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两夜的路途真的有些遥远,易云天伸了个懒腰,贪婪嗅着车站外清新的空气。外面刚下过一场秋雨,温度稍微有所下降,无处不在的凉意令人忍不住觉得有点儿刺骨。
跟他一起的张雨城在上个站点就匆忙下车了,理由是有亲戚在哪儿。听闻后易云天倒也没说什么,只是嘱咐以后自己的东西注意点后就再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而路云非则万分不舍,毕竟找一个能陪他胡吹海吹的人挺不容易的,两人分别时路云非依依不舍表情的这让易云天又是一阵扶额暗叹。
他心通,讲究使用者心神守一,易云天认真研究了很久,己经初步掌握一点儿其中的一二门道,但距入门还需再花一番功夫。用作在别人身上作标记的符纹易云天尝试了很多遍都没有成功掌握到其中的要领,看来急也没用的还得慢慢来。
毕竟易云天才刚觉醒,还没有专门学习过如何控制自身的异能,体内异能都是最原始的顺着血液在身体里流动的自然状态,根本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运行周天,可以认为基本菜鸟一个,他的一切只能从头开始。
易云天可不认为自己天赋异禀的像小说里写的那样聪明绝顶,什么东西一看就会一想就懂,惊才艳艳什么的跟他可挂不了钩。
做人要有自知之明,懂进退!做事要有轻重缓急,急不得!这就是易云天这个不作为从小到大时刻遵守的法则。既然安稳混日子行不通了,那就努力保命吧。
“终于到了,古都西安”路云非拉着两人的行李箱到易云天身旁,易云天接过自己的行李箱,心里不停感叹,真不愧是千年古都!车站内外人声鼎沸,到处都是形形色色的人流,看起来繁华至极。
“别看了,赶紧走吧,李叔还在等着我们呢”路云非催促四处张望的的易云天。
“好,走吧”易云天回过神来,打了个呵欠跟在路云非的身后。这地方他了解,但不清楚,还是跟在这家伙后面保险些。
“嗯?”
易云天停了下来,他的余光扫到了一个神似周伏雨的背影,内心深处的悸动使得他忍不住停下想看清楚到底是不是她。
待易云天瞧清楚后才发觉那人根本不是周伏雨,虽然两人体形很像,但是自身气质却有着天壤之别。周伏雨给人的第一感觉是莫名的亲切,但细处之下却又能从她身上察觉到一抹常人难以企及的高贵。犹如一朵圣洁的白莲,纤尘不染,任世俗冲刷自岿然不动。
“看来被校花荼毒的真不轻!”易云天暗自感叹,是时候悬崖勒马了。美人如花隔云端,女神这种生物在远望一下就足够了。如果再进一步就伤己了
虽说高处不胜寒,但都想要往上爬,虽说红颜祸水,但都想要。美丽的女人身边往往都是纷争,因为优秀雌性所散发的荷尔蒙对于雄性而言往往是如同权力一般具有致命的吸引力,它能勾起男人内心深处疯狂的占有欲和征服感。所谓冲冠一怒为红颜差不多就是这么产生的。大自然的法则早在千万年前就已经向我们证明好了。在《怦然心动》中老约翰给他的孙子布莱斯说过:
“终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彩虹般绚烂的人,从而之后,你就会发现其余的人不过都是浮云”
“什么时候我也能遇见我的彩虹?”易云天怅然心想。高中时代情感的懵懂,总是以自我为中心,自以为感觉美好,其实结果真的很糟糕。先是了红脸,后来红了眼,但终究不过一场梦,梦醒,各自南北。
“喂,你发什么神经,赶紧跟上!”路云非转头发现易云天正不知盯向哪里后,不禁气结。好家伙,自己累死累活的四处找路,这混账玩意儿竟然还在看妹子。
“呵,抱歉抱歉!!”易云天见状连忙转身追上。
俩人在街道上左拐右拐,又是马路又是天桥的走了老一段路后,终于看到不远处有个中年正朝他俩不停招手。
“李叔!”
