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伤是人的一种情绪,分手时人们通常会痛哭流涕,只要爱得够深,那种心如刀绞的感觉就会历历在目,悲伤有很多种,可最让人受不了甚至想起的就是崩溃,对自己的失望,对自己的不信任,对自己的怨恨。
李十三坐在街头,端着附近饭店里最便宜的饵丝,真的很便宜,不过八块钱。
可这八块钱也是李十三最后的家当。
或许会有人说一句,泡面不是才五块吗?为什么不吃泡面,李十三已经吃了三个月泡面,今天这个失败的日子里,这个诸事不顺的日子里,他想吃一顿自己负担得起的东西,对自己来说最奢侈的东西。
坐在街头,看着行人来往,用异样的目光看着这个蹲在角落里的自己,李十三一句话都没说。
今天是他最失败的一天,工作没了,租的房也因为拖欠太久的房租被房东赶出来,再也没地方住了,他只能蹲在角落里,吃着花光自己所有钱买来的一碗饵丝。
吃着吃着,李十三哭了,哪怕是哭,也舍不得丢掉装着饵丝的纸盒,小心翼翼的放在自己碰不到的地方,他才敢抱着头,嚎啕大哭!
满怀希望的来到大城市,梦想成为自己心中那个了不起的自己,可一切都只不过是空想罢了。
李十三的一生是失败的一生,自从毕业之后,他就一直在想,我能做什么,能干什么?
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什么都做不好,什么都学不会。
这样的我,活着是为了什么。
来公司几个月了,一个客户都没有谈成过,一个月的工资,左扣扣右扣扣什么都不剩,最后更是在第五个月销售垫底的他被辞退了。
李十三有凌云志,也想登高立在云巅笑话黄巢不丈夫,可也只是梦想而已,有一句话说得好,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李十三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这也是他自己认为的。
李十三的哭泣,惹得不少人侧目,可没有一个人会觉得怎么样,因为这种事情太多了,成年人了,扛不住只能淘汰,换上扛得住的人继续顶着,世界上这么多人,不缺这样一个没用的人。
哭了很久,李十三感觉自己腿麻了,才开始逝去脸上的泪水,可眼眶就像开了闸,怎样都关闭不了,泪水依旧哗哗的涌。
“叮叮叮叮。”
伴随着裤包的震动声以及手机来电声,李十三这才稍微止住一点点泪水,他掏出手机,另一手则是继续擦拭眼泪。
看到屏幕上的显示来电后,李十三的手忍不住颤抖了一下。
打电话进来的是李十三的母亲。
李十三家不算很富裕,从小就跟着父母干活,他的童年除了学校的回忆,就是周末回家帮着家里干些力所能及的活,这一次出来,他就是厌倦了家中枯燥,没完没了的活计。
想着到大城市拼一拼,到时候锦衣还乡,那不是风光无限好。
可现实永远是骨感的,在没有了父母的羽翼遮蔽下,他才知道什么叫薄凉,什么叫无情,什么叫废物。
李十三调整了很久的情绪,直到电话自动挂断,这才露出一点点勉强的笑容。
他打开通话记录,回拨回去,电话只是响了几声,就被接通了。
“喂,十三呀,在干嘛呢?电话也不接。”电话中,母亲带着关切的语气询问。
李十三强忍着心里的难过,干笑道:“妈,我在忙呢,刚刚来了一个大客户,单子马上就可以谈拢了。”
“这样啊,十三挺厉害的呀,不愧是我儿子。”
电话中,母亲带着几分欣慰言道,李十三闻听这句话有些苦涩。
“十三啊,一个人在外面不好过吧,要不回来吧,大客户什么的也不用管了,家里这几天挺忙的,回来搭把手,我每次跟你开视频你都在吃泡面,你别说没有,我都看到了,那东西吃多了不好,回来吧,妈想你了。”
李十三闻听此言,泪水再次夺眶而出,他急忙用用手捂住听筒,才敢抽噎。
平复了许久的情绪,李十三再次努力露出笑容,用无所谓的语气道:“嘿,妈你说啥呢,那是忙不过来了才用泡面对付一下,平常我都是吃大鱼大肉的,真的,昨天我还吃了龙虾呢。行了妈,我知道你觉得我在外面吃不好,睡不好穿不好,不会的,我真过得挺好的。”
