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阳光透过树木的浓荫,洒落一两星斑驳在余青童身上,光影流动,绿珠垂垂,阳光照耀下,他混血儿的特征更加明显。浓褐色的头发散发着点点鎏金的光芒,而那琥珀色的瞳仁内,满是睿智。
“干妈,我是晓云。”
“是这样的,我联系不上秦卿了。但是我这边有急事需要见到他,你能够联系上他吗?”
袁丽在寓所内温和地说:“晓云,为什么你这么急见他呢?我虽然知道秦卿现在在哪里,但他正在执行任务,是不能泄密的。”
“干妈,我也知道秦卿正在执行任务。事实上我也曾经被卷入过这次的事件里。正因为这样,我现在手里有重要的线索想要提供给他。”穆晓云严肃道,“可能上头有些人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那些犯罪分子,破坏力远远比想象的大!所以我不光要见到秦卿,还想要一个可靠的说话的地方!”
袁丽沉吟了。
穆晓云知道她出于大局的考虑,还在迟疑,赶紧说:“干妈。你知道我不是那种贪玩的小女孩,我和我的同事陈锦州,就是发现那些可疑物质的人,我们差点被炸药炸死了!请你相信我一次。”
淡淡的惊讶过后,袁丽于是不再迟疑,她说:“那好吧。唔,秦卿现在不能随意乱去,那你就来我家里好了。你现在在哪里?我派车去接你。”
穆晓云大喜,连忙报上了地址,袁丽说“等我十五分钟”,就挂了电话。
能够当上首长夫人,袁丽的行动力也是非同小可的。
十五分钟后,穆晓云和余青童就坐上了前来接他们的红旗轿车。
“晓云,你竟然认识这么高级别的首长?”
这一次轮到余青童震惊了,早就在他还没有移植心脏的时候,他就听说过袁丽收了穆晓云做干女儿的事。可隔着几个人的嘴巴听说是一回事,当亲身体会到,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而且很显然,袁丽对这个干女儿,可不是说收了就算了,还非常的重视她。
这种重视,甚至已经超过了一般的交情。
只不过当年在出差旅途上萍水相逢的人,有必要重视到这样的程度吗?
穆晓云一直眉头紧皱,只想着秦卿的事。余青童盯着她绝美的侧脸,想了好一会,忽然开口问道:“晓云,袁丽有没有儿子啊?跟我们年纪差不多的。”
忽然说起这么一出不相干的话题来,饶是穆晓云聪明伶俐,也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呆呆地说:“好像是有一个儿子……不过她儿子好像才十岁不到吧。”她反问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看呀,袁丽对你这么好,倒不像是干女儿,我还以为她想要你当她儿媳妇呢。”
余青童此言一出,穆晓云顿时涨红了一张俏脸,她睁开了那双潋滟无波的杏眼,薄面含怒地说:“余青童,你再这么乱说话我就不理你了!”
“好好好,是我的不是。”
余青童笑着赔罪。穆晓云这才冲他吐吐舌头,笑了起来。
不过……袁丽对穆晓云这么好,肯定不会是平白无故的吧?
余青童心中,始终还是没有放弃这个想法。
黑色红旗一路飞驰,袁丽的住处离刚才二人喝咖啡的地方并不远。车子来到了一个古色古香的四合院前停了下来。
马上就有人上前来开门,彬彬有礼地邀请穆晓云和余青童下车。
这是一所保存得非常完好的,前朝王爷的府邸。如今在大拆大建的帝都中,可以算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地方了。几进的屋子里,坐北朝南的堂屋,青瓦红墙,大门口,大房子,大院子。
绕过一道影壁,就是方方正正的前院,飞檐券拱,乌漆大门,让穆晓云瞬间有了时空错乱的感觉。仿佛一抬眼,穿着旗装的妙龄女奴,就会娉婷而至,迎接自己进门去。
不过,人倒是有,都是穿着现代衣服。
古代的夫人们,只能幽居在深宅大院之后,前厅照例是男人们会客的地方。如今新时代了,这些破规矩自然全都丢到爪哇国去。不过袁丽还是喜欢在自己的小偏厅里会见客人。
随着保姆的指引,穆晓云和陈锦州穿过堂屋,过了一条窄窄的巷子,就来到了布置精巧的后花园。后花园内,曲径通幽,嘉木繁花不知几何。保姆就领着二人穿过花园而行,鹅卵石甬道隐藏在在一架巨大的太湖石后面,走过了葱茏的灌木丛,便是一汪活水。
潺潺的溪水,不知从何处来,也不知道从何而去,但清澈见底,湍流不息。
“这个活水里,还有小鱼儿呢。而且到了冬天也不冻结的。”保姆眼见穆晓云和余青童眼睛都不够用的模样,颇为自豪。
“所以说,高雅的品味和自然的野趣,真是有钱也买不到啊。”余青童笑道,“相比之下,里奥斯特在纽约的房子,就只能说充满暴发户气息了。”
“你不用这么谦虚吧,余青童。谁不知道里奥斯特家族收藏了多少文艺复兴时期的名画。品味怎么也低不到哪里去,东西方风格不一样而已啦。”
余青童摇头道:“西方人喜欢把风景画成画,东方人却喜欢自己住在画中。相比之下我还是更喜欢东方人的品味。”
穆晓云吐槽:“得了吧,比起住在破烂宿舍中的我,无论哪种都很满足了。”
一路谈谈讲讲,很快就穿过了花园,来到了袁丽的屋子里。
屋子中,茶香袅袅,寂然无声。一派的宁静祥和。袁丽正坐在案前看书,看到保姆领着穆晓云和余青童进来了,连忙站起来吩咐人看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