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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三人(二)

一个英国公民只需揣上五个他被禁止在海外使用的英镑,便依然可以在世界各处畅行无阻,而罗洛·马丁斯若没有接到莱姆从国际难民办事处给他发来的邀请,则无法获准进入奥地利,因为那时的奥地利还是算作占领区的。莱姆向马丁斯提议,他可以把照顾难民的事写成书。尽管这并非马丁斯的写作兴趣所在,他倒也答应了下来。这可以让他度个假,在都柏林的事件和阿姆斯特丹的另一次事件后他迫切想要度个假。他总是想要把女人当成“事件”给打发掉,那都是些他毫无主观意愿却自己找上门来的事情,是保险经纪们眼中的“不可抗力”。他刚到维也纳的时候一脸憔悴,时不时地会回头张望,一度令我起了疑心,后来才知道他在担心为数大概六个之中的某一个女人会出其不意地现身。他模模糊糊地跟我说他最近把喝过的酒都给弄混了——这也只是把自己的境遇换了个说法而已。

罗洛·马丁斯的主业是用巴克·德克斯特的笔名写写廉价的平装本西部小说。书倒是出了不少,但稿费寥寥。若非莱姆向他开出条件,在他抵达之后会用某笔说不清道不明的宣传基金来支付他的花销,他原本负担不起维也纳之行。据他说,莱姆还会为他提供军用代币券——这是唯一在英国的旅馆和俱乐部里流通的货币,面额从一便士起往上都有。所以,马丁斯就是带着正正好好五个无法使用的英镑来到维也纳的。

马丁斯从伦敦动身后,飞机在法兰克福落地逗留了一个小时,其间发生了一桩怪事。当时他正在美国餐厅里吃汉堡(一家厚道的航空公司向旅客们提供了价值六毛五分的食物餐券),这时一个他从二十英尺[8]之外就能看出来是记者的家伙来到了他的桌子跟前。

“您是德克斯特先生?”那人开口问道。

“对。”马丁斯答应着,放松了心中的戒备。

“您比照片上看着年轻啊。”那人说,“愿意随便说点什么吗?我是当地驻军办的报纸的人。我们想了解一下您对法兰克福的印象。”

“可我十分钟前才刚降落。”

“好吧,”那人随即又换了个问题,“那你对美国小说有什么想法?”

“我不读美国小说。”

“果然是以尖酸刻薄的幽默而闻名。”记者说罢,朝一个灰白头发的小个子男人指了指,那人牙齿突出,正在小口小口地啃一小块面包,“那边那个,你说他是不是凯里啊?”

“不认识,哪个凯里?”

“当然是J.G.凯里啦。”

“从来没听说过。”

“你们这些小说家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我来就是要采访他。”说完他就起身走了。马丁斯看着他穿过房间来到那个有名的凯里跟前,后者给了他一个报纸头版上那种做作的笑容,放下了手中的面包。马丁斯并不是那个记者的采访目标,但他还是不由得有点自得——之前还从来没人称他作小说家呢。这份觉得自己还有点身份的自得感觉弥补了莱姆没到机场来接他的失落。自己没别人有身份总不如自己比别人有身份那样觉着舒服——这种可有可无的感觉令他心中有点小小的刺痛。他站在公共汽车门边,望着雪花纷纷扬扬地落下,那么轻,那么软,令那些建筑废墟间的大雪堆有种永恒的感觉,好像它们不是由这一点一点的飘落堆积起来的,而是如同在永久雪线以上的地区那般从来就有的。

在公共汽车的终点阿斯托里亚旅馆莱姆没有来接他,也没留下口信——只有一个他从来没听说过的叫克拉宾的人给他留了一条含义隐晦的信息:“我们在明天的飞机上等你。请逗留原地,别走远。旅馆房间已订。”但罗洛·马丁斯不是那种会待在原地的人。要是你待在旅馆大堂的话,那么要不了多久就会有事件发生。某人会把他喝过的酒给弄混,我仿佛可以听到马丁斯对我说“我已经受够这些事件了。不能再发生了”,然后一头扎入到这些事件中最严重的一起中去。在罗洛·马丁斯的身上总是存在着矛盾——存在于他那荒唐的受洗名和他那精力旺盛的荷兰姓之间。罗洛会对所有经过的女人都看上一眼,而马丁斯则会永远与她们断绝关系。我不知道写下那些西部小说的是这两位中的哪一个。

