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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同学

自从我上了大学,便没有去过邻村的姑姑家。事实上,我上了初中后,便再没有去过,但姑姑抱怨起来,总是归因我上了大学,眼睛长到额角。在我的脑海里,姑姑家土屋的格局虽已模糊,姑姑出嫁的记忆却格外清晰。我那年12岁,临去做客却没有一条体面的裤子,奶奶便去邻居家借了一条。那条裤子实在太大,裤腿要挽好几圈才不至于被踩到脚底,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借来的。这使我感到很伤自尊心。那一年我已不可思议地喜欢上了一个女同学。我认为我有权拥有一条跟自己小学四年级优等生身份相称的裤子。那天来的客人很多,我毫不显眼,直到很晚了,还没有找到睡觉的地方。屋子里到处铺着稻草,地铺上胡乱睡着的,不像是亲戚,倒像是一群难民。我终于被安排到隔壁借宿,和一个看上去比我大许多的孩子同睡一床。那孩子有一口难看的牙齿,稀落暴突,又黄又黑,使我产生了轻微的恶感,尽管我本该感谢他。我们一句话也没有交谈,便各自倒头睡去。乡村的孩子大多怯生,我也不例外。睡到半夜我被尿憋醒了,既不敢下床到屋外去撒,睡前又没有弄清尿盆藏在何处,就这样艰难地挨到天亮。

很快我就上了初中,姑姑家隔壁那个牙齿难看的大个子男孩,成了我的同班同学,我们仍然没有说过话。我们曾经作为两个小陌生人,在同一床旧铺盖下,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夜晚。这非但没有成为我们之间友情的基础,反倒成了我们互不说话的原因。这或许是出于尴尬,出于羞怯,或者出于别的原因,直到某一天,有同学传过话来,说他要揍我,原因是我曾在同学中散布关于他牙齿的谣言。第二天我偷窥他的神色,并未有任何的不同,这使我格外胆怯,心怀恐惧。他为什么不直接威胁我,而要借他人之口,通过只有国际上才使用的外交方式表达对我的敌意呢?他如果准确地说出他即将施行的暴行的时间、地点、程度,我也许会感到安全一些。我权衡了自己的实力:我又矮又瘦,活像草地上的一只蚂蚱,完全不是他的对手;而且由于我倒霉的家庭出身,我也找不到可以与我结盟的同学,无论上学放学,我都是独来独往。

时间一天天过去,高悬我头顶的剑没有掉下来,但威胁也没有取消。我已经打定主意,他揍我的时候我决不还手,我要放弃自卫的权利,以换来申诉的有利。我知道如果反击,不过是兔狼相搏而已,反倒使我由“无故被殴”变成了“打架斗殴”。他显然不敢在教室里或是学校操场上揍我,所以,他动拳脚的地方一定是那长达五里的乡间小路,而且,一定是放学之后。我决定,无论他在何处诉诸武力,我都要当即跑回学校,带着脸上可能留下的抓痕、鼻血之类的铁证向班主任控告。我担心的是他把我按在地上,用拳头揍我的屁股却不留任何痕迹。

终于有一天,天赐良机于他,放学后他追上了我,长长的乡路上,只有我们两人,没有任何目击者。他一把扯住了我的书包,质问我:“程宝林,你是不是丑化过我的牙齿?”

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丑化”是一个很实用的、时髦的词,同时,又是一项严重的罪名——一个被裁定“丑化”“最高领袖”、“最高统帅”的人,所受到的最高惩罚甚至可能是杀头。我分辩道:“我没有恶意,我只是说,你的牙齿好像没有刷过。”他反问道:“谁说我不刷牙?我从小就刷牙,一天刷两遍。我的牙生来就是这样的,你凭什么丑化人?!”他又一次使用了“丑化”这个词。我感到理亏,想起了借别人裤子穿使自尊心受伤害的情景。我差一点想撒腿就跑,但这样未免太不像一个男子汉。我暗想,让他揍我一顿算了,反正四野无人,我也不丢多大的面子。

出乎我的意料,他并没有揍我。扯着我的书包的手松开后,他向我提出了一个让我惊诧莫名的要求,作为他对我解除威胁的条件——他要我把书包里的作文本给他,他带回家去,像鸠山先生研究李玉和的旧日历一样“研究研究”。我的作文“天赋”那时已被全班同学所公认,就在这个本子上,抄着我刚写的一篇命题作文《家乡巨变》,下星期必须交卷。尽管事实上,家乡所谓的“巨变”,不过是拆除了一座战时的土炮楼,修了一座仓库而已,我却妙笔生花,写得跟大寨差不多。对于这一和解条件我心里暗喜,急忙掏出作文本,带着几分自豪、几分讨好呈献给他。一篇作文能化干戈为玉帛,这诱发了我日后成为一名作家的梦想。

