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啊~哦啊~啊呀~”
菲尼克斯手上的手表发出了一阵怪声,抬起手一看,之间手表上面现在停在了一团迷雾上——一个未知的神奇生物就是最能代表最神秘的数字七的神奇生物,所以现在已经七点了。
坐在父母的床上想了半天,菲尼克斯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最后只能把手上的笔记本放回了书桌上,又把那张纸条折叠好了之后放进了口袋里。
“晚安。”
在走出卧室的时候,菲尼克斯轻轻地说了一声,将门带上。
该走了。菲尼克斯招呼着雷古勒斯。
‘不拿点东西走吗?’雷古勒斯在唱片机旁正津津有味地听着音乐,长长的尾巴还随着音乐摇摆着,听到菲尼克斯的召唤之后,回过头来问道。他的爪子正搭在唱片机上,看起来只要菲尼克斯点头,他就会立刻把这台唱片机抓起来。
‘不了,就让一切保持原样吧——爸爸妈妈应该也不想他们的东西被人随便乱碰才对。”菲尼克斯轻轻说着,走了过去,想要把唱片机上的唱针移开,但想了想,又把手移开了,随手在一旁的钢琴上弹了几下。
‘那可真是太可惜了,这些音乐听起来很有意思,菲尼克斯。’雷古勒斯遗憾地垂下了头,他还打算把这台唱片机带回格里莫广场呢。看到菲尼克斯在弹着钢琴之后,又说道:‘要不你也跟你母亲一样学钢琴吧?会音乐的男孩子总是很受人欢迎的,尤其是女孩子。’
‘相信我,雷古勒斯,我身边的女孩子已经够我受的了。’菲尼克斯笑了笑,‘不过,学一些钢琴好像也不是什么坏主意。’
‘那要不要我帮你把这台钢琴带回家?’雷古勒斯立刻殷勤地扇了扇翅膀。
‘不,雷古勒斯,我说了,这里的一切都要保持原样。’菲尼克斯对着凤凰翻了翻白眼。他还真不知道雷古勒斯还有顺手牵羊这种习惯——虽然说这栋房子现在也是属于他的了。
“晚安。”他最后又对着空荡荡的房间轻轻地说了一声,雷古勒斯飞了起来,抓住他的衣领,在一团火焰之中消失。下一个瞬间,他就站在了格里莫广场十二号的门口。
“欢迎回家,菲尼克斯少爷!”
一回到家,菲尼克斯就迎来了家养小精灵激动的问候。克利切幻影移形到了他的面前,对着他深深的举了一个躬。雷古勒斯也松开了菲尼克斯的衣领,飞到了客厅了。
“好久不见了,克利切,还好吗?”菲尼克斯把身上的外套脱了下来,交到了克利切的手上。
“老克利切过得很好,少爷,过得很好。”克利切帮菲尼克斯把外套放到了衣架上,自豪地说道:“克利切有好好的帮主人看着布莱克的祖宅,克利切也有好好的帮主人看着小淘气。”
“干得不错,克利切。”菲尼克斯摸了摸克利切的头,向客厅走去。“西弗勒斯到了吗?”
