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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跋:张枣随笔集

销魂

柏桦一直是我佩服的诗人。说真的,他是我八十年代所遇到的最有诗歌天赋的人。他的机敏细致,他的善谈,他那一触即发的诗心,以及将迷离的诗意弹射进日常现实深处的本领,使每一个与他有较近接触的文艺人都获得了多益而久远的启示。我一直是受益者,所叹的是,我所能回赠的恐怕是少得可怜。这种慨叹后来一直掺杂着自责:九十年代始,我们每个人都坠进各自的深渊里,忙于自救,终于,“是什么东西让人受不了”(柏桦《自由》),他搁笔了。凭我们亲密的友情,万里之外的我当时能去阻止他,并试着逆转他吗?我为什么没去做,甚至没有察觉到他搁笔的决心呢?这种自责时常又被一个反问解释:生活如此广阔,人为何一定只有写诗呢?

但写诗的日子是销魂的,无以替代的。一九八三年秋天一个雨后的下午,在重庆歌乐山下,在我的那一小间研究生宿舍里,我和柏桦第一次结识。我内心多少次庆幸这次相遇啊。正是因为它,我猛然获得了一面无形的镜子,窥到了自身潜能,唤醒了亡命于诗歌的勇气。那之前,从一九七八年上大学以来,我独立写了五年诗,却总是落落寡合。我试图从汉语古典精神中衍生现代日常生活的唯美启示的诗歌方法,但在我家乡湖南,那弥漫着浓郁的楚文化日常微妙的地方,却完全得不到同代人的半点回应。先锋诗这些年不知为何一直与那片土地绝缘,虽然我的同学中涌现了一批如何立伟、韩少功、残雪、徐小鹤似的散文叙述艺术的革新者。当代汉语诗歌为何重点选择了四川、南京等地来显灵,这是一个大谜。

柏桦的《左边》正是给我们讲解这个谜。从他特殊的讲述角度,我们首先可以体悟到,所谓“后朦胧诗”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以纯美学变革为内涵的运动,它的始作俑者是“文革”后第一、二批(七七届,七八届)招收的老大学生,继之是后来六十年代初出生的年轻一些的应届生。虽然八十年代初这些诗人的历史记忆、用词措语、交流结社等方式也有着强烈的时代烙印,但在写作中却基本上没有选择正面的对应,而是沉湎于发明一种新颓废,来点染写作冲动和青春的苦闷。加之当时在社会角色上,他们有天之骄子的骄傲感,校园里又有对专业态度的鼓励,因而诗意的卓越,而不是对文本的一呼百应的社会效应之企盼,便成了首要的选择,成了新类型反叛者成功的标志。

柏桦是广州外语学院英文系七七届的学生,是“后朦胧诗”最早的创造者之一。实际上,我一直认为,如果说北岛是早期“朦胧诗”的主要代表的话,那么柏桦无疑是八十年代“后朦胧诗”最杰出的诗人;如果北岛给了晚几年出道的柏桦不可磨灭影响的话,那么柏桦对八十年代的南方地下诗界的影响亦是深入而广泛的。一北一南,一前一后,他们作为角色确实有某种对称。我们若拈出北岛的《回答》(1978年)作为其早期代表作,以此来比较柏桦的前期力作《表达》(1981年),我们又能看出两者作为不同的诗学宣言的一种对称:虽然两者都是关涉言说的,但一个是外向的,另一个却内倾;北岛更关心言说对社会的感召力并坚信言说的正确性,柏桦想要的是言说对个人内心的抚慰作用和质疑表达的可能。柏桦在本书中处处流露出对早期北岛的倾慕之情,但他却顺利地转化了影响,一开始就在写不一样的诗。看来,明智的作家接受影响时就在学会回避某些东西,或者说,最好的接受某种影响的方式就是不去接受这种影响。柏桦典型地代表了“后朦胧诗”诗人的这种明智的策略,而诗意的提高就是不断地去积累这方面的经验。

