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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摇钱树,怎么种?

余生太短,要去大城市看一看

大约十年前,我毕业后到一家报社做记者,那时候,纸媒正好回光返照,算是赶上了最后的黄金时代。记者那时还是人人艳羡的工作,号称“无冕之王”,走出去只要把记者证掏出来,谁都要高看一眼。

大报的记者通常都是横着走的,待遇也相对优厚,在十年前,我的硕士同学们大多薪水不过五六千,而我去的头一年收入就突破了十万,我一个同学曾羡慕地对我说:“真想有一天,我也能体会到年薪十万的滋味!”她毕业后去了北京做图书编辑,底薪仅仅只有三千五。可能正因如此,我们那家报社还吸引了不少人才,和我一起进来的不乏北大、复旦的高才生。

我所在的报社位于珠三角,虽然不是广州深圳这种一线城市,但好歹毗邻港澳,得天时地利,经济能排进广东前六。唯一的不足是城市小了点,打车从城东到城西,算上等红绿灯的时间也不过半小时。但小也有小的好处,那就是节奏缓慢,生活悠闲,房价又低,我刚毕业时一个月工资就能买两三平方米。所以生活在这里的人基本没什么生活压力,早上九点前很少有店铺开门,路上走路的人都慢悠悠的,我刚来这里还挺不习惯的,常和同事开玩笑说,这算是提前三十年就过上了养老生活。

说虽这么说,如果不是那次采访,我可能还一直陶醉在这种悠闲的小城生活中,浑然不知此外别有天地。老实说那时我并不羡慕那些去大城市闯荡的同学,两相对比,我工作一年就贷款买房了(虽然只是个二手房),她们不是和别人合租,就是住地下室,我随便去城中哪里采访半小时就到了,她们却得花一两个小时在通勤上,通常我和同事们吃夜宵时,她们还在辛苦地加着班。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一天,我入行刚刚一年半,算是新人中被重点培养的苗子,于是领导派我去采访某个到访的大人物。去之前我特意百度了一下来访者的资料,知道他曾经做过外交部发言人,还担任过驻法大使。这些头衔并不足以让我拜服,因为入行以来,我也算稍稍见过世面了,访问过不少咖位并不逊于他的人物。

于是我抱着平常心出发了,那天是群访,大概来了七八家同城媒体,都是一水的年轻面孔,做媒体这行,吃的正是青春饭。

一伙年轻人团团围住了前驻法大使,他看上去的确仪表堂堂,气度非凡。大家七嘴八舌地问了些问题,大多是些很套路的问题,比如如何看待中法关系之类的,他倒是很有耐心地回答了,还问起我们分别是从哪所大学毕业的。

有个记者问到他如何看待我们所在的这座小城,出乎意料的是,他没有像其他嘉宾那样赞不绝口,反而停了几秒钟,反问他说:“你刚刚说自己是复旦毕业的,为什么不留在上海,反而来了这个小地方?”那个记者完全没预料到他会这么问,一时怔住了,半晌才挤出一句:“这里挺好的,上海压力太大了。”

前驻法大使一直满脸和煦的笑容,听了这个答案后忽然收敛了笑容,表情变得严肃起来,他极具威严的目光在我们身上一一扫过,认真地说:“你们这些年轻人啊,都是十分优秀的年轻人,为什么不去大城市呢?大城市压力是大,可机会也多啊,你们要想成就一番事业的话,非去大城市不可,大城市也需要你们。年轻人,你们和大城市将会互相成就!”

我入行以来,还从未听过采访对象说过如此掏心窝子的话,一时被他的威仪和真诚震慑住了。其他同行想必和我的感受一样,大家都不敢说话,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当他的目光从我脸上扫过时,我的脸顿时变得火辣辣的。他的那番话,说轻了是惋惜,往重了说是痛心疾首也不为过。他就像一个耿直的长者,见不得他的后辈们虚度光阴,有句潜台词他没说出口,但稍微有点上进心的人都听懂了,那就是“待在这种小地方就是浪费生命”。

这无异于当头棒喝,我们中的好几个人都被这一棒子话砸得羞愧难当。当天的采访内容我已经基本不记得了,唯一记得的就是他的这句追问“年轻人,你为什么不去大城市?”

那天群访结束后大家都有点沉默,可能都被戳到了痛处。我往回走时,背后有人叫住了我,一个刚入行不久的女孩子追了上来,急切地对我说:“要不,我们一起去北京吧?”我愣住了,她又加了一句:“或者,去考个托福也挺好的!”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她和我一样,对现有的小城生活并不满意,向往着更远更大的地方。身为一个年轻人,尤其是颇有几分才华又自命不凡的年轻人,小城市当然容纳不了我们的野心。

后来,这个女孩子开始苦读英语,在数年后的某一天里,悄没声息地递交了辞职报告,说要去美国留学。人们都为她的改变吃惊,只有我知道,一切都源于数年前我们共同听到的那句话。

再后来,我离开了媒体,却还是从新闻中得知,那个前驻法大使因车祸意外去世了,死于前去某大学演讲的途中,他退休后一直奔波在这样的旅途中。得知这个消息时我很惋惜,不仅是为他,也为那些错失了他讲座的年轻学子们。在我眼里,他是一个类似于布道者和启蒙者的角色,而那些正为前路而迷茫的年轻人,是多么需要这样的引领和启蒙。

“年轻人,你为什么不去大城市?”很多年过去了,这句话还是经常在我耳边回响。他可能不知道,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却在听者的心中种下了一颗种子,激起了他们对于大城市的无限向往。

可惜的是,由于种种原因,我还是一直待在原先的那个小城市里,如果说这辈子个人发展中有什么重大遗憾的话,那就是没有去北上广深这样的大城市里闯荡过。我现在过得也不错,可我总是设想,如果当初我去了北京,是不是就会写出更好的作品,交些更有意思的朋友?

为什么这么向往大城市呢?可能是因为只有大城市,才会给你提供最多的可能性,最广阔的平台和最充足的选择,大城市的大不仅是面积的大,更是有容乃大的大,它远远比小地方更包容、开放和丰富。

我那个北京的女同学至今未婚,已经做到了出版总监,独自一人住在四环内,资产和收入都远胜于我,她最喜欢北京的并不是在这里平台大晋升快,而是“只有在北京,我才不会觉得自己是个另类”。我走在深圳的街头时,总感觉这里的每一个人看上去都那样生机勃勃,那样富有活力,即使是上了年纪的人,看起来也像个年轻人。而在有些小城市,即使是二三十岁的人,也早早过上了每日麻将天天遛狗的中老年人生活。

当然大城市也有混得很惨的,小城市也有生活得很好的,但从整体来说,大城市的人普遍还是更容易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有人甚至开玩笑说,北上广和很多内地小城的距离,已经超过了欧美与亚非拉的距离。因此我并不想说什么“大城市很好,小城市也不赖”的废话,而是想和那位前辈一样,苦口婆心地提醒你一句“趁年轻,一定要去大城市闯闯”。

选择一个城市,就是选择一种生活方式。选小城市还是大城市,归根结底就是在安逸与艰苦、稳定与动荡、不变与变之间做出选择,某种程度上,城市塑造了我们,两个同样资质的人,只因为去了不一样的城市,也许就会拥有截然不同的人生。待在压力大的地方,你只有不断地进步才能待得下去,而待在压力小的地方,你会轻松得忘记成长。人生那么长,最后你会发现与变化与动荡相比较,一成不变才真的可怕。

在大城市生活一开始的确很苦,特别是现在房租高涨,但我劝你还是不要那么急于逃离大城市,毕竟,大城市的门槛越来越高了,由大城市入小城市易,由小城市入大城市难,现在国内一线城市的房价越来越高,想要从小城市进入大城市更是难于上青天。

算笔账吧,你要一开始就去了北京的话,若想归隐田园还能随时卖掉北京的房子,轻轻松松地移居大理,反过来,假如你一毕业就去了小城市,中途发现只有北上广才能容纳你的野心和抱负,这个时候就算卖掉手头的房也不够付个首付。

如果你是个理想主义者,在大城市更容易实现梦想,如果你是个实用主义者,大城市可以让你坐享地方红利,所以年轻人,你为什么不去大城市呢?

