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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有两种思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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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詹姆斯没有在内战中上阵杀敌。萨姆特堡陷落时他十九岁,他的教育生涯尽管一直以来都是断断续续的,这时也陷入了僵局。没有太多东西阻碍他登记入伍。但他总是避之唯恐不及。

这也不是说,他跟热火朝天的反奴隶制运动是隔绝的。他家跟爱默生家过从甚密,他的两个弟弟,加思·威尔金森(人称维尔基)和罗伯逊(人称鲍勃)都在富兰克林·桑伯恩开在康科德的一所学校就读,而在约翰·布朗的哈珀斯费里历险中,桑伯恩是废奴主义的资助者——所谓的秘密六人组——之一(布朗被捕后,桑伯恩曾短暂逃往加拿大,令同为秘密六人组成员的托马斯·希金森大感厌恶)。约翰·布朗有两个女儿也在这所学校上学。维尔基和鲍勃都登记入伍了(鲍勃还谎报了年龄),最终在黑人兵团服役,即马萨诸塞州第五十四团和五十五团。维尔基是五十四团罗伯特·古尔德·肖的副官,在猛攻瓦格纳堡时严重负伤。他被送回纽波特家里,詹姆斯一家就住在这里。威廉是个很有天分的艺术家,给在家养伤的弟弟画了一幅素描。这是威廉·詹姆斯跟战场最贴近的一次。

人们习惯上认为,威廉和他另一个弟弟亨利是因为他们的父亲老亨利·詹姆斯的阻挠才没去参军。老亨利虽然乐意将自己前景一般的儿子送去参战,却急于保护他在威廉身上的投资;威廉作为长子,在詹姆斯家的五个孩子中,很明显是天分最高的。威廉和老亨利之间的关系很复杂,毫无疑问,父亲更愿意看到自己的长子远离危险。不过,威廉似乎也没有多想逃出这片天地。萨姆特堡陷落后不久的1861年4月22日,他加入纽波特炮兵连当了九十天的志愿者,但对那些还没下定决心投身战争的北方人来说这是标准反应,也不会带来真正的军事义务。这年秋天,詹姆斯去了哈佛大学的劳伦斯理学院就读,一直到内战结束都没有离开学校。

但他对自己未能亲身体验定义了他这一代人的经验一直很在意,有那么几次他提到这种心情,并将未能参军归因于自己的优柔寡断,而非父亲的束手束脚。很多年以后他都还记得,1863年春天,新成立的五十四团行军穿过波士顿,他站在人群中看见,肖的中尉及未来的妹夫查尔斯·拉塞尔·洛厄尔,跟他未婚妻骑着马:“我回头一看,看到他们的脸和身影在夜空中显现。他们看起来那么年轻,那么胜券在握,而我,被我自己是否应该履行职责去参军这样的问题深深折磨,退缩了——他们没有看到我——没有认出我来。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他们留给我的印象。”[200]

这个对比极为鲜明。查尔斯·洛厄尔,人称“多情剑客”,是战争年代波士顿最魅力四射的人物之一;他的妻子约瑟芬·肖因果敢而闻名,在她哥哥的五十四团开赴前线之时,他们的婚姻体现了婆罗明主义与废奴主义最浪漫的融合。查尔斯唯一的兄弟詹姆斯·杰克逊·洛厄尔,在一年前的格伦代尔战役中,几乎就是在温德尔·霍姆斯眼前负了致命伤,被邦联军俘虏后去世了。查尔斯自己则在1864年的雪松溪之役中成仁。查尔斯·洛厄尔的公众形象,跟威廉·詹姆斯的私人形象刚好截然相反。查尔斯英勇果敢,十分擅长与人交往;威廉·詹姆斯则很脆弱,对社交缺乏自信,也从来都没办法下定决心。

战争爆发两年后,詹姆斯仍然在为是否参军而发愁,这就他做决断的能力而言实在是司空见惯。很多传记作者都将威廉的优柔寡断归罪到老亨利头上,说他自相矛盾。老亨利对任何人来说都是足以让人晕头转向的楷模,但他的长子威廉对做出决定深恶痛绝,却完全是威廉自己的问题。他大半生的心血都在捍卫自己同时拥有的两种世界观——现代科学和宗教信仰——多数人都会认为两者互斥,但他最终发明了一种实用主义哲学,并相信这种哲学能帮助人们在哲学选项之间做出恰当选择。詹姆斯相信,甘冒风险的决断——甚至在所有迹象都显现之前就全押在一个选择上——是人性最大的污点。他认为宇宙会对这样的人让步。但他也同样认为,确定性是原则上的死亡,他讨厌排除任何事情。

他对生活中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是,培养一种高度自觉的冲动。他会决绝地做出行动,然后又同样决绝地改变念头。他花了十五年去尝试选定一门职业,从科学换成绘画,又换成科学,又换成绘画,然后是化学、解剖学、自然史,最后是医学。医学是他唯一完成了的学业:1869年,他从哈佛大学拿到了医学博士学位,但余生从未行医,也没有当过医学教师。1872年,他开始在哈佛教生理学,但专业也在变来变去,先是转向实验心理学,随后是哲学(尽管那时候这些领域之间的界限不像今天这么分明)。1903年他开始了尝试决定是否退休的历程。在他1905年秋天的日记里可以读到:10月26日,“辞职!”;10月28日,“辞职!!!”;11月4日,“辞职?”;11月7日,“辞职!”;11月8日,“不要辞职”;11月9日,“辞职!”;11月16日,“不要辞职!”;11月23日,“辞职”;12月7日,“不要辞职”;12月9日,“明年还在这儿教书”。[201]1907年,他退休了。