“云非,好久不见,你小子都长这么高了”
李永生心里其实有点郁闷,难得的悠闲时光被打扰换谁都肯定开心不起来。但他毕竟是经过大风大浪的人,不会因为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怨天怨地,路远山交代自己要好好督导这个所谓的天启,自己自然不能食言,于是他很快就调整好自己的心态。
“先上车吧”李永生说道。
“云非,我记得上一次见你时你还是个小学生吧”李永生开车笑道。
“是啊,也有段时间没见着李叔您了”路云非乖巧回应。
“你就是老路说的那个天启吧!”李永生从后视镜里看着上车后一直沉默不语的易云天道。
“我叫易云天,李叔叫我小易就行”易云天礼貌说道。
“噢,我知道你,我跟你爸易中行曾经见过几面,果然是虎父无犬子”李永生赞叹道。
易云天一怔,原来自己老爸很有名啊,自己居然完全不知道。
“你老爸易中行当年最男人的事,就是在实习生计划干翻了当时所有的世族天骄,顺便拐了你母亲,你可能不知道,你母亲当时可是我们那一代人心中的女神啊,连我当初也都心动了,可惜还是被你爸给捷足先登了”李永生津津有味地说着曾经易云天父母的往事,神情感慨万千。
可不是吗,当初还差点被易中行打死,要不是自己跑的快,早完犊子了!当然,这些话心里想想就行,说出来太丢人了。
“年纪大了,就尽瞎扯些有的没的,别介意啊!”
“不李叔,我很喜欢听”易云天对自己父母的记忆很模糊,仅限于他们来去匆匆的身影,有必要多听听他们的事。过了一会儿,李永生将车停了下来。
“我们到了,龙首村”李永生笑着说。
《水经注》里记载,秦朝的时候,有黑龙从南边到北边的渭河里饮水,它途经的地方恰好形成了一座土山,而这里又是龙头所在的地方,所以就有了龙首山。当时这里的地势要高出西安别的地方很多。
而在汉人记载中,称龙首山“长六十余里,东北临渭水,西南到樊川”,最高的地方有二十丈,最低的地方也有五六丈,比当时的汉长安城要高出不少。在陕西,高于地面的广阔平坦台地,一般都被称之为“原”,像南郊凤栖原和东郊白鹿原都是这样的地形。“龙首山其实也是个原,所以逐渐的也被称为龙首原,民间也传说长安城安有条龙脉,西头向北,饮渭河之水,尾朝南,吸天地之灵气,从秦岭里冲出,龙头就是今天的龙首村。而西安钟楼就是用来镇压这条龙脉而建造的,周朝的镐京和秦朝的阿房宫也都包含在原里。
“跟我来吧!”李永生转头向身后俩人说道。
小巷清幽曲折,地上破旧的石板上隐隐可见些许绿油油的青苔。秋分已过,两旁树叶边齿透露出丝丝枯黄之意。
李永生走到一处古旧的院子门前,抓住铜制的门环轻轻敲击。
咚咚!咚咚!
“来了来了”一个苍老的声音自远由近响起。
呀的一声门开了,开门的是一个身穿白色背心的小个老人,老人额头上沟壑纵横脊背微驼,但整个人却看起来气色十分不错,感觉与普通的老头一般无二。
“哟,是小李啊!今天怎么想起来见我这个老头子了”开门老人爽朗说道。
“陆老这段时间过的如何?”
