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行于二十世纪的整人运动“人肉搜索”,他像余震一样霸占着舆论和媒体。从电脑信息网络平台建立至今,网络媒体平台给予了诽谤和攻击,一个能够付出非常廉价代价获取伤害别人的最大利益损害最大化的便捷伤害别人的渠道,而法律对于网络霸凌和网络诽谤的监管和制裁方面,显然有一些跟不上时代的脚步。甚至政客们也通过网络霸凌方式对我们进行伤害,而这种伤害,施加语言暴力的心怀不轨的政客,往往付出的代价是非常小的,也就是说网络霸凌,只赚不赔。
在八零后的成长经历当中,“人肉搜索”这种校园霸凌方式,伤害被害者的伤害很重,而伤害被害者的施暴者相对于人肉搜索所付出的代价却是很小的,这种对抗的不平衡,导致了,被害者难以恢复的创伤。
那些被“人肉搜索”所伤害的人们,在饱尝了人言可畏,以及被诽谤的伤痛之后,放眼望去,那些被人肉搜索恶意中伤的人们,似乎已经淡出了网络水军,以及那些键盘侠的视野里也逐渐淡出了那些被诽谤者的身影。
那么?当初那些被诽谤的“人肉搜索”的受害者都去哪里了呢?
有的出家了,一心向佛,有的远居深山,远离网络和人群,当然也有极端的,因此罹患了抑郁症,在某个边远山区,默默地自尽了。无论曾经那些深陷诽谤的普通人,他们的结局怎样,总之,他们的生活,变成了一个普通人无法承受之痛。
佛法奥妙而宽容,远离那些凡尘俗世的是是非非,在佛家的无上法中,寻求避风的港湾,无论在哪个时代,皈依佛门,都是远离诽谤的有效方式。
而佛家有讲“诽谤三宝者,堕无间地狱”,因果报应,现实不爽。而佛家经典中所讲的“三宝”指的就是,“佛”,“法”,“僧”,而“僧”有包括,“比丘”和“比丘尼”,而现代含义中的“僧”,所涉及的方面,要比古代更为广泛。
所以说在佛法以及当代的法律中,诽谤罪都是报应很大的罪恶。
法律对于诽谤罪的惩罚,虽然相比较被诽谤者的伤害,有些定罪过轻,但是在古代的因果循环中,以及佛法的古代典籍中。
现如今的“键盘侠”。而在佛教和道教中,因果报应、以恶报善、以恶报善的“水军”和“黑粉”,将传统文化视为“大不敬”,以恶报善,以恶报恶。
当然现代社会的年轻人,可能相比较我们老一辈的,爷孙辈,父子辈的那些人的世界观,以及人生观,存在巨大的差异,但是在年轻一代犯罪的同时,他们仿佛没有善恶因果的概念。
很大一部分犯罪的年轻人,对于诽谤这件事,似乎他们认为,不去诽谤别人,生活中,就减少了某些乐趣。
年轻人一代对于诽谤这种罪恶的纵容和煽风点火,似乎是善的教育的重大的损害和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