曹伯伯一直没有离开昆明,便去了英国伦敦帝国学院攻读博士学位。他始终惦记着自己的挚交,就在他出国前,给父亲在昆明找了工作和住所,希望他能够到昆明来考公费出国。父亲接到信之后,举家来到昆明,并于1947年考取了公费留学。

父亲在英国留学的最后一年结束时,由于向往着新中国的建设事业,不被高薪诱惑,毅然决定回国,并且有好友帮助他联系到天津大学任教。当时曹伯伯已经是清华大学化工系第一任系主任,他得知父亲要回国的消息后,就把父亲介绍到清华大学化工系任教了。刚到清华时,一家五口人,由于暂时还没有分配房子,就全住在曹伯伯家,就像一家人一样在一起生活,直到我家后来分配了公寓。

1953年院系调整,爸爸和曹伯伯所在的系几乎全部调进了后来成立的北京石油学院,我们两家住对门住了九年。记得有一次曹伯伯问我:“有一只大猫,还有一只小猫,要不要给大猫准备一个大门,再给小猫准备一个小门?”我当时五岁刚记事,不明白什么意思,答不出来,就不好意思地跑回家了。在这九年中,只要碰到父亲出差,母亲在校医室值夜班,因为哥姐都住校,我还小,就把我放到曹伯伯家过几夜,他们全家都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我。

我记忆中记得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就是1963年,曹伯伯和魏阿姨搬到三里河之后不久,请父母和我五个人,一起到四川饭店吃饭,别的人倒还好,也许是因为魏阿姨爱吃辣的,一顿饭下来,她鼻涕眼泪流到了一起,弄得她哭笑不得,这也是我见到的第一个人吃辣子吃成这样。魏阿姨是很有美术天分的,我偶然一次在父亲旧得发黄的大学毕业同学留言簿上,在认真地逐篇阅读那些颇有文采的留言时,发现了唯一的一张毛笔画,画的是一个小姑娘兴致勃勃地在独自划着小船,从构图到笔锋,一看就是造诣很深,父亲说这就是魏阿姨当年的毕业留言。这时我才回忆起她家陈列了很多蛋壳仕女画,原来都是她的作品!

“文革”期间,我家随同石油学院一起搬到了山东东营,我也下乡到农村插队落户。有一年,我去山东探亲,路过北京时,父亲委托我去看看曹伯伯,他不但带我去和平餐厅吃了顿丰盛的西餐,还弄来票让我了看了场精彩的篮球比赛。吃西餐时,他发现我怕吃油的食物,就问我是不是肝脏有问题,要不要带我到医院去查查,他的体贴入微使我感到了好似父爱的温暖。1977年父亲因病回到北京,并在北京重新定居,曹伯伯是父亲在北京的朋友中第一个来家里探望的,我们热情地接待了他,并且在一起亲热地叙旧。

曹伯伯是个大好人是有口皆碑的,他总是平易近人,从没有见过或者听说过他发脾气,他1963年离开北京石油学院,调到核工业部工作之后,曾和他共过事或者打过交道的人都对他赞不绝口。每次司机送他出门办事,只要碰到吃饭时间,他总要自己拿钱让司机找地方吃饭。他的女儿生前很喜欢半导体,他就找这方面懂行的老师教她,这个老师后来逢人总是夸曹伯伯如何待人厚道。他是一个非常讲情谊的人,最使我感动的是,“文革”期间,父亲一夜之间成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反动学术权威,大字报铺天盖地,进了黑帮劳改队和学习班,整天被批斗,多少人和父亲划清了界限,这让父亲很寒心。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曹伯伯从三里河坐公交车到我家来看望我们,我对他说父亲母亲都不能回家,他说没关系,看看你们孩子就行了。逆境见人心,我当时很受感动,因为在那世态炎凉、众叛亲离的年代里,能够有人这样不忘旧情,冒着被牵连的危险来看望我们,我当时差点儿哭了。