柏桦在书中很是慷慨地抖露他写作的一些秘密,一些重要而奇特的诗篇诞生的始末。这些细节贯穿全书,是十分引人入胜的。我记得十六年前,在一九八三至一九八六年那段似水韶光里,我们俩最心爱的话题就是谈论诗意的机密。当时,他住重庆市郊北碚区,我住市区里沙坪坝区歌乐山下的烈士墓(从前的渣滓洞),彼此相隔有二三十公里,山城交通极为不便,为见一次面路上得受尽折磨,加上他被一个极制度化的女人管制,不能动辄就出门疯癫,我呢功课也忙,有时个把月才能见上一面,因而每见一次面都弥足珍贵,好比过节。我们确实也称我们的见面为“谈话节”。我相信我们每次都要说好几吨话,随风飘忽;我记得我们每次见面都不敢超过三天,否则会因交谈而休克、发疯或行凶。我们常常疲惫得坠入半昏迷状态,停留在路边的石头上或树边,眼睛无力地闭着,口里那台词语织布机仍奔腾不息。我那时真能想象梵高为什么会割下一只耳朵来,那很容易。在那种情境中,若谁向我们要大拇指,我们就可以给谁,这样可以少一点小累赘。我劝告任何人跟一位真正的诗人聚会都不应该超过三天,事实上,好朋友相聚就是不该超过三天,否则会出事。

那絮叨不绝的话题只有一个:诗。诗如针眼,肉身穿过去之后,别有洞天,这个世界都是诗,一草一木,一动一响,人与事,茶杯,耳机,二胡,老太婆突然像少女似的奔跑,童年,灯芯绒上衣,体育老师的寂寞,一个胖官僚白胖胖却小如花生米的阳具,会哭的门,古代的吊桥,女邮差与月经的某一天,艾略特的荒原与阳痿,灯泡里电的疼,大师的相通(比如邓小平天生能看懂毕加索),古今不薄,东西双修。一切一切都是诗。没有这种境界的人,终究不可为诗。十年后,柏桦在一九九三年歇笔前最后那首叫《选择》的诗里,他骄傲地唱道:

他要去肯尼亚,他要去墨西哥

他要去江苏国际公司

年轻时我们在规则中大声尖叫

今天,我们在规则中学习呼吸

啊,多难啊,请别吵了!

让我从头开始练习

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

这究竟是一些什么东西

肯尼亚,墨西哥,江苏国际公司

这就是诗,请选吧,这全是诗

我们在规则里不知疲倦地练啊练,销魂在练习中。时光流逝,全不察觉,竟接近了回忆的年龄。我们曾好像是在竞赛着什么,凭虚指点,彼此能指哪到哪,不甘落步,经一番心灵的遨游,最终又能落实和复原到生命实在的事理中。落实和复原到事理,我坚信诗的最终意义;而给人一种貌似脱离事理的虚无的翱翔之激荡,乃诗意也。柏桦谦卑地既叫我们飞,又叫我们活在事理中,而诗的事理就是生活的事理。柏桦,你必须再写下去。

“世界是一种力量,而不仅仅是存在”[1]

华莱士·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1879—1955),一八七九年十月二日出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雷丁市。大学时就读于哈佛,后在纽约法学院攻读法律。一九〇三年毕业后,先在纽约干了十几年律师工作,一九一六年进入康涅狄格州的哈特福德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一九三四年出任公司副总裁,一直干到退休。在这个公司的高职位上,他的兢兢业业,他的条理分明,他丰富的内心和隐忍的语言分寸感,不仅使他能够轻松打理公司必要的日常事务,也使他在诗歌这个超级虚构的美丽事业有所成就。他使我们相信,诗歌就是一种因地制宜,是对深陷于现实中的个人内心的安慰。

史蒂文斯大学时代已开始写作,二十四岁时,他的四首作品得以在美国著名的文学杂志《诗歌》上发表,并获该杂志的战时诗歌特辑奖。这些使得他的同事和客户对他稍稍有点另眼相看,也多了一份对他的尊敬。但在文学专业圈里,基本没有人关注他,更没有人想到,一个未来的诗学大师,一个企盼承传美国诗歌传统,在新时代重新发明所谓“美国崇高”的双面人,正在悄悄地坚韧地工作着。

一九二三年,四十三岁的他出版了他第一本诗集《簧风琴》(Harmonium),十几年后才出版他第二本诗集《秩序的观念》(Ideas of Order,1936)和组诗《弹蓝色吉他的人》(The Man with the Blue Gitar,1937)。一九五〇年出版《秋天的极光》(Auroras of Autumn)。一九五五年,他七十六岁,因癌症屡次接受住院治疗,嗅到死之临近,才不情愿地出版他的全集。可见他是一个大器晚成的诗人,一个耐心的循序渐进的大师,一个羞于诗歌的外在名望而只沉溺于“语言之乐”奇异的享乐主义者,一个精致的浪费者。

