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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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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表嫂家客厅,小侄女找来一本故事书央求谷绍钟为她念。

这男人真是大小皆宜,不管老的、少的,凡是女人,很难逃开他的魅力网。

想起刚刚他对着爸妈的僵硬笑容,她憋出满肚子内伤,只好随口胡诌,说他颜面神经受伤,正在休养复原当中。

“小庭乖,叔叔看不懂中文,姨念给你听好不好?”

“叔叔你没有上学吗?好可怜哦!这本书送给你,你有空多念几次,等我上小学毕业以后,会读书写字了,再去你家教你念书。”

小庭说得认真,惹得辛穗捧腹。

“你很聪明,比笨笨阿姨聪明。”这是他面对她亲人说的第一句话,辛穗不知道该感动还是生气。

“阿姨很聪明,她在一间很大很大的医院当护士,我们不乖,她会帮我们打乖乖针。”

小庭自然而然坐上他的大腿,害辛穗冒出一身冷汗,不知道他会不会腿一歪,下一秒就把小庭直接往地上摔。

“叔叔,你喜欢我阿姨吗?”

“喜欢,因为她很笨。”

他当然要喜欢她,她笨得不知道要用手段钓他这只金龟婿,笨得不知道利用他的权力往上爬,笨得被他占住所有时间却不自知。这种笨蛋已经是人间少有,再不珍惜将会绝种。

“不对不对,笨的是你不是我阿姨,我阿姨会念书会看字,不过你不要担心,等你学会认字,也会变得跟阿姨一样聪明。”小庭捍卫起辛穗的智商。

“听到没有,我侄女说我比你聪明。”辛穗骄傲得尾巴都要翘起来。

“她还小,不懂事。”意外地,小庭到现在仍安坐在他腿上,没有滑落迹象——在她批评过他的聪明指数之后。

低下头,他从脖子上取下一条水晶项链,挂在小庭身上。

“你给我故事书,我给你这个,我们交换。”不习惯对别人好,他硬要用交换这借口来掩饰。

“真大方耶,你从来都没送过东西给我。不公平!”辛穗哇哇大叫起来。

“你要什么,说!”他侧脸一问,辛穗反而安静下来,“我想过,你最需要的礼物,是脑浆五百毫升,可是我身边没存货。”

“谷绍钟,你欺人太甚!”说着,她的手就要掐上他的脖子。

“阿姨,你不要乱欺负人。”小庭伸手抱住他的脖子,不准辛穗动手动脚。接着,她摸摸身上的水晶,骤下决定说:“叔叔,等你变聪明,我就嫁给你。”

“小庭变心,你以前说要嫁给白马王子的。”新世代年轻人变心比变脸快。

“叔叔就是王子啊!”她理所当然回应辛穗的话。

“不行、不行,这个叔叔是我的,你不能和我抢。”辛穗说得似真似假,两只手也圈上绍钟的脖子。

一大一小两个女人挤在他胸前抢老公,抢得他颜面神经麻痹症病发,拉扯出一个大大笑容。

只不过两个女人都忙着抢男人,没人注意到。

“不对,他没送你东西,他只送我东西。”小庭见色忘“姨”。

辛穗抢不过幼齿的,一手点着他的胸口说:“快!你告诉这个小鬼,说你不喜欢老少配,说你的道德不准你摧残民族幼苗,说你喜欢我这种成熟女人。”

她的动作落入刚自餐厅走出的表嫂眼里。

“阿穗,你怎么对头家那么凶?”她走过来,一手一个,把两人都从他身上提开,“老板,不好意思,这两个姨侄就是这样,成天吵吵闹闹。别理她们,我们去吃饭,阿穗她阿姨、姨丈、表哥都在饭厅等我们。”

一点头,他适应不来乡下人的纯朴热情,脸又僵回原位。

“走吧!老公。”辛穗对着侄女一挑眉,勾起他的左臂,小庭也不示弱地回瞪阿姨一眼,牵起他的右手,“老公,这里是我家,不是她家,我带你去吃饭。”