你不厌其烦的地方,就是你的天分所在

最近在听梁宁的《产品思维30讲》,梁宁有“中关村第一才女”之称,曾先后在联想、腾讯等公司任职,并创办过旅人网,和小米的雷军、美团的王兴以及豆瓣的阿北等很多业内大佬都是多年好友。

我一般是不在网上购买课程的,嫌听书比看书费时间,但这套课程出了后却第一时间购买了,完全是冲着梁宁去的。知道梁宁,还是从关注她的公众号“闲花照水录”开始的,她的文章一读就令人欲罢不能,因为其中汇聚了她多年的见识、经验,并且文字感觉极好,知道她也爱读武侠小说,且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令狐冲时,更让我对她多了一些亲切感。

梁宁的观点中最让我耳目一新的就是她对于兴趣的阐发,她把兴趣形容成“瘾”。在一篇文章中,她提到自己有段时间对八字特别感兴趣,又因工作原因结识了不少大佬,很多人爱找她分析八字,她无意中发现,每个人的命运,都明晃晃地格外可见。

她在文章里感叹说,上帝安排一个人的命运,或者说给一个人使命,其实是给他一个爱好,一种真实的喜欢,一种叫作“瘾”的东西。

到底什么是“瘾”呢?在《产品思维30讲》里,梁宁对此有进一步的阐述,她提到,为什么做同样一件事,有人很快就厌烦了,有人却不厌其烦而且乐在其中?她分析说,这就是上帝给你初始化的操作系统的密码,就是你的天分。你不厌其烦的地方,就是你的天分所在。

一个人生下来就注定了,你会对某些东西感到愉悦,这个东西可以持续给你满足感,你愿意一直花时间在这里,不知不觉中就花了一万小时以上,时间久了,其实你就会与众不同。什么东西持续满足了你,什么东西永远让你不爽,这就是你的命运。

我曾经试着用梁宁的这个方法去分析一些名人的命运,结果发现,这些人之所以能够脱颖而出,还真的是因为他们对某件事上了瘾,而且瘾头特别大。

比如李安,他的“瘾”就是电影,在没有接触到电影之前,他的人生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什么都干不好,什么都不想干。他曾两次高考落榜,还产生过强烈的厌学情绪,直到他到纽约大学转读电影时,忽然觉得自己走对了路。

在其自传《十年一觉电影梦》中,他说:“我最愉快、最充实的日子,就是1980年到1983年在NYU的求学时光。一拍片就很快乐,会想很多点子实验。”以前他上学放假最高兴,那时却第一次觉得放假不高兴。

在NYU毕业后,他一度拉不到投资拍电影,只能在家里当“家庭煮夫”,做饭打扫,接送孩子,靠太太的工资养活一家人,这样足足耗了六年。六年里,锐气耗尽,灰心丧气,当时老觉得自己像是京剧中潦倒时困在小客栈里被迫卖马的秦琼,有志不得伸,“店主东带过了黄骠马,不由得秦叔宝两泪如麻,提起了此马来头大……”他曾自嘲说,如果自己有日本丈夫志节的话,早就该切腹了。

就是这样煎熬,他也没有想过要放弃他的电影梦,因为他这个人就是这样,一拍片就来劲,没片拍就没劲,妻子说他:“他不拍片就像个死人,我不需要一个死人丈夫。”如此死撑了六年后,他终于时来运转,凭一部《推手》开始崭露头角。

我当然并不是想简单复述一个坚持就会成功的励志故事,而是想借李安的故事来论证梁宁的观点,他在自传中,不止一次提到拍电影给他带来过多么巨大的快乐,与之相比,做其他任何事都觉得力不从心甚至感到痛苦,他之所以割舍不了他的电影梦,根本的原因不是因为他多么想成功,而是他割舍不了这种真实的快乐。

由李安的经历不禁联想到,古往今来那些在所在领域做出了不凡成就的人,似乎都有自己的“瘾”。

爱迪生有“发明瘾”,众所周知,他为了发明电灯先后用了6000多种材料,试验了7000多次,这个过程足以令99%的人发疯,他体验到的却是一点点接近心中目标的喜悦。

苏东坡有“文字瘾”,他说过自己一辈子最快乐的就是写作的时候,“我一生之至乐在执笔为文之时,心中错综复杂之情思,我笔皆可畅达之。我自谓人生之乐,未有过于此者也。”他曾因写诗讽喻朝廷而身陷牢狱之灾,刚放出来后马上故态重萌,又不怕死地开始写诗作文,没办法,谁叫这是他的人生至乐呢,至今我们读他的文章,也能够体会到他在写作时那种酣畅淋漓的快感。

怀素有“书法瘾”,金圣叹有“批评瘾”,汤显祖有“戏瘾”,纳兰容若既有“词瘾”,又有“情瘾”……他们就像传说中的“瘾君子”,为某件事物神魂颠倒,忍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困苦,只为了体验常人难以体会到的极致欢乐。

有些人一旦犯起瘾来,连世俗中人追求的安稳幸福都可以毫不犹豫地放弃。就像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中塑造的那个画家查尔斯,四十岁以前,他和大多数人一样,过着庸碌无奇的生活,他在银行任职,拿着不高不低的薪水,养活着一家子人;四十岁以后,他抛妻弃子一个人跑到了巴黎,住在破落的小旅馆里,身上只有一百块,目的只是为了追求他的梦想——他要画画!

如果这样的故事发生在中国选秀的舞台上或者畅销书作者的励志小说里,查尔斯可能会在经历了穷困潦倒的日子后,终于一炮而红,然后要名有名要利有利,上演了励志版的真人梦想秀。可是老毛姆对待他笔下的人物就像命运一样残酷,查尔斯没有红起来,而是流落到南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染上麻风病后双目失明,死前让土著女子将他的画作付之一炬。

这就是查尔斯为梦想付出的代价,也许在大多数人眼中,这样的代价未免太大了,可是我觉得查尔斯不会后悔,在塔希提岛的丛林深处他获得了内心的宁静,他终于成了他想要做的那种人,而不是一般人不得不做的那种人。

查尔斯曾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很多人不理解他的选择,在他们看来查尔斯为了追求梦想活得太苦了,殊不知,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你不是查尔斯,你永远也体会不了他在丛林小屋中画出满壁伊甸园奇景的狂喜。

其实普通人也会有自己的瘾,可他们的瘾通常没有那么大,总是浅尝辄止后就放弃了。查尔斯这样的人却不一样,他们的瘾非常大,以至于其他一切与之相比都显得那样无关紧要,随时可以舍弃掉。

以前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很多天才看上去都像疯子,为了喜欢的事可以忍受那么艰辛的生活呢?如果早点听了梁宁的课,我可能就会明白,苦只是我们常人的揣测,实际上他们并不觉得苦,反而乐在其中。查尔斯为什么要去画画?因为画画比在银行工作让他快乐得多。李安为什么要去拍电影?因为这是他做过的最开心的事。人没法拒绝自己真实的感受,不论现实把他层层夯实在哪个轨道里,他总会一点点磨开重压,腾出一丝丝空隙,让自己接近真实的快乐。

一个人对某件事的瘾越大,他能在此上面体验到的快乐就越巨大。心理学中有个说法叫作“心流”,是说当一个人完全投注在某项活动上时,会产生高度的兴奋及充实感。有过这种巅峰体验的人,再也无法戒掉这种瘾。大部分人追求的是四平八稳的幸福,他们却宁愿拿这种幸福去换取一瞬间的极致欢乐。

现在我知道为什么我这么多年兜兜转转的,还是回到了写作这条路上,只因这也是我的人生至乐,对于我个人来说,没有什么比写出一篇好的文章更快乐的事了,我现在还记得,有一次我写完了一篇小说,整个人都被狂喜充盈的感觉。只为了多几次这样的体验,我一次又一次乐此不疲地尝试着。

可能有些人会问,为什么我对任何事物都没有瘾呢?其实上天在造人之初,会给每个人一种叫作“瘾”的东西,孩子们都是天生的“瘾君子”,生来就会对某项事物感兴趣,只是在长大的过程中,一次次地用“我应该”取代了“我喜欢”,慢慢就遗忘了初心。

要找回生命中的瘾也并不难,只需要静下心来,摒除一切功利的想法,诚实地问自己,究竟是什么能令你最快乐?我相信,答案就写在你的心中,只看你愿不愿意把它找出来。

把时间浪费在喜欢的事物上

现在流行的文章,总是叫你“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或者“去做你最爱做的那件事”。可你要是去问大家,你究竟喜欢做什么?估计能答上的人不会太多。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名字叫《一辈子不长,去做你最想做的那件事》。很多朋友看了文章后都留言说,真羡慕你啊,知道自己最想做哪件事。之所以这么评价,是因为他们很多人都弄不清自己最想做什么了。

对于小朋友来说,这是个很好回答的问题。你若走进幼儿园去问大家,小朋友,你喜欢什么呀,他们会不假思索地告诉你:

我喜欢画画!

我喜欢玩乐高!

我喜欢唱歌!

我喜欢滑冰!

我喜欢讲故事!

同样的问题,拿去问成年人,很多人会犹豫半天,然后支支吾吾地告诉你,我可能喜欢什么。说可能,是因为他自己心里都不确定,若再追问下去,有些人会坦率地告诉你,在这个世界上,他唯一喜欢的就是不上班。

Oh,no!这不是喜欢这是逃避。

这样的人还真不是少数,越来越多的小孩子在长大后变成了无兴趣、无爱好、无特长的三无成年人,他们没有特别喜欢的事物,对什么都谈不上有多大的兴趣。他们对当下的生活并不满意,却并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欢干什么。

他们找不出一个词语来形容自己所过的生活,其实在很多年以前,一个叫梭罗的诗人早就形容过了,梭罗说:“我们大多数人,都生活在平静的绝望中。”

为什么大多数成年人都不知道自己喜欢做什么呢?

