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决战广宗(三)
咻咻——咻!
天空中响起一阵刺耳的尖啸,不像羽箭那样轻飘,总是声响过后,还给人几分下意识躲避的时间。
这次的声响,明显厚重许多。声响乍起,众多黄巾士卒就觉得阵阵猛恶的寒风临体。
噗噗!噗嗤!
利器穿入肉体的钝音儿,甚而伴着偶尔爆出的骨骼断裂的声响,在一瞬间传遍了最靠近东边一侧的众人耳中。
黑沉沉的短矛!全铁制的短矛!
这是刘璋为血旗军量身打造的又一利器。借着战马奔突的势子,用力惯出,虽不如三弓床弩那般骇人,但密集而出之下,伤害面却是比之三弓床弩歹毒上不知多少倍。
这种全铁铸的短矛,如同当日襄城下的喀秋莎一样,除了刘璋这个富得冒油的败家子外,没人有能力搞的出来。至少,在目前,除了大汉以朝廷之力而为之,他人是想也不用想的。
好在这短铁矛不似铁箭,目标既大,使用寿命也长,抛出之后,易于回收再用,倒让刘璋欣慰不已。
话说他猫在□□和邺城两地儿,实在没少捣鼓。每每搞出的东西,直让沮授等人看的变色不已。颜良文丑二人,早已把这个老大划为魔鬼一流。
两千骑军,两千短矛,挥出之后,奔窜的黄巾便如猛然被人踩了一脚,整个右翼便空了一片。
战马奔驰不停,冲在最先的太史慈大喝一声,手中再次抖动,天空中猛然传来一阵呜呜大响。
看不清是什么,似乎黑沉沉的转成一团。
噗噗!喀嚓!
沉闷的钝器入肉声再起,目光所及之处,终于看清,竟然是一把把小小的手斧。通体乌黑,还是全铁打造!
追在后面的皇甫嵩和孙坚等人,早已躲在了左侧。看明白了这两拨落下的家什,不由齐齐的骂了一句:败家子!
你大爷的!丫是有钱,也不用这么败家吧!短矛全铁的,斧头也全铁的,我勒个去!合着全天下的铁都给你划拉了去吗?
只是众人骂归骂,这两轮打击的效果,却是令人心颤神摇,不能自已。逃窜的黄巾右翼,几乎完全被扫平。前后大队,呈现出若断若续的局势。
血旗军不是简单的轻骑,他虽没有重骑那么夸张,但人人皆是半身连环甲。他们不但有短矛、手斧和弓箭,还有超出这个时代的制式武器——马刀。
这种装备,决定了他们的攻击方式,不再是简单的飞射和袭扰。在需要的时候,他们也可以冲锋奔突,破敌如裂竹。
尤其,在赵云和太史慈这两员超级悍将的带领下,这是一支真正意义上的雄狮之军!物竞天择、弱肉强食,当强大的狮子面对一群绵羊时,先天上的气势便决定了绵羊的命运。
手斧和短矛扔完了,在赵云一声令下,两千骑军的制式武器马刀出鞘了。
奔突的速度和冲击力,比之重骑兵毫不逊色。重骑兵是依靠整体重量,血旗军却是依靠强大的武备和超绝的个人素质。后者,才是超然其上的真正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