他花了两年时间跟自己要娶的女人谈恋爱,这就是艾丽斯·豪·吉本斯(她倒是一心想要嫁给他)——他们的罗曼史始于1876年,而且从一开始就假定两人会谈婚论嫁;但他只是在某个范围内我行我素,直到再次回到起点,总是在兜圈子。在这个圈子之中还嵌套了很多更小的圈子。有一次,是他们开始恋爱一年之后,出现了艾丽斯会离开他自己去英国的可能。一个星期一的晚上,詹姆斯写信支持这个计划:“你一定得去英格兰。为了应对各种各样可能发生的事,我们必须避免在我们之间产生什么特殊的关系。”到了星期二早上,他又发了一封信:“我发现,我跟你说你一定得去英格兰,真是又迂腐又愚蠢……我是个傻瓜,不配跟你提建议。”六天后,他提了些建议:“所有这些想法,在过去二十四小时让我一直在想,如果让你放弃去英格兰的计划,对你来说到底是不是件好事。”[202]她没去英格兰;但稍微晚些时候她倒确实去了加拿大。这样好像也有用。1878年,他们终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他们生了六个孩子。威廉给最小的儿子起名叫弗朗西斯;到孩子似乎不喜欢这个名字的时候,他开始管这个孩子叫约翰;到孩子七岁的时候,他正式将名字改成了亚历山大。如果家里人惹恼了他——这是常有的事;他们有个孩子后来描述道,威廉和艾丽斯两人的狮吼功可谓势均力敌——他有时候就会一个人跑出去,去他位于新罕布什尔州的乡间别墅。他一到那里,就会开始给家里写情书。只要他在欧洲(家里有新生儿的时候他就会出城,这已经成了他的习惯),他就会宣称自己对欧洲的生活深恶痛绝,更喜欢美国的一切。一旦回到美国,他就会开始抱怨美国,渴望着去欧洲。他的妹妹爱丽丝晚年住在伦敦,有一次威廉飞去伦敦探望风烛残年的妹妹,之后她写道:“他就像一滴水银,你是没法在脑子里搞清楚他究竟是怎么回事的。”[203]

然而人人都敬慕他。有那么一些人,对他的情感摇摆不定,其中一位叫做乔治·桑塔亚纳,是他的学生,也是后来在哈佛大学哲学系的同僚。桑塔亚纳典型的尖刻评价,正好说明了在别人眼里他具有超凡个人魅力的原因:“他是如此浑然天成,自然而然,以至于没有人知道他的天性究竟是怎样的,也没有人知道接下来该期待什么;因此在最不自然的社会中,这个人被迫以传统的方式行事,跟人交谈。”[204]对此他自己的解释是,他相信(有一回他就是这样告诉伯纳德·贝伦森的):“性情每一次喷薄而出时,都应当继之以恰如其分的行动。”[205]而他又是个性情中人。他有时候会跟别人争执不下,但在他看来,这丝毫没有降低他对任何人的敬重。

另一种说法是,詹姆斯将自己的弱点转化成了力量。这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失落感:几乎整个1860年代,他都在试着应付这一切。在这过程中,他倒确实在某种意义上为内战做了贡献——或者不如说是为更大的争端做了贡献,而内战只是其中一部分。这争端关乎美国种族关系的未来,而詹姆斯的角色的特别之处,就是他的贡献是在错误的那一方。不过,这倒是跟他早年常有的杂乱无章相契合。

2

詹姆斯家并不是婆罗明,甚至都算不上新英格兰人。他们祖上两边都是爱尔兰移民,尽管现在詹姆斯家看起来和爱默生家或是霍姆斯家一样像美国人,但对爱默生家和霍姆斯家这样的人来说,他们似乎仍然是格格不入的爱尔兰人。有一回为了跟他的英格兰朋友弗雷德里克·波洛克解释怎样理解亨利或威廉·詹姆斯,霍姆斯说道:“你得记住他们有爱尔兰血统。”[206]爱默生的儿子爱德华对这个家庭则有如下回忆:“他们的演讲非常成熟,非常生动,也激情四射,他们血统中盖尔人(爱尔兰人)的元素尽显无遗。”[207]詹姆斯家在社交上很成功,但他们也知道,自己是外人——即便用迷人的时髦话来说算是新贵;这种感觉尽管隐约但也没法去除。大多数时候,他们也喜欢这样,这给他们带来了优势。

詹姆斯家在美国的始祖名叫威廉,是后来这位哲学家的祖父。他是个爱尔兰新教教徒,1789年十八岁的时候来的美国,住在奥尔巴尼。他没有任何物质优势或社会优势可以凭借,一开始的职业是在纺织品行业当小职员——最后他还是发了一笔财,其中大部分是因为他参与了伊利运河的建设。1832年他去世时,据说是纽约州第二富有的人,仅次于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他的财富包括锡拉丘兹村大部,购于1824年。

威廉·詹姆斯有三任妻子(其中两位死于分娩)和十一个孩子(两个死于襁褓之中)。他的第三任妻子名叫凯瑟琳·巴伯·詹姆斯,也有爱尔兰血统;他们第二个活下来的孩子叫亨利,是个不肖子孙。一开始他就反对自己父亲的加尔文主义——他小时候有个习惯,上学时会在路上一家鞋匠那里逗留一会儿,来一小口杜松子酒;年轻的时候,他在他父亲名下积欠了一大堆衣服和雪茄的账单,后来还从大学退了学——但到最后,他变成了第二次大觉醒的典型产物。