就这样,他一左一右让两个“娇妻”拉到饭桌上。

餐桌上大鱼大肉,青菜全是自己前院的时鲜菜,下锅两三下,不用肉丝不用猪油,光吃新鲜滋味就很好。

“头家,你这次来,要不要多住几天,让我们好好招待。”表哥出声招呼。

他没答,辛穗抢着帮他回话:“他要住七八天,和我一起回T市。”

“这几天叫阿穗带你四处走走,你们都市空气环境,不比我们乡下,住上几天,你会上瘾。阿穗,招呼头家吃东西,不要客气哦!都是自己家生产的东西。”

辛穗夹一筷子的菜,放到他碗里,“很好吃哦!试试看。”

“这是——”他犹豫地看着碗里那几团椭圆形物。

“这是鸡兰佛,我不是早就告诉过你,姜片、九层塔加麻油,大火炒过味道一级棒。”

在他们初相识时,那天他的恶劣没欺倒她,今天到底有了机会教她欺侮。

“公鸡去势后,会长得又肥又大,所以,小鸡买来养几天,就会先帮它们阉割。老板,试试看,你会欲罢不能的。”

瞄瞄坐在他左手边的小庭,她恶作剧地凑近他耳边说:“吃什么补什么,你不多吃点,将来怎么应付你的‘少年妻’?”

瞪她一眼,谷绍钟不示弱地吃进一口,瞬地,麻油和九层塔的香味充斥在口中。

好吃!他连连吃了好几个。

“老板,你吃掉了一群母鸡的幸福。”辛穗再度对他耳语。

他不说话,桌脚下,他的腿压在她腿上,令她动弹不得。

“不可以生气哦!我们说好的。”她低声警告。

谁管你?他似笑非笑地斜睨她一眼。

“你家有地方睡吗?阿程、阿靖凯不是拢返来家里,要叫他来住我家吧?”姨丈用方言问辛穗。

“免啦!伊同我住一间就好啊。”辛穗回答得顺口,没想起不妥处,直到阿姨怪叫一声。

“你说什么?你是还未嫁的女孩子,怎可和男人睡一间房?”阿姨筷子脱手,一脸铁青,这年头年轻人——唉——“阿姨,我是特别护士,他是我的病人,半夜我还要起来照顾他。你放心啦!我房间门不会关,而且他是病人,没法胡来啦!”

“对啦!阿穗是护士,想这么多,工作都不要做啊。”表嫂出言帮衬。

阿姨点点头,算是认同媳妇的说法。

“你们在说什么话,火星语吗?”他终于发作,在明知道自己正被一群人讨论,却又不知道别人说啥话的情况下。“是啊!我们在讲火星话,我来教你几句——我是憨大呆。”辛穗一说完,众人哄堂大笑。

从没被人当小丑耍过,谷绍钟再忍不住,脸色难堪地站起身:“谢谢招待,你们请慢用。”接着抓起辛穗的腰,一把将她抱出大门。

“依我看,两人喜事近啊!”两人消失在大家眼中后,姨丈发表他的看法。

“是啊!我就知这个男人是阿穗的男朋友,要不怎会两个住同间。”阿姨完全同意老公的看法。

“到时,要叫小庭做花童。”表嫂也插一脚,在场人全同意这说法。

“不要不要,我要当叔叔的新娘,不要做花童。”小庭一口否决。说完,又低下头扒她的饭,一颗颗又香又软的鸡兰佛全入她的碗中。

躺在高高叠起的稻草堆上,草的气息从被切开的断茎上散发出来,软软的草堆不时扎着人肉,不是太痛,多躺一会儿就会习惯。

几只尚未找到新窝的小虫子,在他们身下唱鸣,唧唧声唱来初秋凉意,偶尔,虫子跳上臂间,带来些微麻痒,手挥过,没多久它们又来骚扰。还是没关系,习惯就好了。

人类能够在这种复杂的环境中存活,最重要的本能就是“习惯”。

有了习惯,再苦的日子,过到最后不用咬牙就能撑下去,有了习惯,很多原本不必要的东西却占住了生活的最重要。

而且,习惯最可怕之处就在于它的不知不觉,一天侵入一点点,到最后,人们只好对习惯处处牵就。

就谷绍钟来讲,辛穗是他生活中最重要的习惯,她一天入侵他的生活一些,弄到最后,她已经在他的心、他的头脑中进驻,他却仍然无所觉。

“笨笨——”两个字之后,他没把话接续。

“想告诉我什么?”辛穗挪挪位置靠近他,入秋了,寒气渐重。

“你的生活环境很有意思。”

