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到林峰时,他站在巷子里,转过身,回头望着我,手里抱着一个孩子。
那天的阳光是憋闷的,太阳将世界掌控在自己手里,哪里都是热的。水汽氤氲、无力、艰难。
林峰远远与我对视,两旁的墙壁上青色的苔,让我想起了当年那个青涩的他,他站在校园里,也是这样的回头,一瞬即为永恒。从那之后,再没见过,直到今天再次相遇。
我认出他了,他也认出我了。
“人的变化真是几年间的事啊!”坐在奶茶店的林峰感叹道,他点了根烟,腾起的烟瞬间笼罩住他的脸,这张脸透过烟雾看上去,已经沧桑太多。
我向来受不惯烟味,忍不住咳了两声,林峰见状赶紧把烟掐了,“你还是老样子。”他挤着眼角的皱纹笑着说道。
我有点心疼小孩:“小孩在旁边你怎么能抽烟呢?”
林峰爽朗地大笑:“哈哈,我老林家的男人得闻得惯烟味呀!”
我想来也是,以这孩子的身世,林峰恐怕是最好的选择了。
高中时候他特爱抽烟,站在那把手往兜里一揣,斜着胯。当时他可是全校女生幻想的对象,虽然长相一般——偏小的眼睛,单眼皮,高鼻梁薄嘴唇,脸上棱角分明,身高180,总是穿着不着调的衣服,但女生们似乎把这当成一种风流倜傥,因为他拽的时候很有男子汉气魄,逃学打架样样不在话下。
我是一次偶然和他认识了,发现这个男孩子也并不是大人口中的坏孩子没救了,反而很有正义感,比那些冠冕堂皇的大人真实多了。我的自行车胎被人扎爆,眼睁睁看着的,愣是让那群人跑了,是林峰冲出来揍了他们的头儿。事后我请林峰喝了可乐,从此,林峰的很多故事我才慢慢开始知道一些。
“可你这经济状况,怎么抚养孩子呢?”我端详他的打扮——深蓝色的外套已经被磨损得成了古董,白色里衬有汗水留下来的黄色印记,破球鞋挂在脚上,裤子上有烟头掉落烫黑的痕迹。也不知道他怎么养活自己和孩子。
“再穷不都把他养活了嘛。”他扬起干裂的嘴角,神态不复当年却更有一种厚重的味道。
他摆摆手买单,我不忍,把孩子塞到他怀里,掏出钱包。他把我摁住了:老朋友了,咱们的感情还不值一顿奶茶?拗不过他,还是让他抢先付了单。
走出店铺,到一座桥上。那天极其炎热,世界晃动着身影,连声音,也是摇摇晃晃的。
有太多的话想问了,可我不想捅破窗户纸,因为我也不知道,听到的将会是怎样的故事,落寞的,失去的,复得的,最终,一定是曲终人散的。
以前上学时候我们不在一个班,却来往密切,但是有一天,他突然消失了,他后续很多故事片段都是我从各种人嘴里听到的,是真是假我也不得而知,反正人们对待他,从没有过一丝同情,戏谑地,疯狂地嘲笑和怒骂,抑或是编出一些语句讨大家一时的开心。反正那些好的事我都愿意相信,坏事我一个都不信。我知道他不是那种人。而左邻右舍的人却劝我:“你是个好娃,别跟这混账羔子学坏了。”我有没有学坏不知道,他们一个个有多坏我是知道的。
我等着他先说,他似乎不想说,但他知道我想听,就先开了头:“想知道毕业后我去了哪?做什么?遭遇什么变成现在这幅落魄样子?唉,你们这群作家,都是闲的了。走吧,到我家去,慢慢跟你讲。”
我这就跟了上去,我想,林峰没有人陪,大抵是孤独的,好不容易有人能听他说话,即使他讲些不乐意的,也想感受片刻的温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