亨利一生中最重要的事件(除开他十三岁那年因为在事故中烧伤而截去大半条右腿)是被剥夺继承权。威廉·詹姆斯家的小羊羔没有哪只是纯白的,但在这群羊当中,逃学的亨利是最黑的。结果在加尔文教派的父亲那充满惩罚意味的遗嘱中,他成了被惩罚得最厉害的继承人。威廉·詹姆斯死于1832年,留下的地产估价在120万到300万美元之间(取决于由谁来估算)。遗嘱将资产的最终分配延迟了二十年,而且规定对任何被遗嘱执行人评判为过着“极度放荡、游手好闲或恬不知耻的生活”[208]的继承人,不得遗赠。亨利一开始的份额是一年1250美元,比他随便哪个兄弟姐妹都要少得多。于是他干了美国人都会干的事情:起诉,而且是两回——第一次联合了其他失望透顶的亲戚,第二次就他自己——最后到1836年,该遗嘱在法律上被视为无效。威廉被宣布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而亨利根据《血统法案》完整得到了遗产中他那一份。这让他能在生活上逍遥如意,也让他的孩子们有机会享受非同寻常的教育。

尽管威廉的遗嘱实际上已被废除,但毕竟遗嘱中的精神还是胜利了。在法庭上争来争去的那些年,亨利也在纽约上州游荡,酗酒、赌博,五毒俱全。到可能是他住在布法罗的某个时候,他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209]。因此,到遗嘱终于被抛开、金钱滚滚而来时,亨利已经能将这些钱派上大用场,而不只是挥霍。如果这些钱是1832年到他口袋里,詹姆斯家族的故事很可能就会完全不同。需要的是四年,而不是二十年;但威廉剥夺儿子的继承权,直到确定他不会浪费遗产时才遗赠的计划,到底还是达到了预期的结果。

“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基督教信仰对国民灵魂的影响要比在美国的更大。”[210]亚历西斯·德·托克维尔写道。这句评价自从成为对那些宁愿看到世俗道德在美国公众生活中盛行的人的指责,就经常被一再提起。在美国价值的形成过程中,信仰的作用会被不信教的人低估,这倒是真的。但在托克维尔于1831年至1832年访问美国时,美国的宗教热情正处于非比寻常的地位。即使托克维尔没有进行那些令人啧啧称奇的快速研究,他也几乎不会错过。

第二次大觉醒发端于世纪之交的新英格兰,随着向西不断蔓延,也衍生出很多教派。从1776年到1845年,美国人均传教士的数量增加了两倍[211]。18世纪,圣公会一个微不足道的分支教派循道公会,逐渐成长为全国最大的教派;摩门教、基督会、普救派、复临派、神体一位论派,还有众多浸礼会教派、美国非裔教派,等等——跟超验主义以及大量基于宗教的人道主义运动,包括废奴主义一起——都在同一个时期出现了,这是个宗教狂热的年代。

整体上看,这也是一场群众运动,其要旨则为民粹主义。跟新教复兴主义一样,这场运动倾向于尖锐地反对教权,因此也在传统的基督教神话中混杂了大量流行的迷信和民间疗愈偏方[212]。一方面来看,第二次大觉醒从1800年持续到内战前夕,正如托克维尔所阐释,算是欧洲基督教的民主化,是与美国新教精神冲动的大众文化的巨大融合,脱去了大部分传统的等级制度和形式。但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也是在科学取代神学成为美国知识分子生活的主导话题之前,超自然主义的最后一次狂欢。

对身处1830年代想要被福音派的闪电击中的放浪形骸的年轻人来说,纽约州西部是个好地方。复兴主义的精神于1820年代就已经来到这片土地,持续了很长时间,产生了大量各式各样的教派浪潮,因此开始有人管这里叫“烧过头的地方”,有时候也有人叫“极富感染力的地方”。没有人清楚亨利·詹姆斯洗心革面(似乎是因为戒酒运动的什么组织而发生的)之后面对的是什么教义和派别。但他从这段经历中带走了两样东西:对宗教冲动的迷恋和对宗教组织的深恶痛绝。他是个正统的叛教者:他发现每一种自己尝试过的有组织的信仰都有待改进,而最终成了主要是自己发明的一种宗教的皈依者。

1835年,亨利回到奥尔巴尼时,被允准加入长老会教会。这年秋天,亨利去了普林斯顿神学院就读,这是一个因循守旧的加尔文教派组织。但1837年前往英国旅行时(正好在他继承到的钱滚滚而来的时候),物理学家迈克尔·法拉第向他介绍了桑德曼教派。这个教派以18世纪苏格兰人罗伯特·桑德曼命名,桑德曼总体上反对新教教派,尤其是长老会,理由是他们认定灵魂的救赎依赖于工作而不是信仰,败坏了基督教教义。桑德曼对新教的疗法也会被詹姆斯取为己用:更多的新教教义。桑德曼宣称,仔细阅读《新约》,不需要有神职人员介入,是敬奉上帝唯一需要采取的形式。

