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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文学上的低级趣味(下):关于作者态度

文艺的功用在表现作者的情感思想,传达于读者,使读者由领会而感动。就作者说,他有两重自然的急迫需要。第一是表现。情感思想是生机,自然需要宣泄,宣泄才畅通愉快,不宣泄即抑郁苦闷。所以文艺是一件不得已的事。一个作家如果无绝对的必要,他最好是守缄默;得已而不已,勉强找话来说,他的动机就不纯正,源头就不充实,态度就不诚恳,作品也就不会有很大的艺术价值。其次是传达的需要。人是社会动物,需要同情,自己愈珍视的精神价值愈热烈地渴望有人能分享。一个作者肯以深心的秘蕴交付给读者,就显得他对读者有极深的同情,同时也需要读者的同情报答。所以他的态度必须是诚恳的,严肃而又亲切的。如果一个作家在内心上并无这种同情,只是要向读者博取一点版税或是虚声,为达到这种不很光明的目的,就不惜择不很光明的手段,逢迎读者,欺骗读者,那也就决说不上文艺。在事实上,文艺成为一种职业以后,这两种毛病,这表现与传达两种急迫需要的缺乏,都很普遍。作者对自己不忠实,对读者不忠实,如何能对艺术忠实呢?这是作者态度上的基本错误,许多低级趣味的表现都从此起。

第一是无病呻吟,装腔作势。文艺必出于至性深情,谁也知道。但是没有至性深情的人也常有出产作品的引诱,于是就只有装腔作势,或是取浅薄俗滥的情调加以过分的夸张。最坏的当然是装腔作势,心里没有那种感触,却装着有那种感触。满腔尘劳俗虑,偏学陶谢滋情山水,冒充风雅;色情的追逐者实际只要满足生理的自然需要,却跟着浪漫诗人讴歌恋爱圣洁至上;过着小资产阶级的生活,行径近于市侩土绅,却诅咒社会黑暗,谈一点主义,喊几声口号,居然像一个革命家。如此等类,数不胜数,沐猴而冠,人不像人。此外有一班人自以为有的是情感,无论它怎样浅薄俗滥,都把它和盘托出,尽量加以渲染夸张。这可以说是“泄气主义”。人非木石,谁对于人事物态的变化没有一点小感触?春天来了,万物欣欣向荣,心里不免起一阵欣喜或一点留恋;秋天来了,生趣逐渐萧索,回想自家身世,多少有一点迟暮之感;清风明月不免扰动闺思,古树暮鸦不免令人暗伤羁旅;自己估定的身价没有得到社会的重视,就觉得怀才莫展,牢骚抑郁;喝了几杯老酒,心血来潮,仿佛自己有一副盖世英雄的气概,倘若有一两位“知己”,披肝沥胆,互相推许,于是感激图报的“义气”就涌上来了。这一切本来都是人情之常,但是人情之常中正有许多荒唐妄诞,酸气滥调,除掉当作喜剧的穿插外,用不着大吹大擂。不幸许多作家终生在这些浅薄俗滥的情调中讨生活,像醉汉呓语,就把这些浅薄俗滥的情调倾泻到他们所谓“作品”里去。“一把辛酸泪”却是“满纸荒唐言”。这种“泄气主义”有它的悠久的历史传统。中国自古有所谓“骚人墨客”,徜徉诗酒,嗟叹生平,看他们那样“狂歌当泣”的神情,竟似胸中真有消不尽的闲愁,浇不平的块垒。至于一般士女的理想向来是才子佳人,而才子佳人的唯一的身份证是“善病工愁”,“吟风弄月”。在欧洲,与浪漫主义结缘最深的“感伤主义”(sentimentalism)事实上也还是一种“泄气主义”。诗人们都自以为是误落人寰的天仙,理想留在云端,双脚陷在泥淖,不能自拔,怨天尤人,仿佛以为不带这么一点感伤色彩,就显不出他们的高贵的身份。拜伦的那一身刺眼的服装,那一副憔悴行吟、长吁短叹的神情,在当时迷醉了几多西方的佳人才子!时代过了,我们冷眼看他一看,他那一副挺得笔直,做姿势让人画像的样子是多么滑稽可笑!我们在这新旧交替之际,还有许多人一方面承继着固有的骚人墨客和才子佳人的传统,一方面又染着西方浪漫主义的比较粗陋一面的色彩,满纸痛哭流泪,骨子里实在没有什么亲切深挚的情感。这种作品,像柏拉图老早就已经看到的,可以逢迎人类爱找情感刺激的弱点,常特别受读者欢迎。这种趣味是低级的,因为它是颓废的,不健康的,而且是不艺术的。