莱姆给过马丁斯自己的地址,而马丁斯对那个叫克拉宾的人没有丝毫好奇心。尽管他还没有把这事跟在法兰克福发生的对话挂起钩来,但很显然他已经犯下了一个错误。莱姆曾在信里跟他讲过,他可以安排马丁斯住自己的公寓,那是位于维也纳边缘的一套大房子,是从纳粹房东那里征用来的。等他到那里后莱姆可以替他付出租车钱,于是马丁斯便跳上车,来到了位于第三区(英国占领区)的那栋房子。他让车子在下面等着,自己爬上了三楼。

人对寂静的感知实在是很快,哪怕是在维也纳这样一个寂静的城市,哪怕雪正在持续地下着。马丁斯还没爬到二楼就已经确信他不会在这里找到莱姆,但那种寂静比纯粹的缺失更为深邃——它让人觉得他在维也纳的任何地方都不会找到莱姆,而当他来到三楼,看到把手上方那个黑色丝带绾成的大结时,更是觉得在这个世上都休想能找到莱姆了。当然,去世的有可能是厨子、管家或是除了哈利·莱姆之外的任何人,但他知道——他觉得自己在离这里还差着二十级台阶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莱姆,那个自从他们在那条有一只裂了缝的祈祷钟的阴冷学校走廊里初次相遇,直到现在为止的二十年里他都当英雄一般崇拜的莱姆,已经不在了。马丁斯没想错,没有全错。在他摁了六次门铃后,一个小个子男人面带愠色地从旁边的公寓里探出脑袋,用恼火的语气告诉他:“没用的,里边没人了。他死了。”

“莱姆先生?”

“莱姆先生,当然。”

马丁斯后来跟我说:“刚开始的时候,这话对我毫无意义。它就是一条消息,像《泰晤士报》上所谓的‘简明消息’。我问那人:‘什么时候的事?怎么回事?’”

“他叫车给撞了。”那个男人说,“上礼拜四。”随后他又气咻咻地加了一句,仿佛这真的一点都不关他的事,“他们今天下午给他下葬,你刚跟他们错过了。”

“他们?”

“对,两三个朋友和棺材。”

“他难道不是在医院吗?”

“送他去医院已经没有意义了。他就是在这儿,在自家门口被撞的——当场毙命。车子右边的挡泥板撞到了他的肩膀,把他像只兔子一样撞飞了出去。”

那时,马丁斯告诉我,直到那个男人用了“兔子”那个词,死了的哈利·莱姆才活了过来,变成了一位拿着枪的少年,他曾拿这把枪向马丁斯炫耀自己“借东西”的手段。一位在布里克沃斯公地那片长长的沙地洞穴间一跃而起的少年,口中喊道:“开枪啊,你个傻瓜,开枪!那儿。”而被马丁斯打伤的兔子则一瘸一拐地跑向隐身之所。

“他们要把他葬哪儿?”他问站在楼梯平台上的那个陌生人。

“中央公墓。这天寒地冻的,他们可得费一番力气呢。”

他想不出办法来付出租车费,也想不出在维也纳到底哪里能找到一个房间可以叫他凭着那五个花不出去的英镑住,不过这个问题得往后放放,他先得见到哈利·莱姆最后一面才成。他坐上车直接出城朝着中央公墓所在的郊区(英占区)驶去。要到那里得穿过俄占区,还得抄一条经过美占区的小路,那里一眼就能看出是美占区,因为每条街上都能见到卖冰激凌的冷饮店。有轨电车环绕中央公墓高高的围墙行驶,而在电车轨道的另一边则有长达一英里的一溜做墓碑的石匠铺和花店——一长排似乎望不到尽头的墓碑正在等待着主人,而望不到尽头的花环则在等待着悼念者。

