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你确定我要穿身儿出吗?”此时齐娜在换衣间里,小声的跟菲灵说。
而菲灵则一脸兴奋地说。“当然,你不觉得这件衣服很酷吗?”“而且这是当下最流行的耶!”
而我则一脸无所谓地说“哦,好吧。”“其实我更喜欢在家里躺着,而不是在大街上穿着流行红裙子瞎逛。”“而且说好的惊喜呢?”
听到我提出地疑问,菲灵一脸鸡贼地说,“嘻嘻,等会儿你一定会非常震惊的。这可是一个大惊喜哦!”
??齐娜露出疑问的表情。细节请参考黑人问号的那张表情图。
这时候突然跑出来了一个什么店的老板?邀请我去给她当模特,拍一些照片。
结果,我当然是去了,毕竟拍一张照片就给50元。有此等巨款的诱惑下,我当机立断就筨应下来了。
然后就接了几个广告,赚了点钱。嗯,我大概数了一下,好像是1550元。
有零有整儿的。看到这些钱我还挺开心的,也不知道菲灵给他们下的是什么药?
哦,不对。是施展了什么魔法。让他们赶着给我送钱。然后我就火了一把,上了热搜。(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有了钱难道不会买个手机好享受一把吗?)还成为了超新星。
然后呢,我就没有再玩下去,就回家了。主要是天都黑了,我就算是再爱钱也不可能在大半夜赚钱吧。
额,好吧,我是很爱钱,而且还可能加班赚钱,但是吧!可能是因为魔法失效的原因。
总之没有人再给我一个赚钱的机会了。别问我为什么这么火了,还没人给我接广告。
原因就是因为我没有经纪人,我也没有公司。
而且他们不知道我的电话号码,前面那些人找我来拍广告。主要是,因为他们找上我的人了。
嗯,总的来说,今天还挺好玩的,就是有点太累了。完全没有我研究招式时的兴奋。
当然,数钱的时候还是很兴奋,也很激动的。但是,我还是很讨厌那种吵闹的环境,相比较而言。
我还是喜欢一个人在家里安安静静的待着。可能我不太适合当明星吧。
(那是当然了,你可是一个魔法使。你要适合当明星了的话,我这本书怎么写下去?)
总之我并不享受在聚光灯下的那种感觉。反而喜欢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做一些自己喜欢做的事。
比如研究魔法,技能或者想一想有关于未来的憧憬。
我突然想到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学会魔法,是不是可以不用吃饭了?也可以不用睡觉了?
哦,好吧,好像现在好像不可以。那未来,我还要找一个工作来挣钱吗?毕竟你再会魔法,你失去了娃娃,你也是个普通人。
普通人也得活下去嘛,你也得吃饭,对不对呀?唉,不对啊!既然今天我可以运用魔法来帮我挣钱,那为什么不挣更多的钱?
然后跟政府沟通也行,或者是去美国那边,(在这个世界美国)去购买一些枪支或者什么的,来应对仙境,顺便我也可以成为超级英雄。
哦,不对,超级英雄什么的还是算了吧?毕竟这个小说只是一本单纯的,写魔法的小说。
如果乱入一些科技或者科技与魔法相结合的话,我的文笔好像驾驭不住啊!真是令人头大,算了还是慢慢来吧!
嗯,好像慢不了了,因为剧情好像已经开始了。刚才我还看见了主角之一的王默还有她的娃娃,罗丽。
哦,对了,我还去他们家花店买一束花来着。
唉,又是水字数的一天,再争取一下,把这一张水完得了。虽然我一直在说等一下,慢一点,剧情还没有开始,不要着急。
但是并不代表我的这段时间很咸鱼。首先声明一下我绝对没有在自吹自擂。但是,真的,说实话,我感觉以我现在的实力。
只要不碰上一些变态或者剧情杀呀,基本上就没有什么问题了。自己想干嘛就干嘛?反正你也打不过我。
要不是这本小说,是一个沙雕风格的小说。要不是自己是一个三好青年,从小在五星红旗下长大。说不定已经往罪犯那方面发展了。
哦,对,我是主角,碰不到剧情沙哦,我是说,就是,如果剧情中的所有人全部,下来一起对抗我。
那我肯定是,死的毫无疑问。但是也不排除这个世界,还有一些bug级的人物,或者是在原著中没有写到的一些危险级人物。
所以我还是谨慎些好。
(那是当然了,我可爱的小齐娜。如果没有一些危险级人物,怎么来保持平衡。怎么来保证不会变得剧情枯燥,变成一个爽文,虽然现在已经是个爽文了。 OK,回归正文。总而言之没有一些大人物的话我怎么发展大后期呀?难道要穿越到其他世界吗?嗯,这好像是一个不错的主意。我认真的考虑到。)
作者,他在想些什么?算了,不管了。吃完晚饭之后玩一会手机就该睡觉了。
这部手机暂时不能让奶奶看到。不然解释起来会很麻烦的。那么祝我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