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在生命中总是显得那么难能可贵,总在我们幡然醒悟的时候已然流走。如果生命可以重来,我们会不会比现在做的更好?我想也不一定,选择的本身就是我们对世界的认知,结果不过是世界给与我们的选择的一种验证。
记忆深处我总能想起那个即使很多年以后也依然让我觉得很肮脏的那一件事。如果把这件事说清楚,时间可能还要再向前挪一挪。
作为这大千世界中的一员,我可能是那最普通的一类人,爸爸和妈妈是在大城市的一个工厂的工人。妈妈和奶奶关系并不好,所以我和弟弟也就理所当然的和妈妈一起去了我第一次懂得繁华这个词的城市,也是在这个城市里我第一次懂得了厌恶这个词。我和弟弟在这里上了一所私立学校,可能是我第一次从小山里面进入城市,对一切即害怕,可又向往。由于我并不出色,再加上家境一般的我,往往最后期限里才把下一学期的学费交上去,所以班主任更加不喜欢我。于是我和一个家里开小地摊的胖女孩同桌,我们坐在一起总会让人觉得很般配,都是穷人家的孩子,又刚好一胖一瘦,而且都很矮,但不同的是她家就她一个孩子,所以她的文具盒里面总是有很多的零花钱,而我,可能书包里面只有一支笔,更别说有文具盒了。我总在她的炫耀中渐渐自卑起来。她也总是“余笙,余笙。我又有新衣服了,我今天又穿着新鞋子。”的说给我听。有一次我看到一支我很喜欢的笔,印着我最喜欢的哆啦A梦,这是我想要了一个多月的一支笔。当我鼓起勇气和我妈妈要零花钱买那支笔。我问道“妈妈,可以给我三块钱吗,我没有笔了。”我并不敢和我妈妈讲,我想买那支很好看的笔。但我妈在工厂里面拿了一支异于以前在工厂里面带给我的笔,就草草打发了我。在梦里,我听到我同说我的笔很好看,但我被妈妈声音叫醒了,“余笙,要上学了”我知道我要起来了。我在去学校的路上一直想着那个梦,于是我萌生了一个想法,去同桌的文具盒里拿钱买我想要的那至笔的想法,而我也在中午大家都去吃饭的时间点偷了我同桌的钱,也就是那件让我很多年以后都觉得很肮脏的事情。我以为我同桌不会发现我偷了她三块钱这件事,可是吃完中饭之后她看到我买的这支笔,她立马也想买,于是就发现了她少了三块钱,而我就是她怀疑的第一个对象。都说女人的直觉很准,而且不分年龄。这个钱也确实是我偷的。虽然我极力否认,可是我还是被查出来了,我第一次觉得原来被大家孤立是这种感受,我也没敢和家人说,私底下帮我同桌写了很多单词才低过这三块钱。做小偷的后果我们都知道,我很艰难的熬过了这三年的时光,这三年我目睹了很多同学的白眼,接受了老师和同学的讽刺,也成为那个反面教材。
三年后,我要上六年级了,妈妈把我接回了老家小镇读六年级。刚从外地回来,不太会讲方言,习惯了上课做笔记,可是家里的孩子并没有这些习惯。我被老师表杨过普通话和做笔记之后,下课就立马被同学排挤了,他们嘲笑我不会说方言,嘲笑我本子太丑,嘲笑我2010年了还穿着印着2007年的城市校服,还给我起了一个很让我感到羞辱的绰号(洗脚水),每天都念给我听还让别的班的同学在我门口念给我听。有一次我难过的去找班主任,可是班主任不仅没有为我撑腰还骂了我,在班会的时候讲给别人听。可能这件事情加剧我的自卑,于是我在心底形成自己的保护色,谁叫我绰号我就骂谁,变成不折不扣的坏孩子。上初中之后,这个坏被我表现显得更加立体,对老师撒谎,对不喜欢的人或事直接批评,对议论过我的同学直接上手打。我也联合了我们班几个不爱学习的同学进行了一个组队,就这样我过了大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