1838年亨利回到美国后,自费出版了桑德曼的主要著作《关于塞伦和阿斯巴西奥的书信集》(初版于1757年),自己还写了篇攻击长老会神职人员的序言。这实际上让他跟普林斯顿一刀两断。第二年他又去了英国,这回似乎跟一群苏格兰浸礼会教友扯上了关系。1839年,他在纽约市定居下来,加入了运河街上的一家教会,在城市指南中这家教会被列为“原始基督教”[213]。他也开始追求后来的妻子玛丽·沃尔什(也是成功的爱尔兰移民的后人),方法是在她家起居室地板上踱来踱去时,就她应放弃当地长老会教派的会员资格滔滔不绝,理由是真正的信仰不需要什么组织从中斡旋。

詹姆斯最终皈依了斯威登堡学派,那是在他于1844年经历了一次精神崩溃之后,当时他跟自己新组建的家庭住在伦敦郊外(威廉生于1842年,亨利生于1843年)。晚餐后独自安坐时,他产生了一种直觉:“在房间里有什么该死的影像蹲在那里,我看不见,但从他那臭烘烘的特性散发出的影响是致命的。”[214](据他后来反映)这个幽灵完全摧毁了他的沉着冷静。几星期后,在他前往疗养的一个温泉疗养院,他碰见一位奇切斯特夫人。夫人告诉他,他经历的正是斯威登堡称之为“坏空”的情形。于是詹姆斯接受了斯威登堡,此后终身都与他的思想深深共鸣。但他作为斯威登堡信徒的生涯,大部分都是在抨击斯威登堡追随者的官方教会新耶路撒冷教会,指责他们(这一点上他倒是一以贯之的)背离了大师的教诲,将教派机构化了。詹姆斯有一篇写于1854年的文章,对斯威登堡追随者建立的机构鸣鼓而攻之,文章标题总结了他对所有机构的看法:《基督教教会不是教会精神》。在斯威登堡的著作中,詹姆斯看到了他在所有影响过他的宗教教义中看到的东西:一道避开形式的禁制令。

会被这样的经验吸引的人,也会天然地受到爱默生的吸引。他们的会面是在1842年的纽约市,爱默生正在那里巡回演讲,本该前去拜访詹姆斯家,祝福摇篮中的新生儿威廉——爱默生的心头肉、他的儿子沃尔多就在几个月前死于猩红热,在这种背景下,即便有这样特别的预兆,他的到访仍然是个传奇。爱默生只要身在纽约,似乎就会特意住到詹姆斯家;小说家亨利·詹姆斯回忆道,他小时候家里就有一间屋子,叫“爱默生先生的房间”[215]。

爱默生和老亨利·詹姆斯之间的关系,在爱默生这边的特点是他一贯的君子之交淡如水,在詹姆斯这边的特点则是他一贯的热切与冲动。詹姆斯一开始就有些看法,认为超验主义者有一哲学“系统”,而爱默生对这个问题含混不清的态度让他很恼火,有一次他这么叫爱默生:“你这个没法捉摸的人!”[216]但他开始认识到从他们最早的通信来看显而易见的一件事,那就是他对爱默生的吸引力,从根本上讲跟哲学完全没有关系。多年以后,詹姆斯这样写到爱默生:“在我们刚开始亲密接触的时候,我一直在动脑筋,想要弄明白他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吸引力;但我完全没办法揣度这魔法究竟是什么,更不用说这非常个人化,要更多地归因于他自己本来就有的或是源自天性的东西,而不在他的志向当中或源于文化。我经常发现自己其实在想:这个人要是个女人,我肯定会爱上他。”[217]

爱默生喜欢詹姆斯,也一直对他很体贴。他介绍詹姆斯去巡回演讲,还将他介绍到超验主义者的圈子里,在那里人们大部分时候都认为他是在屈尊俯就。诗人埃勒里·钱宁曾这么描述他:“一个红光满面的小胖子,斯威登堡的业余爱好者,长得像个掮客,但是有帕斯卡的头脑和心灵。”[218]钱宁的朋友亨利·梭罗通过爱默生认识了詹姆斯,被他的真诚和慷慨深深打动,但对詹姆斯的观点感到不耐烦。梭罗抱怨道:

他用形而上学的外衣讲述了类似博爱的信条,但从实践的意义上来讲非常粗略。他指责社会犯下的所有罪行,又赞扬那些承认罪行的罪犯。但是我觉得,他从自己脑子里提出的所有救世良方——像他这么热诚,他没有多说——会让我们留在原地。当然原因在于,他提出的让罪犯皈依不是通过在感恩节送一顿火鸡大餐,而是通过对每一个人都有真正的同情。[219]

梭罗认识一些罪犯,也十分肯定同情不会成功。布朗森·奥尔科特的神学标准比几乎所有人都要高出很多,詹姆斯对他来说毫无用处。他曾当面称詹姆斯为“残次品”[220]。这个比喻本意是精神上的,但对于装了一条木腿的人,这样说还是太尖刻了。

3

老亨利·詹姆斯是个多产的作家——尽管通常都得自己倒贴钱出书——也有空在某些报纸上写写文章,时不时捞点“捐助”作为回报。他为人热情,喜欢交际,也是跨大西洋的知识分子生活的积极参与者,还喜欢混搭起来(可能这就是关于他爱尔兰血统的评价想要着重强调之处)。他给予的几乎就是他从布朗森·奥尔科特之类的人那里得到的。他经常突然改换门庭,但跟自己的长子不同,他从来没有因为犹疑而停滞不前。他曾说:“怀疑状态……我还从来没有经历过。”[221]

在那个时候,詹姆斯是个怪异的宗教思想家——内战前那几十年,这片大陆上满是怪异的宗教运动。他所属的生活方式,以及关于生活的思考方式,基本上因为战争和现代科学而过时了;这也让他对战后、对后达尔文时代的美国思想家(比如他的儿子威廉)的影响这个问题变得有点儿困难。通常传记都会假定连续性,但社会史让人想到断裂。

