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病折磨陆离的时间委实长了些,他失眠,长时间的精神低落,偶尔会发病,对他,对陆钰都是一种无休止的折磨,也会在恍惚间看见那女子的清浅笑容,他的梦境里,安歌很少光顾,常常半夜醒来坐在窗前,看天光渐亮,心如止水。
你见过深夜里的星星吗,又大又亮,每一步坚定的向前,是因为你知道,你的那颗星星在天上指引着你,如果有一天它不属于你了,你也就无路可走了,对于陆离来说,安歌就是那颗星,一旦失去,便消亡于夜。
为什么选择离开,即使让自己这样痛苦?陆离无数次问过自己,不是说世人皆是自私,放大自己的痛苦而忽略别人的感受吗,可面对安歌,他做不到那么自私。
有一个精神病的男朋友,终日活在惶惶不安中,她不过十八岁,正值韶华,还没去看看这个世界的样子,也还没遇上别的爱她的男孩子,她只是在人生的路上先遇见了他,他不能那么自私,将她也拖进这趟浑水里。
喜欢她,爱她,更多的是希望她活得好,偶尔想起她,虽痛却甜。
嫉妒、怨恨、伤心、难过,百感交集都抵不过爱这种情感,因为爱她所以选择放手。
虽然离开她,痛不欲生,长长的睫毛轻轻颤动着,东方升起的初晨昭示着新一天的到来,他慢慢抬起手,想要触摸那抹阳光,触手却是玻璃的冰凉,迷蒙的眼眸,“安歌,我又熬过一天了。”
声音轻柔,低沉。
陆钰站在门口看着他这副模样,宛若一盆凉水沿头浇下,浑身发抖,这个孩子终究毁在了他跟林芝的爱恨里。
他这一生只是爱了那么一个女人,即使那个女人不爱他,可他以为孩子,孩子她总是爱的,原来都是他的一厢情愿,自作多情,才会害了小离,这一场救赎,看不到尽头。
他颤抖着手,脚步虚浮,快速退出了病房,一眼也不敢多看。
......
六月二十三,汉江市。
安歌蜷缩躺在沙发上,怀里抱着画本,脸上挂着潮湿的泪,呼吸轻浅,窗外的斜风细雨,吹的树枝哗哗的响。
醒来时,雨后初晴,阳光刺目,安歌伸手挡在额前,晃得眼睛有些睁不开。
她摸出手机,一百多个未接来电,王冉、薛尧、魏炜、宋阳还有父母在过去的几天打了不少电话,六月二十三,今天放榜,她打开网站登了上去,712分,还不错。
门铃叮咚作响,她穿着脱鞋前去开门,少年逆着光站在门口,身形挺拔,是王冉。他穿白衬衣,多了份温润,不似阿离那般矜贵,看着她的眼睛温热。
这几天,他们彼此都心有灵犀的没有联系对方,王冉有烦心事,她也有,所以不见不厌,如今他来找她,想必是已经缓过去了。
“怎么,要我在门口站着吗?”
安歌微微侧开身子,让他进去,她也随后跟了上去,“有事吗?”
客厅里散落的素描纸上,无一画的不是陆离,王冉拿起一张,惟妙惟肖,颇有神韵,纵然知道她放不下陆离,可当直视这件事时,仍是心中微酸,安歌伸手接过他手里的画,将其余的画尽数收好,小心翼翼。
少年敛了心神,坐在沙发上,双手撑在身侧,仰头笑着看她,“今天出成绩,我来问问女朋友,要去哪个学校?”
女朋友,这三个字让安歌手下微顿,随即接口道:“西宁大学,法律系。”
这个专业让王冉微微挑眉,安歌看他这副惊讶的表情,问道:“怎么了?”
倒也不是别的,只是没想到她会选这个,“挺好的。”
安歌把手里的画放在旁边,给王冉沏了壶普洱,满室茶香,王冉捧着杯子轻轻抿了一口,“茶不错。”
“你呢,要去那个学校?”
王冉放下杯子,侧头看向她,眉眼含笑,这样平淡的相处,没有剑拔弩张,没有冷若冰霜,就这样平淡温和的相处,让他产生了一种两人相识已久的错觉。
“西宁大学,计算机系。”
当初通过竞赛拿到录取通知书的不止陆离,还有他,不过他选择了放弃,在很久之前,他就在蛰伏,选择高考,然后跟她选择同一所大学,找人查陆离,织了一张密密的网,只是没想到魏炜的事会成为催化剂,让他把整个计划提前,并且大获全胜。
“我母亲在西宁,等你去了,我想带你见她一面。”
王冉的茶杯空了,安歌举着茶壶正在添茶,听见王冉的话,一时恍惚,茶水流在茶几上,晕成水渍。
“好。”
少女的眸子安静温润,看不出一丝情绪,像是王冉的提议对她来说无关痛痒。
“过几天我约了朋友去西藏,你要去吗?”
轻柔的询问,王冉心下了然,安歌需要独处的时间去缓和去疗伤,而自己不适合跟着一起,他朝女孩摇了摇头,“不去了,我有事情要处理,玩的开心,早点回来。”
他没错过安歌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表情,以及她在听见自己拒绝时的眼底情绪,来日方长,他们还有的是以后。
何况,王征的事情,何家阳的公司,他从陆离身边抢走了安歌,手段终究是不光彩,他得变得强大,才能把她护在羽翼之下,爷爷留下的遗产,未成年之前不得随意支配,如今他十九岁,年少轻狂,一腔热血,王征入狱,他们家只有他了。
这门楣,不能坏在他跟他母亲手里,他还想给安歌一个好的以后,陆离能给的,他王冉也给得起。
除了命运跟现实,能让人低头的往往是金钱,只有掌握了金钱跟权势,就有发号施令的权利,他虽年轻却早已在王征身上将这些学了个十成十。
看着眼前温柔娴静的女子,一切的努力都有了结果,何家阳曾问他,爱安歌什么。他当时说什么,爱她温柔娴静,爱她偶尔狡黠,爱她善解人意,爱她外柔内刚,爱她赤子之心,坚定澄明,都不是,他说,第一次见她时,她哭的梨花带雨,而自己看向她的目光不由得变得柔和,爱李安歌,更是向往爱着她的自己,赤忱、洁净。
“要不要出去吃饭?”