上次我一个师姐就在我那篇文章下面评论说:其实小时候我非常清楚自己喜欢做什么,但长大之后,在喜欢做的事和应该做的事之间,我每次都选了应该做的事,久而久之,我逐渐忘了自己喜欢做什么了。

这的确是个重要的原因。

从小到大,我们就被父母和老师教导着应该去做什么。你喜欢唱歌,可父母会说,有几个人能成歌唱家啊,你还是努力学习吧。你喜欢看课外书,可老师会没收掉,告诉你光看这些是永远考不上名牌大学的。

等到长大后,你终于有了自主权,可以自由地选择做什么,这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被上一代灌输的理念洗了脑。没有人逼你了,但你会自觉地去做你应该做的事。你甚至会说,小孩子才谈喜欢不喜欢,成年人的世界里只有应该不应该。

成年人和小孩子的思维确实太不一样,比方说,小孩子很少考虑做这件事有什么好处,他喜欢就去做了,可成年人在做一件事之前,首先就会考虑,这件事有用吗?

这是妨碍他们投入到喜爱事物的另一项重大阻力。他们害怕在一件事情上毫无收益,以至于一开始就不愿意投入其中。除了必须做和应该做的事之外,他们做什么都浅尝辄止,一旦没有实际收益就立马停止投入精力。

结果就是,他们的生命被那些应该做的、有用的事填充得满满的,将那些喜欢做的但看上去没什么用的事完全挤压了出去,不留一丝缝隙。转过头来他们又抱怨说,没时间去做喜欢做的事,怪谁咯?

畅销书作家古典评价这样的人说:无趣之人(对什么都不感兴趣的人),往往不是无能之人,而是无胆之人。真是一针见血啊。

写到这里,可能有人会觉得,我是在提倡大家不顾一切地去追求梦想。不是的,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理想主义者,我勉强算是个现实的理想主义者吧。像毛姆笔下的查尔斯那样抛妻弃子去追逐梦想,一般人做不到,一般人能够做的,无非是在现实和理想之间寻求平衡。

很多人问过我,你是怎么找到自己喜欢做的事的?

作为一个比较?的成年人,我自问没有查尔斯那样的孤绝和勇气,之所以到今天有幸能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无非是因为自己在这件事上,延续了童年时期的投入和痴迷。

不知道你有没有观察过身边的小孩,他们不管功课多累,总还能腾出时间去玩些自己喜欢的玩意儿。

作为成年人的你同样可以的,当你做了应该做的事,承担了应有的责任后,别忘了给自己喜欢的事物留下一点空间和时间。

上天会给很多人一种叫作“瘾”的东西,你最愿意做的那件事,可能就是你的天赋所在。别去想什么有用没用,把业余时间花在你真正的兴趣上。

画画有用吗?唱歌有用吗?读书有用吗?写东西有用吗?诗歌和艺术有用吗?

很多东西看上去都对人类社会的进步并无用处,可我始终记得,电影《死亡诗社》中基廷老师说过的那句话:“没错,医学、法律、商业、工程,这些都是崇高的追求,足以支撑人的一生。但诗歌、美丽、浪漫、爱情,这些才是我们活着的意义。”

大多数人由于种种原因,可能无法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但至少能够在工作之余,把时间花在自己喜欢的事物上。你可能觉得那是虚度光阴,但人生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美好的虚度才值得一游。

舍得为你喜爱的事物花时间,这只是第一步,接下来的第二步更关键:持续不断地为你喜爱的事物花时间。

很多人所说的热爱,通常只有三分钟热度。

你说热爱旅游,却只在周末去过城郊;

你说热爱写作,却只热衷于在朋友圈发点文字;

你说热爱摄影,却连扛起器材去山上等流星雨都没耐心;

你说热爱足球,却只热衷于做一个足球联赛的观众。

很多人好像忘了,热爱是要付出长时间的精力和心血的,我们在一件事上花费的时间越多,我们就会越热爱这件事。反之,如果你什么都只试试就算了,那么永远都找不到一件可以让你全情投入的事。

世界上的玫瑰那么多,小王子为什么唯独对他的那朵玫瑰念念不忘?不是因为这朵玫瑰比其他玫瑰更娇艳,更动人,而是因为他在这朵玫瑰上倾注了大量的时间和感情。

不管对人还是对事,你投入的时间和感情越多,你就会越热爱他(它)。那些没有付出时间的热情,很快就会消退,唯有不断地投入,才能巩固你与所爱事物之间的关系。

著名的一万小时理论,说的就是你必须在一件事情上投入超过一万小时,才能有所成就,这同样适应于我们喜欢的事物。

当你越投入,这件事情带给你的回报就越丰厚,你会享受到难以言喻的快乐和成就感,从而促使你进一步投入,渐渐形成了良性循环。

很多人苦恼于没办法从事喜欢的工作,以我的经验,如果一个人坚持能在工作之余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没准哪天就能从中找到谋生之道,可以将喜欢做的事和应该做的事合而为一。

就算不能以此谋生,那种全情投入的过程本身就是令人感到享受的。小孩子全心全意游戏的时候多开心啊,何不让自己去重温一次那种感觉。

再来听听《死亡诗社》中基廷老师的忠告吧,他说:你们必须努力找寻自己的声音,因为你越迟开始寻找,找到的可能性就越小。

从现在就开始倾听你内心深处的声音吧。

我不想做个时髦的斜杠青年

要说近两年最受人们追捧的生活方式,莫过于“斜杠青年”了。这是一个流行跨界的年代,越来越多的人身兼数职,下班后还不忘开发自己的“斜杠能力”。于是我们会看到,一个大热的畅销书作家有可能是民谣歌手,一个格子间默默无闻的小白领晚上摇身一变成了直播界的网红,一个茶水间的大妈同时在开微店……

那种一生只做一件事的理念看起来已经完全OUT了,一项工作或者一种身份已经完全满足不了21世纪的现代人了,大家恨不得学孙悟空那样七十二变,开发出越来越多的技能,在不同的身份间自由穿梭。兢兢业业干着一样工作的老实人都不好意思跟别人说,怕说出去落入鄙视链的底端。

如果说一种身份就等于一样标签的话,那么这年头,你身上拥有的标签越多,就越有可能被人膜拜。微博上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不想当段子手的歌手不是一个好明星。确实,歌神张学友要是晚生了数十年,论人气未必拼得过薛之谦,谁叫他会唱歌之外,不会写段子也不会营造人设呢。我们迎来了一个综艺时代,光凭一招鲜吃遍天下已经不太可能,出来混,可以涉足的领域一定要涉足一下,可以赚到的钱一定不能错过。

在这种潮流之下,当我听说认识的某位姑娘关闭了微店,停更了公众号,连喜马拉雅上的节目也不大更新了,一心一意只画插画时,确实是有些震惊的。当时我也正面临着人生道路的选择,便特意找她长聊了一次。

这位姑娘以前可以说就是那种人人艳羡的“斜杠青年”了,天生艺多不压身,画得一手好画,写得一手好文章,人长得眉清目秀,属于“人淡如菊”那一款的,随便发张素颜的照片就能秒杀很多网红的那种。她的声音也很动听,沙沙的,有种特别慵懒的性感,在喜马拉雅上有一群死忠粉。

拥有这么多才艺,不发挥出来的确可惜了。抱着这种想法,有那么几年这姑娘一下子拥有了多重身份:在广播届,她是小有名气的网红主播,每周都会录一两次音频节目,一度还客串电台嘉宾;在插画届,她的古风插画很受欢迎,一年到头约稿不断;她开了一个公众号,发发平常写的文章,配上精心绘制的插画,很快就拥有了数万粉丝;有粉丝想购买她的画,于是她索性又注册了一个微店,专门用来出售自己的作品。

不得不说,做一个“斜杠青年”的好处是很明显的,一加一的结果远远大于二,她所跨的行业越多,得到的复利也就越多,微店蒸蒸日上的营业量和公众号日益高涨的广告收入可以做证。这种生活,看上去真是光鲜极了,每次做自我介绍时,她报出一个头衔,感觉对方的眼神都亮了几分。

但是同时,做一个“斜杠青年”的坏处也是很明显的,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那几年里,她把自己忙成了一个陀螺,最忙的时候,一天的睡眠时间只有四五个小时,黑眼圈浓重得用再昂贵的粉底也掩饰不了,洗头的时候头发大把大把往下掉。

“那时觉得就像穿上了童话中的红舞鞋,怎么也停不下来,又像是有个人在后面挥舞着小鞭子对你说,不能停,一停下来你就完蛋了。”和她聊了之后,我才知道,原来看上去一直云淡风轻的她,竟也有过如此焦头烂额的时刻。

为什么不停下来休息一下呢?她坦白告诉我:“可能是我太贪心了,什么都舍不得放弃,什么钱都想赚,什么都想做好。”

身处在这样一个物质社会,贪心一点没什么不好的,但前提是,你得负荷得起你的欲望。有那么一阵子,她真的感觉就要被自己的欲望压垮了,想要的东西那么多,可是精力却远远跟不上。之所以还是死撑着,是因为她告诉自己“别人可以做到的,我也可以做到”。的确,有那么多人在各个行业之内穿梭如风,还显得那样游刃有余,别人可以,凭什么她不可以呢?