“是吗?我并不觉得,大概是你第一次接触,而我已经习以为常。”又是一个习惯定论,“你喜欢我爸妈和弟弟吗?”“说说你的家人。”

“我爸爸是慈父、我妈是慈母,虽然他们不严厉,但是孩子们并没因此学坏。我的弟弟个个上进,至少比起我这个姐姐,都要好上很多。”

“你和他们差距很多。”他的评论中肯。

“差距?你指哪方面,身高吗?当然!我是早产儿,先天不良,后天怎么补都救不回来。听妈妈说,我刚生下来的时候,肚皮很薄,连肠子蠕动都看得清楚,那时以为养不活了,可是爸爸坚持要我长大,因为我是我们家的第一个孩子。”

他侧过脸,看着她的眼睛,没插话,只是心怜地揽她入怀。

“你说我的名字听起来像心碎,也许吧!那时候,我爸妈养我,养得心都碎了。他们花好大工夫带我,尤其到后来,小弟一年一个相继出世,他们简直要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

“你信不信,我阿嬷说,在我四岁那年,田里要收割稻子,我妈妈爸爸轮流背着我工作,三个弟弟都是放在田埂边,吃泥巴长大。”

抓住他的衣襟,手略微抖着。他坐起身把夹克脱下,将她身子裹起来,再重新抱回怀里。

“我弟每次听到阿嬷说这个,心理就要大大不平衡,向爸妈抗议,他们总回答——没办法,阿穗难养嘛!上了小学,辛程、辛靖、辛凯功课都是一极棒,偏偏我老在后面吊车尾,爸爸说没关系、不怪我,我头脑没长好就生出来,不是我的错。”

“难怪你会笨得彻底。”

“我不笨啊!我只是头脑不太好,可是头脑不好也没关系啊!反正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

“知道吗?我弟从小就比别人家的男生高,班上有人欺负我,我弟就去找人单挑,谁都不敢惹我。

“读护校时,班上有个女生对我很坏,她常骂我狐狸精,说我抢她男朋友,好冤枉!我又不认识她男朋友,后来我小弟三个排排站,把她吓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从此她就对我客客气气。

“可是现在我到T市工作,他们照顾不到我了——”

“没关系,以后换我保护你。”拍拍她的头,以后,她有他!

“我知道你照顾我啊!所以医院里的同事都对我很客气,因为我们有‘裙带关系’嘛!别忘记,我托你排班的事情哦。”她旧事重提。

“排班的事,我已经通知江玲。”答应她的,他从没忘记。

“弄好了?耶!你对我真好!糟糕,你这么好,我一定会爱上你,一定要非你不嫁。”她开玩笑般地在他胸膛前乱钻,“顺便”说出自己的心事。

“不可以。”推开她,他的表情变得严肃。

“不可以?为什么?你这么直接拒绝一颗少女的心,很伤人耶。”她的伤心藏在嬉皮笑脸之下。

于优说得对,单恋是件苦差事,能不碰就别去碰,可是,她已经触动警铃,跑不掉、逃不了,想全身而退,已经不可能——

“你不可以爱上我。”他再次申明。

“因为我太笨吗?”心是酸的、喉间是苦的,可是笑在她脸上璀璨。

“不是。”接在不是之后,是一片静默。

既不准她爱他,为什么要对她好?为什么要处处帮助她照顾她?这会误导人心耶!

他到底在想什么?

不懂!她笨惯了,理解不来他的复杂逻辑。

“因为我不漂亮?因为我的家世不够好?因为我学历太低?还是因为你已经有喜欢的人,所以我不能爱你?”

