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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欢迎来到洛杉矶

1912年7月10日,雷在利物浦登上了“梅丽恩号”远洋轮船。他穿一套剪裁合身的西装,拿着银头手杖,兜里揣着40美元。他此行要前往美国。一方面,这是一趟返乡之旅;另一方面,他要离开母亲,以及他所熟悉的生活。这想必是一趟激动人心的旅程,但是想到即将离开熟悉的一切,雷的心头恐怕也会有些惆怅。他挥手告别英国之时肯定想不到,五年后还会回来一趟。

这段旅程给雷带来了意外的收获。他在头等舱结识了劳埃德夫妇,他们将成为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几个朋友。沃伦·劳埃德(Warren Lloyd)是一家之主,他比雷要矮一两英寸,晒成褐色的圆脸上嵌着一双动人的灰色眼睛。他的妻子卡罗琳[Caroline,朋友都管她叫阿尔玛(Alma)]与他个头相当,有着一双蓝眼睛和一头柔软的棕发。这对亮眼的夫妻给雷留下了不一样的印象,和他在巴黎遇见的那些美国人全然不同。沃伦上过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并在耶鲁修得博士学位,此时的他刚刚在欧洲游历了两年,带着全家返回美国。劳埃德一家都是有文化的聪明人,每个人都光鲜亮丽,而且非常非常有钱。雷很快就融入了这个家庭的生活。劳埃德一家也非常愿意接纳雷,他们的女儿埃丝特尔(Estelle)甚至爱上了雷,他们谈论法国和德国、欧洲和美洲。沃伦和阿尔玛还与雷谈起他们返程的目的地,也就是他们的家乡,这个地方将和雷蒙德·钱德勒结下不解之缘:加州的洛杉矶。

洛杉矶显然是劳埃德夫妇引以为傲的一座城市,他们甚至建议雷在那里定居。他是否因此对洛杉矶产生了兴趣?对此我们并不清楚,不过他显然没有立即采纳这一建议。因为他当下另有打算。从利物浦起航的十一天后,“梅丽恩号”远洋轮船抵达费城,劳埃德一家和雷在交换通信地址后,奔赴各自的目的地。分别之时,雷压根儿就没有想到,这一家人对他而言将会是多么重要。

后来,雷回忆往事,把抵达地点说成了纽约,然而这显然是在美化真相,希望给自己远渡重洋的故事增添几分浪漫色彩。抵达费城之后,他前往奥马哈,投奔仍旧住在那里的格蕾丝姨妈和欧内斯特姨父。雷出生后头几年的夏天都在菲特家中度过,但是自1900年离开美国之后,他们便再也不曾见面,菲特一家恐怕也不太清楚该怎么招待这位于1912年出现在他们面前的帅气小伙。尽管雷的这趟美国之旅多少有些返乡的意味,但是他后来倾向于掩盖这一事实,并将自己包装成背井离乡的英国人。可是至少在菲特一家眼里,雷的美国之行实际上是返回故里。

格蕾丝和欧内斯特在当地的五金店给雷找了一份工作。这份工作毕竟有些收入,因此缓解了雷的经济困境,但是对这位年轻的诗人来说,五金店的差事依然是一种退步。雷不习惯这类工作:“当时我刚从英国来,而五金店就是个‘买卖行当’,(所以)在这里,我不太可能(和哈利)结到什么交情。”[103]新生活必然是艰辛的。他意识到五金店的工作对他来说是一种贬低,也是对才能的浪费:他通常都被唤作“小子”,多数时间都用来帮人跑腿送威士忌苏打水,碌碌无为。这样的处境与他在达利奇学院的同学形成了巨大的反差,那些人可正走在成为医生、律师和公务员的康庄大道上。

后来他告诉朋友,轮船抵达纽约后,在紧随而至的那个寒冬,他在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谋得了一份办事员的工作。尽管这可能是真的,但他对奥马哈生活的生动记述更符合现存的旅行记录,他的密苏里州之旅似乎有可能是捏造出来的,好掩盖他实际上在“买卖行当”工作的尴尬经历。无论真实情况怎样,他并没有在普拉茨茅斯停留太久。1912年12月,在抵达奥马哈仅仅半年后,他又背起行囊。这一次,他的目的地是旧金山。

雷离开英国后,弗洛伦丝变得孤苦无依。她不仅同儿子分隔两地,还同家人不相往来(我们在前文提及过,欧内斯特·桑顿在伦敦有着多处房产,此时,弗洛伦丝的妹妹已经搬到他位于伦敦北部埃奇韦尔的另一处房子里),她想必感到孤单,甚至有被人遗弃的凄凉感受。当儿子寄来家书,告诉她自己已经在旧金山安顿下来,准备好接她过去的时候,她总算松了口气。这几乎是他移民美国的一个必选项:为了从欧内斯特舅舅那里借到钱,雷可能答应从此往后赡养母亲。1912年12月,他已经准备就绪,并在旧金山湾的伯克利租下了一栋房子。