“后来我才发现,别人能够做到的,我真的做不到。时髦的未必是适合的,我真的不想再做个时髦的斜杠青年。”经历了一番挣扎之后,她突然领悟到了“断舍离”的智慧,除了最爱的画画外,其他的暂且放在一边。

这样做当然会有很大的损失,很直观地来看赚的钱就比以前少多了,会不会觉得很可惜呢?

“并没有。”她对我说:“我这样说可能有些矫情,但我真的觉得,尽管我损失了一些金钱,却收获了心灵上的宁静。与其花那么多时间去同时做几件事,不如集中精力去做最擅长的那件事。”

她的话引起了我深深的共鸣。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可以一手画方,一手画圆,同时做两件事甚至若干件事而丝毫不乱的人,另一种却只能在一段时间内做一件事。我和她,都属于后一类人。若干年前,我和她有过类似的处境,结果也做出了类似的选择,我们的力气好像只够做好手头的那件事,没办法像很多人那样在各个领域内自如地转换。

当然若是拼尽全力也不是不可以的,只是那样自己会搞得很累。我的一个朋友在写作者人手一个公众号的时候,毅然关掉公众号去写小说,她说那样虽然来钱慢,可是落得自在。也许挣的钱会缩水,但是至少在挣钱的过程中她觉得享受多了。

关于挣钱这件事,以前我总觉得,人家能挣的钱我也能挣到,人家能过上的生活我也能过。近年来生活教会我的一个道理就是:有些钱我真的挣不到,有些生活我真的过不了。你用什么方式挣钱,过上什么样的生活,最终都和你是什么样的人有关,某些人挣得很轻松的钱,对于另外一些人也许格外艰难,某些人过得如鱼得水的生活方式,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可能就分分钟都是煎熬。

现代人的烦恼大多来源于选择太多,欲望过盛,从而缺乏专注和深入的能力。用我爸的话来说,钱这种东西是赚不完的。换句话说,你不能什么钱都想赚,更不能什么都想要。托马斯·伯恩哈德有句经典名言: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路,失败者的不幸在于他们不想走自己那条路,总想走别人的路。请允许我篡改一下,姑且改成:“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挣钱方式,痛苦者的不幸在于他们不想用自己的方式挣钱,总想学别人那样挣钱。”是不是也很贴切?

我虽然是一个财迷,但同时有个原则,那就是不挣让我感觉非常不爽的钱,如果做某件事能挣到一笔钱但严重干扰了我内心的平静的话,那么我宁愿不挣这笔钱。当然这么做的前提是,还有不那么让你不爽的挣钱渠道。弱弱地说一句,要是被生活逼得走投无路了,再让我感觉不爽的钱我也会硬着头皮去挣的。

写了这么多并不是说我反对你做“斜杠青年”。现代生活的好处,就在于它能够为你提供多种可能性,“斜杠青年”这么走红,正因为它为人们提供了另一种生活的可能,让你不至于被某种身份束缚住,这是它的积极意义所在。但倘若把这种生活方式奉为圭臬,转而瞧不起那些专注于某行某业的人,却大可不必。

一生能做好几件事自然很牛,一生能做好一件事,同样很了不起,这需要日复一日的付出和水滴石穿的耐心,还需要懂得给人生做减法的智慧。

最近看了一部纪录片叫《了不起的匠人》,和流行的“斜杠青年”相比,我更喜欢听上去有些过气的“匠人”。所谓匠人,是那种看上去有些“不合时宜”的人,他们中,有在德格印经院刻了一辈子经的彭措泽仁,有一家三代都从事制鼓行业的王锡坤,有立志于让汉服在现代“复活”的小伙子钟毅,有一件高仿宣德炉可以拍卖出80万天价的“中国铜炉第一人”陈巧生,也有从十几岁就开始爱玩泥巴的制陶老人羊拜亮阿婆。

这些匠人来自不同领域,从事着不同行业,但有一种精神是共通的,就是他们的笃定与坚持。在他们身上,我们可以看到,所谓“匠人精神”,指的并不仅仅是一种技术,一种工艺,更是一种理念,一种情怀。他们真正地热爱着他们所从事的行业,不管这行业是否已逐渐走向没落。在旁人眼里看似枯燥无比的生活,他们却乐在其中,每一秒钟,都沉浸在此中,每一分钟,都在琢磨着如何把喜欢的事情做到极致。

从这个角度来说,他们不仅是匠人,也是“犟人”,凭着这份倔强,他们耐住了寂寞,抵挡了岁月,制作出了真正经得起岁月考验的工艺品。他们在自己身上,克服了这个时代。有时候觉得,做任何行业,都需要有一点“匠人”精神。

起点低不可怕,怕的是你不肯从低做起

在我们家的亲友群里面,一位叔叔最近常转发些微信热文,标题大多耸人听闻,什么“拿什么拯救你,我的孩子”啦,什么“多少90后,已成啃老族”啦,什么“当心,啃老年代已经到临”之类,一副牢骚满腹的样子。

我问了我妈才知道,原来叔叔家里有个女儿,大学毕业后换了好几份工作,每份工作都干不长,现在干脆待业在家,靠爸爸妈妈的退休金过活。叔叔倒不是养不起她,只是见女儿如此不长进,自然天天长吁短叹,差点愁白了头。

叔叔婶婶四处托人帮这个小堂妹找工作,可能是有人替她操心了,所以她本人倒是一点都不着急。前几天到我这来玩,每天都抱着电脑追剧,托她的福,我熟知了热门的宫斗大剧《延禧攻略》。不得不让人感叹时光真是催人老啊,我像她这么大的时候,清宫戏还是小燕子的天下,现在魏璎珞已取代她成了新的后宫偶像。

追剧的间隙我问她工作找得怎么样了,她漫不经心地摇摇头说没有特别满意的。我们又聊起她之前干的几份工作,她忽然有些害羞,假装捂住脸对我说:“哎呀姐姐你别问了,我做的那些个工作,你肯定是瞧不上眼的。”

再熟了一点,她才肯告诉我,她的职业经历。在短短两年之内,她做过企宣,当过文秘,在酒店当过前台,最惊险的一次,差点入了传销组织的圈套。最近的一份工作是在一家中介公司卖二手房,赶上我们省城限购限贷,半年里一套房子也没有卖出去,中介公司是没有底薪的,没卖掉房子就没有提成,相当于整整半年没有收入。

“那你这半年靠什么生活?”我很吃惊。

“我又不花什么钱。”她告诉我,父母在省城有房子,她有免费的地方住还不用出生活费,偶尔老爸看她可怜还给她发个红包,足够在淘宝上买衣服用了,日子过得如此滋润,难怪她一点都不着急呢。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你换了这么多份工作,却一份都干不长久呢?”我问她。

“哎呀姐姐,我都跟你说了,这都是些上不了台面的工作,换你你也不愿意干的。”用她的话来说,那些都是没人愿意干的“破工作”,“傻子才愿意一直干下去呢”。

“叔叔不是帮你介绍了一个工作吗,听说是大型国企,福利待遇不错的。”想起叔叔那愁白了的头发,我忍不住劝起小堂妹来。

小堂妹很不屑地撇撇嘴:“你别听我爸瞎掰,那个什么国企让我先去工厂实习半年,姐姐啊,我可是个大学生啊,虽然只是个二本,让我去做女工,说出去同学都会笑话我的。”

“那你愿意去××房企做销售不,这个你多少有些经验。”我退而求其次。

“算了吧,姐姐。”小堂妹继续撇嘴:“房地产说不定很快就要迎来寒冬了,再说做销售,又得整天站着,又得看人脸色,太累了,我一个女孩子,还是清闲点好。”

“要说清闲,你之前那份文秘的工作就挺清闲啊。”

“哎呀,什么文秘啊,其实就是个打杂的,什么都要干,一个月挣到的钱还不如你写一篇稿子呢。”

小堂妹可能台剧看多了,我一听她那个嗲嗲的“哎呀”,就觉得头皮发麻,看在她爸以前经常给我零花钱的份儿上,我不得不耐下心来对她循循善诱:“那你好好想想看,你到底想要做个什么样的工作呢?有了目标才好行动啊。”

“我嘛,就想像姐姐一样,做自己喜欢的工作,挣得又不少,关键是,还不用看BOSS的脸色!”她伸个懒腰,舒舒服服地打了个哈欠,继续坦白:“我嘛,不像姐姐你那样好强,我只想躺着就把钱挣了。”

听了这话,我一瞬间气血上涌,顿时明白了她爸为什么近来突然像老了十岁,摊上这么个小祖宗,当父母的哪能不焦心。

小堂妹别的本事没有,察言观色还是会的,见我脸色不对,就抱着我的胳膊撒起娇来:“哎呀,姐姐你别生气,我们90后都这样的,不单是我一个人。”

我听了内心只有呵呵,一时劝不了她,只好跑去网上查资料,一查吓了一跳,敢情堂妹并不是在危言耸听,一搜“90后”“辞职”这样的关键词,就被《90后是史上最爱辞职的一代人》、《工资并不低,为什么90后一言不合就辞职》之类的文章刷屏了。90后当然不会像堂妹所说的那样人人都待业,人人都啃老,但90后一代确实普遍比前辈们爱辞职。

为什么爱辞职呢?终极原因可能是因为没有找到理想中的工作。那么回到问题的源头,到底什么才是理想的工作呢?