“好好好,一切都好!就是一个人有点无聊。”
“噢,是这样的……”
俩人嘀咕了很久,由于离的太远,易云天也听不清楚他们讲了些什么。只见姓陆的老头子兴奋致极的连连点头,还时不时转头看向自己。易云天没来由的心里一寒,有种自己被卖了的荒唐错觉。
“好的,陆老我就先走了,这两个小家伙就交给您了”
“放心吧,不会吃了他们的”姓陆的老头子打趣道。
“老路,你有没有感觉有点儿冷”路云非猛然一个哆嗦低头向易云天小声问道。
“额,有点儿”易云天和路云非互相看着对方,大眼瞪小眼,两人都感觉接下来的日子可能有点不太好过了。
“你俩就住在那边的西厢房吧。”目送李永生离开后,陆姓老头对两人指了个方向。然后就自顾自的哼着古老的腔调,悠然躺在不远处树荫底下的椅子上怡然自得的摇啊摇。
易云天两人提着行李箱在院子里转悠了半天才找到了西厢房,西厢房的院里种了几棵银杏,大约都有着百十年的树龄的古木,银杏树树皮皲裂枝干苍老遒劲,一阵风吹过,掠起片片金黄。
推开门易云天发现屋内收拾的相当干净整洁,透过窗棂的阳光下几粒尘埃飞舞,古色古香的的陈设颇有一番韵味。木床依旧结实可用。
“老头深藏不漏啊!这院子绝对有几百年历史了”路云非一边往屋里抬行李一边打量惊叹。
“嗯嗯,确是”易云天也震惊不已。这老头绝对富得流油啊!果然是人不可貌相,你大爷还是你大爷。
古都西安的地价虽然比不上首都北京的那么让人咋舌,但也绝对是差不了多少的。毕竟历史上有十多个王朝都曾在此建都,其本身所蕴含的文化价值与历史价值是中国历史上任何一座城市都无法比拟的。能在这儿拥有一座保存完好的老院子肯定是有一定实力的。
“你们两个谁会做饭”陆姓老头审视着面前个棒槌似的俩人,如同公婆观察第一面的准儿媳,压迫感十分强盛,如芒在背的感觉让易云天和路云非头上冒出层层细汗。
“我会一些”挣扎了许久的易云天决定来挡第一刀。
“噢,那今后的一日三餐就交给你了,厨房在西厢房旁边,出门左拐有个菜市场,你可以在哪儿买东西,钱在厨房的一个柜子里,自己找。”老头满意的点了点头
“还有一件事,早餐必须要有粥,午餐必须要有肉,晚上随意”
“啥?”易云天惊愕。
“还有一件事,每三天我就要吃碗羊肉泡馍,出门左拐再过两条街清风楼做的最合我的口味,记得千万不要买错了。”说完老头丝毫不理会满脸懵逼的易云天,转头向一旁正窃笑不已的路云非问道
“旁边的那个,会不会洗衣服”
“额!”路云非傻眼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谁还用手洗衣服啊,往洗衣机里一丢再到掉点洗衣液多省事儿啊。而且做为一个妥妥的官二代。衣服脏了都是有专人处理地,更别说他到现在连洗衣液长啥样都不知道,只清楚应该八九不离十是种液体吧。
“唉,又一个废柴”看着路云非一脸惊奇的表情,老头的眼神顿时变得鄙夷无比,那要多嫌弃有多嫌弃盯路云非得的模样让易云天嘴角不禁抽搐。
“看什么看,你充其量只是废柴程度轻一些而已,本质上你们俩区别不大”老头毫不留情的狠狠打击易云天刚刚建立的小小优越感。
“我其实是”路云非想解释一下。
“好了别说了,那你负责每天打扫院子,前后东西四个院子都归你了,俗话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从现在做起吧,我看好你少年”老头不容反抗的打断路云非的反驳。
路云非目瞪口呆,这老头说的太轻巧了吧,哪四个院子加起来能有几百平米了,是扫一屋吗?这不睁眼说瞎话吗!
易云天路云天面面相觑,大老远跑这儿没想都是来干家务的,话说这老头使唤人可真不客气,亲孙子怕也就这样了吧。
神经科学的研究认为,习惯的形成与脑内神经间新放电模式的建立有关。麻省理工大学的神经科学家安?格雷比尔的团队发现,当习惯形成的时候,基底神经节会形成新的神经活动模式,而当习惯消退,这些模式也会发生变化;如果重新习得同样的行为,这些脑内的连接会更快地形成。
对于路云非而言,没有比扫地更让人抓狂的差事了。作为路家大少爷,从小就是别人家长口中的孩子,常常忙于各种为班级或学校争光的活动中。手上笤帚是从来只存在于书中课文里的老旧物什。而且秋天的落叶就跟夏季园子里的韭菜一样没完没了。然而老头就像安了雷达似的,每当路云非兴冲冲的以为扫完的时候,他就会黑着张脸指出一个犄角旮旯里的几片枯叶子。周而复始乐此不疲易云天自己也好不到哪儿去,以前略微自傲的厨艺,在老头手里被损的一无是处,用老头自己的话说就是:连闻都是一种痛苦。
欲望支配着这个世界,那是一种让人基本无法抵挡的毒药。所有人主动或者被迫束缚于这张大网而不可自拔,这几乎是一种刻进基因的天赐。爱情、亲情、生存、金钱和权力都囊括其中。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欲望成就人才。不堪老头压榨的两位青年曾奋起而反抗。可惜都被揍成了粽子三天没有下床。于是两人阵痛思过后,纷纷开始了曲线救国的战略方针。路云非是扫坏了三把笤帚,易云天则练废了两个煤气罐。自此后,老头终于“勉强”颔首。而今年的第一场雪也终于姗姗来临了。
砰砰!砰砰!