马丁斯在赶赴这场与莱姆的最后约会时,还没意识到这片为皑皑白雪所覆盖的巨大园区大成什么样儿。就仿佛哈利给他留了条口信,“到海德公园来找我”,却没有讲明白是在阿基里斯雕像和兰卡斯特门之间哪个具体的地点;坟墓构成了一条条街道,每条街道都标了数字和字母,像一艘巨轮上的辐条般发散开;他们朝西开了有半英里,然后掉头朝东,再朝北开了半英里,又掉头朝南……原本气势咄咄逼人的家族墓碑在落上雪后有了一种古怪的喜感:一位天使头上的积雪向两边滑落到脸上,像是戴了一顶遮秃用的假发;一位圣徒的唇上则覆上了重重的白色小胡子;还有一座某位名叫沃尔夫冈·戈特曼的高级公务员的半身像,卧于其上的一位醉酒小天使被积雪戴上了一顶平顶筒状军帽。即便是这所公墓也被列强划分了区域:俄国区以毫无品位的手拿武器的男人雕塑为标志,法国区则竖着一排排没有姓名的木头十字架和一面耷拉着的破三色旗。这时马丁斯想起来,莱姆是个天主教徒,不大可能葬在英国区,难怪他们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于是他们重新驱车来到一片树林的中心,这里的墓像群狼般蹲伏在树下,在常青树的阴影中眨着白色的眼睛。从树下一度冒出一小伙人来,他们有三个人,身上穿着十八世纪那种奇怪的黑色与银色相间的制服,头上戴着三角帽,合力推着一辆双轮推车,他们在布满坟墓的树林中行过一小段后又不见了踪影。

他们纯粹是碰巧才及时发现了葬礼——巨大公园中一小片积雪被铲到了一边,周围聚了一小撮人,显然在专注于某项非常私人的事务。一位牧师已经说完了要说的话,他的话语悄悄渗入薄薄的、很能“沉得住气”的雪中,一口棺材即将放入地下。两个穿着普通西装的男人站在墓穴边。一个人手里拿着花环,他显然忘了将花环扔到棺材上去,直到他的同伴用胳膊肘捅了捅他才兀然醒觉,将花扔了下去。一个女孩子站在稍远些的地方,双手掩面。我站在二十码外的另一个坟墓边,悠悠然地看着莱姆在这世界上的最后一点动静,小心留意都有谁在那儿——对于马丁斯来说,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穿着雨衣的人而已。他走到我跟前问我:“能告诉我他们在下葬的是谁吗?”

“一个叫莱姆的家伙。”我回答道,然后很吃惊地看到泪水开始涌上这个陌生人的眼眶:他看上去不像是个会大哭的人,莱姆在我看来也不像是个会有人为其哀悼的人——我是指真流眼泪、真心哀悼的人。当然,那边还有那个女孩子,不过对于这些泛泛之论,女人向来都是被排除在外的。

马丁斯站在那儿,一直到葬礼结束都离我很近。他后来告诉我,作为莱姆的老朋友,他不想打扰他那些比较新的朋友——莱姆的死是属于他们的,且让他们拥有吧。他当时脑子里有那种不无伤感的幻觉,觉得莱姆的一生——至少其中的二十年——是属于他的。这一切刚一结束(我不是个笃信宗教的人,因此总是对围绕着死亡的那一套劳什子很不耐烦),马丁斯就朝着出租车走回去,看他大长腿甩开的样子真让人担心它们会缠到一起。他没有要和任何人说话的意思,脸上的泪真的是在流淌,再怎么说,我们之中到了这把年纪的,已经没谁能挤出几滴像样的眼泪来了。

你们知道,一个人的档案,是永远也称不上齐全的。一桩案件哪怕经过了一个世纪,所有当事人都死了,也从来不能真正称得上完结。于是我跟上了马丁斯——另外那三个我都认识,我想要认识一下这个新来的。我在他上车前追上他对他说:“我没有任何交通工具,可以捎我进城吗?”

