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非公有制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新建的私营企业、改制的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情况千差万别,内部机制各不相同,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必须从实际出发,因企制宜,因时制宜。
一、循序渐进
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发展需要有一个由低级阶段到高级阶段、由不理想到比较理想的过程。在起步阶段,职工代表大会职权不宜要求很高、运作很规范。从企业实际出发,灵活运作,先落实知情权,再逐步扩展参与权,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过程中落实监督权,实现协商共决权。实际运作过程中,不能强求一个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所有的职权。
二、区别对待
不同类型的非公有制企业应选择不同的切入点来建立职代会制度。由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的可以从调整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入手,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新建的私营企业以开展合理化建议、“双爱双评”入手;外商投资企业以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召开劳资协商会入手,把建立职(员)工代表大会制度逐步推向前台。如有的地方推出了三类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模式:第一类是“继承发展型”。这种类型主要是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过来的企业坚持的职工代表大会与非公有经济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济管理运行机制相适应,其职能已不是对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能的机械复制,而是具有体现非公有经济劳资关系和利益共同体的明显特征,更注重于实现职工知情权、共商权。第二类是“功能扩展型”。主要是在新建的具有一定规模的重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非公有制企业中,扩展一些用于沟通劳资和上下级之间关系的员工大会的功能。使其沿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方向规范、完善。第三类是“移花接木型”。在一些工会组织健全、工作基础较好、会员占员工绝大多数的企业中,把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赋予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在行使职能时具有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
三、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
以联合的方式,采用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在面广量大的小企业推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实践证明,以联合的方式,无论是推进新建企业组建工会,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还是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都是行之有效的。如有的地方针对非公有制企业规模小、职工人数少,又在同一社区和工业园区的特点,选择在工业园区、社区、行政村范围内试行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首先组织区域内的非公有制企业成立基层工会联合会,然后在各企业中推举职工代表候选人,经过民主程序产生正式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职权是讨论通过区域集体合同,区域工资集体协议、区域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金交纳事项等。每一议题都形成决议,由工会联合会主席代表职工与各非公有制企业业主签订“执行协议”。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虽然职权比较单一,但时效性较强,较好地保证了小企业的职工权益,同时,促进了工会组织建设,深化了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