“那个混血的家伙——斯内普先生来了之后见到您不在,就走了,只给您留了一张纸条就走了,菲尼克斯少爷。”克利切本来有些刻薄的说着,但看到菲尼克斯向他投来的眼神之后,又立刻改了口。
“克利切,我应该已经说过了,当称呼西弗勒斯的时候,你要称他为斯内普先生,或者先生——他是我的监护人和老师,你该给他应有的尊重。”菲尼克斯有些无奈地看着小精灵。
“可是······可是,老女主人她······”克利切委屈的看着菲尼克斯,虽然他不想反抗主人给他的命令,但是老女主人给他灌输的观念又根深蒂固,没办法轻易改变。
菲尼克斯摇了摇头,向客厅走去。他知道克利切过去在他的姨奶那里受到的影响,看不起混血和麻瓜出身的巫师。
还是需要慢慢调教啊。
“把纸条给我吧,克利切。”菲尼克斯要过克利切手里的纸条,又吩咐道:“我饿了,帮我,还有雷古勒斯准备晚餐,克利切,我就在客厅里吃了。”
“荣幸之极,菲尼克斯少爷。”克利切立刻高兴地说道,弹了一下手指之后就消失不见了。菲尼克斯走到客厅里,刚坐下来,手边就出现了一杯温度适宜的红茶。
菲尼克斯打开了纸条,上面只有短短的一句话:“我们明天就开始训练。”
啊~~~西弗勒斯还真不会浪费暑假里的一分一秒啊。菲尼克斯翻了翻白眼,整个人瘫在了沙发上哀嚎着。
“克利切!”菲尼克斯大喊:“我今天晚上要吃牛肉,明天我可需要大量的精力。”
······
“我现在要给你展示的魔法——”
一大清早,斯内普就到了格里莫广场十二号,将菲尼克斯从床上抓了起来,逼着他洗漱。在菲尼克斯迷迷糊糊地吃过早餐之后,斯内普就把他拉到了地下室,开始了他们的课程。
“——是极为高深、远远超过了终极巫师等级的所能想象的到的魔法。”
斯内普穿着他的那套黑色的长袍在菲尼克斯的身边慢慢渡着步,用一种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喜爱和景仰的口吻慢慢说着。
“是用来隐藏踪丝的魔法吗?”菲尼克斯忍不住说道。
“别打断我。”斯内普瞪了他一眼之后,继续说道:“不过,你说的也没错,这是一种可以隐藏踪丝的魔法——也就是说,这也是未成年巫师们在暑假的时候使用魔法的办法。”
“你们是怎么做到的?”菲尼克斯激动地问道。“我听邓布利多说了,从来就没有巫师想过隐藏踪丝这种事情,也没有巫师会去研究这些事。在没有任何资料的帮助下,你们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没有人想到,不代表没有人能做到。”斯内普面带讥笑的说着:“命运总是会青睐那些勇敢的人,也只有那些敢做前人没做过的事的人,才能够开创历史的先河。”
“要给你解释这道魔法,我就得先给你解释踪丝、还有魔法部检测未成年巫师使用魔法的手段。”斯内普开始给他解释起来。
“所有人都将踪丝和检测魔法反应这两件事混为一谈,其实不然。踪丝不过是魔法部用来确认一个未成年巫师身份的手段,但却不是他们用来检测魔法使用的手段。毕竟,如果已成年巫师在麻瓜世界造成了混乱,但却因为没有踪丝而导致魔法部未能及时反应过来处理的话,那我们的世界早就已经曝光了。”
“所以,检测魔法使用的手段才是魔法部用来监视未成年巫师的手段,而踪丝只是他们用来确认身份的办法而已。”菲尼克斯恍然大悟。
“不错。”斯内普点了点头有。“你的父亲,林克斯,他从三年级就开始研究这两者的特性。通过他家里的关系,他得知,魔法部能够在未成年巫师们使用魔法的时候,准确的定位到他们的位置,还有他们使用的魔法;但是,当未成年巫师在一个充满魔法的地方,比如霍格沃兹,魔法部其实连是谁使用了魔法也检查不出来。这一条很重要的线索,也是林克斯能够完成他的魔法的关键——因为这代表着,踪丝一定不是魔法部用来监视未成年巫师使用魔法的手段。一直到五年级暑假,当他和你母亲从麻瓜世界的一次旅行归来之后,他才发现了魔法部侦测未成年巫师使用魔法的方法。”
“他当时大胆的在校外使用了魔法,然后让你的母亲细细的观察着在霍格沃兹和校外施法的不同之处。在魔法部的人赶到现场之前,林克斯他们找到了他们想要找的东西——萝丝发现,在一个周身都没有魔法存在的地方,当林克斯施法的时候,她总能感觉到一些细微的感觉——一些难以察觉到的震动——”
“震动。”菲尼克斯立刻出声打断了斯内普,他立刻想到了一个可能性,就忍不住先说了出来:“魔法部通过魔法在空气中的震动来监控未成年巫师!”
“就好像是一粒水滴掉到了石板上面一样,细微,但只要用心去听,你总能听到它落到石板上的声音,也能看到它的痕迹。”这次,斯内普没有在意菲尼克斯打断他的教程,反而满意得点了点头。“而在霍格沃兹,那个充满了魔法的地方,就好像是一片大海——哪怕有再多的水滴,哪怕有些水滴是最肮脏的污水,你也无法将他们一一分辨出来。”
“那踪丝呢?踪丝又是什么?”菲尼克斯好奇地问道:“为什么踪丝一到十七岁之后就会消失呢?”
