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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那些人Who I meet (2)

他最近陷入两场恋爱,其一是与他的新工作,其二是与他的女朋友。他说他爱他的设计师工作,恨不得睡在工作室里,只要一画图就让他觉得浑身带劲儿。但是,因为后者,他开始学会不那么迷恋他的工作而跟女朋友逛街,学着不听黑人饶舌而听交响乐,学着放弃当DJ的梦想,好好当一个建筑师。他女朋友是个个子小小的日本女人,看起来甜蜜又小巧,在李德说这些话的时候一直笑眯眯地看着他,眼神背后是一只能掐住一切的大手。

李德曾经以为自己会成为一个DJ,所以他的公寓里有两大架子的黑胶碟。只是现在它们都蒙着薄薄的现实主义的灰尘。我拿出其中一张来,擦掉那面上的灰放进碟机里,节奏响起来的时候李德的身体也开始快乐地摇晃,双手在空气里搓着一张看不见的黑胶碟:“我还是有可能做一个很好的DJ的对不对?”他说,看了一眼旁边依然笑眯眯的女朋友,然后拉起女朋友的手说:“但是我现在更喜欢听交响乐就是了。”

复活节的夜晚李德亲自下厨。他买了意粉,胡萝卜,蘑菇,芝士,罗勒,迷迭香,牛肉。“我要给你们做一个复活节大餐!”他说。他的厨房小得只能放得下一个成年人,其他人只能站在厨房门口陪他聊天。他不厌其烦地把各种材料细细地切碎切丝,偶尔拿起旁边的香槟喝一口。他动用了至少四口大小不一的锅,在灶台上乒乓作响,交替着出现在炉火上。这是一个程序极其复杂烦琐的过程。最后,这个看起来放了一万种材料的意粉最后却有点“大音希声”的意味——除了意粉本身,切进去的一切,连同形体和味道都神奇地消失了。我们端坐在桌子前,铺好餐巾,倒好香槟。他隆重地给每个人面前的白色瓷盘上舀了一大堆意粉,然后坐下,心满意足地对大家说:“Bon apetit!”

我们一边吃着这个耗时耗力又简约的“大餐”,一面听他向我介绍法国菜里的高级料理,平静地说自己“从来没有进过任何一个的门。它们很贵……基本上,只有我父亲掏钱的时候我才进过那些餐厅的门。”他拿着少少的工资,和大部分巴黎人一样,在小小的餐馆吃饭,即便如此依然惭愧自己吃掉了工资的大半,说起来,很不像一个名门之后的气派。

李德带我们去一个跳蚤市场。这是巴黎数不清的跳蚤市场之一。也是在他嘴里数个“very very good”的地方之一。他年轻的眼睛里总是对世界流露着最大的善意,很多事情都能被他真诚地称赞。当然,有时候当我真正面对它们的时候,很是需要一些挖掘力,才能明白那些埋藏在“very very”深处的“good”是什么。

市场巨大,充斥着游客都不会感兴趣的廉价日用品,一如广州的小商品批发市场。来自亚洲的廉价T恤和塑料器皿占据了大部分的空间,有些价格甚至比国内都便宜。间或有几个旧货铺可以稍微翻弄一下,也与后来在意大利广场看到的二手市场之精彩不可相提并论。但是结果跟任何一次一样,当他用透明的蓝灰色眼睛盯着我们,热切地问:“喜欢吗?”诚恳眼神让我不得不表示:嗯,我很喜欢这里。

街区那边有个教堂,李德也说它very very good。跟随他的指示我找到了它,莫说在巴黎,在欧洲的任何一个城市,它都显得那么平淡无奇。它混迹在一堆的家长里短里:左边是邮局,右边是面包房,前面是卖红酒的小店,后面是水果档。它门前的自行车,汽车,横七竖八停成一堆。我绕着它转了一圈,在它面前的小超市里买了两个鱼罐头,在隔壁面包店买了一根法棍面包,然后往回走。

街区有几个小小的街坊酒吧,有现场乐队。组成乐队的看起来都像些邻居大叔大婶,摇滚阿叔看起来像是在家很受老婆的气出来找满足感,而民谣阿姨看起来则似乎在抓着自己早就不见了踪影的青春。捧场的也多是街坊,晚上7点开始欢乐时光,人人都在街边喝上一杯。

路边的咖啡座里,一对年轻的父母推着他们的婴儿车,父亲在看一本诗集,母亲在看着树梢上巴黎的第一缕春光露出微笑。走在下班路上的路人互相微笑致意,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李德嘴里说的“very very good”,以及刚来的时候那个陌生男人所告诉我的:这里才是巴黎。