从小到大,曹伯伯的一言一行,都印在了我的脑子里,尤其是他总是能够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踏踏实实做事、做人,尊重他人,珍惜友情,与挚友同甘苦共患难的优良品德和人格魅力,深深地影响了我,为我的人生树立了很好的榜样。

注:

曹本熹(1915~1983),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创始人,北京石油学院奠基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毕业于西南联合大学化学系。1943年赴英国伦敦帝国学院化工系研究院留学并获博士学位。历任清华大学、北京石油学院教授,第二机械工业部第二局副局长兼化工总工程师。1983年任核工业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常务委员和副主任。1978荣获第一届全国科学大会颁发的重大科技成果奖。1985年他因“氢弹突破及武器化”项目被追授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

惊鸿一险

培根说过:阅读使人充实。可我的一次惊险经历的结论是:阅读不但使人充实,还会在生死攸关的时刻救人一命。

1975年我正在河北省宣化师范学校上学,经一个朋友介绍,我从宣化坐火车到天津,托人从天津乐器厂里买出一架当时最好品牌(鹦鹉牌)的手风琴,但是帮我买琴的朋友说要我在天津等三天后才能取出来,我就住在这个朋友家里,由于人生地不熟,除了到楼外看看幼儿园的文艺表演,没有任何事情做,于是就在朋友家的书柜里找书看。突然《青春之歌》四个字出现在眼前,因为我看过这部电影,特别喜欢,很自然就认真地用这三天看完了这本书,认真地欣赏原著的品味,赏心悦目地度过了这三天,然而正是这本书在三年之后救了我一命。

1978年,我当时还没有调回北京,家也刚刚从山东搬回到北京,我还在河北怀来县桑园中学教书,夏天放暑假回到北京,两个朋友约我到平安里一个部队游泳池游泳。另外一个朋友听说我和煤炭文工团的钢琴师一起同台伴奏过手风琴,就托我打听一下她团的一个小号手的情况,好像是要给什么人介绍对象。我这人从来就是有求必应,所以游完泳,我就和她俩分手乘公交车去了煤炭科学研究院的和平里大哥家,因为煤炭文工团也在和平里。吃过晚饭就到了那个钢琴师的家,好久不见,家长里短的就聊到了十点多,回到大哥家,想起可能没有末班车了,就借了大嫂的自行车,决定骑车回家。

大哥家挨着三环,一上三环的马路不久,一个骑自行车的年轻人赶上了我。按道理说,他能赶上我,说明他的平均速度比我快,可是他赶上我之后就和我并排骑了起来,一边骑一边朝我这边看,我以为马路这边是在开晚会,我也朝路边跟着他看热闹,结果我给吓住了,因为路旁的北京化工学院的大教室楼里没有一个窗户是亮着灯的,他明明是在看我呢,这时我才借着路灯注意到这个人的打扮:秃头、一身洗得已经发白了的蓝制服、脚上穿着当时流行的塑料凉鞋、自行车破得几乎是车铃不响哪儿都响的那种,最精彩的就是手里那把芭蕉扇,破得只剩下比大饼还小的一小块儿了。我开始警惕了,这绝不是好人,而且在打我的主意,当时三环的马路两旁全是庄稼地,对于作案是很有利的条件。于是我决定回大哥家住,不回石油大院了,我一捏车闸,掉过头就往回骑。可是我又一想,昨天晚上就是这个时间,家门口一个下夜班的女大夫让人抢了包,还挨了打,当时楼里的人家几乎都正在看电视里的电影《橡树十万火急》,突然楼外大声叫救命,大家跑出来才知道出了什么事。如果我一夜不回家,还不得把爸妈急死,当时家里还没有电话,大哥家就更没有电话,想到这里,我回头看了一下,那人不见了,而且路上一个人也没有,我就决定还是壮着胆子回家,不能让爸妈着急,又掉转过车头上了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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