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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难以捉摸的死之寓言

当诗人的死亡情结在作品中极力涂上浪漫主义的色彩,遮掩了死亡之光时,尽管表现的是“死亡”这一严峻的主题,但我们并不感到过分的沉重和压抑,相反感到有些亲切,因为诗人表达了我们的共同情感和愿望,显示了一种不朽的魅力。诗人是否在制造一种虚幻呢?抑或这就是一种虚幻?对诗人拥有的那一份对人类生命怀有的热情和悲悯也许不是任何学理和理智所能分析,正如乌纳穆诺所说“怀着信心的信仰,且不管理智任何说”。当诗人几乎完全抛弃了过去人们关于死亡的种种迷信或禁忌而代之以一种无所顾忌的自由心境,摆脱了对生活的原生态的胶着而代之以一种不受拘束的想象力的自由驰骋时,诗人在作品中所表现的就不仅仅是正常人的死亡,还会出现变形的死亡意象,非现实的死亡意象。诗人给我们描述的是一个个死亡的寓言,在那些寓意深远的故事里充满着诗人骚动不宁的情绪和令我们最难捉摸的死亡心理以及对死亡的深邃的思考。

生存的荒谬。追求“永生”,本来是人类文学艺术史上一个持久而诱人的主题,但是在存在主义作家那里,“永生”却是荒谬的,让人“厌倦”的,在他们充满荒谬感的作品里我们可以领悟到诗人一种带有“现代”意味的生存状态和生存态度。法国女作家波伏瓦的长篇小说《人总是要死的》尤其典型。它是一部从头到尾都在描写死亡、思考死亡的作品,在作者的笔下死不再作为一种生物的人的终结,也不再是表现为生命的自然完成这种意义上的死,而本质上是属于人的一种最极端的可能性。人一旦真正懂得了这一极端可能性的重要意义,他就能在一种对死的神秘期待中,在主观意识为死所做的准备中达到其最高的理想存在形式。波伏瓦是主要通过福斯卡的荒谬存在来体现她的这一思考的。

福斯卡是波伏瓦虚构的一个喝了长生不老药而长生不死的人物。他是意大利著名诗人但丁的同时代人,出现在读者面前时已经活了600多岁,他的外貌没有变化“一个高高的钩鹰鼻,长得还漂亮,身材显得轩昂健壮,年纪很轻。”性格也没有变化,唯一变化的是对死亡的认识。福斯卡年轻时渴望长生不老,在他喝下老乞丐献给他的长生不老药以后他意识到自己从此不会死亡时,他微笑了。他觉得他探手可以摩天,可以去摘蓝天中辉煌欢乐的太阳,未来是他的天下了。随后,他的确做了许多惊天动地的大事,经历了近600年欧洲风云变幻的历史进程。然而,长生不死并没有给他带来他所预想的事业上的成功,更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幸福,相反随着岁月的流逝,他却越来越感到自己虽然活着,却不是一个人,或者只是一个死人,像没有冬天,没有鲜花的松柏一样,永生等于死亡。他开始意识到长生是一种天罚,正如他200年前的第一个妻子在他将喝下长生药时所发出的警告:“基督要惩罚当面嘲笑他的那个犹太人时,他就是判他永远活下去。”为了证明长生的价值,福斯卡决心要做一件大事:统治全世界。于是他帮助德国王子当上了皇帝,他要借助皇帝之手统一宇宙,“要重建人间的天堂”但最后他发现宇宙根本就不存在,“宇宙在别处,永远在别处!它哪儿也不在,有的只是人,永远四分五裂的人。”因此“要统治一个虚无的世界真是疯了。”眼看着一个又一个朝代的兴盛和衰亡,眼看着一代又一代人的拼命挣扎奋斗却以失败而告终,眼看着身边的无数亲人都相继死去……他感到一切历史不过是毫无意义的重复,他越来越感到生存的无谓和“荒谬”,越来越感到难以言说的孤独和厌倦,转而羡慕那些“能死的人”,因为他们无论有怎样的烦恼和痛苦,总能够通过死来解脱,而他却无法做到。长生不老的福斯卡做梦都想死,他试图自杀,却失败了。他活着,只能永远带着孤独和厌倦无休止的活下去,但他不吝啬、不慷慨、不勇敢、不胆却、不恶毒、不善良,事实上他什么人都不是。他最终彻底绝望了,变成了一个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冷漠到极点,“像死人似的活着”的人,他已经被彻底的异化了:人变为非人。在这里“永生”变成了“死亡”的同义语,而且是比死亡更加可怕的一种永恒的痛苦。不死使生命变得索然无味,同时也毫无意义和价值。那么,生命及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究竟在那里呢?作者借作品中巴黎的起义领袖加尼埃说道:“做一个普通人,这就够了。这就值得人去活,也值得人去死。”人的存在意义不在于他活多长,而在于他的的确确的活过,过程便是意义所在。最终的归宿是找不到的,它根本就不存在。