1882年,在伦敦工作的威廉给他在剑桥生命垂危的父亲写道:“我的整个知识分子生活都来源于您。”[222]这份大致的人情债记录,他后来重复过很多次。然而具体的人情债记录很难找到,因为他们的观点在细节上并没有那么针锋相对,大相径庭。它们来自不同的发散性的系统。老亨利的著作《斯威登堡的秘密》(威廉·迪安·豪厄尔斯对这本书的反应很著名:“他守住了那个秘密。”[223])于1869年出版后不久,威廉写信给自己的弟弟亨利说:“我还在慢慢读他的别的书,我多读一点之后会再给你写信。不用多说,很多以前我因为怀疑有错而觉得无法理解的地方——现在绝对相信是完全错了……他对其他人的思考方式一无所知,他对他们的困难漠然忽视,对于写作这类主题的作家来说,太惊人了。”[224]

老亨利·詹姆斯是个柏拉图主义者。他(跟斯威登堡一样)相信有两个领域,一个可见一个不可见;而不可见的那一个,他命名为“神圣之爱”的领域,才是真实的。从这个前提出发,随之而来的是通常的结论:人类现在与真实和现实相隔离;人类的宿命就是达成上帝所要求的圆满;哲学家在这里是为了帮助其他人了解,这种圆满究竟是什么。詹姆斯的这些独特概念部分源自阅读斯威登堡的著作,部分源自19世纪人们常拿来跟斯威登堡相比的一位作家,法国社会主义者夏尔·傅立叶。在《物质与阴影》(1863年)中,詹姆斯对此有如许表达:“人类在地球上的命运,……在于实现完美社会,在于人与人之间的友情或兄弟情谊。”[225]

要达到这种救赎状态,主要障碍在于相信独立的自我(斯威登堡称之为“自我统一体”)。詹姆斯认为,这种信念是“所有那些令人类感到痛苦的邪恶的重大根源”[226]。对自我的信念很恶劣,因为会让一些人自觉高人一等。它的基础是自爱,或自我中心主义,詹姆斯不断向公众、向他的朋友和家人劝诫的一种罪恶(他对极为任性的外甥女玛丽·坦普尔自以为是地大谈特谈顺从的重要性,让她深感厌烦)。詹姆斯因此也宣称道德毫无用处,而认为人们要对自己行为的善恶负起责任的有害信念,就跟道德观念密切相关。相信道德的人,也会认为他们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自己比其他人更有价值。但这是在敬奉自我的假神。詹姆斯坚持认为,“所有有意为之的美德都似是而非”[227],真正的善只能来自上帝。因此,正如詹姆斯的儿子亨利多年以后所述,詹姆斯家的孩子“曾有过聆听道德规范的乐趣,或者说道德说教,正如其更加令人反感的措辞,使性格和行为的兴趣陷入混乱”[228]。

这样一种世界观,应用起来并不是不证自明的。在他职业生涯的开端詹姆斯觉得,他的观点要求他拥护自由恋爱。他在傅立叶主义者的杂志《预告者》中写道:“如果社会允许其国民自由追随神圣的灵感,任由他的激情把他带到随便什么地方,我们就永远也不会听说像是淫乱、通奸这样的事情,永远不会想到只不过是激情的自然终结。任何情况下天然的欲望都会绝对屈从于个人情感,因此也总是会被提升为天使般的圣洁。”[229]他相信:“总有一天,性关系会在任何情况下都由当事人的私人意愿加以控制。到那时,公众情绪或法律,……将宣布所有男人、所有女人都可以完全自由地追随他们各人的爱情天性,让这些爱情准许的每一次结合都正正当当。”[230]

但是几年后,他发现自己被马克斯·埃奇沃思·拉扎勒斯在《爱情与婚姻》(1852年)中作为支持淫乱的证据引为盟友。他大发雷霆,开始收回先前的观点。他在霍勒斯·格里利的《纽约论坛报》上对拉扎勒斯的书做了一番评论,这一次他解释说,正是因为对男性性冲动的压制,才让婚姻成为神圣的殿堂。尽管已婚妇女总是会使“那些未被占用的女人抱有的希望”破灭(他说得很老到),但男人有责任克服自己这种性冲动的挫败感,在妻室“低垂的眼帘”中认识到自己的神性[231]。

这似乎更符合詹姆斯对两性之间差异的一般看法,也就是女人“天生就不如男人。女人在情欲上不如男人,在智力上不如男人,在体力上也不如男人”;十分确切地说,女人是她丈夫的“充满耐性、永无怨言的苦工,他的役畜,他任劳任怨的牛,他没精打采的驴,他的厨子,他的裁缝,专属于他的能让人开心的护士,以及他孩子的无眠无休的看护”。但詹姆斯也认为,正是这种低人一等让女人能够吸引男人,因此,任何“女人身上的智力或情感的重大发展,都肯定会损害”男性的注意力。“有哪个男人会按丹尼尔·韦伯斯特的模式去迷上一个女人呢?”[232]也因此,他反对让女人接受正式教育。在他最小的孩子也是唯一的女儿爱丽丝身上,这种观念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