劳埃德一家曾经建议他去洛杉矶闯荡,此时这一想法尚未在他脑海里生根发芽,不过雷已经来到了加利福尼亚,显然靠得越来越近了。当弗洛伦丝抵达西海岸时,雷正加班加点地做着一些卑微的工作,尽可能地攒下点积蓄。有一段时间,他在一片杏园干活,每天要摘十小时的果实。后来他在一家体育用品店当店员,负责给网球拍重新上线,每个星期能赚12.5美元。那是一段沉闷的时光,不过雷也许把它看作另一种形式的葛拉布街历练:他已经不再是住在阁楼里的天才,而是农民诗人,是给球拍上线的作家。

尽管生活困苦,雷仍旧在意自己的穿着打扮,他会穿着伦敦时期的那套高档行头,穿梭在旧金山的大街小巷。1912年至1913年,比尔·汤恩德(Bill Townend,达利奇校友,同时也是P.G.伍德豪斯的朋友)也住在旧金山,他和雷一样喜欢戴着达利奇学院的草帽。有一天,他走在城市的街道上,发觉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他转过身,站在他跟前的正是雷蒙德·钱德勒。尽管他们在学院里并不相识,但是两人很快就成了朋友,这段友谊也经历了岁月的考验。汤恩德记得当时的雷尽管“根本就没有几个钱”,却仍然要打肿脸充胖子,并迫切想给人留下好印象:

雷邀请我去一家昂贵的餐厅吃午饭,我决绝地对他说不。他手头拮据,我也手头紧张,所以雷听从了我的提议,我们就在便宜的饭馆搓了一顿。[104]

雷打肿脸充胖子是有原因的,他显然希望让大家看到,尽管处境堪忧,他仍旧是个好客的人,而这也是达利奇人应有的品质。此外,这份好客之中也有其他方面的诉求:在这座城市,雷初来乍到,孤身一人,他很希望能拓展此地的人脉。这种行为也展现出雷在这个时期的胆怯心态。他基本上信不过美国人,曾经向朋友坦言自己初抵美国时“瞧不起当地人”[105],所以他这么主动和英国人交际,也就不足为奇了。

打工结束之后,雷依旧坚持写作,不过他大概已经放弃了在旧金山成为职业作家的念头。他手头很紧,而体育用品店的工作也只是权宜之计。他清楚自己必须为以后的生活打下更为坚实的经济基础,所以又开始寻找机会。由于他向来对数学特别在行,所以决定去学习记账的本领。后来,他曾以其特有的自大口吻回忆过这段往事:

刚去夜校学习的时候,我对记账还一无所知,结果六个星期后,老师就放我走了。他说我已经学完了三年的课程,他的所有本领都已经被我学去了。[106]

尽管雷没把会计课程放在眼里,但它确实将他那身不接地气的英式教育转变成了一张受美国雇主认可的证书。不过,雷还要过段时日才会让这一新本领派上用场,因为在1913年,他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他受够了旧金山入不敷出的生活,决定听取去年在“梅丽恩号”上遇见的那一家人的建议,搬到那座天使之城去。

如今,洛杉矶已然跻身世上最非凡的城市行列,可是在1913年,当雷第一次走在这里惨白的日光下时,洛杉矶仍是美国西海岸的一座小城,而终有一天,雷会让公众铭记它的日光。洛杉矶这座城市的诞生完全是从无到有。它在一片干燥的荒漠上拔地而起,这里的自然资源极度匮乏。当地的历史学家凯里·麦克威廉斯(Carey McWilliams)曾在1946年写道:

这个地区几乎所有东西都靠进口:植被、花卉、灌木、乔木、人口、水、电能,甚至是泥土。这是一片潜在的富饶之地,但需要高度发达的技术来开发它所具备的资源,开启它惊人的丰饶之力。[107]

洛杉矶的先驱们都很清楚,这座城市想要获得成功,人才是重中之重,所以他们开始向全世界推销这座城市。没过多久,它便成了全美曝光率最高的城市[108],各路人才纷纷涌向此地。尽管后来的洛杉矶和汽车结下了不解之缘,但是第一批游客却是坐着火车过来的。那些控制铁路的公司组织了讲座、展览、访问,以及最厉害的宣传手段——旅行团。这些举措使得数以千计的中西部美国人坐上火车,到加利福尼亚南部做短途旅行。来到洛杉矶后,他们便可以自由行动,探索这片区域,而这座城市的推广者则为他们编织移居此地的美梦。旅行团的策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数以千计的人被这里温暖的气候、丰盛的水果蔬菜,以及遍地的工作机会所吸引,把家搬到了这座看似没有毒蛇的伊甸园。

在洛杉矶的历史上,1913年是举足轻重的一年,不仅仅是因为它在这一年迎来了雷蒙德·钱德勒,还因为一项更为重要的资源:水。

没有水,洛杉矶绝不可能发展成如今这座伟大的城市。1900年,洛杉矶只能供应10万人的生活。[109]对于一座有着宏图大略的城市来说,这还远远不够。1904年,为了在周边地区寻找水资源,一批调查人员来到了欧文斯山谷。洛杉矶水电管理局局长威廉·马尔霍兰(William Mulholland)和洛杉矶前任市长弗雷德·伊顿(Fred Eaton)勘探了这片山谷,他们都认可上帝已然用此地回应了他们的祷告。唯一的问题在于,他们该怎么把水从欧文斯山谷输送到洛杉矶。为了克服这一困难,他们计划建造一条水渠。