其次是憨皮臭脸,油腔滑调。取这种态度的作者大半拿文艺来逢场作戏,援“幽默”作护身符。本来文艺的起源近于游戏,都是在人生世相的新鲜有趣上面玩索流连,都是人类在精力富裕生气洋溢时所发的自由活动,所以文艺都离不掉几分幽默。我在《诗论》里《诗与谐隐》篇曾经说过:“凡诗都难免有若干谐趣。情绪不外悲喜两端。喜剧中都有谐趣,用不着说;就是把最悲惨的事当作诗看时,也必在其中见出谐趣。我们如果仔细玩味蔡琰的《悲愤诗》或是杜甫的《新婚别》之类的作品,或是写自己的悲剧,或是写旁人的悲剧,都是痛定思痛,把所写的事看成一种有趣的意象,有几分把它当作戏看的意思。丝毫没有谐趣的人大概不易做诗,也不易欣赏诗。诗与谐都是生气的富裕,不能谐是枯燥贫竭的征候,枯燥贫竭的人和诗没有缘分。但是诗也是最不易谐,因为诗最忌轻薄,而谐则最易流于轻薄。”这段引语里的“谐”就是幽默,我这番话虽专就诗说,实在可通用于一般文艺。我们须承认幽默对于文艺的重要,同时也要指出幽默是极不容易的事。幽默有种种程度上的分别。说高一点,庄子、司马迁、陶潜、杜甫一班大作家有他们的幽默;说低一点,说相声、玩杂耍、村戏打诨、市井流氓斗唇舌、报屁股上的余兴之类玩意也有他们的幽默。幽默之中有一个极微妙的分寸,失去这个分寸就落到下流轻薄。大约在第一流作品中,高度的幽默和高度的严肃常化成一片,一讥一笑,除掉助兴和打动风趣以外,还有一点深刻隽永的意味,不但可耐人寻思,还可激动情感,笑中有泪,讥讽中有同情。许多大诗人、悲剧家、喜剧家和小说家常有这副本领。不过这种幽默往往需要相当的修养才能领会欣赏,一般人大半只会欣赏说相声、唱双簧、村戏打诨、流氓显俏皮劲那一类的幽默。他们在实际人生中欢喜这些玩意,在文艺作品中也还是要求这些玩意。有些作家为着要逢迎这种低级趣味,不惜自居小丑,以谑浪笑傲为能事。前些时候有所谓“幽默小品”借几种流行的刊物轰动了一时,一般男女老少都买它,读它,羡慕它,模仿它。一直到现在,它的影响还很大。