在詹姆斯的思想中,对手足之情的理想化显然也跟他相信黑人天生就低人一等并不冲突。他认为黑人是“智力最低下的人,满脑子只想着肉欲的人”[233]。甚至就算到了1863年,他还是拒绝加入废奴主义者阵营,理由是“废奴主义者是作为一种组织机构来攻击奴隶制,而不是作为道德原则……总体而言这个组织的实际工作,从道德观点来看,我怀疑并非对奴隶有利;从最近的进展来看,似乎只有奴隶主被辱没了”[234]。当维尔基从瓦格纳堡负伤回来在家养伤时,老亨利问他,黑人士兵有没有在战争中动摇;即使维尔基一再坚持说他们并没有,他还是满腹狐疑[235]。

詹姆斯的普救主义是强制性的。他对宗派主义的斥责是那么激烈(他曾经说:“分裂主义或宗派主义的实质,就跟地狱没什么区别。”[236]),以至于有时候他主张的基督教大联合都与不容异己没什么两样了。他看不起犹太人,因为他们相信自己是上天选中的民族,也因为他们将道德律令奉为神明——他在自己的一本书中描写道:“仍然披着人类的外衣,但说得最好听也就几乎一钱不值。”[237]他认为天主教是一种迷信,而天主教会“只是民族生活之上的疥疮”[238]。他将真正的灵性等同于新教教义,并认为新教基本上算是宗教的民主化运动。同样,他也认为民主就是新教教义的政治等价物。他在一次演讲中解释道:“民主在政治生活中作为旧形式的解体或解散,并不是多么新鲜的形式;民主只是将政府分解交到人民手中,拆毁原来存在的东西,并重新承认其本来的根源;但绝不是要在这个位置上取代别的什么东西。”[239]

在詹姆斯看来,新教和民主这两种力量,是斯威登堡千年王国的发动机,在这片乐土上人与人之间的所有区别都会被抹去。这是个普世的希望,但也是美国的希望。詹姆斯告诫道:“合众国的所有教堂都必须与所有欠缺政治这部分的组织断绝关系……就像我们的政治这方面让我们成为地球上所有在物质上受压迫者的避难所一样,我们的基督教教会在这方面也必须让我们成为所有在精神上受压迫者的避难所。”[240]在他最后的著作中,他用一句格言总结了自己的哲学:“今天我们真正的神的荣耀在驿站马车[用今天的话来讲,就是公共汽车]上。”[241]

老亨利思想的重要基础——一元论的信念,相信看不见的世界永不改变的现实;对世俗道德的差别漠不关心;反对个人主义——与他长子的思想完全是水火不容。这些思想从属于封闭的、预先决定的宇宙——“模块宇宙”——的概念,威廉·詹姆斯所打造的实用主义就是专门为了颠覆这种概念的。威廉憎恶毫无差别地同一化的想法;就连期待人人都以同样的方式轮替这样的事实,他都不喜欢。他认为宇宙应该重新命名为“多重宇宙”,而他对个体能动作用的力量如此深信不疑,就连他哲学上的盟友查尔斯·皮尔士和约翰·杜威都对此颇有微词。

但威廉和他父亲一样,也算是个超级新教徒。他自己那部表面上宣扬基督教大联合的著作《宗教经验种种》(1902年),收集了世界各地的通灵故事,在论及天主教圣徒的传说时,用了一种目空一切的语调。更引人注目的是,詹姆斯经常将实用主义哲学与新教改革相提并论。这种哲学大体上可以算是他创造出来的。他将实用主义当作哲学上的论据,抛弃过时的陈词滥调,抵制以前用到的权威。詹姆斯将实用主义学说的原始构想归功于皮尔士,他以同样的方式想到了实用主义,而这个宗教类比在杜威那里也有回响。实用主义也属于美国文化中主张政教分离的冲动的一部分——这种冲动从爱默生的著作中汲取力量,他抨击宗教机构,抨击从众;也从内战之后进化论的支配地位中汲取力量,正是进化论让人们注意到所有社会形式都是有可能的。但是在这个世纪,美国新教分裂为多个宗教和准宗教派别——可以说是新教的新教徒化——也是实用主义得以出现的更大更早期的背景的一部分。在这种背景下,老亨利·詹姆斯的著作确实占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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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斯威登堡是个神秘主义者。他作为宗教思想家的职业生涯始于在一家小酒馆中经历的幻觉,紧随其后的是与上帝的直接交流;他也坚持认为,他所有关于天国的知识,都是从天使和别的幽灵那里得到的。他说:“我喜欢完美的神灵感应。”[242]不过在成为神学家之前,斯威登堡在18世纪的瑞典已经是成就非常高的科学家——他是矿业工程专家——他打算在自己的神学著作中提出一种宇宙的统一场论,在这个体系中宗教和现代科学思想是一致和谐的。1840年代当他的著作在美国风行起来时,特别吸引了理性的和科学的头脑。斯威登堡学派是自由派的宗教。

爱默生带着兴趣,一开始甚至是带着热情去读斯威登堡,但最终他抱怨说,斯威登堡把宇宙变成了“巨大的水晶……宇宙在他的诗中,遭受着磁性的安眠,也只反映磁化者的意志”[243]。磁性的景象暗指梅斯梅尔疗法,即催眠术,这样说也很贴切;因为奥地利医生弗朗茨·梅斯梅尔自己就是斯威登堡的信徒,而当对催眠术、超能力治疗以及相关精神现象的兴趣在19世纪的美国渐成燎原之势时,这种兴趣也在斯威登堡学派中找到了天然的神学依附。一开始斯威登堡的新耶路撒冷教会禁止催眠术,但很快发现催眠术是让人皈依的绝佳来源,因此在1847年,美国最著名的斯威登堡信徒,纽约大学“超自然疗法”教授乔治·布什出版了一部著作,宣扬这种联合:《梅斯梅尔与斯威登堡》。斯威登堡曾描述过的那个未得一见的精神世界,其存在似乎由催眠术提供了科学的证明[244]。