“这样啊,那就好,一个人外面小心点,下班了就赶紧回去住处,也快到冬天了,多穿点衣服别着凉了,要是钱不够,就告诉妈,我让你爸转给你。”
“行妈,要是不够花,我跟您说,不过我工资一个月三千呢,加上提成,够花了,不用给我转,家里也要进货,钱一直都慢周转,不用惦记我,我这够花。”
聊了好一阵,电话挂断了,看着通话结束的显示,李十三深深吸了一口气,拿回饵丝,继续吃,吃饱了好去找工作。
背上背包,拿上行李箱,领着床单被褥,李十三重新调整心态,准备去找工作。
工作不好找,真的。
城市很大,人却形单影只,一个人领着大包小包,穿行在城市之中,问过一家又一家,找过一店又一店,没有一家要他,虽然都说考虑一下,可李十三知道,没有机会,毕竟电话都没有留一个。
渐渐地,夜来了。
城市的霓虹闪烁,广阔的行车道上,路灯昏黄,大包小包的李十三继续走在城市中,不知去哪里,不知目的地。
早已麻木行走的他,等待人行道的绿灯闪耀,才踏上人行道。
一阵闪耀的灯光刺痛了李十三的眼,用领着东西的手遮挡了一下,才看清,那是一辆疾驰而来的小货车。
车子速度很快,当李十三看清的一刹那已经晚了,伴随着一声巨响,李十三整个人倒飞而出,手中的大包小包,散落一地。
李十三倒在血泊中,他的眼睛变得很迷糊,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看到了这城市的昏黄路灯,看到了城市闪耀的霓虹。
眼慢慢地合拢,李十三再没了声响,再没了心跳,他的一生,似乎就这样结束了。
这座恢宏的城市大气磅礴,可容纳天底下所有的人,容纳一个个怀揣梦想的有志青年,容纳一个个跌倒了又一次次爬上的有志之士,城市的恢宏和大气,似乎可以容纳所有,又似乎一切都只是过客。
闪耀的霓虹灯,昏黄的路灯以及喧嚣的人们,似乎容不下的只有心高命薄的李十三。
这是李十三最后的念头,也是他在华夏最后的想法。
…………………………
“师伯祖…………师伯祖…………”
呼唤渐渐响起在李十三的耳畔,有些飘渺,有些魔幻,似有似无,似无似有。
李十三似乎躺在一片混沌之中,周围漆黑如墨,没有一点光亮。
“我这是死了吗?”
李十三自问一句,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李十三觉得自己就是死了。
“这就是阴曹地府吗?”
环顾一圈,仍旧是黑暗一片。
“师伯祖……师伯祖,师伯祖!”
声音越来近,也越来越大,李十三杵在混沌中,听得真切。
“师伯祖?是在叫我吗?”
李十三仍旧迷茫,不知身在何处。
“醒来!”
一声醒来,宛如春雷炸响在李十三的耳畔,李十三豁然睁开双眼,身子直接弹射坐起,开始剧烈的喘息!
眼前一片黑暗已然消失,李十三此刻处在青山绿水间,自己就坐在小溪畔,远处树木林立,还有几朵娇艳花朵正直盛放。
李十三呆了一呆,又看向另一侧,他的左边是一个古代人装扮的小孩子,一脸焦急的看着他。
“师伯祖您醒啦?”
“师伯祖?是在叫我吗?”
李十三喃喃细语,不曾想这么一句,竟然被孩童听到了:“就是在叫您呀,师伯祖您没事吧?不会把脑子摔坏了吧?那我岂不是完了。”
说着,孩童颓废的坐在地上,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
“说什么呢?皮孩子。”
一直干枯老手拍在孩童的脑袋上,拍得孩童一个踉跄。
“师叔祖,师伯祖他好像脑袋摔坏了,对不起师叔祖,对不起………”
说着,孩童声音越来越小,眼睛顺着眼眶哗哗而流。
李十三转头回看,就见一位青衫儒士站在自己身后,青衫儒士中年模样,此刻他的脸上堆满了笑容,似是被孩童逗乐了。
青衫儒士摇摇头,看向正回眼看向自己的李十三,青衫儒士一弓腰拱手作揖道:“大师兄。”
李十三满脸懵啊,不知道这什么情况,也不知道这到底什么地方,更不知道为啥这一个叫自己师伯祖,一个叫自己的大师兄的。
忽然,李十三脑袋一阵剧痛,脑袋如同被人用钳子夹住一般,疼痛难忍!