我总觉得,现在有些年轻人对理想的工作有着不切实际的期待,他们对于自己究竟要干什么并不明确,但对于自己究竟要得到什么却往往很明确。他们心目中所谓的理想工作,概括起来就是事少、钱多,最好还离家近,付出得很少,得到的却很多。就像堂妹说的那样,要是能躺着就把钱挣了才好。如果说,我们80后想要的只是致富,他们想要的则是暴富,我们想的还是如何努力地挣钱,他们琢磨的则是如何轻松地挣钱。很多传销组织正是冲着年轻人这种心理,用一夜暴富的传说来吸引他们入局。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思维方式,堂妹这一代大多数有父母做依傍,确实比我们多了选择的机会。但有一点并未改变,那就是大多数毫无背景的年轻人在涉世之初,都很可能只能从很低的起点做起。如果像我堂妹一样,在不同行业之间像个跳蚤一样跳来跳去,数年下来浪费的不仅是金钱,还有青春。

这个时候你唯一能做的,只能是选择一个相对有发展前景的行业,然后一个猛子扎进去,沉下心来从低做起。不管是什么行业,你在进入之初都是极其艰难的,新人们总是干最多的活,拿最少的钱,就算是熬过了前面那几年,你也不可能过上事少钱多的悠闲日子,收获这回事,通常总是和付出成正比的,整天躺在家里的话,就算是天上掉馅饼也砸不着你。

其实很多一开始看上去并不怎么样的工作,未必就真的那么没前途。就拿卖房子来说吧,我有个发小就是从卖二手房做起的,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公司,在省城坐拥六七套房产,人家还不是从零底薪的小销售做起的,起点够低了吧,可就是舍得钻营,又能吃苦,不过十来年的工夫就噌噌噌上了好几个台阶。

这些道理估计堂妹都听腻了,我灵机一动,以《延禧攻略》为例,说这就是一出“宫女升职记”,让她说说女主魏璎珞为何能从一名小小的绣坊宫女升为执掌后宫的令贵妃。堂妹兴致勃勃地总结了好几条:一,业务精湛,绣艺和宫斗技术一样突出;二,会选平台,长春宫明显就比绣坊平台好;三,会讨大BOSS欢心,到哪都能成为老板的心腹;四,属于进攻型人格,想要什么就不顾一切去争取,不会等着机会落到自己头上……

等她说完了,我特意看了她一眼补充说:“还有很关键的一点你没有注意到,魏璎珞这个人其实是步步为营的,而且沉得住气,静得下心,并没有幻想着要一步登天,要是一开始她在长春宫的时候就向皇帝邀宠,你猜结果会怎样?”

“那不就落得和尔晴一样被嫌弃的下场了。”堂妹眼珠子一转说:“姐姐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在让我向魏璎珞学习,让我一步一个脚印呢。”

这个堂妹,虽然惫懒了点,倒是一点就通,懂得举一反三。当天晚上,她居然破天荒地没有追剧,而是在网上搜索招聘信息。我冲她笑了笑,深感孺子可教。谁知她一得意就忘形,又跟我夸起了海口说:“姐姐,你就等着吧,我很快就能找到我的长春宫了。”我赶紧给她泼了盆冷水:“还长春宫呢,先找到家绣坊能收容你就不错了。”

堂妹吐了吐舌头,继续投简历。希望她这次应聘成功后能坚持一段时间,不再嫌弃工作太累钱太少,想想看,她的偶像魏璎珞,在绣坊里是一流的绣女,被发配去刷马桶都要别出心裁地加上芳香制品,有这样的心气劲儿,起点再低又如何,照样以火箭速度一路升迁。

不去纠结是否能成为高手,只把自己当成唯一对手

一个同行决定放弃写作,老老实实做她朝九晚五的小会计了。圈内不少人为之扼腕叹息,因为她写起东西来很有灵气,尽管写得不多,但每一篇都有令人眼前一亮的地方,有喜欢她的书迷说,她的文字里仿佛住着一个精灵,风格有点像那个阿勒泰的李娟,不同的是她写的东西更有人间烟火气。

这样一个前途无量的文学新人,为什么要放弃写作呢?闲聊时我禁不住问道,她倒不隐瞒,坦白告诉我说,她打小就喜欢文学,少女时期在一个写作比赛上拿了大奖,顿时意气风发,誓要成为张爱玲、萧红那样的才女,结果这么写了十来年,别说赶不上张爱玲了,就连近一点的严歌苓也拍马难及。

“既然怎么努力也成不了一流作家,我实在找不到继续写下去的动力了。”她说有次去逛书店时,看到那么多的书,却没有几本能够成为经典,不禁感到深深的绝望,从那以后就萌生了搁笔的念头,她实在不愿意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书,却只能待在书店的角落里蒙尘,不过一年半载后就再也没有人阅读或者谈及。

我非常能理解她的绝望,因为我常常也有这样的感受。其实不单是我们,即便是行业内的大师级人物,也难免有挫败得想放弃的时刻。写出了《一间自己的房间》的著名作家伍尔夫,一天激动地阅读着《追忆似水年华》,心底突然涌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沮丧感:既然有了普鲁斯特这样的天才,其他人(包括她自己在内)写作还有何意义?

所谓天才,生来就是让其他绝大多数人绝望的。比如说李白,随口一句“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已足以让天下写诗的人羞愧而死,所以他才有资格嘲笑写起诗来字斟句酌的杜甫“借问别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

比如说张曼玉,《阮玲玉》中替下梅艳芳,《甜蜜蜜》里顶上王菲,人家挑剔着不肯演的角色,她演来就能拿奖拿到手软,这些错失良机的“人家”们,不免空余恨,但想想有何可恨的,换你来演,你能演得如此入木三分出神入化吗?名利这东西,金簪儿掉进井里头,是你的总归是你的。

如果你是游泳健将,遇上菲尔普斯这种世纪蛙人,你能不绝望吗?如果你是短跑健儿,不幸和博尔特狭路相逢,你还有什么好挣扎的呢?金庸都封笔了,你还好意思写武侠吗?卫斯理都颐养天年去了,你自问能超过他的想象力吗?

梦露只用了一个掩白裙的动作就成了性感的化身,曹雪芹只写了一本书就万古不朽(还未完成);每天都有苹果从树上掉下来,唯有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普罗旺斯的风景千百年来一直那样迷人,唯有凡·高捕捉到了它独一无二的美。

说到天才和普通人的区别,让我想起以前读武侠小说时印象很深的一句话,叫作“米粒之珠,也放光华”,那是高手们常常用来嘲笑无名小卒的。天才们就像天上的太阳,生来就自带万丈光芒,他们永远也不会理解,那种平凡得像米粒之珠的普通人,是经过怎样的打磨才能绽放出微小的光芒来。

其实就算是再渺小再卑微的普通人,在他们最初决定投身于某一领域时,都是志存高远的。他们当然不想做个二三流的人物,而是想和行业内的顶尖高手一样,创造出无可比拟的作品,拥有闪闪发光的人生。

我现在都不好意思说,在我小的时候,读了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后,对高鹗续作的四十回非常不满意,立志长大后要重新续写。我读初中时有个叫步非烟的女作家,说要革金庸的命,这样的志向我也有过,只是略为不同,我想写出和《射雕英雄传》一样好看的小说来。

我说这些是为了表明,理想和现实之间的落差实在太大了,平凡如你我,总要经过许多的坎坷和曲折之后才会发现,原来我们根本成不了行业内的一流人物,甚至连二流也许都够不着。

少年心事当拿云,每个人都有过年少轻狂的时候,都曾经憧憬着欲与天比高吧。直到有一天,当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微不足道,当你承认自己的渺小卑微,当你头脑不再发热眼睛不再长在额头上,才意味着你正式成熟了。

很多人在意识到自己成不了顶尖人物时就选择了放弃,中断了对曾经理想的追求,就像一开始我说的那个同行那样,她说她从此以后会甘于做个平凡的人。

从自命不凡到甘于平凡,大概是多数人成长过程中的必经阶段。三十岁之后我最大的转变,就是一天比一天更加清楚自己的平凡,我知道在很大的概率上,我可能永远也写不出前辈们写过的那样经典的作品了。认清了这个事实后我也一度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也曾认真地想过是不是要放弃,而且不止一次。有一段时间,我问遍了身边的朋友熟人,想从他们那里确认,我是否真的适合走写作这条路。

在很多外行的人看来,能够以写作为生是件很风光的事,每天都能收获满满的成就感,我不知道别的作家是不是如此,至少就我个人而言,收获最多的不是成就感,而是挫败感。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几乎时时刻刻都在和各式各样的挫败感做斗争,书写出来出版不顺利的挫败感,出了后卖不好的挫败感,以及写不出好作品来的挫败感,最后这种是最要命的。