“当然可以。”他答应了。我知道我的吉普车司机在我们出来的时候会看到我,然后会悄悄跟上我们的。出租车离开的时候,我注意到马丁斯根本没朝后面望上一望——如果是假惺惺的悼念者和假惺惺的情侣,几乎总是要最后再看上一眼,或是待在月台上挥手作别,而不是像他这样决绝地离开,不再回望。不知这是否是因为那些人非常爱自己,总想着要将他们自己留在别人的视线中——哪怕是死者的。

我开口自我介绍道:“我叫卡洛韦。”

“马丁斯。”他应道。

“你是莱姆的朋友?”

“是的。”在过去这个星期里,大多数人在如此痛快地承认之前都会要犹豫一番。

“来了很久了吗?”

“今天下午才从英国来的,哈利要我来跟他一起过一阵子。事先一点都没听说。”

“有点儿震惊吧?”

“听着,我非常想喝一杯,可身上一点现钱都没有——除了五个正宗的英镑。你要是能请我喝一杯,我会感激不尽的。”

这回轮到我说“当然可以”了。我稍微想了想,报给了司机位于克恩滕大街上一家小酒馆的名字。我觉得他不会想在一家生意繁忙的、满是过境军官和军官太太的酒馆里被人看见。这家酒吧——也许因为价格高得有点离谱——每次去店里时能看到的人鲜少会超过一对自顾不暇的情侣。不过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那里真的只有一样喝的东西——一种烈性巧克力甜酒,被侍者卖到了干邑白兰地的价钱。不过据我的判断,马丁斯无论喝什么都没问题,只要这酒能给现在和过去蒙上一层薄纱就行。酒吧的门上贴着一张常见的告示,说营业时间从六点到十点,不过人们一般都径自推门进去,穿过前面的那些房间。我们要了一个单独的小包间,除我们之外唯一的那一对儿在我们隔壁。侍者认识我,所以给了我们一些鱼子酱三明治就不来打扰了。很幸运的是,他和我都知道我有一个可以自由支出的账户。

马丁斯在急匆匆喝第二轮酒的时候开口说道:“我很抱歉,但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忍不住接口道:“这听着真像是一本廉价小说。”这不仅因为我知道我所掌握的信息,也因为我很想让他恼火,这样可以打探出很多东西来。

他几乎不假思索地答道:“我就是写廉价小说的。”

不过我还是打探到了一些东西。直到他喝下第三杯的时候,我对他的印象还依然停留在他不是一个很愿意说话的人,但我相当肯定他是那种喝下第四杯后会冒出火气来的人。

我说:“跟我说说你自己吧——还有莱姆。”

“听着,”他说,“我很想再喝一杯,但我不好意思再跟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讨酒喝了。你能帮我把一两英镑给兑换成奥地利钱吗?”

“你就别操心这个了,”我说着把侍者叫了过来,“等我什么时候放假去伦敦的时候你再请我吧。愿意跟我说说你跟莱姆是怎么认识的吗?”

那杯巧克力烈酒也许会成为一块水晶,从他看着它的样子或者受其影响的样子来看是这样。他说:“那可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觉得没有谁是像我那样跟莱姆认识的。”这话让我想起了我办公室里那厚厚一叠特工们的报告,每一份上说的都一样。我相信自己手下的特工,他们全都是我仔细筛选过的。

“有多久?”

“有二十年了吧,或者还要久些。我上学后的第一个学期就认识他了。我至今还记得那地方。我仿佛还能看到那块告示板,见到板上的内容。学校的铃声仿佛就在我耳畔。他比我大一岁,知道学校里的各种规矩。好些东西都是他教会我的。”他用手迅捷地拂过自己面前的酒,然后又恢复到了望着水晶的神情,仿佛是为了能把从中看到的东西看得更清楚些,“说来好笑,我从来也没把自己跟任何一个女人的相遇记得这么清楚。”

“他在学校里聪明吗?”

