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牧民族本不需要建立城池,但为了商业需要,一些强大的部落依靠着自身的力量建立城市来巩固自己实力。这些散落在轧谭草原上大大小小的城市,不仅庇护者周边的游牧人,还保护了来往的商人。
马牧城就是这些城市中的一个。
这个位于轧谭草原西南的小城人口不到万人的城市,却是许多牧民一生唯一打交道的城市。城市虽小,却什么都不缺。
如今正是牧民赶场的季节,这座小城又开始了最热闹的时候。许许多多的部落把多余的牛羊马赶到了这座城市,期望用这些牲口来换取过冬用的物资。原本就小的城门现在几乎就被人流给淹没了,城外全是简易的牲口贸易市场,冲天的臭味也没阻挡住商队和赶着牲口群的人。
虽然城外已经肮脏不堪,但是马牧城里还是很干净的。因为除了马匹外,城主禁止牲口进城。
城里的一处客栈上,一个身材魁梧的年轻男子站在木制的吊脚台边。男子身穿着崭新的嵌皮布袄,手里拿着一本做工精巧的小书,腰里挎着一把陈旧的弯刀。
男子并没有认真阅读手里的书籍,而是望着楼下来往的人群,眉头紧锁。
往年的这个时候,兀那儿部落也会来马牧城换取过冬的物资吧。现在却什么都没有了,除了黑脱脱和自己,其他人全都变成了野兽的粪便。
回忆起几天前发生的事情,王司文还是背后发毛。两百多人的部落说没就没了。
那个满是血腥味的夜晚,给他这个“新人”上了一堂名为残酷的课。这堂课教会了他如何在这个新世界生存,教会了他如何抛弃自己的前世。
重新面对死亡后,王司文心态发生了一些变化,他还是决定扔掉“王司文”这个名字,改头换面迎接新生活。一个叫哈森·兀那儿的人从此出现在了世界上。(此后除了云淇淇的剧情,主角将以哈森·兀那儿为名了)
“我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好好活下去。谁也不能让我窝囊的死掉!”
做出这个巨大的决定,哈森捏紧了拳头。老首领巴特尔那晚喊给他的话还回荡在耳边。
那如何才能活下去呢?
来到马牧城途中,哈森有了两个意外收获。
第一是学会了骑马,虽然比不上黑脱脱,但是却能骑着马狂奔了。
第二是哈森两人发现,抢来的马身上各挂着一个小袋子,里面有三十多枚银币和满满的铜币。
这两个收获让哈森更加坚定了好好活下去的信心。尽管后来出了一些麻烦,黑脱脱因为伤口撕裂化脓而晕倒了,支撑着到达马牧城后,哈森还是请来了价格昂贵的医生。
为了了解这个世界,哈森不得不去购买书籍。但在这个世界上,书本显然也不便宜,尤其是在草原,一本通识书籍的价格竟然要三枚银币。
通过书籍,哈森初步了解了这个世界。
这个异世界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一块大陆和无数的岛屿,而大陆的名字,就叫“大陆”……
这块大陆被划分为:轧谭草原、小罗巴洲、丕留山地、神教天国、边界大荒原。
轧谭草原是被黑眼黑发的游牧民族控制的。巨大的草原上没有中央国家,且分裂严重。大陆历史上,轧谭草原出现过两个统一了草原的帝国,但很快就分裂了。最近一次统一在一百多年前。因为缺少资源,且分裂严重,游牧民族现在是大陆上最没有威胁力的民族。
小罗巴洲是被小罗巴人控制的,分别被三个国家占据。较为平缓的丘陵地貌和丰富的资源让小罗巴人享受着最好的生活条件。
丕留山地紧挨着轧谭草原。虽然有足够的树木资源和矿业资源,但因为严重的分裂,丕留山地大部分地方没有办法得到开发。丕留山地的山地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步兵,没有人能在山林里让山地人屈服。可惜因为生活环境,山地人的军队到了平原丘陵就只剩下了挨打的份,再加上同样混乱不堪的分裂,除了少部分山地人佣兵出现在战场上,山地人从来没有进行过大规模扩张。
神教天国比较特殊,圣光神教将几十个小国家凝聚在一起形成了神教天国。他们没有明显的地理划分,占据着仅次于小罗巴的富饶大地。这个超级联合体并没有特别的侵略欲望,但他们狂热于宗教输出,他们的目的就是让天神教传播到人类世界的所有角落,如果有必要,就连牲口都要学会向天神祷告!