第三是摇旗呐喊,党同伐异。思想上只有是非,文艺上只有美丑。我们的去取好恶应该只有这一个标准。如果在文艺方面,我们有敌友的分别,凡是对文艺持严肃纯正的态度而确有成就者都应该是朋友,凡是利用文艺作其他企图而作品表现低级趣味者都应该是仇敌。至于一个作者在学术、政治、宗教、区域、社会地位各方面是否和我相同,甚至于他和我是否在私人方面有无恩怨关系,一律都在不应过问之列。文艺是创造的,各人贵有独到,所以人与人在文艺上不同,比较在政治上或宗教上不同应该还要多些。某一地某一时的文艺,不同愈多,它的活力也就愈大。当然,每一时一地的作家倾向常有相近的,本着同声相应的原则,聚集在一起成为一种派别,这是历史上常有的事而且本身也不是坏事。不过模仿江湖帮客结义的办法,立起一个寨主树起一面旗帜,招徒聚众,摇旗呐喊,自壮声威,逼得过路来往人等都来“落草”归化,敢有别树一帜的就兴师动众,杀将过去,这种办法于己于人都无好处,于文艺更无好处。我们毋庸讳言,这种江湖帮客的恶习在我们的文艺界似仍很猖獗。文艺界也有一班野心政客,要霸占江山,垄断顾客,争窃宗主,腼颜以“提携新进作家”自命,招收徒弟,一有了“群众”,就像王麻儿卖膏药,沿途号喊“只此一家,谨防假冒”,至于自己的膏药是“万宝灵应”,那更不用说了。他们一方面既虚张自己的声势,写成一部作品便大吹大擂地声张出去;一方面又要杀他人的威风,遇到一个不在自己旗帜之下的作品,便把它扯得稀烂,断章取义把它指摘得体无完肤,最优待的办法也只是予以冷酷的忽视。这种“策略”并不限于某一派人。文言作者与白话作者相待如此,白话作者中种种派别互相对待也是如此。可怜许多天真的读者经不起这种呐喊嘲骂的暗示,深入彀中而不自知,不由自主地养成一些偏见,是某派某人的作品必定是好的,某派某人的作品必定是坏的,在阅读与领会之前便已注定了作品的价值。拿“低级趣味”来形容他们,恐怕还太轻吧。

第四是道学冬烘,说教劝善。我们在讨论题材内容时,已经指出文艺宣传口号教条的错误。在这里我们将要谈的倒不是有意作宣传的作品,而是从狭义的道德观点来看作品中人物情境这个普遍的心理习惯。文艺要忠实地表现人生,人生原有善恶媸妍幸运灾祸各方面。我们的道德意识天然地叫我们欢喜善的,美的,幸运的,欢乐的一方面,而厌恶恶的,丑的,灾祸的,悲惨的一方面。但是文艺看人生,如阿诺德所说的,须是“镇定的而且全面的”(Look on life steadily and as a whole),就不应单着眼到光明而闪避黑暗。站在高一层去看,相反的往往适以相成,造成人生世相的伟大庄严,一般人却不容易站在高一层去看,在实际人生中尽管有缺陷,在文艺中他们却希望这种缺陷能得到弥补。莎士比亚写《李尔王》,让一个最孝顺最纯洁的女子在结局时遭遇惨死。约翰逊说他不能把这部悲剧看到终局,因为收场太惨。十八世纪中这部悲剧出现于舞台,收场完全改过,孝女不但没有死而且和一位忠臣结了婚。我们中国的《红楼梦》没有让贾宝玉和林黛玉大团圆,许多人也引为憾事,所以有《续红楼梦》来弥补这个缺陷。《西厢记》本来让莺莺改嫁郑恒,《锦西厢》却改成嫁郑恒的是红娘,莺莺终于归了张珙。诸如此类的实例很多,都足以证明许多人把“道德的同情”代替了“美感的同情”。这分别在哪里呢?比如说一个戏子演曹操,扮那副老奸巨猾的样子,惟妙惟肖,观众中有一位木匠手头恰提着一把斧子,不禁义愤填膺,奔上戏台去把演曹操的那人的头砍下。这位木匠就是用“道德的同情”来应付戏中人物;如果他用“美感的同情”,扮曹操愈像,他就应该愈高兴,愈喝彩叫好。懂得这个分别,我们再去看看一般人是用哪一种同情去读小说戏剧呢?看武松杀嫂,大家感觉得痛快,金圣叹会高叫“浮一大白”;看晴雯奄奄待毙,许多少爷小姐流了许多眼泪。他们要“善恶报应,因果昭彰”,要“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要替不幸运的打抱不平。从道德的观点看,他们的义气原可钦佩;从艺术的观点看,他们的头脑和《太上感应篇》、《阴骘劝世文》诸书作者的是一样有些道学冬烘气,都不免有低级趣味在作祟。