对于感情,打破沙锅问到底是个愚蠢行为,但,是他主动走入她的世界、她的生活,是他把追根究底的权利送到她手上,就算沙锅打破后,他们连朋友都当不成,她也要问出一个明白心情。

“不要无理取闹,如果你变得像其他护士那样,我就不会理你。”

原来,他理她,不是她善良可爱,不是她比人特别,只因为她比别人擅长隐瞒爱慕情意。

被拒绝是难堪,幸好,他并不知道自己拒绝了她。

“其他护士那样?哪样?对你表示倾慕吗?你不喜欢别人喜欢你,不喜欢别人对你表现善意?你为什么偏好和全世界人为仇。告诉我好吗?我们是好朋友,好朋友要分享心情的不是吗?”

“我憎恨爱情、不相信爱情。”嘴中的讥讽口吻,是连他自己都不明白的情绪。

这些话,他怎不在见她第一眼的时候告知她?为什么在她的爱情已经茁壮成长,再也无法连根拔去时,才让她知晓?

眉梢往下,心情往下,她——来不及了——

“为什么?”再问,心酸、心沉——

“我也想问自己为什么,总之我不相信爱情、不相信天长地久的爱恋,更不相信朝朝暮暮会永恒。”

是不是在他不记得的过往中,有段不堪回想的爱情?是失败爱情促成他的不信任和厌恶?

哈!她居然挑上一个不相信爱情的男人来爱。想继续自己的心情,她是不是要备足弹药,准备长期抗战?

“不谈****,你打算一辈子单身?”深吸气,她再问。

“谁说婚姻和****有关?时间到了,我会找一个适当的女人结婚。”

“什么叫适当的女人?”她想知道自己的条件,符不符合他的“适当”条件。

“不知道,到时再说。”耸耸肩,他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

“到时你找到合适的妻子人选,没人照顾我,我怎么办?”抓抓头,她不介意自己从朋友晋级。

“我结婚,你还是我的好朋友。”

他的话让她吐血。

“我很有自知之明的,一个女人绝不能容忍自己的丈夫有异性好友,要谈心、要分享,请找自己的枕边人,我才不介入别人的家庭。如果你一结婚,我们的友谊就此结束。”这是恐吓,恐吓他,她的友谊和他的婚姻敌对。

“如果她不能容忍我的朋友,她就不在‘合适’的行列中。”

这算不算好消息?朋友在他心目中,地位居然比妻子重!

“霸道!”缩缩身子,在他身侧挨近,分享他的体温,“要是我结婚呢?”

“我没有你的小心眼,不管你结不结婚,我都会当你的朋友。”

话讲到这里,辛穗再说不明白,就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他连一点嫉妒情绪都没有,硬要说他在乎她?她连自己都欺骗不过。

也许吧!也许他在乎,在乎她是个“朋友”。

好吧!要当朋友就当朋友,只要他不结婚,她就当他一辈子朋友、分享他一世心情,继续在他身边安安分分地等待,等待一个近乎不可能的奇迹。

夜越深越美丽,靠在他颈边,轻轻喃语:“我相信永恒,只要找到真心爱恋。”

谷绍钟端起一盘炸丝瓜花,一边吃一边研究,不沾酱油味道很淡,没吃过这种东西,吃进嘴里就是新鲜。

笨笨说秋天,丝瓜藤都快干枯了,他们一下午骑着那辆破脚踏车,寻遍十几块田,才找来七朵迟开的丝瓜花。

回到家里,洗洗、沥干、沾面糊下锅,经过好大一番工夫,她才将满盘“秋意”端到他面前。

转头,笨笨伏在桌面,在小庭给他的书后面写字。

她说那是好习惯,往后拿起旧书再读,翻到书页后,就能读到初购书时的心情。既是她的习惯,他就由着她去摆弄,弄着弄着,她的习惯成了他的习惯。

趴在桌上,偷偷拭去眼角晶莹,在泪水后面,她用一个笑容来掩饰哀伤。再读一次自己书成的文字,鼻子不免泛酸。

我们的问题是——

我相信爱情,你不相信爱情。

我盼望永恒,你耻笑永恒。

我渴求幸福,你对幸福嗤鼻。

这样的两个人,如何在生命中找到重叠?

