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格米尔中的领地中唯一繁华的小镇看上去是如此落后。小镇中多数的从事这一些手工产业,如同裁缝,铁匠,等这种。放眼望去,格米尔觉得,这个小镇还不如前世中的一个村的人口多。
低矮的泥土、茅草混合制作的房屋,连绵很大一片,小镇的建筑多数都是这种破烂房子组成的,连两层的楼房只有那么两三栋。
这一次,他真真切切感受到,领地人民的穷。
心里感慨万千。
自己可以住在干净卫生的的城堡里,吃着这个最好的食物和享受着贵族身份带来的优越生活。
很快格米尔就逛完小镇的唯一一条街道。带着略微沉重的心情,沿路返回城堡,毕竟这个小镇的恶臭满天。实在受不了。
格米尔觉得必须改革一下了,其他地方他管不了,但是属于他的领地中的卫生必须要治理一下。和领地的发展要加快才行。
吃饱的平民才能努力的生育,人口多了,才能收更多的税。
税收多了,自己的生活才能更好!
格米尔对自己治理领地,带领猎鹰镇发展信心十足。
“走吧,我们回去吧,这个小镇也没什么有趣的。“说完格米尔轻扬马鞭,胯下战马长嘶着奔跑这,沿这这条道路回到城堡。斯维恩等人行礼后,回到城堡外的军营中。
回到城堡内,仆人们纷纷行礼,表示欢迎格米尔的归来,吩咐负责伺候自己的起居生活的女仆,”艾莉莎帮我安排洗澡水,我需要洗个澡。“
”好的,少爷。“艾莉莎鞠躬应道,艾莉莎已经快三十岁了,已经在猎鹰堡工作了十多年了,现在主要负责帮助斯温管家管理城堡内所有的仆人。
而城堡内的仆人就有八十三名。
格米尔躺在巨大的浴缸里,享受着温水浸泡的感觉,他现在慢慢喜欢了这里的一切了,享受这份惬意和权力。
“想不到有这么一天,我格米尔也能一旦执掌数万人,权力真是令人醉迷。”
思绪飘荡。
但是拥有绝对的权力很容易迷失自我,当一个人手握绝对权力后,就容易迷失心智,从而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以至于疯癫发狂。
但格米尔只想在他的领地稳稳当当的做个土皇帝。享受这仆人伺候多好,打打杀杀的事情,交给手下即可。
慢慢的水温逐渐凉了,长吐一口浊气。穿好衣服,走出浴室,可以看得出来格米尔的心情非常的愉悦。
可是好心情,随着一封加急的军情公文,就消失殆尽。
公文上面写着,领地边境处有频繁的出现狗头人和地精和哥布林等异生物袭击。甚至有一个一百多人的村庄遭到屠杀。现在请求领主的发兵镇压或者驱逐。
很快斯温管家就出现了书房,商讨对策,但是两人意见有分歧。斯温主张以驱逐为主,考虑到领地刚刚恢复生气,这个时候不适合点燃战火,领地需要休养生息。但是格米尔主张彻底的消灭。考虑到马上就要进入冬季了,不彻底的剿灭这个不稳定因数,领地很难安心的发展。
“唔,的确如此,既然少爷您也做了决定,考虑到马上就到冬季了。的确是应该消灭掉,如今领地经过销售一批血腥玛丽。确实可以支撑一场战争,但是那些如同蚂蚁的种群多不胜数,每年都如同老鼠一样有着恐怖的繁殖能力,杀掉一批春天一到,数量一直丝毫不见减少,给每年给领地带来不少的损失。”
格米尔有些阴沉的脸,良久才沉声道:“我不信那么肮脏的地精的数量能对领地内军队造成什么威胁,我会用武器,将他们撕碎。他们将倒在我的靴子下。”格米尔用不容置疑的声音道:“明天。通知斯维恩统领,带领领地所有的士兵,在训练场集合,而您需要为那些小伙子准备粮食药品等等的物资,我可不希望那些英勇的小伙子饿着肚子上战场。”
斯温点了点,走出了书房,准备明天的到来,五百多人需要的物资,可不是随便能准备好的,军备和物资,还有后勤农夫的征集,等等一系列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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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城堡外的军营里传来紧急集合的号角声,此刻,格米尔一身戎装打扮出现在训练场上,身穿一套奢华精美的而著名的米兰制式全身铠,这身铠甲是由矮人王国的顶级盔甲大师锻造打造的,其造价费用昂贵的惊人,重量更是超过80斤。腰间挂着长剑,全身上下加起来超过100斤。