“非人”之死。在文学作品里诗人用鬼魂来表现死亡是常用的一种艺术手法,将生死颠倒,人间和“地狱”混淆,不管怎样的离奇,毕竟是建筑在人死后灵魂还存在的幻想的基础上,而把人作为“非人”来表现就更离奇了,作者在作品中将人变成某种动物,或者似人非人的“人”,使人之死变成“非人”之死,从而蕴涵着一种更深的涵义。卡夫卡的《变形记》就是这样的一部奇书:

推销员格里高尔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竟变成了一只大甲虫,而这一变化就使他的全部生活和命运发生了急转直下的变化——他遭到了全家人的厌弃。因为原先全家人靠他干推销员的差事才得以维持像样体面的生活,而现在却不可能了,反而要伺候他,况且他的变形让全家都赶到丢脸。于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对他的嫌弃就变成了愤怒,一致要把这个“怪物”弄走,就连他深爱着的妹妹也毫不例外。在这个家中他已没有任何容身的理由了,唯一可能的就是自己从这个家中消失,也就是他这个“怪物”能自己死去,而最终他也就死去了。格里高尔的死是由老妈子发现的,她嚷道:“你们快去瞧,它死了;它躺在那踹腿儿了。一点气儿也没有了!”

格里高尔的双亲和他的妹妹闻声赶来,确信格里高尔已死亡后,格里高尔的父亲一边在身上划着十字,一边说:“让我们感谢上帝吧。”格里高尔的妹妹则感叹道:“瞧他多瘦呀。他已经很久什么也不吃了。东西放进去,出来还是原封不动。”于是三人带着忧伤的笑容回到格里高尔的父亲的卧房里商量后事,他们决定“这一天完全用来休息和闲逛”,已便使多日的劳累和晦气得到“调剂”。他们甚至还特地组织了一次郊游,在明媚的阳光下憧憬着今后的美好生活。在这个显得荒缪的故事里,一只“甲虫”在别人的嫌弃中惨然死去,“它”的死不仅未使任何人感到悲哀和惋惜,反而使包括他的亲人在内的他人的由衷的喜悦。这样的构思不能不说是独出心裁和寓意深邃,把资本主义社会人的身心所遭受到的可怕异化以及人与人关系的极端冷漠揭露得淋漓尽致,作者的死亡情结也完全溶入其中。

美国戏剧家奥尼尔的剧本《毛猿》的寓意似乎更让人觉得扑朔迷离,剧本的副标题是“关于古代和现代生活的八场喜剧”,而这场“喜剧”的结局却是一个人的悲惨死亡。作品中的主人公杨克虽然没有像《变形记》中那样真的变成了动物,但作者显然是把他作为一个“非人”,作为一种原始蛮力的象征,作为一种“兽性”的人,作为一只“毛猿”来表现的。杨克不仅相貌丑陋狰狞,像一头野兽,而且性格粗鲁,以致当他在一位资产阶级的小姐面前“发出一种嚎叫,杀气腾腾的咆哮,蹲下身子想向前扑,嘴唇向后咧,紧贴在牙齿上,他的小眼睛闪着凶光”时,他“那副猩猩面孔”和那种“兽性”的举动,几乎把那位小姐吓得晕过去。他蔑视现实社会和资产阶级,当他认为受了那个资产阶级小姐的侮辱而决心报复时,却只能像一头野兽一样在大街上横冲直撞,向那些假装正经的资产阶级先生太太寻衅,结果被关进了监狱。出狱后他想通过“产联”给他炸药去炸掉那个小姐的百万富翁父亲的钢铁厂,却被人们当作“密探”扔出门外。最后他只好找到动物园的大猩猩与之认同,把自己看作“毛猿俱乐部”的一个“会员”。他同大猩猩说话并把大猩猩从笼子里放出去,要它同他一起去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结果却激怒了大猩猩,大猩猩弄断了他的肋骨,把他投进笼子,关上门,扬长而去。杨克意识到自己完了,独自在那里呻吟。奥尼尔这样写他的死亡:

杨克:……上帝,我该从哪里开始哟?又到哪里才合适哟?(突然克制自己)噢,见鬼!不能抱怨,懂吧!不能退却,明白我的意思吧!死也要在战斗中死去!(他抓住笼子上的铁栅,痛苦地拖起身来——迷惘地四顾——勉强发出冷笑)在笼子里,嗨?(带着马戏班招揽观众的刺耳的叫喝声)太太们,先生们,向前走一步,瞧瞧这个独一无二的(他的声音逐渐虚弱)——一个唯一地道的——野毛猿——(他像一堆肉,瘫在地板上,死去。猴子们发出一片吱吱哇哇的哀鸣。也许,最顶事的,毕竟还是毛猿吧。)

奥尼尔借助毛猿的死亡究竟象征什么含义呢?尽管奥尼尔一再声称他关心的是人类的总体命运,在创作中并不关心具体的生活事件。但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人由于“地狱”(剧中的台词)般的生活环境造成的肮脏粗野的“非人”性,在毫无帮助、无人同情的处境中像一只动物一样悲惨地死去,这种似人非人之死,是一种极其“荒谬”的死;但是也似乎有点滑稽地流露出一种堂吉诃德式的倔强,他不仅丝毫不为自己的死感到伤感,而且至死都未曾改变他蔑视这个世界的那种高傲的嘲讽的态度——在那被逼迫的绝望里面有一种疯狂和荒谬的希望。

懵懂之死。人们都说只有出家人才是“看破红尘”的人,因为他们看穿了世俗的繁华不过是过眼烟云,稍纵即逝,从而转向仙道佛门,以求一种精神的超度与解脱。但是他们的“看破红尘”似乎还不彻底,因为既然什么都无所谓无意义,还要关心什么死后之事或灵魂的救赎干吗?岂不更荒谬?生生死死没有为什么,无所谓生无所谓死,生与死都是荒缪和无意义的,与其要有什么价值的追求,不如无谓地死去。这样的糊涂、懵懂之死,也是许多以死亡为主题的文学作品着力表现的。

加缪的中篇小说《局外人》,塑造了一个糊里糊涂的人物默而索,他活着却对生活中的一切都漠不关心,不感兴趣,游离于生活之外,成为一个对生活无动于衷的“局外人”。生活中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无所谓,都是荒谬的,没有意义的。所以,他的口头禅是“怎么都行”。他对他母亲的死无动于衷,守灵时抽烟、聊天、喝咖啡、打瞌睡;母亲安葬的第二天便和女友去游泳、看滑稽电影、做爱。女友问他是否愿意和她结婚,他却回答“怎么都行”,只要她愿意,就可以结。他的邻居莱蒙与情妇闹矛盾,那位情妇的兄弟找人来同莱蒙打架,他也卷入其中,糊里糊涂接过莱蒙的手枪扳动枪机,打死人后还对着尸体连开四枪。因此被捕入狱。狱中生活虽然没有自由,但他很快就习惯了,他这样想:“如果让我住在一棵枯树干里,除了抬头看看天上的流云之外无事可干,久而久之,我也会习惯的。”他甚至觉得坐在被告席上听大家谈论自己也是很有意思的。最后法院根据他母亲去世时的表现判定他没有“人性”,进而又据此判定他是“蓄意杀人”而判处他死刑。对于这一判决,他并不感到多么难过,因为他觉得活着是不值得的,“假如要死,怎么死,什么时候死,这都无关紧要。”他拒绝了神甫的安慰和劝导,平静地等待着死期的到来:

这沉睡的夏夜的奇妙安静,像潮水一般浸透我的全身。这时,长夜将尽,汽笛叫了起来。它宣告有些人踏上旅途,要去一个从此和我无关痛痒的世界。……面对着充满信息和星斗的夜,我第一次向这个世界的动人的冷漠敞开了心扉。我体验到这个世界如此像我,如此友爱,我觉得我过去曾经是幸福的,我现在仍然是幸福的。为了把这一切都做得完善,为了使我感到不那么孤独,我还是希望处决我的那一天有很多人来观看,希望他们对我报之以仇恨的喊叫声。

死亡也听凭命运的安排!这其中何尝不包含对这个社会的一种无言的抗议和更深的否定呢?“哀莫大于心死”,作者难道仅仅只是表现了默而索及其像他那样的一类人的精神状态吗?他自己不也同样陷进了精神深渊之中吗?只是他还不至于那样糊涂和懵懂而已。

在马尔克思《百年孤独》的魔幻世界里我们看到的是充满神秘色彩的一种糊涂和懵懂的生死,那些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偏僻小镇马贡多的居民们的生死就像“天方夜谭”的故事那样荒诞离奇:老处女阿玛兰塔一生都在为自己织一块裹尸布,日织夜拆,最后织成后她便自己躺到棺材里死去,同时还为乡亲们带了一大包写给他们亡故亲人的信件;雷蓓卡闭门锁窗,把自己关在房子里直到死亡;俏姑娘雷梅带苔丝总喜欢赤身裸体地游荡,每天都在浴室里消磨掉大量时光,最后乘着一条床单凌空飞去……在作家如真似幻的对糊涂生死的独特表现中,布恩地亚家族中一对孪生兄弟一生的经历更让人深思:这对孪生兄弟一个叫奥雷良诺第二,一个叫霍塞·阿卡迪奥第二,由于两人长得酷似一人,也由于这个家族特有的懒散和糊涂,人们怀疑两人的名字一开始就搞颠倒了。兄弟两人在青年时代就荒唐不堪,轮流同一个误把他们当作一个人的女人姘居,这个女人后来成了奥雷良诺第二的终身姘头,他的妻子菲南达无可奈何,只要求他不死在姘头的床上就可以了。奥雷良诺第二依仗家中财富拼命寻欢作乐,最后家产挥霍殆尽,落到无米下锅的地步。在生活的困顿中他才想到要振作起来,但此时他已进入垂暮之年,为时已晚,一种奇怪的喉疾使他命归黄泉。霍塞·阿卡迪奥第二在退出二男一女的姘居生活后,曾热衷于斗鸡,后来突然想搞航运,花了大量钱财竟只为马多贡开回来一条船,而这条船带回来的竟只是一批法国妓女。后来他卷入种植园工人的工潮,目睹3000多工人被种植园的外国场主与当地独裁政府合谋枪杀的惨剧,他从中死里逃生后,便钻进一间尘封多年的密室完全与世隔绝,陪伴一部写在羊皮纸上的天书一直到死。这对孪生兄弟就这样糊里糊涂地度过自己的一生,最后糊里糊涂地死去,而那些糊涂麻木的亲友在安葬他们时居然又糊里糊涂将他们埋错了坟墓。作者这样写道:

两具尸体安放在一模一样的棺材中,他俩看起来又像年轻时那样,变成了同一个人。奥雷良诺第二当初寻欢作乐时的老朋友们,在他的棺材上放了一只花圈,紫色的挽带上写着:“别生了,母牛啊!生命是短促的。”菲南达对他们的不恭行径大发雷霆,让人把花圈扔进了垃圾堆。在最后一刻的慌乱中,那些抬棺材的可怜的醉鬼,把两口棺材搞混了,结果埋错了坟墓。

这是悲剧?还是喜剧?抑或闹剧?充满戏噱的味道。这对孪生兄弟荒谬的生死似乎在冥冥之中有一种魔幻的力量在主宰着,这难道就是“现代”文明生存环境里人们的生活态度——对一切都漫不经心和马虎苟且?对人们最感到畏惧的死亡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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