安歌抬头看了眼墙上的挂钟,十一点四十三分,她微微点头,“我去换衣服,你等一会。”
“好。”
少女一身红裙走在他身边,只是看着她,就足以让他心神荡漾,“吃什么?”
“随你。”
“排骨饭?我记得你喜欢这个。”
安歌轻轻眨眼,有关排骨的记忆通通蹿了出来,林婶的排骨烧的极好,陆离会挑走排骨里的胡萝卜,陆离会把自己碗里的排骨夹给她,陆离会,,,时日太长,他早已融入生命,猛然抽离,便让她痛不欲生。
“不喜欢了,换一个吧。”
上学时,十次见她,八次都会点排骨饭,长达一年多的喜欢,他早已将她的喜好铭记于心,无声无息间对她了如指掌,此刻她低垂着眼有意收敛情绪,看来是刚刚的对话勾起了她的回忆,或者是勾起了关于陆离的记忆。
王冉勾着唇角,她不愿提及,他也不会追问,时间会抹平一切,“那换一个,日料怎么样?”
吃鱼,停顿两秒,安歌听见自己应,“好。”
一顿饭吃下来,安歌对面前这个温润柔和的男子有了新的认知。
客观来说,王冉是个不错的男朋友,温柔细致,体贴呵护,也会在饭桌上对她无微不至的照料,也会找些无关紧要的话题轻松气氛,这样的男生,很难让人不喜欢,可是他偏偏喜欢上了自己。
他坐在她面前,表情温和带笑,语调轻松平淡,寥寥数语间,也能让她感到无比轻松。
以前,安歌总觉得王冉让她看不清楚,可后来她慢慢清楚,那是他伪装的盔甲,而他自己悄然无声的躲在盔甲里,窥视着一切。
王冉眸色渐暖,手轻轻覆上她的左手,不同于阿离的冰凉,掌心温热,声音柔和,带着他独有的温柔:“安歌,我相信时间会抚平许多东西,伤痛、情感,我知道你忘不了陆离,不过没关系,我可以等,一年、两年、三年四年、十年八年。”
“因为我爱的你,情深意重。”
安歌眼角微涩,她爱陆离多少年了,前世七年,今生两年,三十天能养成一个习惯,而爱他早已成为本能。
她抽回手,对上王冉温和的眸子,“我遇见阿离,你们可能都会觉得时间会让我淡忘他,其实不是,我会答应你的要求,跟他分手,是因为我想更好的让他活着,也能让魏炜好好活着,何乐而不为?”
“可我终其一生,可能都忘不了他,爱不上你。”
“我从没跟你说起过,其实不止同学们,在我眼里,你也是谦恭如玉。”
“所以,我希望你能早点看清自己的心。”
话落,静静的对视着,像一场无声的较量,他不退,她也不避,看似风平浪静,内里暗藏汹涌澎湃。
侍应生端来酒水,打破了这尴尬的沉默。
王冉看着那双如水般的眸子,语气颇淡:“看清了,所以想要赌一赌。”
修长的手指夹起一片生鱼片放在她碗里,神情柔和,像是一点也没因为她的言语触动。
筷子轻轻碰了碰鱼肉,却始终未夹起。
......
王征看着面前娴静柔和的冉晗之,神色恍惚,以为此生不会再见的人,此刻正坐在他面前。
“征哥,小冉不是有意的,你别怪他。”
王征低头,目光落在女子交叠的双手上,那枚婚戒一如当年,在微光里熠熠生辉。
“不怪。”
冉晗之轻轻笑了笑,眼眶微润,她这一生都恨不起他。
王冉三岁,冉晗之发现王征出轨,面对日益亲密的爱人与新欢,她选择隐而不发。同年,王逢之去世,王征妥协,两人相敬如冰。王冉念初一时,新欢找上门来,冉晗之方知,他们之间还有一子,终是心灰意冷,远走西宁。
“你保重,我先走了。”
手指捏着衣角维持着平静,步履艰难朝外走去,身后的男子一言不发,在她即将走出那扇门时,身后传来低沉的嗓音,他说:“冉晗之,我不后悔,一点也不。”
话落,冉晗之眼中的泪水滑落,逃似的离开了。
看着她的背影,王征摇摇头,他跟她谁也没能放下啊。
王征心知,一旦离婚,此生便是陌路,冉晗之像极了他父亲,刚直,坚强,利落,绝不会拖泥带水,所以他宁愿被别人误会是贪图钱财,也不肯放手。
他跟那新欢哪有半分情爱,当年的酒后乱性,焉知不是存心设计,只是王强确实是他的孩子,之后,他再也没碰过那女子,如今她肚子里的孩子,倒是不知是谁的,他也曾感到羞耻,一度想让王强的妈妈打掉那个孽种,却每每想起当年晗之意外流掉的孩子,便软了心肠。
当年那个孩子,不是他的骨肉,却终究是晗之的孩子,怪只怪当时年轻气盛,自尊心过强,伤了她的心,毁了自己幸福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