因此,1848年有两个来自纽约上州“烧过火的地方”[245]的姑娘,人称“狐狸”(Fox)姐妹,宣称自己能通灵,一下子就火了起来;通灵术不再只是一种时尚,甚至成了大西洋两岸的宗教运动;这时斯威登堡的牧师是最早与之沆瀣一气的人(最早支持和推动狐狸姐妹的是纽约州罗切斯特的贵格会教徒艾萨克·波斯特)。布法罗大学的一组医学教授最后得出结论,据说出自神灵的神秘敲击声实际上是姐妹俩偷偷地把膝盖和脚趾关节弄得噼啪作响。但真相来得太晚了,因为毕竟,就像相信通灵术的人说的,就算敲击声是假的,姐妹俩无论如何还是“知道”受众请她们向神灵请示的问题该怎么回答[246]。通灵术不胫而走,而玛格丽特·福克斯一直到1893年去世都还小有名气。她为无数有样学样的人铺平了道路,也为超自然现象、宗教信仰和科学的混为一谈做好了准备[247]。

威廉·詹姆斯在晚年与这种混为一谈也大有关系。他对表明存在超感官领域的精神状态大感兴趣。作为心理学家,他在自己的工作中经常运用催眠术;只要能搞到手的药物,他几乎都拿来做过实验;在罹患失眠症时,他将自己交给了一位“心灵疗愈”治疗师,帮他在他睡着时“理清”他的思想;当马萨诸塞州健康委员会提出一项法案,规定无执照行医非法时,他公开为心灵疗愈从业者、磁疗医师、基督教科学家和整骨医生等人辩护。他与英国和美国的超能力研究协会也关涉颇深。即便在生命的最后十年,当他深受心脏病折磨,也自知时日无多的时候,他还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宇宙有精神层面这一他所秉持的本能信念追寻科学上的验证。

他自己的假设是,这个层面由一种超个人的意识组成,这种意识与个体的思想有潜意识的联系。作为超自然现象的研究人员,他在生命将尽时写道:

根据我的经验……一个断然的结论凭空出现,就是这样,我们和我们的生活就像大海中的岛屿……这是个宇宙意识的连续体,紧挨着这个连续体我们的个体建起了附带的围栏;我们有些灵魂也纵身跃进了这个连续体,就像进入我们起源的大海或水库。我们的“正常”意识被限制了,只能去适应我们外部的地球环境;但围栏在有些地方很薄弱,影响就从另一边断断续续地渗漏进来,显露出若非如此便无法证实的共同联系。[248]

他觉得,有超能力的人和会读心术的人,可能就是在他们精神的围栏上有薄弱之处的人,是能够穿透边界的人;那些边界通常会将一个人的心灵与其他人隔绝开,也会将所有的个体心灵与这个泛心灵论的王国隔绝开。詹姆斯认为,如果能够证明这样一个王国确实存在,就能成为传统宗教教义不朽的证据。他从来没有遇到他在找的证据,但也从来没有证明自己的假设是错的。他还是一如既往地悬而未决。

威廉感觉到,他的职业兴趣向通灵术的转变,形成了向他父亲思想的回归,而这种转变在他即将写完自己的第一部书《心理学原理》(出版于1890年)时愈演愈烈。至于说死后的生命,1891年他给自己住在伦敦因为乳腺癌而将不久于人世的妹妹爱丽丝写道:

这里面所谓的科学比以往我们曾被告知的都要多。这些顾忌,这些分裂的自我,所有这些逐渐真相大白的关于我们组织的新的事实,这些自我浑浑噩噩中的膨胀,正带着我转向光明,转向所有被鄙视的通灵术的和不科学的想法。今天父亲会发现,我变得更乐于接受,乐于倾听。[249]

实际上,威廉可能会引起一场辩论。因为老亨利·詹姆斯并不是那种对通灵术有热情的斯威登堡信徒。当狐狸姐妹的消息传到他那里时,他提醒自己的读者离远一点。并不是因为神灵不是真的;神灵当然是真的。只不过是因为,这些流言蜚语只会带来麻烦。詹姆斯解释道:“她们首先会借着谈论我们爱过的那些来抓住我们的注意力,然后逐渐勾起我们苦行者般的雄心,我们经神灵加持后的雄心;最后,她们牢牢地控制了我们,谁知道她们会把我们拖向什么自甘污秽、自甘堕落的深渊呢?”[250]他对这种现象的认识其实比他那位心理学家的儿子更接近弗洛伊德对潜意识的想法,以及精神分析的前提——也就是灵媒运动中治疗的潮流最终指向的地方之一。

老亨利·詹姆斯到底属于另一个时代。威廉在父亲于1882年去世后给自己的妻子写道:“跟现在那些比比皆是的冷漠、乏味、锋芒毕露的人不一样,他浑身都散发着原始人类天然的气息;超出他所能构想的朦朦胧胧的事情,在他体内运行……我们必须确保,父亲的遗稿跟他所有著作的选集,要留给这个世界。我不禁想到,他的文集很快就会举世瞩目,而不是像现在只有他的名字为人所知。”[251]两年后,威廉出版了这个选集,名为《已故亨利·詹姆斯的文学遗产》。1887年,他写信给弟弟亨利,告诉他过去六个月,这部文集一共卖出了一套[252]。