马尔霍兰和伊顿保守着这项规划的秘密,只将他们的意图透露给一小批富裕的洛杉矶人:《洛杉矶时报》(Los Angeles Times)主编哈利·钱德勒(Harry Chandler,与雷没有亲戚关系),《时代》杂志出版人哈里森·格雷·奥蒂斯(Harrison Gray Otis)将军,银行家约瑟夫·F.萨托里(Joseph F.Sartori),铁路大亨亨利·E.亨廷顿(Henry E.Huntington),铁路公司执行主席E.H.哈里曼(E.H.Harriman),《洛杉矶快报》(Los Angeles Express)出版人E.T.厄尔(E.T.Earl),铁路局主管M.H.舍曼(M.H.Sherman)。1905年,这些人组建了一个财团,由哈利·钱德勒等人出资,以较低的价格收购了圣费尔南多山谷的大片土地。拿到土地之后,他们携计划与市政当局进行商讨,并毫不意外地获得了马尔霍兰和M.H.舍曼(当时他也在水电管理局挂职)的支持。计划得以通过,只是最终方案并未将水资源直接导入洛杉矶市,水渠的终点设在了圣费尔南多山谷,多余的水资源将用来灌溉山谷中原本毫无价值的土地。

1910年,这一计划的股东控制着山谷中10.8万英亩的土地;1913年,水渠完工,他们大幅抬高地价,将土地销售出去。据说他们从中获利达1亿美元,无论具体数字是多少,这一买一卖的巨大差价令这件事染上了诈骗的嫌疑。洛杉矶市共为水渠投资了2500万,但是其红利却落入了少数人的腰包。尽管它确实为洛杉矶带来了发展所必不可少的水资源,但是其中却牵涉着肮脏的交易:从很多方面来说,这桩交易都代表了这座城市本身。[110]

劳埃德一家自是张开双臂欢迎雷和弗洛伦丝·钱德勒的到来。像雷这样在英国长大的聪明的知识分子竟然会听从他们的建议,这本身已经让他们喜出望外。而这份喜悦最直接的表现便是,他们竟然慷慨到邀请雷和弗洛伦丝住到他们家里来。

他们的宅第坐落在邦尼布雷街713号,与当时城市最西边的麦克阿瑟公园比邻。如果再往西走上一段路,你就能看到好莱坞(当时不过是一小片房屋)和比弗利山庄[111](当时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村庄)。现在的皮科大道和奥林匹克大道在当时仍然是一片荒地,路上只有零零散散的汽车,数目远远比不上马匹和马车。洛杉矶还有待生长。1913年,麦克阿瑟公园(当时叫西湖公园)乃豪宅区,这里住着洛杉矶的上流人士。由于人工湖(最早是一座饮用水水库)的灌溉,这片公园草木丰茂,每到周末,许多家庭就会来这里散步、乘船。这是一片优雅之地,住的也都是优雅之人,周边坐落着如此多的酒店和豪宅,它也就渐渐获得了“洛杉矶的香榭丽舍”的美名。能够住进这等奢华之所不就相当于雷为了彰显身份而购置的银头拐杖吗?

劳埃德一家确实是很讲义气的朋友,为雷和弗洛伦丝提供了庇护。他们不仅提供了住所,还在城里为雷觅得一份工作。沃伦是洛杉矶奶油厂的法律顾问,厂里的财务主管是他大堂姐的丈夫,于是在他的安排下,雷在厂里当起了会计。这么多年来,雷总算有了一份稳定的收入。

最重要的是,借劳埃德夫妇的光,钱德勒母子得以同这座城市的社会名流有了交际,如果没有他们,雷就必须全靠自己打拼。每到星期五晚上,劳埃德夫妇就会敞开大门,将城里的音乐家和知识分子请到家中,谈论和分享各种观点。出于目前尚不清楚的缘由,这个圈子被叫作“乐天派”,而像雷这样的知识分子在这里大受欢迎。这些人痴迷于印度哲学、心理学和唯灵论,像雷这般身着剪裁精良的优雅西装、一副英国绅士派头的人,自是给这个圈子增添了国际特色和别样的色彩。这些充溢着鸡尾酒和闲聊的夜晚,有时候会以沃伦·劳埃德在显灵板上施展通灵术而收场。弗洛伦丝表面上拘于礼数,但骨子里其实是个叛逆之人,所以尽管她并不直接加入这类活动,却很可能乐意做一名观众。