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士兵们迅速熟练的排列整齐。格米尔带这面罩的脸上露出的一双如同双鹰鹫般锐利的目光扫视这台下的士兵。不带一丝感情的声音:“士兵们,我是你们的效忠的领主克鲁斯.格米尔,现在领地正在遭受匪盗的袭击。现在举起你们的武器,将来犯猎鹰领的杂碎统统埋葬在这在猎鹰领的土地上,这里的土地容不下他们。”
“撕碎他们.....撕碎他们.....”数百名士兵一阵阵怒吼传遍整个城堡内外。
“只有我才能带领你们走向胜利,一个小时后全军出击。小伙子们回去带上你们的武器,用他们的血液浇撒在这片土地上。来验证猎鹰的崛起。现在解散。“格米尔的声音不自觉的带着一股子凛然的寒意。
不知道是不是带上面罩,感觉就想失去了感情一般,而不是像平时充满优雅气息的贵族,现在就像是一个屠夫般的嗜杀。渴望杀戮。第十五章抵达野火原
中午,旭日露出小小的一角,辉映这朝霞,赛似刚从高炉里倾射的钢水,光芒四射,令人不敢睁开眼睛直视。强烈的阳光在空中跳动,宛同海面泛起的微波。
一支数百人的军队出现在猎鹰领的道路上,这支骑兵与步兵混编的编队正从东方缓缓向西北方向前进,他们沿着宽长的道路前行。其中队伍中间有一辆妆饰华美的马车缓缓的向前行驶。走着前方的一队骑士,人数大概有50多个人,每个人都骑匹高大健壮的黑色战马上,马鞍侧挂着一条长长的骑士枪,由于太长而拖在地上,显得非常显眼。
这些骑士的身躯就犹如他坐下的骏马一样,高大健壮又气势威猛。穿着崭新的链甲衫,头戴一顶赫尔德王国境内常见的十字面桶盔,由此可见这队骑兵的装备精锐与骁勇善战。
其中大约有500多名的步兵,而这些步兵身穿轻便的铠甲,装备了卓越的长枪和坚硬而庞大的盾牌,和强劲的十字弩。可以想象得出来,一旦出现战斗,手持长枪步兵们在军官的指挥下排成两排紧密阵型站在那里,枪头对准冲锋而来的敌人,将会是什么场面。其实,多数倒霉的敌人都是在冲锋过来时已经被手持劲弩的弩兵们多次洗礼了,强劲的破甲弩矢甚至可以穿透骑兵盾然后再射穿骑兵的铠甲,杀伤力惊人。
而这辆排在队伍中间保护的精致四轮马车,是用最上等的材料制成的。凝重而带着高贵气息的玄黑的车身,还有车厢上的精美的雕刻,描金的花纹,无一不彰显出这辆马车主人的高贵身份。
尤其是车上的那个家族的徽章!
一只雄鹰缭绕在一把骑士的长剑的剑刃上,而剑柄上还有着一顶王冠,仿佛随时准备扑杀猎物的战鹰……
这样的徽章,如果在一个对于徽章学有足够了解的贵族眼里,骑士长剑代表了家族是以战功建立的。而上面的那一顶王冠,更是象征了这个家族和皇室与关系!
领头骑士粗壮有力的手中杵着一杆超过八英尺长的徽旗,他把徽旗举得高高的迎风飘扬,絳紫底色的徽旗上纹着一只展开双翼的黑色雄鹰。
从猎鹰领出发,随着队伍一路往西北方向行军,越往北,随着不断前往,经过七天的长途跋涉终于来到领地边缘的“野火原”随着道路两旁的树木渐渐地少了起来,不复茂密的模样,地面上的草皮也渐渐显得枯黄而稀疏。
脚下的地面也越来越坚硬,粗粝的碎石也越来越多了起来。
渐渐的,周围的树木越来越少了,地势也开始变得平坦起来,只是眼前一眼望不到边的,却是一片荒芜的旷野。
这旷野之上,脚下的地面仿佛都是淡淡的红色,泥土稀少,大部分都是粗硬的砂石,而放眼望去,也看不到多少绿色了,只有偶尔路过一些生满了荆棘倒刺的旷野植物,顽强的生长在石头的缝隙里,一丛一丛的裸露在地表上。
斯维恩策马来到在车夫的旁边,看了一眼眼前的景像,然后深深的叹了口气,转过身俯下腰去敲了敲马车的窗户:“格米尔少爷,我们已经来到了领地的边境了,再往前,就到野火原了。”
再往北继续前进,逐渐脱离了猎鹰领的控制区域了,这片广袤的大地上分布这不知多少大大小小的部落,有地精、熊哥布林、豺狼人、或者狗头人之类的异族。它们平时靠放牧狩猎维持生活,一旦食物不足,它们就会成群结队的攻击村庄的情况,所以导致猎鹰领时常遭受劫掠。
马车车厢里,被打断了正在阅读书籍的格米尔抬起头来,他拉开窗户,看了一眼天边的落日:“好的,知道了。”
斯维恩立刻应了一声,这时候,前方一匹马奔驰而来,很快就来到了马车面前,一个身穿重甲的家族护卫骑士微微有些气喘,大声道:“统领大人,前方发现一群豺狼人和大地精活动的踪迹,人数大概只有300人的队伍。”
斯维恩高声吆喝了一声,示意让大家提高警惕并且加快前进的速度。
