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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崇祯十四年

揉了揉酸涩的眼睛,拖着疲惫的身躯,一个身影不情愿地走在坑坑洼洼的土路上。

杨朝来到这个地方已经第三天了,想找人问问这是什么地方,可在这三天里却没有见到一个活人。刚来时发现了几个烧毁的村子,但除了荒芜干裂的土地、破败的屋舍,就是残缺不全的尸体,而尸体旁则聚集着瘦弱的野狗和成群的乌鸦,灰色的天空笼罩着干旱的大地,呈现出一副末世景象。

三天里杨朝除喝了点水之外,没有吃一点东西。不是他不想吃、确实没有找到一点吃的,野狗太多也不敢贸然下手,而当看着尸体时,真是什么胃口都没了。可是他自己知道,如果再不吃点儿东西,就要去见革命先烈了。

就这样慢腾腾的走了大约两个小时,正在浑浑噩噩之时,路边出现了两条野狗,正啃着一个人的头骨,野狗时而抬头看看杨朝,发现了只有一个人后,慢慢的向杨朝这边靠来。

吃过人肉的野狗,瞪着猩红的眼镜,觊觎着眼前这个活人,嘴里发出低沉的“呜呜”声,杨朝条件反射似的紧绷身体,掏出了身上的水果刀和野狗对峙起来。

“娘的!老子三天都没吃东西了,你们两个畜牲还想吃老子。”杨朝对着野狗吼道。

面对眼前鲜肉,饥饿的野狗再也按耐不住诱惑,一只冲着杨朝的大腿,另一只冲着杨朝拿刀的手腕扑了过去。

见势不妙、杨朝猛地向后一闪,“噌”的一下就退出了四、五米。

“我去!什么情况。”

虽说自己当过兵,可那也是十几年前的事了,早就变成了油腻大叔,现在已经不算年轻的杨朝已经35岁了,就算没事的时候锻炼一下,也不可能一跳这么远。不敢多想,必须先解决眼前的麻烦。

扑了空的野狗一击不中凶性大发,一只稍大点儿的野狗迅速的改变方向,往杨朝身后奔去,杨朝不敢转身,因为另外一只野狗已经近在咫尺,虎视眈眈的瞪着自己,试图找出杨朝的破绽。

就在杨朝腹背受敌之时,就听“啪”地一声响,一块石头从右边飞来击中野狗的头部。

“嗷!”头部受创的野狗惨叫一声,正好倒在杨朝面前。

杨朝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一刀扎在野狗的脖颈动脉上,一只手用力按着狗头,一条腿跪在狗的身上,野狗抽搐了两下就没了反应。

杨朝觉着野狗死的差不多了,便站了起来,哪知刚直起身体,就感觉到身后一股腥风袭来。

“呜”!出于本能反应,杨朝顾不上回头,向后踹出一记带风的重腿。

就听“咚”地一声响,野狗打着旋儿地飞出去了十几米,重重的砸在了地上,一动也不动了。

杨朝转身看着远处的野狗,不由得心里打起鼓来,“怎么飞那么远,难道哥们开挂了。”

想到这里杨朝向后面走去,伏下身来观察着这只野狗,只见野狗七窍流血一动不动,探出右手摸了一下狗头,头骨向内塌陷,颈骨断裂,死的不能再死了。

“难道这就是断水流大师兄的,十二成功力裂头脚?”

正在杨朝愣神的时候,后面传来一阵脚步声,扭头一看,只见一个蓬头垢面,身着破布条的瘦小身影向自己这边走来。

“喂!小孩儿,你叫什么名字、还有这是哪儿?”杨朝开口问道

似乎不是跟她讲话,瘦小地身影直勾勾的看着死了的野狗。

杨朝目光一滞,看着眼前的小孩大概1.60米左右,身材虽然偏瘦,却也凹凸有致。大大地眼睛,高高的鼻梁,小巧的嘴,虽说满脸污渍,却也能看出是个相貌不差的女孩。

“想吃吗?”杨朝问道。

小女孩怯怯的点了点头。

“去找些柴火来,我来剥皮。”……

看着挂在火上冒着油的狗肉,两个人的肚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

杨朝觉着烤得差不多的时候,上前用刀割下一条后腿,递到小女孩面前,小女孩两眼放光,迫不及待的一把夺了过来,不顾烫手,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杨朝也不客气,大口咀嚼着狗肉。虽说没盐,可饿了三天的杨朝哪儿顾得上许多,机械的往嘴里塞着。

小女孩吃完一条狗腿就停了下来,打着饱嗝,用满是油污的袖子擦了擦嘴,看着杨朝吃。

不知不觉中,杨朝把剩下的肉全部消灭个干净,拍了拍自己的肚子,感觉并不是那么涨,难道说自己的基因改变啦?自己少说吃了十几斤肉吧。哎!还是先顾眼前吧。

“你叫什么名字,这是什么地方?”

听到杨朝发问,小女孩终于怯生生的答到:“小、小女子江晓兰,这里是西,、西王村。”

“你怎么自己在这儿,家里人呢?现在又是什么日子?”