劳埃德是个很有魅力的人,不仅有着极高的专业素养,还是个波希米亚式的学者,他虽是律师,却在哲学系修得了博士学位。他甚至挤出时间参与了《心理学,正常与不正常》(Psychology,Normal and Abnormal)的写作。雷身兼诗人与会计、作家与官僚的角色,尽管相对内向,却与劳埃德个性相近。他是否在心中将劳埃德当作自己的父亲?他们俩确实相处融洽,其中一部分原因在于他们俩同样有幽默感。有时候,他们会结伴去电影院,分别坐在观众席的两端,在毫无笑点的时候开怀大笑,看看能不能影响到其他观众,让他们也跟着发笑。雷认为这是一种心理学实验,但也可能就是一种幼稚的恶作剧。

阿尔玛·劳埃德热爱声乐,所以每个星期五的沙龙都包含音乐的元素。一个星期五的晚上,她将一位名叫朱利安·帕斯卡(Julian Pascal)的钢琴师、他的妻子茜茜(Cissy),以及他与前妻的儿子戈登(Gordon)邀来参加“乐天派”的聚会。帕斯卡一家在聚会上大受欢迎,很快就融入了这个圈子。

朱利安生于西印度群岛,本名古德里奇·鲍恩(Goodridge Bowen),移居纽约之前,他是伦敦吉尔德霍尔音乐学院的音乐教师。他因为职业发展而改名叫朱利安·帕斯卡,2007年茜茜与他完婚之后,也将自己的姓改成帕斯卡。朱利安的身体一直都不太好,他之所以辗转来到洛杉矶,不仅因为这座城市气候温暖,也因为它蓬勃发展的艺术能够让他有机会在艺术道路上继续前进。他的妻子也是一位技艺精湛的钢琴师,移居西部之初,她本想在洛杉矶发展自己的演艺生涯,可是她每天都要照顾朱利安和戈登的饮食起居,到最后实在是无暇他顾。戈登比雷年轻几岁,他梦想有一天能够成为一名演员。这个面色白皙的男孩有着一双棕色的眼眸和一头黑色的头发,他和雷成了要好的朋友。与此同时,弗洛伦丝也和帕斯卡的妻子交了朋友,毕竟弗洛伦丝也就比她大了九岁。

尽管雷和弗洛伦丝有了劳埃德一家和“乐天派”的陪伴,洛杉矶对他们母子来说依然是一处异乡。他们不可能一直住在劳埃德家里,在他们找到一个长久的落脚点之前,洛杉矶的日子和过去这些年没什么两样,都是朝不保夕、寄人篱下的生活。在小说中,雷借菲利普·马洛之口表达过许多孤绝的感受,而这毫无疑问折射出雷对洛杉矶的主要印象。在这里,每个人都来自他乡,洛杉矶也由此变成了一座陌生人的城市,住在同一条街或同一个街区的邻居也可能连一句话都没说过。移民有时候是一把双刃剑,朋友来得快,去得也快。

由于洛杉矶的这些特色,其市民也就发展出独具一格的交际方式。同州社团便是一种解决方案。这些社团实际上就是俱乐部,将来自同一个州的移民集结起来。最早的同州社团由G.C.哈斯金斯(G.C.Haskins)在1882年组建,他借此将所有生活在洛杉矶的宾夕法尼亚州老乡都聚拢在一起。从此以后,此类社团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爱荷华同州社团成了洛杉矶规模最大也最为重要的社团之一。当雷来到洛杉矶时,爱荷华同州社团组织的野餐会已经能够吸引到1.5万人。此类活动可不是普通的朋友聚会,而是提供音乐和餐饮、秩序井然的大型聚会。这些社团也渐渐具备了越来越大的政治影响力。所以,雷也就理所应当地想要加入某个同州社团,但是他到底该加入哪一个呢?他是不是应该算作芝加哥人,所以理应加入伊利诺伊同州社团?又或者,他应该算作英国人,所以任何同州社团都没有他的一席之地?在这方面,他又一次变成了局外人,若不是劳埃德一家的照料,钱德勒母子恐怕会在加州过上完全不同的生活。

劳埃德夫妇也继续鼓励着雷,不断地告诉他,他的写作之梦并非遥不可及。他经常为其他“乐天派”成员写几首小诗。1914年6月14日,“在从好莱坞前往伯班克的路上”,他同埃丝特尔以及沃伦·劳埃德一起写了一首诗,题作《明天》(“To-Morrow”)。大概是由于受众的关系吧,这首诗确实洋溢着“乐天派”的情绪。“明天”永远在我们前方,明天一切都会变得更好:

我们会揭穿在阴影中

嘲笑我们的秘密,

并将世界的缘起,

告诉上天诸神。[112]

雷之所以将这首诗留存下来,大概是出于文学价值之外的缘由。它象征着一段纯粹自由与幸福的时光,但是变化很快就要发生。在他写下这首诗的两个星期后,十七岁的波斯尼亚民族主义与恐怖主义者加夫里洛·普林西普(Gavrilo Princip)在萨拉热窝枪杀了敞篷汽车上的奥匈帝国皇位继承人弗朗茨·斐迪南(Franz Ferdinand)大公。这起事件震惊了全世界。当时的德意志对大英帝国积怨已久,并且日益感受到俄国的威胁,于是它抓住了这个机会,在1914年8月4日对法国、俄国和大不列颠宣战。