因为地精这种生物都是很胆怯的,它们是一种群胆生物,必须在数量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才会鼓起勇气,一旦数量高达一定的程度它们都敢向巨龙发起攻击。就是不知道豺狼人怎么会和地精混在一起的。所以它们是没有聚集到两千以上的数量是不会发起攻击的。
随着队伍不断的前进,队伍已经完全进入了旷野之中,周围都是大片大片的红色砂石,就连空气之中,仿佛含着一种萧疏和寂寥的味道。
很快队伍就越过了一片红色岩石组成的石滩,当队伍的车队来到一片空地前的时候,格米尔抬起头来,合上了手里的书。走出车厢的时候,格米尔抬头看了一眼远处的一块红色的岩石后面躲着几个地精。
格米尔终于看清楚那些地精的模样了,从相貌来看,这些家伙实在对不起它们在野火原所拥有的让人畏惧的恶名。甚至,第一眼看过去,这些地精的模样有些可笑。
全身像青蛙一样的绿色皮肤,长耳朵有点像馿的耳朵,长长的鼻子像胡萝卜戳在脸上,没有头发或者胡须,脑袋很大,身体却瘦小,至少从它们不过只有一百三十公分左右的身高来看,那个大脑袋和身躯比例显然很不协调。这些小东西畏畏缩缩的躲藏在岩石后面,张开满嘴尖锐而短小的牙齿,用一种古怪而畏惧的眼神看着这支队伍。
第一次看到这些家伙,格米尔感到很新鲜,这些地精的双臂很长,垂下来的时候足以过他们的膝盖,这些你很难想象这些地精怎么会对领地造成什么伤害--首先它们看起起来很瘦小,至少一个成年人可以打倒三个以上。
是的,这些地精简直犹如荒漠中的老鼠一样,杀至不尽的。这些地精有的手里握着某大型动物的后肢骨头,有点用树干削成的长矛。还有一些乱七八糟之类的东西。
格米尔回头问道:“这些家伙就是地精?它们看起来并不像传说之中那么可怕。”
斯维恩笑了笑:”地精里面也有强大和弱小的区分。少爷您现在看到的这些是属于没有强者的部落的地精。真正危险的是那些有着庞大数量的地精部落,那些地精部落有大地精战士和熊地精,熊地精是部落中的强者,有的可以达到3级战士的水准,而大地精战士是天生的军事种族,极其擅长战争,所以在荒野中也是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的确,经斯维恩这么一说,格米尔才觉,这些异族生存在这荒野之中也是有一定的本事的。
随着斯维恩的命令下,士兵迅速而熟练的安寨扎营。不到半小时的时间,一个守卫森严的军营就出现在这荒野之中。
格米尔是在最后才下来的,当他走下马车的时候,骑士们已经很好的完成了工作:清理出了一块空地,一个庞大而精美的帐篷出现在军营的中央,帐篷里面空间很大,可以同时容纳十几个人,然后里面有一张干净的桌子等等。
随后斯维恩安排到:“小伙子们,都忙碌起来吧!派一些人去周围好好搜查一遍,我可不想睡着以后,出现一大群的地精出现在我的面前。”随着斯维恩的命令下去,30多名骑兵立即撒了出去,去侦查附近50里以内的情况。
接下来的工作基本上,就是给马匹喂水,同时分配人员制作午餐和分发每个人的食物,一切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午餐时间到了吧,斯维恩,就在帐篷内吃午餐吧。”
“是的,少爷。”斯维恩立即下马,吩咐手下的士兵准备好格米尔的午餐。士兵把午餐一一摆放在桌子上面。
简单的午餐,有面包、鱼子酱、水果沙拉和麦啤酒。还有特供给格米尔的魔兽山羊肉干。
本以为只是一次简单地午餐,就在斯维恩刚刚咽下一块面包后,突然斥候队的首领科尔斯,回来报告:“前方出现一大伙强盗,人数在三千多人,很明显他们似乎开始明目张胆的前后串联的准备攻击营地。”
稍微缓了一口气接着说道:“这伙强盗很明显至少来自于三个部落,人数最多的是地精与豺狼人。其中大地精战士和熊地精,足足有一百多人,现在距离营地大概还有15公里左右。”
斯维恩冷笑到:”这些家伙他们的胆量与人数成正比,一旦膨胀到一定的人数,就明目张胆地前来挑衅。区区三千多人就敢进攻我们的营地。”斯维恩抿了抿有些干裂的嘴唇,脸上露出残忍的笑容:“愚昧的种族,看来它们忘记去年清剿了,带来伤痛了,如今我们将会再次唤醒它们的记忆,我们将成为它们的梦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