“你没有用心听,菲尼克斯。”斯内普咂了咂嘴,眯着眼睛用危险的目光看着他。“踪丝,痕迹(*注1),这两个东西都是一个意思。未成年巫师的魔力都是不稳定的,而就如同每个人都不同,每个未成年巫师施法时的震动也是不一样的,相对应的,他们留下来的痕迹也是不一样的。这就是踪丝,当一个巫师成年之后,他们的魔力也会变得稳定,踪丝自然也就会消失。”(*注2)
“这也是踪丝为什么被用来监控未成年巫师校外施法的原因——他们通过魔法的震动来定位,用踪丝来确认施法者的身份,然后发出警告。久而久之,所有人都认为,踪丝便是魔法部用来监测未成年巫师使用魔法的手段。”
“所以父亲的那道魔法不仅仅是用来隐藏踪丝,它最主要的功能是阻挡魔法的震动被魔法部探测到。”菲尼克斯兴奋地笑了出来:“他可真是天才啊!”
“他确实是一个天才。”斯内普抽出了他的魔杖,“那么,在知道了魔法部的监测手段之后,我们需要的便是一个反应手段。”
他把魔咒对准了菲尼克斯,闭上了眼睛,好像是在酝酿着什么,菲尼克斯也老实的把嘴巴闭上,不去打扰他。
过了一分钟之后,斯内普才睁开了眼睛,手里的魔杖慢慢的放到了菲尼克斯的头上,嘴里慢慢的念道:“行影无踪。”
顿时,菲尼克斯感觉好像有一团液体慢慢的自己的头上流了下来,将自己整个身体都包裹在其中。很快,当斯内普将魔咒移开之后,这种感觉就消失了。
“感觉就像是隐身咒一样。”菲尼克斯好奇地看着自己的手,没有感觉到什么不同。
“道理是一样的,只是原理上他们是不一样的。”斯内普松了一口气之后才慢慢说道:“你应该知道麻瓜发明了一种所谓的隐身战机吧。”
“以前在电视上看过,不过,那玩意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隐形吧?”菲尼克斯皱着眉头问道。他这些年来很少能够接触到麻瓜世界的东西,知道的东西都是在孤儿院时看书和电视学来了。
“我也不了解,但是林克斯说,这就跟他们被称为‘隐形’的原因一样。你使用魔法的震动会被这道魔法形成的保护膜吸收掉,同时,也把踪丝隐藏了起来,让人没有办法查到——邓布利多应该有跟你说过,我们当初没有办法找到你也是因为这道魔法吧。”
“没错,但是最后在我六岁生日那天魔力暴走的时候,这道魔法就被打破了。”
“这道魔法的有效期视情况而定,当施法者注入的魔法更多的时候,它的效力就越久,也越强大。施法的时候,你需要击中注意力,慢慢的感觉魔法在你身上流动的痕迹,感觉当你施法的时候,他们的震动的方式,方向;最后再念出这道咒语。”
“我刚刚给你施的这个,应该能维持两个月——足够我们好好训练了,这期间,你就不用担心在校外使用魔法而受到惩罚了。”斯内普松了一口气,慢慢说道:“记住这道魔法的咒语,明年之后,我要你能够自己施展这道魔法。”
“而现在,既然我已经把你隐藏好了,我们的训练,就可以正式开始了。”
*注1:Trace在英文里可以同时翻译成踪丝和痕迹。
*注2:原著里,罗琳在踪丝的设定上有很大的漏洞。比如伏地魔在十六岁的时候杀死了自己叔叔,虽然是用他叔叔的魔咒,但施法的人却是他本人,那魔法部一定能通过踪丝追查到伏地魔的施法,但这却没有发生。又比如在哈利二年级的时候,明明是多比在施法,但哈利却收到了警告信;五年级的时候,蒙顿格斯在哈利家附近幻影移形离开,但魔法部却没有给哈利寄警告信,但是等哈利使用了守护神咒之后,又收到了警告信。所以我这里的设定是我自己想的,也不是特别严谨,看看就可以了,别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