这些国际事件的触手甚至伸到了阳光明媚的南加州。尽管美国迟至1917年才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但是那些在欧洲有着众多亲朋好友的“乐天派”,却在第一时间就受到战争的波及。雷曾经游历过德国南部,并且热爱那片土地,但他也很清楚,许多达利奇校友已经应征入伍、奔赴前线。爱国主义是达利奇学院的核心原则。那些沙场捐躯的校友会被学院供奉起来,他们的壮举将会受到人们的敬仰。雷大概和同学一样,很想去前线作战。劳埃德家里的话题也都围绕着战争。阿尔玛·劳埃德此时左右为难,她的母亲是德国人,而父亲则是法国人。(实际上她的父亲就来自阿尔萨斯,这块地区曾多次易主,一直是德法两国你争我夺的地盘。)他们密切地跟进欧洲的战事,到1914年8月底,已经有7.5万名法国人死于战争。原先阳光明媚的乐天精神和知识探索,渐渐被团团乌云所笼罩。

可是生活仍在继续。钱德勒母子终于下定决心离开劳埃德一家的庇护。他们在邦克山找到了住处,那里有一条名叫天使铁路的登山铁道,可以将当地的居民带往洛杉矶市中心,而他们的房子在铁道的最高点附近。雷曾在1942年的小说《高窗》中描述过邦克山的破败景象:

邦克山是一座老旧的小镇……(它)曾是这座城市最上乘的居住区,镇上还矗立着几座尖顶的哥特大宅,有宽敞的门廊,覆盖着圆形瓦片的墙壁,以及占据整个墙角的凸窗和尖尖的塔楼。

从这段描写中,我们可以看到邦克山的旧日景象,那时候雷和弗洛伦丝刚刚搬到这个区域,邦克山还没开始改变。

如今的洛杉矶车流如梭,我们几乎难以想象这座城市一度依靠火车和有轨电车运转。不过在20世纪头十年,洛杉矶有着世界上最为先进的公交系统。雷只需乘坐火车就能抵达洛杉矶市中心,来到办公场所,在加州明媚的阳光下,他想必回忆过伦敦的时光,在那里,他也只需坐火车就能便捷地从伦敦南部直达白厅。他现在尽管移居美国,但仍旧需要赡养母亲,也依然做着文员的工作。生活似乎不曾真正改变过。

雷和弗洛伦丝在城市里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不曾在任何一处久住。1915年,他们搬到了洛马大道311号一间配有家具的小平房。1916年,因为雷工作升迁,他们得以搬到圣芭芭拉县的德拉韦纳街1419号,离南边的沙滩只有约一英里的距离。那里离洛杉矶很远,雷突然跟各路朋友断了联系,身边只剩下母亲与他做伴。

与此同时,战争的脚步声越来越近。1917年2月,德国改变了U型潜艇的作战规则。在此之前,德国潜艇均遵守“巡洋规则”,如果在英国水域遭遇商船,它们会浮出水面,登船检视货物。如果他们在检视过后打算击沉商船,也会在发射鱼雷之前,给船员和乘客留出登上救生筏的时间。如果它悄悄靠近,对那些可能搭乘商船的妇女儿童不管不顾,不做任何预警,便径直对商船发射鱼雷,那么德国人就会被视作野蛮人。温斯顿·丘吉尔甚至曾在1914年表示,他绝对不相信任何人会无耻到采取这样的战术。然而在1917年,德国人已然饥肠辘辘,并把粮食短缺的问题怪罪到英国人头上。他们也想向英国人证明,自己能让对方吃到大苦头,于是便在不发出警告、不浮出海面、不给乘客登上救生筏的时间的情况下,将那些商船一艘艘击沉。这一行动并没有让德国的最高指挥官如愿以偿:不列颠承受住了这番打击,而美国终于坐不住了,宣布要加入战争。

1917年6月初,美国政府开始对二十一岁至三十一岁之间的所有男性公民进行登记,希望在加入这场已经扩散至全球的战争之前,能够充实军队的力量。这一年,雷已经二十八岁,从军参战的可能性就这样突然来到他面前,不过他不仅担心自己,也同样担心母亲。如果自己上了前线,那么谁能照料她的生活起居呢?如果他战死沙场,母亲又会落得怎样的命运?后来他告诉朋友,自己已经向美军报名,但是因为视力不好被淘汰了。这是谎言。雷根本就没有报过名,因为他不敢离开弗洛伦丝。当征兵局给他打来电话时,他解释说自己需要赡养一位没有工作能力的老人,并因此被他们放过了。他当然也可以借口说,自己是英国公民,没有资格加入美国军队,可是他的征兵注册表上却显示,他已经在申请加入美国国籍。