李十三痛苦的捂住脑袋,面部已经完全扭曲了。
李十三实在是忍不住了,发出一声凄厉嘶嚎,整个人渐渐丧失了神智,就此昏死过去。
青衫儒士见状眉头一皱,赶忙上前两步,扶住李十三。
青衫儒士一手扶住李十三,另一只手虚空一划,持剑指点在李十三的眉心处。
“怎么回事,觉魂和丢失四魄回归,补齐了三魂七魄,什么时候回归的?”
孩童闻听此言,也顾不得哭了,蹲下身看着昏死过去的李十三,惊喜的道:“师叔祖,三魂七魄补齐了那师伯祖是不是就不是傻子了?”
青衫儒士也很惊喜,顾不得孩童的询问,抱着李十三拔地而起,整个人直接腾空而起,冲向远方。
孩童坐在地上呆呆远眺,最后笑了:“太好了,师伯祖没事!”
而此时的李十三毫不知情,他此刻正在做着一场梦,一场像是他的人生梦。
梦中李十三似乎在经历一段人生,梦中的人和自己长得一摸一样,唯一不同的就是比自己小了几岁。
这个和自己长得一样的人,出生在这片天地的边荒地带,他的父亲是一个叫李正气的有钱家伙。
有钱到什么程度,在那个边荒小国,李十三的父亲可以只手遮天,甚至可以让一个国家轻易破灭,梦中就曾出现过,他父亲凭借着金钱,招兵买马,直接踏平了一个小国家,又新扶起一个政权。
而他李十三在那里可谓是纵横跋扈,大纨绔之名传遍边荒!
可在三年前,遇到一个落魄老书生,是一个老逼头子,他看到李十三的第一眼就脱口而出大师兄,并且要前行带走李十三,最恐怖的是,这个老头似乎可以让时间冻结,让光阴长河停止流淌。
李十三被这个人带回了云麾山,在山中直接让当代掌门宣布云麾山的师伯祖转世回归!
可叹的是,这个世界的李十三似乎并不完整,这个不完整不是人体上的,而是灵魂上的。
这个世界的李十三三魂七魄丢失了觉魂和四魄,无法进行凝气,只能在云麾山虚度三年光阴,直到今日,与自己见过的那个孩童玩耍时,滑倒在地磕碰到脑袋,之后的事,李十三就已经知道了。
李十三突然睁开双眼,直愣愣的坐起身,开始大口踹气。
“怎么回事,这一切是怎么回事?”
大喘气的李十三不停地自问,可始终没有答案,他用力的甩了甩头。
自问与喘息了很久,李十三才慢慢平静下来,这才有机会打量目前的环境。
此刻的李十三处在一间很典雅的木屋中,屋子最中央有一张文案,其上堆放着很多书籍以及笔墨纸砚。
而文案的后方除了一个毯子之外还有一副字画,画是华夏古代的水墨画,李十三不懂画,只是觉得画的韬韬细流很美,很有意境。
画的左下方还有两行字,不过隔得太远看不太清。
除了这些,倒是没了别的东西,要说有就只有李十三此刻躺着的床了。
李十三活动活动身体,发现能够动弹,并没有哪里不舒服,他了床看了看这复古的靴子,将其套上走到字画面前,端详之后发现那两行字为:梅子黄时日日晴,小溪泛尽却山行。
“曾几的诗?”
李十三皱眉,看了看自己复古的装扮,又瞧了瞧古典雅致的屋子,手摸下巴,李十三自语道:“这世界也有曾几?还是说这也是华夏?”
虽然刚刚梦中梦到了曾经过往的种种,可毕竟只是看客,那种记忆并没有到李十三脑中,不知道这到底是哪,到底有什么,他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还叫李十三,此刻待的地方叫云麾山,他还记得梦中老逼头子提过一嘴,说什么云麾山被天下人称为文儒剑宗之类的。
“先搞清楚这是不是华夏。”
李十三用拳头一拍手掌,说着就要出门,可说巧不巧,此刻李十三的屋门也被推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