薄荷岛上查无此人

伊恩是个土生土长的巴黎人,就是任何以i结尾的单词都会发出“希”音的那种小巴黎地区的人。他在巴黎有份不错的工作,在一个IT公司做工程师,有着不错的收入,稳定的生活。

35岁那年的有一天早上,出门上班的时候,他突然厌倦了逢人都要说“早上好”,更讨厌不相干的人对他说“早上好”。在他看来,每个人的早上都是自己的早上,好与不好于别人有不相干——更何况你我都不见得诚心祝愿他人有个愉快的早上。这些从不知道什么世纪就开始的礼节和整个城市一同向伊恩喷发着陈腐的气息,他觉得很不愉快。于是他离开了巴黎,来到菲律宾的薄荷岛上住下来,一住就是两年。

在薄荷岛的伊恩从一个潜水菜鸟很快地熬成了一个潜水教练——显然,在菲律宾这个小岛上,他的那些IT知识有点过于丰富,以至于岛上那些网速缓慢的网吧根本用不上他这样一个工程师。

从认识他那一天起,他的形象永远是打着赤膊,下身穿一条土黄色的短裤,脚上挂一双薄得跟纸片一样的人字拖,开一辆小摩托车在岛上来来去去。陪伴他的是一条黄色的老狗,每天也就蹲坐在他摩托车的前座上随他来来去去。我在薄荷岛的小路上遇到过他们几次,老狗总是用前爪扒着车头站在踏板上,下垂的大耳朵被风吹得呼啦啦地向后飞扬,它和伊恩一样半咪着眼睛,和伊恩一起把破旧的小摩托欺负得哐哐乱响。

伊恩也许是整个薄荷岛上最负责的教练。他以超人的耐心,把我那个不会英语,不懂游泳的伙伴Toni教会了潜水,从此Toni就成了他的宝贝。他用他的巴黎口音把Toni称呼为Toni-希,带着他出没在岛上的每个人面前,不断地炫耀:“瞧啊,瞧啊,我连他都能教会,瞧啊瞧啊,他就是我前天说的那个差点儿淹死的Toni-希。”

这一中一法,完全无法沟通的老男人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每天都惺惺相惜起来,他们形影不离地用他们自己的肢体语言进行各种沟通,连伊恩的老狗都看不过眼了,无聊地趴在沙滩上,时而翻起眼帘蔑视地看着他们这种高龄低智的快乐。

“你每天都对着大海不烦吗?”我问伊恩。

“有时候也烦。”伊恩快乐地回答。

“烦的时候怎么办呢?”我问,这个小岛实在不大,岛上的道路无非是连接这一片海滩与那一片海滩的过道。

“我就转过头去看森林啊,或者去看太阳下山。”伊恩依旧快乐无比。有时候说着说着话他就要应付一下村民对他的问候,用他那些带着巴黎口音的菲律宾英语问人家:“啊,晚饭吃鱼吗,大鱼吗?”

有一天伊恩探头过来看我在岛上拍的照片,里面有一些是他在扛氧气瓶或者上课的照片,他指着照片问我:“能不能给我一点?”

“可以啊。”我说。

“这百分之一百的看起来就像是我妈妈希望得到的照片,你知道,我妈总想看看我离开巴黎之后怎么样,我也给她发过一些照片,可是她非常不满意。”

“你都给你妈妈发什么照片?”

“就是我们喝完酒的那种傻样儿呗。”伊恩摊摊手说,我只有那种时候会想起来拍照,“但是我妈妈看了以后总怀疑我没有正经工作,快要饿死的样子。”

“你觉得这样的照片会让你妈妈放心吗?”我指着一张他光着膀子,满头大汗地帮助船工搬运货物的照片问。

“至少她会知道我正在工作,而工作就会有饭吃。”他说,“给我给我,我这就给我妈发过去。”

要分别的头一天晚上在小酒吧里看到伊恩,难得地穿上了一件白色的圆领T恤,刮了胡子,神情中带着几分紧张。下午时他面对我们的离愁别绪突然不见了,面对他亲爱的TONI-希也兴奋不起来了。我们在一起喝啤酒,他的老狗躺在酒吧正中间的地板上,他几乎对我们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答非所问,他一直盯着墙角那群人,那群人里有个白裙子的黝黑美女,美得像阳光一样刺痛了现场所有人的神经。

“你认识她?”我问伊恩。

“是的。”伊恩喉咙都发紧了。他举起手中的啤酒杯,机械地一口一口地喝着。“你爱她?”其实这个问题我根本不需要求证答案,所以我紧跟着问:“她爱你吗?”