即便如此,雷也并非懦夫。他这么做主要是出于对弗洛伦丝的担心。如果他上了战场,美国军队是不会照顾她的生活的,所以雷只能转而寻找其他参军门路。他显然有参战的欲望,并发现加拿大军队会给军人家属提供津贴,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8月,钱德勒母子返回洛杉矶,搬进南旺多姆街127号,与朱利安和茜茜·帕斯卡同住在一栋房子里。雷和戈登谈及了战争,他可能说服了这位年轻的朋友与他同行。当然,他们一起报名参军,在宣誓表格上把彼此写作见证人。

雷的表格向我们透露了一个特别有趣的信息:他在“职业”一栏里填的是记者。自从他来到洛杉矶,他的工作一直都是会计,可是他内心深处却不这么认为。但加拿大人对他的职业没什么兴趣。他们将他编入加拿大远征军(CEF)第五十五团,将他派到加拿大太平洋西北地区的维多利亚进行新兵训练。

尽管雷受过良好的教育,但他出人意料地被分配了一个二等兵的军衔。早在当公务员的时候,他就受够了仰人鼻息的生活,这样被人怠慢恐怕也会让他有所怨恨。幸好戈登始终都给予他精神鼓励。加拿大军队和美国军队不同,这是一支国际部队,因此两人都顺利地融入了这个集体。在加拿大远征军战地记者F.A.麦肯齐(F.A.McKenzie)的笔下[113],加拿大军队“就跟这个国家一样具有世界性”,它的士兵“来自各式各样的国家……焊成了一个伟大的集体”。这里有英国人,在加拿大出生的英国人后裔,以及一整支直接继承自古老高地团的“苏格兰”军团。

戈登和雷蒙德在维多利亚遇见了另一位年轻的军人,并从此成为挚友。他的名字叫作威廉·利弗(William Lever)。他出生在北安普敦,和雷一样是英国公民。来到美国后,他以制鞋为生,他的宣誓文件上所列的通信地址为旧金山基督教青年会。他时年二十二岁,身高1.65米,有着一头浅棕色的头发和一双灰色的眼睛。他同雷和帕斯卡一样,从未受过军事训练,于是在训练初期便抱成一个小团体。对三人来说,这将是一份重要的友谊。在摄于这个时期的一张照片上,雷穿着卡其色的褶裥短裙[114]和戈登高地兵团(与之相对应的是加拿大远征军第五十五团)式宽顶无檐软帽。他的笑容似乎在揶揄这身打扮。在这个阶段,战争似乎仍旧虚无缥缈,就像“穿军装”一样不过是假把式而已。然而,过家家的战事很快就要结束了。

1917年11月26日,雷和战友们启程离开新斯科舍的哈利法克斯,扬帆驶向利物浦,并于十一天后抵达目的地。到达后的第二天(即12月8日),他来到萨塞克斯的一座小镇锡福德,并被编入加拿大预备役营。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二次在没有母亲陪伴的情况下过圣诞节,他定然很想念她,但眼前即将横渡英吉利海峡的任务不容许他分心。他在1918年3月16日奔赴前线。

在1915年,加拿大人便加入了第一次世界大战,而在1917年,接踵而至的维米岭战役和帕斯尚尔战役令这一年显得尤为血腥。对部队而言,这一年的冬天特别难熬。俄国人撤军之后,东部前线的德国部队信心满满地向西面进军。美国部队还在集训,而德国人已经占据上风。鲁登道夫将军[115]决心要发起一场势如破竹的最后战役,帮助德国取得最终的胜利。尽管德国人的隐蔽工作十分出色,但是这场战役却很容易未卜先知:德国人别无选择,必须在击退俄国人之后、美国人到来之前的这个短暂真空期内发起行动。协约国已有所意识,所以在1917年末就开始为这一仗做准备。

雷在德国发动猛攻之前几日来到了前线。及至此时,他已经加入了加拿大远征军第一师第七营。他们被部署在朗斯,负责保卫法国北部的最后几座煤矿和通讯枢纽。青年时期的游学经历使得法国在雷的心中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可是如今他抵达的这个国家已经面目全非。到处都是战斗的伤痕和残骸,一片混乱。他来到前线的那天,天气异常好,他很可能加入了保卫战线的准备工作,和战友们一起架设了200台机关枪,铺设了300英里的铁丝网。

当德国人在3月21日发起进攻时,加拿大人总算松了口气:德国人的冲锋指向了加拿大远征军战线南方的第三和第五集团军。不过,他们依旧没有摆脱危险。英国陆军元帅黑格[116]下令他们做好准备,随时支援那些战况最激烈、风险最高的地区。3月23日,第一师被列为第一集团军预备役;3月27日,调动再次发生,这一次他们被列为第三集团军预备役。虽然调动频繁,但是雷所在的营却始终待在阿拉斯南部,部署在阿拉斯—康布雷大道的两侧,不曾参与正面交锋。