在早一些的诗里,史蒂文斯似乎爱用两种颇有差别的语式说话,一种偏向讥讽,甚至在不少人的感受中,是恶意。这类语式的诗一般显得怪异,奇想迭起,用词忽儿粗俚,忽儿艳俗,一种雅皮士的姿态讥讽自身的出格和与世界的格格不入,因而在元诗层面上也就故意摆出反诗的派头,来渲染对温雅守旧的写作的不满。另一种语式是抒情而崇高的,同时洋溢着康德式的明朗圆润的理性,散发出西方古老的诗哲同源的明晰观念,这类作品有《黑的统治》《雪人》《坛子轶事》《看一只黑鸟的十三种方式》《胡恩宫殿里的茶话》《我叔叔的单片眼镜》《星期天早晨》《彼得·昆斯弹琴》《十点钟的幻灭》等等,它们一般更受学院批评家如布鲁姆(H. Bloom)、文德乐(H. Vendler)、米勒(J. H. Miller)、克尔莫得(F. Kermode)等人的关注,也成了他们用以演绎自己诗学理论的经典原本;在世界文学范围内,这类作品似乎也流传更广,一般也被读作是与史蒂文斯晚期创作,或者说典型的史蒂文斯,共生同构的一部分。

史蒂文斯坚称想象力是对诸神隐遁后之空白的唯一弥补,是人类遭遇世界时的唯一可能的安慰,“上帝即想象力”(《徐缓篇》)。当想象力作用于现实(reality),现实便从其单纯的事实显象中脱颖而出,一跃成为“猛虎,可以杀人”,成为“狮子,从天空跑下来饮水”,成为鲜活的动力,成为我们的紫气缭绕的气候:

莫以为我在紫气缭绕中穿越

所谓极至的孤单并降落西天,

我就会少了一点我自己。

我胡须上亮闪闪的膏药,

不绝于耳的颂歌,大海在我内部的

潮涨潮落,这些不算什么吗?

我的心境下着金色的香油之雨,

我的耳里回旋着颂歌的听觉,

我自己就是汪洋大海的罗盘。

我自己就是那个我漫游的世界,

我的所见所闻皆源于我自身;

那儿,我感到我更真实也更陌生。

(《胡恩宫殿里的茶话》)

可见,想象力作为主体,穿透万物,占据现实,成为“汪洋大海的罗盘”和世界的慧心(mind),使生命趣味盎然,同时也拓展了主体的真实,给主体带来获得真实的陌生的惊异感。同样,《基围斯特的秩序观世界》一诗里,那个用歌声缔造大海和世界的女歌者,也庆典似地宣告“世界从来就是她唱出的世界,对她而言,绝非它物”。如此世界,因为吐纳着“更恰切的微妙,更清晰的声响”,才秩序井然,因为有着“香门之词,隐约被星空烘托”,才令人迷醉,也才值得栖居:

罗曼·费定南兹,可否告诉我

这是为何:当歌声结束,我们

回城,那些荧灯,那些

停泊的渔舟的灯火,面对

空中跌落的夜色,竟然

把握了夜,分配了夜?竟然

摆布出火树银花,安排,

加深,甚至迷醉了夜。

读者应该留意的是,史蒂文斯的伟大不仅仅在于他坚持了浪漫主义以来想象力的崇高,而且还在于他坚信现实世界之事实性和事理性的崇高。“世界的迷人之处正是世界本事”(《徐缓篇》),而世界本身就是最终的价值和诗歌(想象力)最高的理由。尽管现实能够升腾跃进成“秩序的激昂”,但诗歌却不是现实的对立物,而是它的内蕴物。也就是说,史蒂文斯对想象力的一切赞颂,都可以毫厘不差地被换置到现实本身。因而,现实就是想象,世界不自外于诗歌,词就是物,写作就是生存,而生存,这个“堆满意象的垃圾场”,才是诗歌这个“超级虚构”的唯一策源地。史蒂文斯一生追溯的诗意,就是围绕着这个主题展开的;长篇组诗《超级虚构笔记》和《弹蓝色吉他的人》,连同他的经典短诗和诗学文论,无与伦比地聚焦和演绎了这个迷人的核心主题。其一贯性和不屈不挠的表达意志,让人惊叹。诗人心智之丰满隐密,处理手法之机敏玄妙,造境之美丽,令人艳羡和折服。

2008年4月,北京

自己的官方[2]