第五是涂脂抹粉,卖弄风姿。文艺是一种表现而不是一种卖弄。表现的理想是文情并茂,“充实而有光辉”,虽经苦心雕琢,却是天衣无缝,自然熨帖,不现勉强作为痕迹。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像一个大家闺秀,引人注目而却不招邀人注目,举止大方之中仍有她的贞静幽闲,有她的高贵的身份。艺术和人一样,有它的品格,我们常说某种艺术品高,某种艺术品低,品的高低固然可以在多方面见出,最重要的仍在作者的态度。品高的是诚于中,形于外,表里如一的高华完美。品低的是内不充实而外求光辉,存心卖弄,像小家娼妇涂脂抹粉,招摇过市,眉挑目送的样子。文艺的卖弄有种种方式。最普通的是卖弄词藻,只顾堆砌漂亮的字眼,显得花枝招展,绚烂夺目,不管它对于思想情感是否有绝对的必要。从前骈俪文犯这毛病的最多,现在新进作家也有时不免。其次是卖弄学识。文艺作者不能没有学识,但是他的学识须如盐溶解在水里,尝得出味,指不出形状。有时饱学的作者无心中在作品中流露学识,我们尚不免有“学问汩没性灵”之感,至于有意要卖弄学识,如暴发户对人夸数家珍,在寻常做人如此已足见趣味低劣,在文艺作品中如此更不免令人作呕了。过去中国文人犯这病的最多,在诗中用僻典,谈哲理,写古字,都是最显著的例。新文学作家常爱把自己知道比较清楚的材料不分皂白地和盘托出,不管它是否对于表现情调、描写人物或是点明故事为绝对必需,写农村就把农村所有的东西都摆进去,写官场也就把官场所有的奇形怪状都摆进去,有如杂货店,七零八落的货物乱堆在一起,没有一点整一性,连比较著名的作品如赛珍珠的《大地》,吴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之类均不免此病,这也还是卖弄学识。另外是卖弄才气。文艺作者固不能没有才气,但是逞才使气,存心炫耀,仍是趣味低劣。像英国哲学家休谟和法国诗人魏尔兰所一再指示的,文学不应只是“雄辩”(eloquence),而且带不得雄辩的色彩。“雄辩”是以口舌争胜,说话的人要显出他聪明,要博得群众的羡慕,要讲究话的“效果”,要拿出一副可以镇压人说服人的本领给人看,免不掉许多装模作样,愈显得出才气愈易成功。但是这种浮浅的炫耀对于文学作品却是大污点。一般文学作者愈有才气,也就愈难避免炫耀雄辩的毛病。从前文人夸口下笔万言,倚马可待,文成一字不易,做诗押险韵,和韵的诗一做就是几十首,用堂皇铿锵的字面,戏剧式表情的语调,浩浩荡荡,一泻直下,乍听似可喜,细玩无余味,这些都是卖弄才气,用雄辩术于文学。爱好这一类的作品在趣味上仍不很高。

文学趣味上的毛病是数不尽的,以上十点只是举其荦荦大者。十点之中有些比较严重,有些比较轻微,但在一般初学者中都极普遍。许多读者听到我这番话,发现他们平时所沾沾自喜的都被我看成低级趣味,不免怪我太严格苛求,太偏狭。这事不能以口舌争,我只能说:一个从事文学者如果入手就养成低级趣味,愈向前走就离文学的坦途大道愈远。我认为文学教育第一件要事是养成高尚纯正的趣味,这没有捷径,唯一的办法是多多玩味第一流文艺杰作,在这些作品中把第一眼看去是平淡无奇的东西玩味出隐藏的妙蕴来,然后拿“通俗”的作品来比较,自然会见出优劣。优劣都由比较得来,一生都在喝坏酒,不会觉得酒的坏,喝过一些好酒以后,坏酒一进口就不对味。一切方面的趣味大抵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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