随着战事继续在身边推进,雷首次目睹了一种全新的战争机器:坦克。协约国希望这种武器能够帮助他们取得优势。第一次世界大战发端之时,19世纪的战术思维仍旧占据主流地位。当时的将军认为,他们可以凭借过去所向披靡的战术来赢得这场战争。可是,尽管在克里米亚战争[117]中,轻骑兵至少还能通过冲锋杀到俄国枪兵跟前,在1914年,步枪却已经能够射杀一英里之外的战马了。而大炮则能够歼灭三英里远的骑兵部队。将军们很快明白,陈旧的战术已经无法突破机关枪暴风骤雨的火力。到了1918年,人海冲锋的战术已经被淘汰;在新的作战方式中,小股部队利用炮弹坑的庇护迅速冲锋,并相互提供火力掩护。雷和第七营的战友必须学会这些作战手段;他们必须习惯与坦克并肩作战,适应新的战场态势。

随着3月过去,4月来临,德国人发现己方开始现出疲态,取得决定性胜利的希望已经变得渺茫。原本作为后备役的加拿大远征军第一师被抽调至斯卡佩前线,并于4月8日支援了英国的第四师。次日,德国人在弗兰德斯发动了第二波大规模进攻,在南部取得了一些战果,并在北部将优势进一步扩大;加拿大人又一次避过了德国人的锋芒,但是其处境进一步恶化了。这是雷有生以来第一次身处前线,尽管他幸运地避开了最为激烈的战斗,但是加拿大人已经被德国部队三面包围,情势极其危急。他们的指挥官阿瑟·柯里(Arthur Currie)中将认为,想要活命的话,必须采取进攻姿态。

雷和战友们向德国的战壕发起突袭,并目睹了纷飞的炮火和毒气攻击。后来,他在20世纪30年代的文章《战壕突袭》(“The Trench Raid”)中,详细地描写了这段经历。在他的笔下,我们会在爬满老鼠的战壕里看到些随意的防御装置——那些挡在防空洞洞口的脏床单能够或多或少地抵挡德国毒气的侵袭。

炮火的声响比平日更为震撼。阵阵狂风吹熄了头顶的蜡烛。防空壕里的老鼠都不敢随意动弹。可是疲劳的人却可以在这样的环境中入眠……日历上面说,今天的夜晚可以看到满月,可是炫目的照明弹却把(外面的)天空照成了一片白色和金色,仿佛整个世界已经患上了麻风病。经历过枪林弹雨后,背墙[118]边缘的土块已经崎岖不平,这道边在白色天空的背景上勾勒出的轮廓,仿佛一队神志不清的骆驼在噩梦的迷惘月色中奋力前行。[119]

雷所在的部队只在前线待了一个月,就在5月退回到后方去了,如此短暂的一段经历却给他带来了深远的影响。那些没有上过战场的人根本无法想象,战场上有着无休止的轰鸣声,战士们时刻都在担心能否活过今天,甚至能否活过这一小时。他写道,光是每时每刻留心炸弹的爆炸声就已经令人筋疲力尽:

他开始打起精神注意炸弹。永远都要打起精神注意炸弹。如果你留心炸弹,那么它们就永远都炸不到你。于是他小心翼翼,分辨那些有可能掉落在他附近,由此让他走向来生的炸弹。他怀抱着冰冷、疲惫的热情,留心炸弹的声响,直到刺耳的声音渐渐平息,表明它们已经向补给部队飞去,他才终于放下心来。[120]

从“疲惫的热情”这一生动的表述中,我们可以读出极度的恐怖。士兵们每天都要努力地活下去,但是日复一日的重复令人疲惫不堪:一成不变的状况总是要求一成不变的反应,要么战斗,要么逃跑,循环往复,没有停歇。

后来,雷被提拔为中士,带领一个排在战场上冲锋,实践柯里将军所谓的“进攻姿态”。雷参与了多次突袭行动,但他后来声称自己作战时从未感到害怕:

许多年前,我是一名排长,尽管人生中有很多冒险的事情令我感到害怕,但是在战场上,我从未心生胆怯。如果任务要求你必须占领高地,那么你就得努力让士兵们保持距离,减少伤亡。这件事可不容易,尤其是那些新兵和伤员会给你带来很大的麻烦。因为在密集的火力面前,相互抱作一团是人类的天性。[121]

这是非常有趣的一个段落,雷在谈及实际的作战时,表明自己愿意听从指挥,遵守战术安排。通常情况下,雷在信件中谈论过去发生的事情时,倾向于夸大自己的所作所为,当收信人是一位女士时,他的这种行为就会变本加厉,所以我们对此要格外小心。实际上,他关于战争的许多记述都不太可靠。他曾经写过:

我亲历过第一次世界大战,当德国人最后从兴登堡防线溃退的时候,他们把机枪小队留下来殿后,尽量拖延住追击的部队,这些人虽然起身试图投降,却全部被我们刺死,一个都没活下来。[122]

可是,雷并没有参加1918年夏末的追击行动,他撤出前线,加入了英国空军(Royal Air Force)。弗兰克·麦克沙恩(Frank MacShane)在1976年出版的钱德勒传记中,为我们复述了雷的另一个故事:

6月,钱德勒在法国的从军生涯戛然而止,他所在的作战部队被一轮密集的炮火击溃,这些11英寸口径的炸弹炸死了所有人,而雷是唯一的幸存者。他自己也被炸弹波及,脑部受到震荡,被带到后方不久,就被送回了英国。[123]

