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她在L市青山暮园。
清明时节雨纷纷。果然如此。她生在清明,记忆里,没有一个清明是不下雨的。而总是这天,她故意忽略是自己的生日。
凝望着地上那一束带着雨露的白菊,她有些讷闷,是谁来过?不会是肖叔叔?不,肖叔叔知道妈妈最喜欢的是白玫瑰,每次来上坟都是送白玫瑰的。这个人不可能是熟悉妈妈的人,但凡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只爱白玫瑰,而不喜欢菊花清冽甘苦的味道。
缓缓弯下腰,递上手中的白玫瑰。看着墓碑上那张照片,轻轻唤了一声妈妈就开始抽泣起来。好多的委屈,好多的辛酸就像大雪压树枝一样,让她不负重荷。
不过三四个月的时间,她觉得自己人生已经脱离了轨道,与她预期的未来完全背道而驰。
撑一把雨伞,长久地站在雨中对着那个长眠在另外一个世界的女人说了很多,问了很多。直到双腿发麻,她才依依不舍的离开墓地。
回到酒店洗了个热水澡身体才回暖。整整一天,她不停地看手机,哪怕明白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的道理,可是她还是抱着那丝希望,她不相信沈晗会骗她。
可是谁又说得清呢?或许,她注定就是那种得不到幸福的女人。
第二天一大早就买了去镇远的火车票。肖叔叔说那是一个宁静而古老的小镇,前几年,肖叔叔去了一趟镇远旅游,不知怎么就喜欢上了那,在那儿开了一间客栈。电话里也总让她过去看看当休假,她一直想去,可是时间总是不够用,现在终于有了长假可以去看看了。她是喜欢肖叔叔的,那个男人只能用温润如玉四个字来形容。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四年,从初二到高三,然后她去大学了,他每月负担她的学费生活费。那个时候的肖叔叔事业也算有成,客栈并不是他赢利的项目,只是他用以休闲度假钓鱼养生的地方。
抵达到镇远是下午五点。坐的是绿皮火车,火车停站的时候真让她有种时光倒流的感觉,她仿佛回到八十年代去看乡下看外婆时自己最初路过的那些小站,白色栅栏,绿色植物,干净,从容,怀旧。
提了行李下楼梯,刚出站,天空就飘洒着几点零碎的雨滴,落在青石板路上能照出人影,雨中的镇远有种小家璧玉的玲珑与娇羞,忽然之间就明白肖逸为什么会喜欢上镇远。
也没有让肖叔叔来接自己,她想给他一个惊喜。
打了的士进古城,古城的旅客不多,相对她之前去过的一些古城,镇远真的算是很清静的古城了,让人觉得遗憾的是除了建筑是仿古,大部风的历史古迹不复存在,可这里有一种自在而宁静气息。在舞水河边找到肖叔叔经营的那家客栈,接待她的是一个二十来岁的清秀女孩,问起她老板呢,小女孩说老板去西藏了。
也没有说自己的身份,要了一间临河的房间,推开窗就能看到美丽的舞水河。雨里的镇远有一种意味深长的美,田小麦倚在雕花木窗前,看着窗外新绿的柳树和打落在河里的雨珠,看着对岸仿古建筑,心里甚是惆怅,这样微雨的天气,两个人撑一把雨伞走在杨柳飘飘的河边是多么诗情画意的一件事,唉,明明是两个人的旅程,怎么只剩自己一个人了呢?
拨了他的电话,想问他一个究竟,手机依然处在关机状态,公司里依然说他没有请假也没有来上班。
不会出了什么事吧,不安的感觉令她变得有些抓狂。
她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在镇远遇到李念。她宁愿这是做梦。至少梦醒后,一切恐惧都会消失。
是来镇远的第二天,依然下雨,她撑着一把雨伞拿着相机沿着舞水河畔走,偶尔拍拍有点特色的客栈或酒吧建筑,一位穿着蓑衣的老人驶着木船在河中央垂钓,也不知为何,她停下了脚步立在河边久久地看着这一幕。
也许肖叔叔喜欢的就是这种生活吧,名利就像猎物,在都市里如猎人一样追赶着猎物,累了在山水之间寻求一份悠然自在。
等她再回过神来之后,眼角瞥见一抹熟悉的身影。
李念!