中国百年新文学的成绩,恐怕跟作家们自己动手办杂志有关。细细想来,许多文学风波,新人的高调登场,流派的异军突起,都离不开这块自己的园地。的确,周作人是有洞见的,《自己的园地》首先强调的是个体的独立、发声的自由。香花毒草,怎么都行,后果自己负好了,大不了就是别人不睬你,自己出不了名。因而,有人播撒闲适,有人玩弄幽默,有人细说启蒙,有人呼啸革命,也有人沉迷于忧郁与私密……这种多声部的热闹,难免携带了浅薄的后遗症,而基于个体的丰富性,也是我们的好传统。

在八十年代的校园,自办杂志的情形可谓风起云涌。那时,“文革”刚结束,文化领域一片荒凉。大多数“老”作家,历经极左的折腾和“文字狱”的恫吓,都已失语或只会呓语。所谓伤痕文学,抱怨的是别人,修饰的是自己,是没有多大价值的,当然也满足不了当年大学里的“才子们”的要求。今天有头有脸的作家,大都出自那时的高校,大都是编学生刊物的能人。那时自办杂志,带有点“不屑”的味道,也就是,不屑看那些弱智无趣的东西。既然好的文字读不到,就只好自己写;既然发表要经过层层编辑们的鼠目寸光,就还不如自己编印。那时候是油印,甚至刻印,是躬腰费眼的手工活,很有劳动之美。伏案凝神的睫毛,迷梦的额头,理想的眼神,疾书着舞蹈着的手指,伴随着清香油墨袅袅的虚幻,写作的青春转瞬逝去,也给我们这代写者留下了刻骨铭心的记忆。

回想起来,那时候办杂志还要有点胆子,因为有一点风险。那时,改革刚刚起步,自由还很迟疑,加上汉语文从来有点官气,而官方又不知道什么是好文学,所以,看到你们兴冲冲地自造文学,领导是很不高兴的。现在几乎不一样了,连领导都要看好文学,引用好句子,展示好品味,加上忙于拼经济,当然也就不介意你们私下办杂志、以文会友了。不过,你们要卖文,还是要申请官方书号的。

那个时候事情要峻急一些,我记得我自己就常常遇到麻烦,要不就是缠问你这句诗为何这么怪,那句诗到底是啥意思;要不就要没收杂志和手稿,还要找你长谈。那时候我是害怕的,不过,我的对应还算体面:常常是撒腿就跑。记得一个黄昏,我正在窗口抒情,抬头瞥见一个领导和另外两个领导模样的陌生人朝我宿舍走来,而我的一个同学(现在是一个优秀的日语学权威)跑来说,他们来找你谈话。我抓起一把牙刷就夺门跑了,到柏桦家躲了几天,再回来也就没事了。不过那时也有好领导,我的校长杨武能,今天你们读的《少年维特之烦恼》的最好版本,就是出自他的译笔。他喜欢诗,也喜欢我写的那类现代诗,自己也写一点,时常降身到我的斗室(那时研究生是两人一间),把盏谈诗。有醉意的时候,他爱咧嘴笑,爱用衣角擦眼镜片,也喜欢笑眯眯地盯着我,用四川话说:跑,在中国,你哪儿跑得掉嘛!不过,还真是,有的事最好就是撒腿就跑。一刹那,我有个幻觉,好领导就应该是个诗人呀!

好领导也好,坏领导也罢,其实都跟文学无关。文学其实是写自己的,是去发现自己的真实。好的写者漫无目的,不求闻达,只愿表达。生存美得难舍,虚无饱满而绵甜。好的写者当然会面对生存,去讨索一个完整的自己,或许,还有一本完整的自己的杂志。

2009年3月14日,北京可以居

庆典[3]

黄珂,重庆人,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生,现居北京。

黄珂的身上有一种罕见的独特:经历的大小事特别多,也很剧烈,仿佛有九条命似的,既活出了许多的身份,也遭遇了无数的突然。他少年时没想到自己会当知青下乡,闲置在农村时没想到有机会进校学医药专业,学了药却又以大提琴手的身份被招入文艺团,转眼又搞写作,办医药报,拍“太阳神”广告,折腾地产,到新疆种彩棉,迁居京城当寓公……他身上这么多的“他者”如此变幻莫测,足令忙于规划稳定前途的人们望而生畏。