易云天娴熟的将条鲳鱼从水缸里抓出牢牢摁在案板上,拿起一旁木棍两下就将活力十足的鲳鱼敲得的死过去了,然后用刀剖开鱼肚,取出内脏,再用左手扣住鱼头,右手拿起刀用刀背从鱼尾往上刮擦鱼鳞。手臂残影闪烁间,鱼鳞满天飞舞。不一会儿鱼就被刮得干干净净,今天他要做的是红烧鱼是道闽系菜品,做法不是太难。因为昨天是红烧肉,又恰好老头对红烧情有独钟,所以易云天也只能做鱼了,而红烧鱼尤以鲳鱼为最佳。
在鱼身上改刀斜切几个切口,再加入盐、料酒抹匀,静置二十分钟去腥备用。易云天把腌好的鱼放入盆后松了口气,现在他要开始准备即将要用的佐料了。
“《礼记。玉藻》中言‘君子远庖厨,凡有血气之类弗身践也’你怎么也有兴趣干这个?”许久不见的玄衣男子鬼魅般的出现在易云天身旁,双手抱胸低头观察被腌制的鲳鱼啧啧称奇,还用手指蘸了蘸鱼身后放入嘴里,似是在细细回味。
“你个不人不鬼的家伙能尝出个什么味啊!”易云天边说着边将蒜和生姜分别切片,然后剥了根葱再切成段,拿出酱油及糖罐。好了,可以起锅烧油了。
“不不不!怎么尝不出呢?我想想啊,嗯咸的,有盐,嗯!还辣辣的,应该是酒吧,像黄酒,但度数有点低。”男子闭眼吮着手指若有所思道。
“呵!不错哎!额,不过我说,您老穿这么一身看起来价值十分不菲的大黑袍子在厨房真是智商堪忧啊!要不,您去外面溜达去?话说我们国家现在的旅游业是非常发达的,以您这神出鬼没的本事相信是没人能收你的票钱的,要不考虑考虑?庐山黄山九寨沟都挺不错的,实在没地了,去非洲大草原看看狮子北极圈兜兜风都行啊!拜托你离我远点吧!”易云天没好气的嚷嚷,顺便打开煤气准备起锅烧油。每次这个一身黑的家伙出现时几乎都没好事发生,仿佛是衰神附体一般,走到哪儿就祸害到那儿。
“因为你是人所以我就只能当鬼啊,而鬼能做的不就是将不可能变成可能吗?人们眼中一切的荒诞不羁在鬼眼里不都是顺理成章的自然,况且宇宙的最初就是黑暗啊,在光明没有诞生以前,黑暗就已经存在了,星辰之所以伟大,就是因为在无边无际的黑暗里给予绝望的凡人们以渺茫的希望。而黑暗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包敝世间一切的丑陋与不堪罪孽与杀戮,当然,还有,鲜血!”男子睁开了眼,头转向易云天,猩红的舌头舔了舔嘴唇,那嘴唇红的惊心动魄,让人心里不禁犯寒,然而却男子又突然露齿一笑,好似一个俊逸的阳光少年在不远处女生的注视下羞涩地回应。这种巨大的反差突显出男子身上一种绝世妖异的美感。
看着那双重瞳易云天没来由的打了个冷战,刚才的玄衣男子真像是条凶残至极的恶鬼。但却没有鬼的獠牙与狰狞,正好相反的是他漂亮的不像话的根本不像是鬼。如电影《沉默的羔羊》里的汉尼拔,既是一位学识渊博、聪明过人、风度翩翩的精神病专家,也是对吃人情有独钟的食人恶魔。而他的杀人工具则是他那极具高智商的头脑。所以最可怕的人常常是最表现的像个普通人,魔鬼往往就藏在身边。
一丝油烟将易云天的思绪拉了回来,所幸油温刚刚好。他把腌制好的鱼放下去炸,先炸鱼尾再炸鱼头,炸至两面金黄后捞出。另起锅烧油,放姜蒜大料煸炒,再见入葱段翻炒,然后加入易云天提前调好的碗汁,最后放鱼再加适量清水,烧开转小火。盖锅盖。
透过窗外,停了不久的雪又纷纷扬扬的下了起来,寒风席卷着雪花在空中肆意飞舞。厨房内则是异常温暖,这使得玻璃又上凝了层薄冰。易云天和玄衣男子全都静静的不说话,一个像是在认真看鱼的火候,而另一个则像是在欣赏雪飘的美景,而他们各自在想着什么却是不得而知了。房子里尽是水汽溢出锅盖的咕咕之声,水蒸气夹携着香味扩散至厨房的每一个角落,让人闻之就想大干几碗。
终于,鱼烧好了,可以开饭了。易云天将鱼盛好后端到桌上,三个菜齐了,汤就算了,大冷天就不喝那玩意了。挖了三碗米饭撂桌上。拿出手机准备叫路云非和老头吃饭,解锁手机后易云天忽然顿了顿。
“以后不要再说这种事情了,否则,我会翻脸!”易云天面表无情的低头说道,语气莫名。
“把所有的不堪都丢给我一个人,而你自己却重新开始一段新的干净的人生吗?”玄衣男子盯着自己摊开的手轻轻说,旋即用力的握成拳头,苍白手背上青筋裸露如虬龙。
“但是,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所有的所有,早就已经注定好了,像公共撞到了不周山,这天终究还是要塌的!你根本上是无路可选!”