伊恩放下啤酒杯,眉毛,眼角,嘴角,通通都在往下撇:“我想,我不知道,三年了,当然我们仅仅是朋友,当然也许,她知道的。她下周就走了,去法国,定居,嫁给一个法国人。”

“你要不要告诉她你爱她?”我怂恿伊恩。

“嗯,也许,不要了吧。我不知道,谁知道呢,我不知道,算了。”水底下那个宛若海神波塞冬一样果敢勇武的伊恩在陆地上穿上T恤之后就把所有的胆子都留给了大海。他就像刚刚把尾巴典当给巫婆的人鱼那样,失去了大部分的能力。

那个晚上过得很混乱,伊恩穿梭在白裙子美女和我们这群朋友之间,喝了很多酒。“保重,保重。”大家互相拍着对方的肩膀,重复着这句话。伊恩比我们要伤感些,他要面对的分离是我们的两倍。天快亮的时候大家都喝多了,他使劲地拍着早都醉得不醒人事的Toni的背说:“真讨厌,不许哭!”然后自己趴在桌子上呜呜地哭了起来。

再后来,伊恩写信告诉我,那天晚上我们走了之后,他终于鼓足勇气告诉那个女人自己对她三年来的热爱。然后女人告诉他,她的骄傲让她也等足了三年。

之后,伊恩信里说:“我和她度过了这辈子最快乐,也最艰难的7天,我们几乎没有离开过彼此的身体。她已经走了,而我连她的一张照片都没有。”他小心翼翼地问我当晚有没有拍下任何有关她的照片,如果有,是不是可以给他。这是他第二次找我要照片。

我把女人的照片发给他,包括一张他们俩一脸灿烂笑容地看着对方。有些感情,你不知道,我不知道,原来都瞒不过外人。伊恩写信来说谢谢,他说:“蔻蔻,你不会明白这些照片对我而言的意义。”

再后来,伊恩的来信就没有提及过她了。他只是说一下他在教人潜水的事情,他的狗病了,他去森林里看树木的时间越来越多,再再后来,我再发邮件给他的时候,所有的邮件都被退回来。

薄荷岛上查无此人。那个年幼的开罗漫游者

开罗是个见鬼的城市。太古老的文明像太多灰尘累积成壳,令这个总是炎热的城市有种无法擦拭的陈旧感,所有的秩序都在暗中执行,对于一个游客而言,开罗总有种持历史自傲,看着你出笑话的距离感。

经历了几场粗暴的骗局之后我把自己的钱包和心防都看得很紧。晚上八点,吃过了晚饭,气温总算凉爽一点,开罗人三三两两地聚集在路边,干点儿什么或者什么都不干,只是这么扎着堆,吹点风。

一个15岁左右的男孩子走近我,瘦瘦的,个子不高,穿着一件很难形容的夹克,和所有人一样的牛仔裤:“你好,你是游客吗?”不错的英语,但我没有力气再对付一个小骗子了。“哎,你好,我在跟你打招呼呢。你为什么不理我?”小孩有点儿不依不饶。

“你要干什么?”我盯着他问。他摊了摊手:“没什么,我只是想练练英语,到处逛逛。你要不要我带你到处逛逛?我不是导游,我不要你的钱,只想练练英语。”

这个黝黑的小孩有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眼睛里有令人信服的诚恳。一个孩子,又能把我怎么样呢?我开始放松警惕,连自己都能感觉到自己耸起的肩头垂了下来:“我来了好几天了,该看的都看过了。你能带我看什么呢?”我问。

“啊,小姐,开罗很大,我带你去看任何游客都不会去看的东西。”好吧,我承认这个孩子点中了我的死穴。路灯亮起来,我走在他略后面一点,跟他钻进了开罗老城区里的小巷里。每路过一堆人的时候都会有人打量我们这对奇怪的组合。一路上小孩跟很多人打招呼,从四五十岁的大人到与他同龄的小孩。

“你怎么认识那么多人?”我问他。

“在开罗,人们都认识很多人。你住在一个地方,附近一公里住的人你都会认识。”小孩子带着一种毫不夸张的语气说着这些话。

“你在跟他们说什么?”

“他们问你是不是我女朋友。”小孩嘿嘿地笑起来。埃及男人的贫嘴,好色,爱搭讪,这些日子以来我见识过不少,只是不曾想过这个其实也是童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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