笨笨 于奉上一盘“秋意”后

“笨笨,你写完没?”解决掉最后一朵“秋意”,他走到她身边。

“写完了。我问你,你会一直把这些书好好保存吗?”

“会。”

“那好,以后我们分开,你想我的时候,就可以拿出这本书来想我,想想你吃过的一盘‘秋意’。”接过他手中盘子,忽地,她想起什么似的,仰头再问:“分开后,你会想我吗?”

“不会。”他斩钉截铁。

不会——是不会啊!她错估他的心思了,他连想念也不肯。

可是,他也没说错呀!从小到大,她交过许多好朋友,现在没联络了,她也没去想念过他们,朋友本就是陪你一段的人物,说永恒、谈一辈子,都显得可笑。

“说得也是啦!要是每个交过的朋友都要放在心里思念,那我们的记忆匣得要有多大的容量才装得下?”

不想就不想,没什么了不起,最多,她也不准自己思念他,这不就公平了。

“我们不会分开。”她误会他的意思,他的不会,是“不会分开”非“不会思念”。

辛穗展颜,为自己的误会和多余心涩,“我们会分开,在我们结婚以后。”

“我们结婚,也不分开。”他比她更固执。

“我结婚就不接你电话,不跟你联络,不见你的面。”她和他杠上。

“我就天天到你家门口站岗,等你出门,跟你说话。”

“你会害我离婚,变成单亲妈妈。”她凶得有些莫名。

“为这种小事就要离婚?小心眼的男人,不要算了。”

他态度更是强硬,在两人僵持不下时,辛穗的大弟出声拯救。

“姐,谷大哥,要开始烤肉了,你们要不要出来?”

二人相视半晌,辛穗弯腰大笑。

“我们居然在为‘未来’吵架,简直太无聊。”

“你笨啊!”说完,他领先走出去。

“是哦!谁叫我笨,不对啊!吵架你也有分,怎么还是我笨,喂!谷绍钟——”就这样,她追着他的长脚出门,参与一个欢乐的中秋夜。

烤肉架前的位置全让一帮贤慧的婆婆妈妈占走,看来他们只好到“儿童”那一个部门去。

“谷大哥,我们要玩斗牛,想不想加入?”辛程、辛靖、辛凯走过来邀约。

“好!”

他没拒绝,再次出乎辛穗意料。

“你跟辛凯一组,我和辛靖一组。”辛程说。

“那我呢?我跟谁一组?”辛穗抗议。

“你不要玩啦!等一下摔倒去跟爸爸告状,我们又要倒霉。”辛靖说。

“她跟我一组。”谷绍钟的口气不是商量,而是决定,他从来就不知商量为何物。

“谷大哥,不要啦!大姐会害我们输得很惨。”辛凯满口反对。

“输了,赌金我付。”说完,他抓起辛穗的手笔直走到篮框下。

“大哥,他真酷耶!可是,有人说输球要罚赌金吗?”辛靖抓抓头,也跟了过去。

“看来,大姐这个包袱已经有人接手。”辛程拍拍二弟的肩膀说。

“我们总算出头天了。”辛靖搭上大哥的肩膀,两人相视一笑,走到篮框边。

果然,有辛穗存在的阵营注定要输得奇惨,满场就听她拉着辛凯和谷绍钟的衣服尖叫。

怕被扔到——尖叫;没接到球——尖叫;敌方进球——尖叫;己方没进球——尖叫——叫到辛凯受不了,对着远方的老爸大喊。

“爸,你叫姐走开啦,她又笨又吵。”

“跟爸告状没用,我们家是可怜辛家父母心,不重男重女。”辛靖说。

“她头脑不好,你不会让她哦!”果然,远处的老爸传来令人失望的回应。

“谷大哥,我就知道她会这样,你让她去当拉拉队。”辛凯替起哥哥们说话。

“姐,你喊得我耳膜快破掉。”辛程对辛穗讲话。

“耳膜破掉,到全省品诚医院挂号,报我的名字,不用健保卡、不用挂号费。”谷绍钟是偏心偏定了。

辛凯转头对凯绍钟说:“谷大哥,不是我们排挤她,她的体育真的很烂,万一她扭到腰,我们还会被老爸集体体罚,长这么大,还在大门口罚站很难看。”