“不是老师们想要的那种。但他可真会动脑子!策划起东西来简直棒极了。要论功课,我在历史和语文上都比哈利要好得多,可每到执行起他的计划来,我就成了无可救药的傻瓜。”他笑了,在酒和聊天的作用下,他已经开始从死亡带给他的震惊中慢慢走出来。他说:“每次都是我被逮到。”

“这对莱姆来说很容易办到。”

“你到底什么意思?”他问道。在酒精的撺掇下他的火气开始一点点上来了。

“哦,难道不是吗?”

“是我自己的错,不关他的事。他要是真当回事,其实能找到比我更聪明的,但他喜欢我。”当然是啦,我在心中忖道,人都是可以从小看到大的,因为我也发现了莱姆特别有耐心。

“你最后一次见他是什么时候?”

“哦,六个月前他来伦敦开一个医疗大会。你知道的,尽管他从来也没做过医生,但他有医师执业资格。哈利在这种事上是特别的,他就是想看看自己能不能做某件事,然后就没兴趣了。不过他曾经说过,医师资格往往会派上用场。”这说的也是实话。有一点很奇怪,那就是他所知道的莱姆和我所知道的莱姆居然如此相像:唯一不同的仅仅在于他是从不同于我的角度来看的。“我喜欢哈利的一点是他的幽默。”他露齿一笑,令他看上去顿时年轻了五岁,“我是个小丑,我会的只是出乖耍宝,哈利的幽默里可是有真智慧。知道吧,他要是好好干的话,完全有可能成为一个一流的轻歌剧作曲家。”

他用口哨吹了个调子——说也奇怪,我听着居然感到有点耳熟。他说:“我一直都记着呢,我亲眼看着他写的,写在一个信封的背面,只花了两三分钟时间。他脑子里想着什么东西的时候总是会吹这个,那是和他签名一样的调子。”他把这个调子又吹了一遍,这时我听出来是谁写的了——当然不会是哈利。我差点就要告诉他了,但这又有什么意思呢?曲调摇曳着渐渐消失了。他的目光重又落回杯子上,将剩下的一点一饮而尽,然后说:“一想到他居然是这么个死法就替他感到不值。”

“这是在他身上发生过的最好的事情了。”我说。

他没有马上弄明白我的意思,酒精让他有点糊涂了:“最好的事情?”

“对。”

“你是说没有任何痛苦?”

“而且这么个死法也死得很走运。”

最终引起他注意的是我的声调,而非我的措辞。他柔和而又带着危险地问我——我能看见他的右手已经攥紧了:“你这话是有所指吧?”

在任何场合都一逞匹夫之勇是毫无意义的:我把椅子朝后让开,让出了他的拳头能够到的范围。我说:“我的意思是,我已经在警察总部里给他的案子结了案了。他原本是要服长期徒刑的——很长的长期——要不是出了这么桩车祸的话。”

“什么罪?”

“他是这座城市里最坏的黑市交易者,挣的全都是赃钱。”

看得出来,他在测算着我俩之间的距离,最终认定从他坐的地方打不到我。罗洛会想到挥拳击出,可马丁斯却稳重、谨慎。我开始意识到,在他身上,马丁斯是危险的那个。我不禁想,我是不是犯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错误:我丝毫看不出来马丁斯有罗洛所装出来的那么傻。“你是警察?”他问。

“是的。”

“我一直都讨厌警察。警察总是要么贪赃枉法,要么奇蠢无比。”

“你写的就是那种书?”

我能看见他在把椅子朝旁边挪动,以挡住我的出路。我跟侍者对了对眼神,他知道我的意思——总是在同一间酒吧约人见面就是有这点好处。

马丁斯挤出一层浅浅的笑容,声调平和地说道:“我也只能管他们叫警长。”

“在美国待过?”这种谈话真是愚蠢。

“没有。这算是审问吗?”