尽管如此,我还是咬紧牙关没有放弃,我并不确定我是否适合写作,但有一点我是十分肯定的——写作绝对是我这辈子最喜欢做的事,没有之一。我有个执念,那就是“我还没有写出我能力范围内最好的作品”,或者说,“我相信我可以写出更好的作品”。因了这点执念,我再沮丧也不肯弃笔。

彷徨的时候我特别喜欢看日本的热血动漫,其中百看不厌的是《棋魂》。《棋魂》说的一个有关灵魂附体的故事,六年级学生小光偶然翻出来一个旧棋盘,棋士佐为的灵魂借此进入了他的身体,佐为视围棋为生命,于是就借小光的手来重新进入棋坛。因为有了佐为的帮助,小光初入棋坛时战无不胜,但他不愿意假借他人之手,于是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那就是以自己真实的棋技与他人对弈。

这段剧情在我看来是《棋魂》最精彩的地方,小光本身棋技平平,以至于屡战屡败,他却无论如何不肯动用佐为的力量,因为他知道那才是他真正的水平。在外人看来,他成了一个失败者,只有他自己能够体会到,他的棋技一天比一天在提高。

由于一开始实在失败了太多次,小光当然也动摇过,怀疑过自己究竟有没有下棋的天分。塔矢爸爸对他说:“下棋的天分啊,虽然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可是就算没有,你也有比那更好的两种才能:一个是比谁都努力的才能,另一个是无止境地喜爱围棋的才能。”

的确,在决定全力去做一件事情前,我们总是会怀疑自己是否具有这方面的天分,没有天分很多时候成了我们放弃的借口。其实就算天分不够,只要你和小光一样,无止境地喜爱着一样东西,又愿意为此努力,就总会在日复一日的失败中,一点点磨炼成更加理想的自己。与其去纠结自己是否能成为顶尖高手,不如把自己看成是唯一的对手,只要今天比昨天又多了一点点进步,那就是最大的胜利了。

生活当然没有漫画那样励志,我们可能再怎么努力也没办法像小光那样棋技大进,终成一代圣手。我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成不了什么绝顶高手,可那有什么关系呢,就算只能做一颗米粒大小的珠子,我们还是可以尽其所能,去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芒,那光芒再微弱,也是属于我们生命的微光,它是如此独一无二,足以照亮每个人的一生。

你有多自律,就有多自由

时代的变化,从年轻人对职业的选择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看到身边越来越多的人从体制内辞职,过上了自由职业者的日子。可能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环顾我的朋友圈,涌现出了形形色色的自由职业者,他们中有卖文为生的,有给小说画插画的,有独立出版人,有写剧本的,有做设计的,有做烘焙的,有开小店的,有做代购的……简直囊括了三百六十行,有人预言说,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分工的细化,大公司将逐渐被小个体取代。

这于我父母那一辈的人是无法想象的,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比安稳更重要,只要是体制内的工作,哪怕是一个扫大街的,也是个砸不烂夺不走的铁饭碗。

父母一辈怎么也预料不到,他们在有生之年,居然会看到做子女的甘于抛弃手中的铁饭碗,不依傍任何单位,只为了追求想要的自由。他们想破了脑袋也想不明白,自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竟然值得用一生的安稳来交换?

对于自由职业,父母一辈和年轻一辈的看法简直是天壤之别。父母那一代是没有自由职业这一说法的,他们管这叫无业游民,身份不比乞丐体面多少。与之相反的是,年轻一辈对自由职业的接受程度很高,很多人甚至将此奉为最理想的职业,曾经有本书叫《不上班的理想生活》,书名起得相当具有时代精神,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或许有一半都在幻想着能过上“不上班的理想生活”。

自从我宣布从报社辞职,正式开始自由写作的生涯后,在不少人的心目中,我等于践行了他们的梦想,从此过上了“不上班的理想生活”。有个朋友曾经对我描述过他想象的这种生活图景:每天都可以睡到自然醒,不用挤地铁上班,更不用看人脸色,想宅多久就宅多久,想不出门就不出门,睡饱了就晃晃悠悠地起床,跑跑步,做做瑜伽,喝喝咖啡,养养多肉,不是在读书,就是在旅行,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在路上……

他描绘得两眼放光,我听得直翻白眼,忍不住打断他说:你这说的哪是自由职业者的生活,你这说的怕是哪个富二代的日常吧,现在生活压力这么大,王思聪也得忙着四处投资想方设法让钱生钱呢,只有生活在贾宝玉那样的年代,才有可能做个有钱有闲的富贵闲人吧。

我不知道其他自由职业者的真实生活是不是这个样子的,至少我的生活完全不是这样的。我的一天,和其他正常上班的人并没有太大不同,一般也是七八点起床,吃个简单的早餐就开始坐在电脑前写东西,从九点到十二点,是我雷打不动的写作时间,十二点保存好文档,做中餐或叫外卖,偶尔外出和朋友聚餐,然后午睡一个小时,起来后读书或查阅资料,为第二天的写作做准备。下午四点钟的时候会跑下步或跳半小时郑多燕有氧操,如果还有时间会继续上午的写作。周六日通常休息,和朋友爬山露营。

你看,这样的生活看上去一点都不慵懒自在,考虑到日复一日的坚持,甚至还称得上艰苦。我有个读者曾经一度很渴望做个自由作家,她问我怎么才能进入到这一行,我诚实地告诉她,没别的,第一步至少得保证一天能写出两千字来。她表示这个太容易了,她写得快时一天能写八千字。

我赶紧补充说:“不是一天,而是每天都能写出两千字来。”一句话吓得她花容失色,震惊地说:“每天都要写,姐姐你也太勤奋了吧。”我不忍告诉她,她认为很勤奋的我在写手圈已经算懒虫一枚了,每天只写两千字,周末还休息,和那些坚持日更的什么网文大神之类的完全没办法比,想想唐家三少吧,每天至少更新三千字以上,还能坚持一年三百六十五日不断更,写得如何姑且不论,这种精神真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所以你要问我做一个自由职业者最需要的是什么,我的答案只有两个字,那就是“自律”。听了我的回答后,这位读者小妹妹没忍住打了个哈欠,感叹说:“原来作家的生活这么不浪漫啊。”她没有用“乏味”来形容,已经算是很有礼貌了。

很多人都对作家的生活抱有不切实际的想象,当年大美人胡因梦就是抱着这种罗曼蒂克的想象嫁给大才子李敖的,结果她发现,大才子每天都泡在书斋里,一天工作十小时以上,不是埋首纸堆,就是奋笔疾书,根本就没空陪她风花雪月,活得简直就像个苦行僧,哪里有半点风流浪漫。

可这就是生活的真相啊朋友们,人们总是想象着才子们都是喝着红酒,听着小曲儿就把文章给写了,殊不知,那些沉甸甸的大部头作品,都是他们在书房里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说到成为作家的秘诀,大文豪鲁迅早就透露过了,他说他无非就是把人家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了写作上,我们一般人当然没有鲁迅那样下笔千言、倚马可待的急才,所以除了喝咖啡的时间,还得节省下打麻将、逛街、做美容、社交应酬以及各种能够省下来的时间,才能写出点勉强像样的东西来。

其实不单是自由写作者,还有自由画家、设计师、摄影家、小店店主等等,环顾一下我认识的自由职业者们,哪怕是那种背着包环游全球的职业背包客,都比一般的上班族还要更自律,上班族还能休个假呢,他们工作起来可是完全没有节假日的说法的。我朋友圈里有个自媒体大咖常常吐槽说,原本想着自己单干会轻松一些,没想到反而更累了,有时出个热点什么的,大半夜睡着了都得起来赶稿子。

你可能会说,既然这么累,那还不赶紧滚回去上班啊,这样听上去一点都不自由。到底什么是自由呢?人和人之间的理解可能完全不同。很多人以为自由就是享受人生,我所理解的自由却是追逐梦想,自由并不是什么都不干,而是可以选择干你喜欢的那件事。两者之间的微妙区别,我所欣赏的日本时装设计师山本耀司概括得很好,他的原话是“我从来不相信什么懒洋洋的自由,我向往的自由是通过勤奋和努力实现的更广阔的人生,……做一个自由又自律的人,靠势必实现的决心认真地活着。”

再自由的职业首先也是一份职业,我相信,绝大多数人在决定从事自由职业时,并不是想着从此以后我就可以躺在屋顶上晒太阳了,而是从此我就可以去做真正想做的事了,要他们闲在家里整天玩的话,那就对不起刚辞职时立下的雄心壮志了。

与自由职业相比,我更喜欢自我雇佣这个说法,你就是自己的老板,再小的老板也得自负盈亏,也不会躺在家里坐吃山空,他总是想创造点什么,不管是金钱还是作品。像我这样的自由职业者只是不上班,并不是不工作,相反,我们通常会比上班时更加刻苦地工作,既然选择了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理由去耍耍滑头偷偷懒。

我是典型的摩羯座,天性中有勤奋苦干的一面,回想前半生,每每觉得最美好的时候,恰好都是为了某个目标刻苦前行的时分。随着年龄日长,越来越觉得,只有通过长期缓慢的努力达到目标时,才能收获到实实在在的快乐。

自由和自律是相辅相成的,唯有建立在自律基础之上的自由才能够长久,才经得起考验。所谓懒洋洋的、随心所欲的自由向往一下就差不多了,如果你真打算做一名自由职业者的话,真要随心所欲到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地步,估计过个一年半载之后,你的头脑会和钱包一样干涸。

对于那些还在想着辞职去做自由职业的后来者,我想提醒一下你,辞职前先问问自己,你是否愿意为你想要的自由,付出应有的代价?