至于边界大荒原,则是最干旱,最荒凉的地方。那里几乎没人居住,书上甚至只写了寥寥几字,“没有水,没有树,没有人”。
哈森看了看书本最后边附带的地图,大概明白了。这是个势力分化复杂的大陆,每年冲突不断,只不过谁也奈何不了谁。轧谭草原每次完成统一总会尝试称霸大陆,且每次开局都势不可挡。可惜每次的结局都是内部快速瓦解分裂。游牧民族最近一次尝试就是在一百多年前,失败的下场就是又一次进入了混乱。
看完这本书,哈森陷入了沉思。这个大陆的面积和地球上的欧亚大陆也不逞多让,如果在这么一个人口组成复杂,地形多样,国家众多的大陆上寻找云淇淇的下落犹如大海捞针。
寻人启事?显然不太行的通,先不说这个世界的印刷宣传价格贵的吓人,光是因为国界和地形导致的信息传播限制就是哈森没办法解决的。
那该怎么办呢?
哈森挠着头,心里越想越慌,甚至感到有些无力。这怎么就没有互联网这东西呢?离开了手机、网络、汽车三件套,哈森真正感到了生活不易,古人哭泣。
最后,不得不承认现实。想要找到云淇淇,哈森就必须努力赚钱,只有赚足够多的钱才能发动足够的人力物力来寻找云淇淇。
但哈森现在自保都有一些问题,更别提找人了。
第一任务好好生存下来,在挣足钱之前,哈森只能祈求各路神仙保佑云淇淇安全。
一想到云淇淇可能像自己一样在世界的某个角落为了生存挣扎,哈森内心的焦虑就不断加深。
就在哈森担忧自己女朋友时,他身后传来吱呀的木门声。转身看去,一个穿着黑色袍子的老头走了过来。
哈森见状立刻凑上前去,殷勤的问道,
“尊敬的医生,请问我的朋友伤势怎么样了?”
医生脸上带着疑惑问道,“是你用凉开水清洗了他的伤口?”
“正是。”
“那用火炭烧灼伤口的也是你干的?”
“正是。”
听见哈森的回答,医生脸上露出一丝钦佩,“多亏了你,你的朋友伤口才没有恶化,只是小部分化脓,不用担心,我已经处理了了。幸亏射中你朋友的弓箭力道不大,他能活下来一定是得到了天神的保佑。现在人已经醒了,你只要让他好好休息就行。”
听到这里,哈森松了一口气,从口袋里拿出两枚银币塞进了医生的手里。
恭敬地送走医生,哈森立马就赶进了房间。刚走进房间就听见黑脱脱喊道,“哈森,我的皮甲呢?那是我阿爸送我的礼物!”
“我给寄存在城外了。城防兵不允许甲胄进城,还必须花钱把甲胄存放在特定地方。”
听到哈森这么说,黑脱脱松了一口气。
见到黑脱脱没有大碍,哈森心里多了几分安慰,他搬来凳子,坐在了床边。
这时黑脱脱看到了哈森手里的书,显得有些惊讶。因为在草原上,认识字的人少之又少。每一个认识字的人在草原上都不会被小看,甚至被视为珍宝。
“你竟然识字!”
哈森觉得这是件正常的事,他的关注点并不在这上边,现在他有一件更重要的事。
看着躺在床上的黑脱脱,哈森突然开口说道,
“黑脱脱,我决定了,我以后就叫哈森·兀那儿了!人都得有感恩,至少当初是兀那儿部落救了我。”
话音落下,黑脱脱眼睛瞪得大大,他没想到哈森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草原上的人是没有特定的姓氏传统的,大部分草原人都只有名字。而一些有头有脸的人就会在名字前冠以父亲名字或者在名字后缀上部族的名字。像黑脱脱全名就是,巴特尔·黑脱脱·兀那儿。
哈森把兀那儿后缀在名字的后边就代表承认自己是兀那儿部落的人,更深层意思是哈森打算和黑脱脱结为安达,就像是拜把子。
哈森的这个决定着实让黑脱脱兴奋了起来。两人现在都是漂浮不定的萍草,无依无靠。不仅一起经历生死,还相互依靠着来到了马牧城。对于两人来说,只有互相依靠,才能更好活下去。所以,哈森的提议立马就被同意了。
结为安达本来需要两人互相交换信物,但是两个人现在窘迫至极,都没有拿的出手的东西。最后在黑脱脱建议下喝了一碗掺了奶酒的牛血。
奶酒和牛血都容易搞到,只需要吩咐客栈伙计就能得到一些公牛血和奶酒。当听说哈森需要这些东西时,老板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有人在自己的客栈里结为安达是一件好事,老板拿出了一壶客栈最好的奶酒送给了哈森。但哈森总觉得有些怪怪的,不是说只有结婚才有得到祝福?祝福拜把子算什么?
带着客栈老板的祝福,哈森和黑脱脱都把手里的牛血一饮而尽,尽管血腥味差点把哈森齁倒。
没有复杂的仪式,只是两碗混杂着奶酒的牛血。这个世界上多了一对奇怪的兄弟,他们相互鼓励,发誓要闯出一番事业。
谁能想到,两个挣扎在温饱线的人,几年后会成为笼罩在这个世界上空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