从此我们的关系变得正常,比陌生人亲近比朋友疏远,这种情形,直到我考上大学后因病休学为止。

我住在小镇上的中学里养病。有一天,来了一个客人,原来是他。他没有考上高中,回家当了农民。这回他是到镇上买化肥,顺便来看我,提着两瓶罐头。在农村,给病人买礼物,通常都是罐头,礼轻、情义重。我招待他在学校食堂吃了午饭,便一起沿着公路散步。由于谈得很投机,竟然走到薄暮时分,走出小镇十几里。他谈到了他读过的一本苏联小说《爱》,把故事津津有味地复述给我听。正是从他的口中,我才知道“爱”居然还可以分成“情爱”和“性爱”,二者我都还未曾感受。最令我吃惊的是,临别时,他竟要我拿出我写诗的硬皮笔记本来,为我题词留念。那是我第一个专门写诗的本子,封面上用包扎伤口的胶布贴成了《春草集》的字样。他叼着笔,苦苦思索了足足一个多小时,然后奋笔疾书,写下了一组文句不通的《十六字令》,计有3首,48个字,共有9个错别字。他搁下笔,扛起早已买好的一袋碳酸氢氨化肥,大步踏月而归。目送他月光下远去的背影,我内心感动不已,又好像隐隐作痛。

大年初一他出乎意料地来了。那时,我已复学,重新成为一名受人羡慕的大学生。他本来是该去给未来的岳父岳母拜年的,半头猪肉、几十斤鲜鱼都已按乡村的规矩备办齐全,女方忽然捎信来解除了婚约。情爱也罢,性爱也罢,一句话顿成泡影。他便干脆来给我拜年,提着显然属于彩礼组成部分的一块肉、几条鱼。吃过早饭,我们又在乡间小路上散步,他谈起自己的婚姻,始而大骂,继而大哭,嗫嚅中含糊吐出“举世独浊,唯我独清”的警语,再一次令我如雷贯耳,惊愕不已。

不知不觉,在家乡,我渐渐成了一个多少受点尊敬的人,尽管在城里我仍然毫不显眼。十多年不曾进过姑姑的家门,姑姑早已不止一次地抱怨。我也想去看看她家门前那像刀子一样挂在树上的皂角,记得小时候的一句顺口溜叫“皂角树上千把刀”。于是,这次我带老婆孩子回老家,便决定去看望姑姑。

那棵老皂角树依然,姑姑的老屋依然,只是姑父略有不同,更苍老一些,原来的那位早已患肺病安息九泉。进得姑姑家门,便有一高大粗壮的年轻黑汉,从姑姑家侧房中睡眼惺忪地跨出来。我一看,正是他,这位初中同学。糟糕的是,十年未见,乍然相逢,我竟忘了他的名字,只好亲热地、含糊地招呼了一声,在互相敬烟的客气气氛中,绞尽脑汁地回忆他的名字。原来,他是在帮助料理村里一个老太婆的丧事,一时闲着,听姑姑说我要来,便在姑姑家的侧房里一边睡觉,一边等我。姑姑正在厨房忙活,我找个借口去厨房问了姑姑,这才重新获知他的名字。我没有用“想起”这个词,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想起。

我们就一些可以寒暄的话题谈了一阵。他对我的了解很有限,只知道我从北京去了四川,至于在什么城市干什么工作,都不甚了然。我便一一据实回答。想起他曾为我题词留念,我本想告诉他我这些年来痴迷于诗歌,但话到嘴边,又吞下去了。我问了他家庭的一些情况。他有两个孩子,第二个是计划外生育的,罚了1300元钱;种着几亩地,前些年学会了吹唢呐,婚丧嫁娶之类红白喜事,事主都会请他,吃喝之外,还有烟、钱之酬,日子还过得去。我们又就小麦与油菜的收成、水稻和化肥的价格等话题随便聊了一阵。对于这些话题,我虽然十分关心,却毕竟陌生有年了。接着,我们便没有什么可谈,就像我在他床上借宿那晚一样。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窘迫和难堪,但更多的是难过,不知是为他还是为自己,抑或是为我和他两人。

离出殡的时刻还早,太阳才刚刚爬上树梢,禾场上坐着一群乡村里深谙一切礼仪的老人,正在一边晒太阳,一边扎花圈,有一句没一句地闲扯着。我的这位老同学走过去,坐在他们中间,熟练地划着篾片,主持他们的谈话,声音很高,好像在骂着什么。在太阳下我又看见他那一口很不雅观的牙齿。过了一会儿,他又吹起唢呐来。他的唢呐吹得还不错。我坐在禾场另一端的石磙上,远远离开这一群准备出殡的农民,感到石磙这种古老的原始农具,在冬日的早晨是那样冰凉,又那样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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