易云天看都不看就知道那家伙已经离开了,或许用消失更为恰当,反正是个来无影去无踪的玩意儿。
“切!就算天塌了,首先压死的是个高的吧,老子又不高。再说了老子又不是女娲,上哪找大鼈补天去!”易云天小声嘟囔。
“喂!老路,叫老头来吃饭吧”
“今天又不会是红烧吧?”
“你说呢?”
“卧槽!怎么天天红烧,还有完没完啦!”话筒端传来一声悲愤的大吼。
“唉,生活就是苟且,没得办法!”易云天放下手机微叹。可不是吗,干又干不过,骂又不敢骂,只能苟且了。
饭桌上路云非化悲痛为食欲,大有风卷残云之势。老头虽然也故作矜持,但筷子却一点也不慢。毕竟易云天练废两个煤气罐的功夫可是实打实的,只有易云天自己有搭没搭的扒啦了几口就索然无味的放下了筷子。玄衣男子的那番话让易云天内心深处埋藏已久的恐惧又一次被勾了出来,但最让易云天感到疑惑的却是他自己竟然都不清楚自己究竟在恐惧什么。莎士比亚说,唯一值得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心中有鬼,就总被疑惧缠绕。这种单纯的没来由可怕的像毒蛇一样盘踞心口的感觉,易云天感到非常不舒服。
酒饱饭足的一老一小满意地拍着肚皮离开了,厨房里易云天默默的洗碗,冰冷的水流把易云天冻的哆索不止。就在她洗好后要放水时,突然一个泡泡上出现了幅画面:
漫天的鲜血化作大雨自天空倾洒而下,大地上尸横遍野厮杀不止,有衣衫褴褛的骷髅举起骨刀搏杀,也有披着锈迹斑斑铁铠的古代士兵拿着长剑横劈四方,还有一些看似人形,却长着虎头鸟头或翅膀的诡异生物在互相撕咬。但诡异的是当他们死后倒下的方向都是相同的。全都倒向他们前面一座屹立在巨型尸堆顶端的钢铁王座。
所有的生物纷纷争先恐后的接近王座,仿佛给予落水濒死之人的绳索,拼命也要牢牢抓住。有的甚至指尖都抠出了森森白骨。王座上玄衣男子双手手指交叉抵着下巴,似笑非笑的看着易云天。
“郑重介绍一下,我叫易陌珏,从某种意义来说我是你的兄弟。所以,你好,我的亲爱的兄弟!”玄衣男子神情癫狂的大笑,看着那疯子似的男子,易云天却突然心疼起来,恍若般若面具那可怕外表里暗含的一丝丝莫名的悲伤。
啵儿!
泡泡破了,画面顿时堙灭消失不见。
叮铃铃!叮铃铃!
“喂”
“喂,老易,我家里有点急事,要先离开一阵子了,抱歉不能陪你了。哦,还有,老头子好像明天要带你去一个地方特训。”
嘟嘟!
对方匆忙挂断电话,看来路云非那家伙真的很急。易云天怅然不已。也不知到底是为什么。
外面风大了,雪下得更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