你来人间一趟,要活成自己喜欢的模样

喜欢明星八卦的人,对黄佟佟这个名字一定不陌生,张立宪曾说过,当年的娱乐新闻界,在他心目中最厉害的当属“南黄北孟”,北孟指曾供职于《三联生活周刊》的孟静,南黄则是指黄佟佟。孟静主攻大陆明星,黄佟佟则主攻港台明星,一本《最好的女子》汇集了那些年我们共同追过的女神,如林青霞张曼玉等,也成了她的代表作之一。

我对黄佟佟的关注,也是从八卦开始的。还记得很多年前,在新浪博客看到一篇她写张柏芝的文章,一下子惊为天人,立马关注了她的博客,一口气追看了几十篇。看到击节处,恨不得跳进屏幕里,与作者热情拥抱。她写的一切对于我来说实在太有亲切感了,我们都出生在毗邻广东的湖南,都是看着TVB、听着粤语歌长大的,对香港都有一份特殊的情结,她谈论那些香港明星,就像说起邻居家的哥哥姐姐一样自然,正是这种情感让她的文章成了有温度的八卦和有情怀的访问。知道她是亦舒的铁粉后,同是亦舒粉的我更是对她备感亲切。

从博客时代到公众号时代,读她的文章对我来说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后来发现她不只写八卦,也写生活,写情感,写购物指南,写装修手记,不管写什么,只要看到黄佟佟三个字,我就会追看下去,她的名字仿佛成了出品保证,再琐屑的东西也能写得饶有趣味。

后来也加过她的微信,几乎没怎么聊过,可在我心目中,总觉得已经和她很熟了,文字是最能坦露一个人的内心的,何况她写起文章来从来都是如此坦诚。这些年来,我看着她从传统媒体辞职,转身做起了“黄小姐和蓝小姐”的公众号,数年就收获了好几十万的粉丝,看着她从一个没什么安全感也没什么信心的普通人,变成了粉丝心目中的励志女神,看着她越来越会穿衣服,笑容也越来越多,眉目越来越舒展。

励志女神的说法,低调如黄佟佟估计肯定不会接受。可她确实活成了很多女人想要活成的样子,她用自己的经历亲自证明了,就算人生已经沦为一片废墟,也可以凭借自己的双手,重建起美好的生活。

这两年特别流行“丧”这个词,谁能够想到,如今这个总是笑得眉眼弯弯的黄佟佟,也曾真正地丧过,而且是非常丧,特别丧。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在三十岁那年,我发现自己站在一片幽暗的树林里。”那时她在一家时尚杂志上班,表面光鲜,内心彷徨,害怕被年轻人取代,更害怕杂志突然倒闭。熟悉她的读者可能还知道,这时候她的婚姻也发生了变故,事业和感情上出现了双重危机。满腔的压力无处宣泄,她把自己吃成了一个体重超过一百五十斤的女胖子,想想吧,一个女人,年纪过了三十岁,体重超过一百五,没有房子,没有车子,没有婚姻,连一份工也打得战战兢兢,这样的人生,真的有些灰暗。

不是每个人都能熬过人生的至暗时刻,有些人可能就会这样一直丧下去了,可黄佟佟并没有,凭着“吃得苦,霸得蛮”的精神,她不仅熬过去了,还熬至了滴水成珠时,变成了万千女性羡慕的榜样,终于过上了自己喜欢的生活,活成了自己喜欢的样子。

我想你一定和我一样,很想知道她是怎样做到的,如果你问她的话,估计她会告诉你,“写着写着就好起来了”。这是她在书中一直强调的,可以看作是她的座右铭吧。她可能是我见过的最勤奋的写作者,没有之一,当年她写专栏时,可以同时写五六个专栏,在我们那个小报,都看到过她的专栏。她到哪出差都带着她的电脑,多少写作者都已经退出江湖了,只有她还在孜孜不倦地写着。人们都说她是最懂女人心的专栏作家,我想是因为绝大多数女人该吃的苦头,她都吃过,所以才换来了这份懂得。

如何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过人的勤奋和一定的才华自然是必需的,可黄佟佟给我的启示远不止这些,在她身上,我看到了一个女人决心开启全新生活的勇气和智慧。

她给我最大的启示是当一个女人不再依赖于外界后,将变得多么强大。身为女人,几乎所有人最初都对爱情与生活有过不切实际的幻想,幻想着有个白马王子能从天而降,救自己于水火之中。黄佟佟当然也有过这种幻想,可她真正的成长,正是从打破了幻想之后,当身处在那片幽暗的森林之中时,她突然有天意识到,根本就没有什么人会来救你,你所能依靠的只有你自己。

你只能依靠你自己。这句话听上去令人有些绝望,但绝望过后,你就会迎来真正的心平气和。你会意识到你的人生只有自己承担,自己负责,学会了这点之后,一个人才不会再向外界索求。

黄佟佟当初就是这样,没有人可依靠的日子里,她把自己活成了一棵树,每一片叶子都吸收着阳光,每一条根都深深地扎进土壤之中。看不到光明的黑暗深处,她把自己化身成了一束光,一点点照亮了长夜。

全靠自己,她出了一本又一本书;全靠自己,她从传统媒体记者华丽转身为自媒体大咖;全靠自己,她在广州有了自己的房子;全靠自己,她给了自己和家人舒适体面的生活。她就这样凭借一支笔,将自己一个字一个字地救了出来,顺便还挽救了无数同样苦闷中的女性。

亦舒曾经有本书叫作《这双手虽然小》,都会里打拼的女子,到头来谁不是靠着自己的这双手呢,这双手虽然小,也足可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份体面生活了。所以女孩子们根本不必害怕自己无依无靠,就算没有其他任何人可以依靠,你至少还可以靠你自己。看看黄佟佟吧,你就会觉得,一个女人,如果还能依靠自己的话,其实并不是太坏,至少说明你有这个能力。

黄佟佟给我的另一个启示则是那种向美而生的能力。出生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她不止一次自嘲说自己审美能力为零,这不只是她一个人的问题,估计她的同龄人中,美盲的比例比文盲还要高得多。可这不要紧,关键是她具有欣赏美好、靠近美好的能力,这靠先天的悟性,也靠后天的学习。

看她的微博,她在繁忙工作的闲暇时间,大多贡献给了广州的美术馆、博物馆以及各种文艺聚焦地,有段时间,她居然学起了水粉画,还认真地拜了师,看过她晒出的画作成品,像模像样的,还挺用心。

感觉她是一个特别擅长于吸收养分的人,她喜欢和有品位有才华的人交朋友,平常接触的不乏具有生活情调的大神,久而久之,耳濡目染的,她的品位也在噌噌地往上长。以前她觉得买花浪费,现在买菜时总不忘买束鲜花摆在桌上;和爱扮靓的蓝小姐一起做公众号后,她的衣品也变得更好了,不再去批发市场花几千块买一堆衣服,而是开始懂得“少即是多”的购衣原则;通过健身,她已经瘦多了,当然远远没有瘦成一道闪电,但配上适合她的衣服和妆容,现在的她远比十年前好看多了。

最集中反映她审美品位的是她新装修的工作室,她戏称为“小公馆”。小公馆并不大,只有八十几平方米,但里面的每一件东西都是她费尽心思淘回来的,有小众画家的画,有一对恋人用过的黄铜台灯,她说:“我希望这里像一个人的乌托邦,环绕在身边的一切都是自己喜欢的,我喜欢的家具,我喜欢的床单,我喜欢的画,我喜欢的包包、书、巧克力、鲜花、美酒、音乐、瓷器……”

花了十年时间,她亲手重建了自己的生活,这样的生活未必奢华,却足够舒适,同时她重建了一个自我,这个自我未必完美,却足够快乐。她的新书《我必亲手重建我的生活》就相当于一本美好生活指南,无关风月,只谈美好的事物。看得出来她有些恋物,这个癖好可以让原本平凡的日子变得闪闪发光。人要到了一定年纪才会发现,有时候一件精致的小物件,一个可以承担得起的包包,不比一次恋爱带来的快感少,恰如她说的,“让生活生机勃勃的方式就是和有能量的东西待在一起。”

“我愿意在一片荒芜里重建自己的生活,我知道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为美好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选择美好,并且与它们为伍。”这是她在新书序言里写的一段话,亲爱的佟佟,在未来的岁月里,在通往美好的路途中,我们都愿意与你同行。

如果人生和你想象的不一样,你有勇气重新启程吗?