黄珂九十年代寓居北京,挣钱之余,常炒几碟小菜,聚二三好友小酌。久而久之,没料到自己身上有个“烹调大师”绽放,私家烹制的东西越来越好吃,上黄门来寻口福的人也就越来越多,越来越杂,以至于几乎夜夜都门庭若市。常常是一大群陌生人老熟人似的热闹在餐桌上,而且是越吃人越多,得不断地拼长桌子,见缝插针地添椅子。年复一年,日日如此。这幅夜宴图,当然也惊动了京城的媒体,CCTV的好几套节目都接连做了专题,北京台也跟进,接着是凤凰卫视和各省级卫视。平面媒体也趋之若鹜,而且都预留了追踪报道的权利,仿佛人间果真有不散的筵席。于是,客人们常常看见自己在镜头里边吃喝边接受访谈。而黄珂呢,也没料到自己竟是这样出了名,而且是名满天下了。

媒体的立意当然是消费,消费传奇,消费奇异,传播现代人在日常生活中共同的无奈的角色感和扁平感,以带给人们彼此间些许虚拟的比照和隔膜中的呼应。媒体是要构建一个貌似完整光鲜的画面,否则难以被大众消费;而现实中人们之间的真实取暖却是片段的、短暂的、难以逗留也不可多得的,这是因为我们真实的日常是一个无词讲述的艰辛故事。

如果有了那些讲述的词,那么,我们的日常就会有一种风格。而如果有了风格,我们的日复一日就不再只是重复某种幸存,而会跳跃升腾,变成节日的庆典和狂喜。人们来到黄门,食指正要揿响那门铃的小按钮,或许都以为正在揿响那个庆典的魔词吧。门永远会打开,一个空间展现,一个好的空间,既有私密的温暖,又有公共的开敞。说它是一个乌托邦吧,当然是,可它还要比乌托邦好一点点,因为它步行或驭车可至,可果腹、可悦口、可多嘴,正是“和谐”两字的拆字意,而且一点也没有麻烦。也因为这乌托邦的建筑材质是水泥的,外表与我们盘踞的水泥丛林没有区别,它内部却隐藏着反枯燥的风格元素。人人来到黄珂家,对主人的称呼各异:“黄总”“老黄”“黄哥”“珂娃”“干爹”“伯伯”“黄爷”“黄老师”。其实啊,大家都在说:嘿,节日!如果我们汉族的传说中有一个随意缔造节日的好哥们儿,他的名字恐怕就是叫“黄珂”。

我们这本书汇集了一些生动而真实的词,试图夸奖一个人、一种风格和一种在日常生活中因地制宜的美感。黄珂有效地布置了一个自己的生活世界(lebenswelt)。即使是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那样的现代生活批判者,也不会像蔑视我们那样把黄珂划入客体化了的符号之列,而会称他是“象征意义的承担者”。因为,在我们看来,黄珂引起了一场舌头的革命而重新占领了日常。

在这本书里,朋友们情趣不一,发声方式也不同,我们不妨大致按古代叙事记人的类书那样,成全这本书的体系:释义、痛饮、旁观、记趣、食色。这里有对黄珂深邃的辨析,有对他日常的质疑,有低级趣味的戏言,有《浮生六记》似的记趣,也有颓废中的思索和亢奋里的憧憬。作者们大都是好写手、真名流,可谓群贤毕至。他们也都是黄珂的好朋友,都想赞赏他这个“四川好人”,都觉得自己在自己的角色中活得零碎,活得累,而在黄珂家玩,都开心快活,都分了一羹庆典,都从心里感激黄珂。

所谓历史,无非是今天鲜活的日常细节。张三李四的日常和黄珂的日常,都平凡得特殊。一个不请客的人跟一个天天请客的人都是特殊的,或者说,都是平凡的。而如果得到图文并茂的临场记录,就能还原事情的事理性,给未来聪明的读史者一个合情合理的想象和研判的空间。我们观史,往往哀叹事理之阙如和意识形态之充斥,大事中无小事之辨,小事中无情理之析,尤其是近代史,中国人主体成长和应变的痕迹其实已被虚假的宏大叙事所遮蔽。其实我们不了解五四运动,也不了解“文革”,因为我们缺乏对一个主体人的日常事理的鲜活记录。流年似水,未来早已来临。今天我们想做一个类似的记录,算是奢侈吧!

承蒙朋友们厚爱,让我做本书主编。而本书之立,得感谢新华文轩出版事业部的大气和本书策划人、责任编辑杨长江先生的眼力,也感谢美编为书中丰富的图片所作的文字配置。

2009年5月18日,北京可以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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