这个故事具有典型的雷蒙德风格,将他塑造成一个历经重重困难的英雄,这也是他愿意向书迷们讲述的故事。可是这故事中有两个漏洞:6月,雷应该已经撤出前线,转入预备役,后方尽管也会受到轰炸,但是可能性非常小;而第二项证据更为有力,他的军事记录里包含所有任务、升迁和受伤的明细,里面并未提及他被炸弹波及、脑部受到震荡的情况。

但这并不意味着雷没有在战场上见识过战争的恐怖。他的战场见闻不仅影响了他的身体,也影响了他的精神。他在英国空军接受训练时拍摄过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他面色枯黄、两颊深陷,形似行尸走肉。早年照片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的明媚笑容,如今已经失去了活力。后来他写道:

如果你曾经作为排长,带领兄弟们向着机关枪冲锋,那么此后你的世界就再也回不到从前的样子了。[124]

战争是人世间极为可怕的事情,经历过战争后,雷在许多方面都发生了改变,而其中有不少变化要到多年以后才会显现出来。尽管我们不太清楚他在战场上是不是也喝酒,但是早在1918年,他就开始酗酒了。酒在当时几乎唾手可得,它自然而然地成了很多人消愁解忧的良药。R.C.谢里夫(R.C.Sheriff)在剧作《旅途尽头》(Journey's End)中塑造了一个名叫斯坦霍普的退伍军人,他曾经骁勇善战,后来却每日沉溺于酒精。我们永远都不可能知道有多少人会沉沦至此。雷在给朋友的信中曾写道:

当我还是个年轻人,在英国空军服役的时候,我常常喝得酩酊大醉,醉到四肢伏地,爬着上床。可是到了次日早晨7点30分,我又变得像麻雀一样欢快,叫嚷着要吃早餐。不过话说回来,这并非一种值得羡慕的天赋。[125]

大概就是在这个时期,或者说应当就是在这个时期,雷在酒精和解脱之间画上了等号。

6月,也就是雷后来声称自己被炸弹波及的那段时间,他决定参加英国空军。优雅骑士的梦想仍旧在雷的心中盘桓不去,所以他也就不可避免地想要成为飞行员(别号“空中骑士”)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交战双方的飞行员都被视作高贵的斗士,他们以绅士的方式,以天空为战场决一胜负。当“红男爵”里希特霍芬[126]在1918年4月21日被击落牺牲之后,协约国军队高层以英雄的规格厚葬他。己方飞机执行空袭和侦查任务时,时常会飞过己方战壕的上空,雷对它们的轰鸣声和飞行杂技应当都不陌生。他还在战场上目睹过激烈的空战。尽管德国人的机关枪射击速度更快,但是英国空军[当时还叫皇家飞行军团(Royal Flying Corps),1918年4月更为现名]却经常主动请战,表现出一种不畏强敌的气概。而德国人尽管也明白制空权的重要性,却倾向于保留空军实力,只在能取得最大战果的情况下才安排空军出去作战。

雷看着友军的飞机在头顶翻转呼啸之时,肯定想过这其中某架飞机会不会是他的老朋友戈登·帕斯卡驾驶的。帕斯卡早在加拿大就报名参加英国空军。从加拿大远征军中培养出来的飞行员都很优秀,而击落“红男爵”的关键人物中便有一名加拿大人。帕斯卡信中所描述的部队氛围可能令雷感到熟悉,它和英国公立学校没什么两样。我们不妨读一读一位年轻飞行员写给父母的家书:

昨天晚上,我正要上床睡觉,突然间,一块浸透水的海绵飞进来,把整个屋子弄得是一团糟。我朝外面泼了一壶水,结果马上就被回敬了一壶。屋子里实在是湿答答的,我只好跑进花园里,结果跌进了一个巨大的泥坑。回来的路上,我弄来了两个洋葱,好对付那些混蛋。我们的床铺都湿透了。不过到最后,我们还是把房间都收拾干净,睡上了安稳觉。这里实在太好玩了,真过瘾。[127]

报名之后,雷被送去林肯郡附近的沃丁顿参加训练。空军训练本身就充满危险,第一次世界大战令14166名飞行员失去了性命,其中超过半数都死在训练阶段。雷接受了全套训练,已经具备驾驶飞机的能力。这件事想必令他欢欣鼓舞,而且飞行员的角色也同他独特的个性相吻合。驾驶飞机与地面战斗不同,是孤军作战,全凭自己本事。到了天上,飞行员只能依靠自己,而雷天生就不喜欢和战友抱得太紧。

1918年11月,参战双方签订了停战协定,战争结束了。雷的训练也突然中断,他打道回府,返回了加拿大,并在1919年2月复员。我们并不清楚他复员后做了什么,但他可能返回了洛杉矶。

1919年初,雷的身上发生了一件重大的事情,给他以后的人生带来巨大的影响:他终于明白自己爱上了挚友的母亲,茜茜·帕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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