“只是有点兴趣。”

“因为如果哈利是做黑市生意的,那我肯定也是一路货。我们干什么都在一起。”

“我敢说他是想让你入伙儿的——就把你安排在组织的某个环节。要是他准备把个婴儿塞到你手里,我丝毫都不会感到意外。那就是他在学校里做事的套路——你告诉我的,不是吗?你看,校长慢慢也是会看出点门道来的。”

“你们还是那套老把戏吧?我猜的确有那么个关于汽油的小骗局,你找不到能顶罪的人,所以就挑中一个死人。这正是警察的做法。我猜你是货真价实的警察吧?”

“对,苏格兰场的,但轮到我执勤的时候他们会让我穿上校军服。”

他现在挡在了我从门口出去的路上,我要想开溜就必然会被他逮到。打架不是我的强项,他毕竟比我高了六英寸。我说:“不是汽油。”

“轮胎、糖精——你们警察为什么不去抓几个杀人犯换换口味呢?”

“可以说谋杀也是他那黑市生意的一部分。”

这时,只见马丁斯用一只手一把掀翻了桌子,另一只手迅即朝我扑来,然而喝下去的酒令他的计算出现了偏差。还没等他来得及发出第二击,我的司机已经反钳住了他的双臂。“对他稍微客气点,”我说,“他只是个喝多了的作家。”

“消停点,行不,长官?”我的司机对于军官阶层有着非常夸张的敬畏,说不定连莱姆他都会叫上一声“长官”。

“听好了,卡拉汉,或者随便你叫的什么鬼名字……”

“卡洛韦。我是英国人,不是爱尔兰人。”

“我要让别人看到你就觉得你是维也纳该死的超级大傻瓜。这世上还有没有哪个死人是你不想把没破的案子栽赃给他的?”

“明白了。这么说你准备替我找到真凶咯?这听着倒有点像你写的那种小说。”

“你可以放开我了,卡拉汉,比起送你个黑眼圈,我现在更想让人觉得你其实有多傻。黑眼圈只能让你在床上躺个几天。可等我跟你算清账以后,我会让你在维也纳待不下去的。”

我拿出价值两三英镑的军用代币券塞进他胸前的口袋。“这些够你度过今晚了。”我说,“我会让他们在明天去伦敦的飞机上给你留个座。”

“你不能赶我走,我的文件全都合乎程序。”

“说得没错儿,但这儿就跟其他城市一样:你得有钱才行。要是你到黑市上去换钱,我会在二十四小时内就逮到你。松开他吧。”

被松开后,罗洛·马丁斯掸了掸身上的衣服说:“谢谢你请我喝酒。”

“不客气。”

“很高兴我不用觉得欠你人情。我猜这些都能报销吧?”

“对。”

“等过一两个星期我有了消息会再来见你的。”我知道他很生气,因此当时只觉得他在说气话。我想他是在虚张声势,好为自己挽回点面子。

“我明天可以来送你。”

“可不敢浪费您的时间,我不会去那儿的。”

“这位佩恩会带你去萨克旅馆,你在那儿会有床睡,有饭吃。我会搞定的。”

他朝边上一让,看似是给侍者让路,忽然挥起一拳朝我打来。我堪堪躲过他的拳头,却被桌子给绊了一下。没等他再次出拳,佩恩已经一拳打在了他嘴上。他嘭的一声倒在了桌子间的过道里,嘴唇裂了道口子,流出血来。我说:“你不是答应过不打了吗?”

他用袖子擦了一把嘴上的血说:“没有,我说的是更想让你成为一个傻瓜。我可没说不想送你黑眼圈了。”

我度过了漫长的一天,已经有点烦罗洛·马丁斯了。我对佩恩说:“把他安全送到萨克旅馆。他要是乖,就不用再揍他了。”说罢我就把他们撇在身后朝酒吧内间走去(我该再喝一杯),这时只听得佩恩对刚刚还被他打倒在地的人恭恭敬敬地说道:“这边,长官,过了拐角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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