比恶梦还恶梦的就是恶梦中的那个恶魔真的就在自己身边,等她意识到这不是梦的时候,她转过身飞快地想逃离,却被李念一句:“你想不想知道沈晗现在在哪?”给绊住了脚。
“你把他怎么了?”田小麦面对李念是没法冷静下来的,在李念说完这句话后,有千万个念头在她脑子里闪过,她能肯定一点,沈晗没能陪自己一起来必定是与李念有关。
“他好好的,不过,如果你拒绝跟我结婚,我会让你看到一个不怎么好的他。”李念邪恶地笑着。
“你疯了吗?你没有王法了吗?你以为你可以一手遮天吗?”田小麦拿出手机要报案,却被李念一句如果你不想他死无葬身之地给退缩了。
“他并不爱你,如果他爱你,他此刻就在你的身边。”
“胡说!如果不是你,他怎么可能不在我身边!”
“你太高估你自己的魅力了,你凭什么那么笃定他会喜欢你?田小麦,事实上,吸引男人的东西很多,权利,金钱,漂亮的女人,随便找出一个女人都比你更吸引他。”
“你把他怎么样了????”田小麦罗搜着在电影上看到的那些片段镜头,想到李念一定是绑架了沈晗。
“我说过他现在还好好的。只要你跟我结婚,我确保他毫发不损。”
“我要听听他的声音。”
李念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说了一句让他接电话,然后把电话递给田小麦,小麦听到沈晗的有些消沉地声音:“麦子,对不起,没能陪你一起去镇远。”
她刚问你在哪,就被李念把电话给抢走了。田小麦只觉得自己虚脱得快要倒下去了:“你告诉我,你到底想要我怎么样?我对你做了什么让你这样对我,一次一次没完没了的纠缠着我不肯放过我?满世界的未婚女人,满世界想嫁给你的女人那么多,为什么偏偏要这样对我?”田小麦噙着泪水再一次绝望地责问眼前这个眉目冷峻的男人。她知道他永远都不会给他答案,她亦知道她内心很清楚答案,他选她,是为了和另外一个女人在一起,可她还是希望他亲口说出这个事实,希望他亲口告诉她,她从来只是炮灰,如此她死也知怎么死的。
他就是主宰她的命运。她无处可逃的命运。
“我答应你,你放了沈晗。”
李念转过头不敢置信地看着她的脸,她为了一个男人,答应嫁给他,眉间骤然一凛,手握成了一个拳头。
这个世上,想要嫁给他的女人多得是,而她偏偏是最不愿意嫁给她的。才开始他以为她在跟他玩抛砖引玉欲擒故纵的把戏,直到她开始和沈晗交往,他看着他们手牵手从韩国餐馆出来,他一路护送她回家,并不近的路程,她却愿意任由他牵着手走那么远,而他只要碰碰她,她便像只刺猬般竖起全身的刺来对抗他。他看着他们在她家楼下缠绵了一个小时十分钟才依依不舍的告别。这些,令他嫉妒若狂。
不是因为爱她,而是因为得不到她,他长到这么大,想什么就有什么,可他最在意的是得不到的东西。
“那么考虑一下什么时候回去,我们办了结婚证,我就放了沈晗。”
“好,现在就走。”田小麦负气地说。
为了那个男人,她竟然如此迫不及待。他对她真的这么重要吗?
回到客栈,田小麦匆匆收拾了一下行李,给肖叔叔写了几句话,让守店的小妹将便笺一定要交给肖逸。
世上有一种人,你最好永远都不要对他抱任何希望,这样便不至于失望。
至少李念就是这样的人。
现在的田小麦已经是已婚女士,连她自己都没有回过神来,可是,她真的已结婚了,但婚前婚后的她确实没有什么区别,别说一个像样点的婚礼,事实上全世界都无人知道她已为人妻。
李念之前高张艳帜地说要娶她,最后居然低调到无声无息。
这样又有什么不好?她问自己。随后一笑而过。
依然上班,依然住在自己按揭的单身公寓,依然每天早上挤公交,晚上加班到深夜,一个人坐在公交上恍恍惚惚地睡过去,好在司机都认识她了,每到她的那一站就会唤醒她。生活中并没有多什么,当然不会多,却让她痛苦不堪的是沈晗。
回到公司的第一天她就见到了沈晗,他仿佛瘦了点,仿佛又没有瘦。见到她,依然笑得很温暖。田小麦被这笑击得一阵钝痛。这个世界没有因为她与一个禽兽结了婚而有任何改变。所有的人还在原地踏步,只有她渐行渐远。
她无力面对沈晗那样的笑容。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沈晗要说对不起,为什么沈晗依然对她笑得这样宠溺,仿若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