他的说辞显然没有说服谷绍钟停止偏袒。他拉起辛穗仔细叮嘱:“小心一点,跟在我身后,不要让自己受伤。”

“谷大哥,要是她喊到声音沙哑,我们都会有事。”

辛靖的话终于起了作用,他转头对辛穗说:“笨笨,玩球不要尖叫。”

笨笨?他居然叫老姐“笨笨”?真是、真是——太贴切了。三个大男生互相拍起肩膀,捧腹大笑。

好个笨笨,从此辛穗再脱不了笨笨阴影。

“可是、可是——我没有玩到半个球,都是你们在玩。”她委屈啊,夹在四个高大男人中间,生存不易啊!

“你想玩球?”他半蹲下身,看着她满面委屈。

“当然,从前他们就不给我玩,只会骂人。”

辛穗的控诉让三个小弟瞠目结舌。

拜托!一个老爸已经让人受不了,再来一个年轻力大的保护者,这未免——老天不公——

“知道了。”他拿起球,二话不说丢给辛穗,然后一路护送她到篮框下,抱起她,让她轻松灌篮得分。

接下来,他把球丢给辛靖,一个抄球,把球抄到辛穗怀中,护她,灌篮。

再来将球扔给辛程,抢球,球塞到她手中,一路护送,又灌篮——

他的动作,看得辛家三个男人摇头,他的病情比老爸更严重。

几个回合下来,辛穗累出一身汗。停下脚步,她拍拍急喘的胸口,“我得到二十分耶!我真能干。”

“嗯!”他拨拨她散乱的头发,用大掌擦去她额间汗水。

“我不想玩了,好渴。”辛穗笑说。

“辛凯。”

一个呼唤,辛凯识相地点头应合。

“我马上去端茶,亲爱的大姐,请问你要小的帮你端什么饮料过来?”

“牛奶。”谷绍钟替她回答。

“辛凯,还要一罐啤酒。”辛穗说完,不用解释,谷绍钟知道这是她的细心。

牵起他,辛穗走到院子外面,加入放鞭炮的表弟表妹身边。捂住耳朵,她又叫又笑。

快乐是这个样子的?谷绍钟不知道在自己忘记的那段记忆中,有没有接触过快乐,但是,在他有记忆的这个部分,笨笨是他惟一的欢乐的源泉。

取来两只长长的仙女棒点燃,她递一根在他手上,一个圈圈,两个圈圈,三个圈圈,她不断地笑着。

旋起身,她对谷绍钟大喊:“你看,我变成仙蒂瑞拉,王子、王子,请问我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生吗?”

“是。”

只有一个字,她肯定了自己在他心中的分量。在他心中,她不只是一个朋友、一个可以分享心事、可以共享欢乐的朋友,还是一个美丽的“女生”朋友。

辛穗用仙女棒在他身前画一个大大爱心,盼望有朝一日,王子会爱上灰姑娘,单恋的辛穗可以牵上他的手,圈住他的情。

火走到尽头,熄灭了,她嘟起嘴,了解了卖火柴女孩的遗憾。

拍拍她的肩膀,他说:“烟火只能短暂绚烂。”

“不!它已经在我心中永恒。”她相信永恒,只要有一天,他也同她一般相信永恒,他们就会一起幸福终老。

“世界上没有永恒,日子再快乐,都会有结束的一刻。”谷绍钟反对她。

“快乐日子会结束,但是快乐的感觉会永远留在心中,只要感觉不消失,我们就可以继续制造快乐。”她说得笃定。

“你要为我制造快乐?”

“我很乐意,只要你相信永恒。”还有,相信她爱他、相信她的爱不变、相信她只对他专心、相信——

哇!她要教会他相信这么多、这么多,那——她不能心急、不能心焦,要一步一步慢慢来,总有一天,他会相信起全部全部她要他相信的东西。

嫦娥在天空笑着,中秋的月亮圆圆满满,她的心也会跟着圆圆满满。

对着他笑,有一天——他们也会圆圆满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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