听到杨朝问家人,小女孩满眼通红,颤抖着回答道:

“小女子乃是本是中牟县江家庄庄主独生女儿,皆因今年二月初闯贼由西而来,路过江家庄,裹挟全县百姓攻打开封,奴家一家一十三口尽皆被杀,只因我父将我藏于密室之中才幸免于难!家中粮食早被流寇抢走,前日密室之中粮米已尽,所以壮着胆子出来找点吃的,幸遇公子才不至于饿死。现今乃是崇祯十四年三月初十。”

原来是个落难的大家闺秀,但闯贼、崇祯十四年什么鬼!

孰知历史的杨朝,当然知道现在的处境,刚刚结束了历史上第一次开封保卫战,李自成取洛阳后,杀福王朱常洵,而后率领3万老营急行军偷袭开封城,激战7日不克反被陈永福射瞎了一只左眼,“李独眼”从此诞生了,李自成不得不黯然退兵。

这是大明帝国灭亡前的黄昏,也是汉民族水深火热之时,内有流寇,外有建奴,贪官横行,民不聊生,偏偏还遇上小冰河时期,气温骤降,赤地千里。

如果早来几年杨朝觉着还有可能用后世的技术改变现状,可现在大明已然是病入膏肓,药石无用,再过不到三年满清就要入关了,现在就是打死杨朝亦是回天乏术。

“真特么的倒霉,别人小说穿越都是汉唐盛世,轮到我了就是这么爽的朝代?可真要拖着猪尾巴喊主子,受满清奴役,老子还办到!”

因为满清的奴隶殖民统治,中华大地开了近三百年的历史倒车,毁灭中华文化,老百姓被压榨更甚,野蛮覆灭了文明,所谓的盛世更是子虚乌有。

而从满清建立到入关之后,还屠杀了大约7000万汉人,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每次攻城三日不降,全部屠城。入川几乎杀光了川中全部汉人,最后不得不从湖广移民,中华大地上几乎不见汉人衣冠,而张献忠却成了“我大清”的背锅侠。

“大不了去找小郑同志,他还能撑个几十年,等老子用知识开了挂,再找小辫子算账!”

想到这里杨朝不免有了些底气,正了正身子问江晓兰:“不知小姐以后有什么打算。”

江晓兰擦拭着红肿的眼睛说到:“小女子躲了将近一月,听说闯贼退了,欲往开封去寻奴家二叔,你能护送小女子回家吗?”

听到“家”这个字杨朝不禁一怔,不由的想起了一些往事。

自己穿越前是退役军人出身,后来当过化工厂工人、也当过司机、最后在一家知名粮食企业做销售经理,平日对工作一丝不苟,责任心强,广受客户好评!就是有个小毛病,口有点花。

就因为在部队的锤炼,也养成了眼里不揉沙子的性格,由于两年前发现新来的部侵占公司利益,把他给告了!但因为其是高管的亲戚,屁事没有,反倒给杨朝栽赃嫁祸,一气之下揍了两个蛀虫被公司解雇。

负气在家筹划了3个月,准备做点儿小生意时,却屋漏偏逢连夜雨,结婚五年的妻子逼迫杨朝离婚,如果不想离婚必须卖房帮岳母还债。

一问之下才知道岳母因为赌博,高息借款,欠下50多万的债务,撺掇妻子找杨朝摊牌。

“房子卖了,我们住哪儿?孩子怎么办!”杨朝愤怒的说道。

“我妈说了,房子卖了先住我家。”

听到妻子的回答,杨朝讥笑道:“你妈怎么不把自己的房子卖了,可以住这里吗。”

“反正我妈说了,你不卖就离婚,孩子我也不要。”

妻子强势的回答,让杨朝很失望,看着不满四岁的儿子,杨朝毅然决然的走出了家门……第二天就把房子卖了。

拿到钱的妻子一家并没有履行诺言,杨朝只好带着年幼的儿子回到父母家中,可妻子一家仿佛打了鸡血一般,还是要闹离婚!

杨朝打听之下才知道:岳母给妻子找一个四十多岁的拆二代,而且这个二代还是岳母赌博时认识的姘头介绍的。怒火中烧的杨朝把妻子一家上下挨个揍了一遍,从拘留所出来后拿到了一纸离婚协议,至此杨朝性情大变。

带着满身伤痕回到了父母家中,看着儿子懵懂的眼睛心中不禁一酸,为了儿子也要振作!伸手又打起了曾经的背包,踏进了中州的血肉工厂,来到了手机组装第一线。

一天晚上收工,轮到杨朝打扫卫生,忽然发现流水线的尽头出现了一团蓝色的光晕,怀着好奇的心思走了过去,突然眼前一黑,被蓝色的光环吸了进去,稀里糊涂的来到了明朝时空!

想到这里杨朝心底生出一阵思念,“爸、妈、儿子,我再也见不到你们了!”

就在杨朝感慨之时,旁边却传来江晓兰的声音,把杨朝拉回了现实。

“小师傅,你能送我去开封城吗?到时必有重谢。”

杨朝一愣,“小师傅?什么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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