住处附近新开了一间比萨店,推出了开业大酬宾的活动,中午和几个朋友相约一起去尝鲜。

这家比萨店号称所有食材全部是从意大利空运过来的,吃起来味道确实不错,尤其是一款海鲜比萨,面饼又薄又脆,海鲜用料也很足,不像其他店的,面饼总是太厚,像在吃意大利版的山东大饼。

难能可贵的是,这里的厨师也是意大利“原装进口”的。店里的厨房是开放式的,厨师就站在离我们不到两米的地方,配料、擀饼、涂酱,然后把一个个圆形的薄饼放入烤箱。他是个意大利老头,长得胖又高大,系着白色的围裙,原本金色的头发已经有点银白,脸上的皮肤依然红润光滑,看上去很快活的样子,蓝眼睛里闪烁着单纯的喜悦。

“喏,这就是我们副总的意大利老公。”一位朋友压低了声音说。

“啊!”大家在心里暗暗地叫了一声。那位副总大家都是见过的,人长得性感漂亮,穿着打扮也很有味道,在公司里是很多小年轻仰慕不已的女神级人物,对她的爱情故事大家都很感兴趣。

我们一边等待比萨上桌,一边偷偷打量那个厨师,看上去,他和普通的中国厨子也没有什么不同嘛,不过是皮肤白了一点,人高了一点,神情也快活了一点。

有人失望地嘀咕:“呀,她怎么就嫁了个厨子啊!”

“什么厨子啊,人家可是做比萨的,在餐厅里也占了股份。”

“那也是厨子啊。”一个朋友尖刻地评论说:“嫁他的人可是个堂堂的老总哎,做比萨的怎么了,意大利的又怎么了,这月亮啊,总是外国的圆,连厨子都是外国的听起来高端洋气上档次。你可以想象她嫁一个川菜馆或者湘菜馆的厨子吗?”

说到川菜馆,想必大家都立即脑补出了一幅这样的画面:油烟滚滚的逼仄厨房里,满面油光的厨师正在满头大汗地做着一道水煮鱼。这样的画面和穿着普拉达出入写字楼的女金领形象要多不搭就有多不搭。顿时所有人都沉默了。

餐厅里人手很少,老头厨师亲自为我们端上比萨,朋友手脚并用地比画着告诉他,她是阿琳的同事。

“You know阿琳?”老头蓝色的眼睛迸出兴奋的光芒,和朋友热烈地攀谈了一阵,他只会说几个中文词语,朋友的英语又不好,所以基本上都是鸡同鸭讲。尽管如此,攀谈还是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老头儿转身返回厨房鼓捣了一阵,亲自送上了五份冰淇淋,“free”(免费)这个词我们还是都听懂了。

吃着老头儿免费送的冰淇淋,应一伙人的强烈要求,朋友为我们讲起了阿琳的意大利艳遇故事。餐厅就我们这一桌人,朋友还是自然而然地降低了音量。老头儿仍然快活地忙碌着,只是时不时好奇地向我们看上一眼,似乎想知道我们在说什么。因为担心他会不断听到“阿琳”两个字,所以朋友的讲述是用“她”来代替阿琳。

阿琳的故事其实我早有耳闻,只是第一次听到这么详细的版本。

如果人生有分水岭的话,那么阿琳的人生,是从去意大利旅行之后发生了根本的转折。

在此之前,她的生活简直就是“靠谱人生”的范本。读书的时候,念的是上海的名牌大学,毕业之后,进的是工作稳定待遇优厚的事业单位,凭着过人的天资和情商,在单位里扶揺直上,年纪轻轻就做到了高层的位置。

婚姻家庭也特别平顺,老公在大家艳羡的政府部门工作,也是那种非常求上进的,职位上升得很快。

两人是朋友介绍相亲认识的,称得上门当户对,学历、工作各个方面都很匹配,相亲后没多久就结了婚,然后很快又有了孩子。

她不到三十岁,房子、车子、票子、孩子还有位子都有了,同事和下属戏称这就是新时代的“五子登科”。

在外人看来,这样的生活堪称完美。谁都想不到,在一次旅行之后,她居然一手打破了维系了多年的完美生活。

那年她可能是三十多岁,单位组织高层管理人员去意大利旅游。

也许是那不勒斯的风情太迷人,也许是托斯卡纳的艳阳太灿烂,同行的人们突然发现,这个以严肃正派闻名的女老总,突然变得有那么一点点的不一样了。起初人们觉得这个变化还挺令人惊喜的,起码她言行不那么拘谨,打扮也不那么保守了。

同行人中她的学历最高,英语最好,于是充当了半个翻译的角色。一来二去的,人们发现,她和开旅游大巴的司机聊得挺热乎,司机是个意大利人,在本地,所有外国人都被称为鬼佬。

慢慢地,她和这个鬼佬待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就算是在人们面前,他们看着彼此的眉眼之间也有了情意。有一天,甚至被人撞见她和鬼佬两个人手拉着手在海滩上散步。

同事们为之哗然,特别是男同事,没想到这个一贯保守的女同事居然有如此开放的一面。女同事呢,表面上调侃她有艳福,为广大已婚育女同胞争了口气,背地里难免会议论几句。

谁都以为这只不过是一场艳遇而已,必将随着旅途的结束而无疾而终。

十几天后,旅行结束了。阿琳依依不舍地和鬼佬告别,临行前两人明目张胆地在机场拥别,惹得无数人注目。

令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回来之后,她果断地向老公提出了离婚。老公想不通,好端端的一个家,就因为她出去旅了个游,就要拆散了,她说她要过想要的生活,难道这么多年来,她过得一直都不够好吗?

亲朋好友都劝她见好就收,可是她执意要离婚。都是文明人,没有经过太大的波折,婚总算离了,房子车子存款孩子都给了老公,她拎着只箱子净身出户。

鬼佬司机这时也来到了我们这座小城,不是旅行,而是来定居的。小城并没有太多适合外籍人士的工作机会,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个意大利老头都没什么正经工作,于是化身为阿琳的专职司机、私人厨师以及外语教师,每天接送她上下班,给她做意面、烤比萨,周末两个人背着包带个相机到周边城市走走看看,年休假就去国外游荡。这间餐厅是在他无所事事了好久后才开的,听说他入股的资金还是阿琳筹集的。

阿琳一下子成了“不靠谱人生”的标本,小城人给她贴上的标签是“那个嫁了鬼佬的女人”,其实嫁鬼佬并不是件什么坏事,关键是这个鬼佬一穷二白,和她的前夫相比,除了是个外国人外没有任何看得到的优势,人们都说,阿琳这是被鬼迷了心窍。

小城人(尤其是女人们)说这话的时候,一半是轻蔑,一半是羡慕。阿琳自从嫁了这个意大利老头后,整个人都变得舒展了起来。女同事们眼睁睁地看着她穿得一天比一天时尚,人也一天比一天性感,甚至连工作也越来越得心应手,很快做到了副总这个级别。

男人们很不平:“凭什么外国的失败者就可以娶中国的女神?”

女人们也有点惋惜:“好好的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意大利老头是不是牛粪不好说,只是阿琳的的确确受到了滋养。她以前生活得很拘谨,我曾经在朋友家见过她很久前的一张公司同事合影,上面有阿琳,那时她穿着一丝不苟的套装,打扮得像个典型的女政工干部,离后来的女神范儿还很遥远。

直到和后来这个老公在一起后,阿琳才慢慢绽放出她独有的美来。四十来岁的女人,结过婚,生过孩子,但保养得宜,爱穿露背装,皮肤晒成小麦色,配上南方人深秀的眉眼,有种热带女郎的风情。我关注过她的微博,和同龄人不同的是,她很少转发一些养生啊美容啊之类的帖子,而是会发一些日常的生活状态,我很喜欢她旅行期间发的微博,看着她晒美食晒美景,就会感叹,原来女人到了四十岁,也可以生活得这样惬意自在。

阿琳的故事听完了,比萨也吃完了,我们起身准备结账走人。恰在这个时候,阿琳推门而入,穿着她经典的吊带露背裙,见到我们后,非要打个八折。

还在忙活的意大利老头放下了手中的活计,迎了上去,两人当着我们的面,落落大方地问好拥吻。阿琳偎在老头的臂弯里,笑得很甜。老头儿看向她的蓝眼睛里,满满的都是爱意。

我们都被这一幕震动了,即使是刚刚说老头儿是牛粪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他们两个互相亲吻对方的画面真的很动人。

在没有见到这一幕之前,其实我也怀疑过,阿琳和这个意大利人之间很难有深层次的交流,毕竟,两人的文化背景和生活经历相差太远。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她选择嫁给他,也许并不是因为他有多么好,而是因为和他在一起她会成为更好的自己。碰到他时,她已经三十多岁,大多数人都会觉得这个时候已经太晚了,可是阿琳选择了重新启程,我不知道她经历过怎样的挣扎和彷徨,还好,她最终成了想成为的那个人。

阿琳前半生的生活,看似风平浪静,可那只是人们眼中的完美生活,而这样的生活并不是她想要的。在人生的中途,她选择了重新启程,由此开启了不一样的后半生。

如果生活和你想象的不一样,你,也有勇气重新启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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