5

老亨利对教育的态度源于他对宗教的态度:所有制度化的典型都是可疑的。他解决这个麻烦的办法是让自己的孩子进进出出不同的学校,在每个学校待的时间都很短,这样就没有哪个学校能持续伤害他们。1855年这家人离开纽约市的时候,威廉十三岁,同亨利已经一起进过不下十所不同的学校了[253]。

事实证明,这在他们的经历中算是一段非比寻常的稳定期。1855年夏天,亨利带着家人来到日内瓦,威廉和维尔基进了附近一所学校就读(小亨利患上了疟疾,病情很重,没法上学)。到了10月,亨利得出结论,瑞士的学校被高估了。于是詹姆斯家搬到了伦敦,剩下的冬天都在那里度过。1856年6月,全家人离开伦敦去了巴黎,威廉、亨利和维尔基被派给了一位家庭教师。这一年他们在这个城市换过三次住处,到1857年夏天,他们搬到了滨海布洛涅。最大的那些孩子在这里开始上帝国学院,威廉也在这里受到鼓励,追随自己对科学的兴趣。这年秋天全家人又搬回了巴黎,威廉则到一家科学研究所就读。12月,他们回到布洛涅。在这学年结束时威廉告诉父亲,他真正的兴趣是绘画,于是1858年夏天,在欧洲度过三年之后,全家人越过大西洋搬回纽波特,让威廉可以师从画家威廉·莫里斯·亨特学习绘画。

这还只是开幕式。这年秋天,老亨利对美国学校的教育越来越不满。全家人又回到日内瓦,威廉在这里成了日内瓦学院的学生(亨利被送到理工专科学校,原因难以猜测)。1860年7月,这家子大半搬去了德国波恩(鲍勃留在瑞士的学校里),打算在德国度过一年,好让孩子们学学德语(但老亨利不会说德语)。这个计划很快就搁浅了;9月,詹姆斯一家回到了纽波特,威廉再次拾起了画笔。亨利也经常泡在画室,维尔基和鲍勃则被送到了富兰克林·桑伯恩开的康科德寄宿学校。

1861年秋天,威廉终于放下艺术转向科学,并进了哈佛大学劳伦斯理学院学化学(1862年,亨利也到剑桥跟威廉在一块儿了,出于又一次莫名其妙的错误判断,他进的是哈佛法学院,坚持了一年)。1864年,詹姆斯举家从纽波特搬到波士顿,再搬到剑桥,好跟威廉住在一起。他们这家人后来一直住在那里,直到1882年亨利和玛丽夫妇去世。

在国家之间这样“跳房子”给孩子们带来的影响因人而异。对此最不在意的人似乎是亨利,他为父亲感到极为难堪,因此有意在自传中省去了一次布洛涅和一次纽波特的经历,但他在印象中渴望填满自己的热情,不如说是受到了这种经历的鼓励,而不是抑制。维尔基和鲍勃就不一样了,他俩跟在两位兄长身后亦步亦趋,于是似乎开始确信自己的智力低人一等。他们在战争中遭受的磨难只能让他们与家里其他人越来越远,至少鲍勃,后来再也没能找到自己人生的焦点。爱丽丝也曾经想过:“如果我受过一点点教育,我是会比现在更笨还是更聪明?”[254]但她的情况是个特例,因为考虑到老亨利的世界观,如果詹姆斯一家从来没有离开过纽约,她的教育只会完全被忽略。

对威廉来说,虽然他是这些孩子中唯一喜欢所有类似于真正的学校教育的人,而且全家人搬来搬去基本上都是为了他好,但是他对这整个教育方式都非常讨厌。关于自己的教育他经常说他“从来没上过学”[255],有一次他还抱怨道,他曾听过的第一个心理学讲座,就是他在哈佛大学作为心理学教授做的第一次讲座。他的另一个主要领域是哲学,但在这个领域他也没有受过教育。他常常觉得自己在跟那些真正受过逻辑训练的人(比如皮尔士,或者他的同事兼好友乔赛亚·罗伊斯,后者也是他在哈佛哲学系时哲学上的对手)辩论时处于下风。从教职上退下来之后,他还向亨利抱怨:“作为‘教授’我经常会觉得自己是个冒牌货,因为教授的主要职责就是当一个博大精深的两脚书柜。”[256]

但缺乏系统教育也给威廉带来了一个明显的优势,让他能够不受普遍认可的学校观念的抑制,自己动脑筋解决问题。他关于实用主义的写作风格和作品含义都以开放为特征,在他的部分追随者看来,这种开放正是来自他杂乱无章的学校教育。例如他后来的崇拜者约翰·杜威就认为,这些事情有“紧密联系”[257]。他不是任何特定学校或学术传统的产物,甚至算不上任何特定的学术性学科的从业者;认识到这一点就能理解,这意味着无论他做什么,詹姆斯都可以确实感觉到,他只对自己的信念负责,无需考虑其他人。这不只是给他的坚定信念注入了热情,而且——更有意义的是——只要他发现这些信念开始像成见一样影响他,这种认识也能让他更容易忽视这些信念。至少,这有助于他按自己的性情倾向行事:总在改主意。

甚至在1861年詹姆斯来到哈佛大学,在科学事业上安定下来之后,他也没有专注于任何特定的科学门类。他不愿意在学术上宣誓效忠,也部分促成了他报名参加一次远征。而远征队的领导人,就是查尔斯·达尔文的诸多敌人中最为著名的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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