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我从未见过你自己接送孩子。”
牧云笙也想通了为什么直至今日两人才相遇的原因。
“好了,我还有事情,先走了,单我会买掉,但是这个酒杯很贵,当心点。”
“酒杯?呃······好的。”
牧云笙拿起酒杯,等到赵步芝和司机离开酒吧之后,拿着酒杯离开了。
在招待所门口拿钥匙的时候,牧云笙才发现自己的口袋中还有一张纸条。
“张昌生是我的发小,我还住在赵家,二婚单身狗。”
牧云笙自嘲地笑笑,像是笑自己还是抵不过一个赵步芝啊。
拉开椅子,从另一边口袋拿出用纸包着的酒杯,酒吧里灯光很暗,现在在招待所的台灯灯光下,牧云笙终于看清了酒杯上的口红印子。
确切地说,不是嘴唇印子,而是用手指点出的摩斯密码——真假难辨。
牧云笙一时没有想明白,躺到床上,闭上眼睛,手机已经坏了,他只能第二天再去看看,哪家店愿意帮忙修。
周末对于一个以休闲悠闲著称的城市来说,是一周之中最舒服的时间。
大街上,一对对的情侣牵手逛街,或是买上一袋零食,去大影院或者私人影院看看最新的电影。也有三五成群的小年轻,相约着放下厚重的书本和书包,喝喝咖啡,唱唱歌。抑或是那些平时忙于工作的中年人,相约打打牌,喝喝茶,说说以后的打算,讲讲孩子的教育。
牧云笙无疑是与之不符的存在,身上的衣服是为了方便换洗,在地摊上买的,加起来不到200的白色短袖,黑色长裤,一双帆布鞋,再就是一件劳动布的外套。
“老板,这手机能修吗,被火烘了十几分钟。”
“我看看。”
老板拿过手机,仔细翻看了一遍,心中思考片刻。
“500!最便宜了。”
“什么,这个手机买的时候也才花了1000多点,修一下就要500?”
虽然这家老板的价格比昨晚那家低一些,但牧云笙显然不想花费这么多。
“这还贵?你去问问这条街上的所有店,如果有比我低的,我免费给你修好,还送你一个最新的手机。”
老板顿时就不高兴了,大声嚷嚷着。
“好,我这就去问。”
牧云笙也不耽误时间,平静离开,甚至不和老板有争执。
可事与愿违,正如那个老板说的,整条街就属他给的价格最低,有些甚至狮子大开口,开口就是1000多。
可牧云笙始终没有再去那家店,而是去五金店买了一些工具,他想着自己鼓捣试试。毕竟现在的他确实穷,工资还没有发,以前的钱也都捐出去了。
整个周末的两天,除周六上午去找手机店,牧云笙都把自己关在招待所的房间,尝试修理手机,但是到了周日的晚上七点,手机还是没有修好,甚至情况更糟糕了。
“失败了!”
牧云笙失落地放下工具,靠在椅子上,一天一夜没睡,牧云笙有些疲乏,但比起以前做任务的时候,一天一夜连入门级都不算。
“老板,能帮我把里面的东西搞出来吗?”
牧云笙只得厚着脸皮又去了那家店。
“又是你啊,看来自己修了一次了,怎么?没修好?”
老板瞥一眼牧云笙的手机,经验丰富的他立马就知道了牧云笙自己尝试修了。
“算了,只要能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就行,手机就不要了。”
牧云笙,一个从不妥协的人,竟然对一部老式的旧手机妥协了。
“算了,我想你手机里肯定有你重要的东西,这感觉我明白,东西我给你免费拿出来,手机呢,我也修不好了。”
老板想起抽屉里那只手机,那只让他学会手机维修,懂得手机零部件的手机。
“听您这么说,您有什么故事?”
牧云笙想着反正自己也无事可做,就和老板攀谈起来。
“知道十年前的地震吧?”
老板一边对着电脑操作,一边和牧云笙说话,只是眼睛一直盯着电脑屏幕,手指灵动地敲击着键盘。
“这我知道,当年还在部队,参与了救援。”
老板抬头看了一眼牧云笙,眼睛中有感恩,然后迅速低头继续工作。
“我在外地读书,没在老家,当时收到了我妈的很多短信,还有十多个未接电话,我直至今日都在悔恨,不该和朋友去喝酒,没有接到我妈的电话,所以我一直都保存着当年的手机,我也遇到像你这样的情况,也因为这个学会了手机维修,甚至我还买了无数个相同型号的手机,免得没有配件可以替换。”
老板说着,眼中噙着泪水,停下工作,从抽屉中拿出了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