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现下还在等着高牧歌父亲的回信,于是三人便停留在了庐州城的这个“有间客栈”,每日就是逛逛庐州城,品品庐州城的美食。这一停留,便是十日光景。
这日外面暴雨连连,附近也没什么地方可去逛了,木清雅三人便坐在高牧歌的房中饮茶谈天。忽闻窗外一声鸟啼,高牧歌面上一喜,放下茶杯走至窗前,迫不及待地推开窗户,一只黑色的小鸟便飞进来,停在了茶几上。还未待众人看清,只见这小鸟抖了抖浑身的羽毛,雨水四溅。木清雅和木和风迅速闪开,将轻功运用到极致,险险避开了这四散的水珠。高牧歌详装生气道:“飞飞,别乱甩啦!”说着便拿起洗脸巾温柔地擦拭着这只鸽子。
其余两人这时也凑上前来,这次看清楚了,是只细小强壮的黑蓝色的信鸽。浑身上下最显眼的就是那双眼睛了。与一般常见的白鸽或灰鸽的那种信鸽黑色的眼睛不同,这只鸽子的眼睛里是血红色的面砂和纯蓝色的底砂,望着它的眼睛似乎感觉会被吸引进去,充满着神秘的色彩。
木清雅好奇地问:“高哥哥,这是你养的信鸽吗?”
高牧歌眼睛发亮骄傲地说:“是啊,这只鸽子叫飞飞,是只红血蓝眼鸽。飞飞是我爹在我小的时候送我的,我一直养着,它飞地可快了,一般的鸽子都飞不过它,而且它还善于夜间飞行哦,不然也不会这么快就能飞了来回。要知道我们快马加鞭单趟也要十多天的路程呢!”
木和风也难得夸奖了一句:“是只不错的鸽子!不过,我们是不是应该先看下令尊的回信?”
高牧歌这时也已经擦完飞飞,便拿下信筒,翻出鸽粮放到一边,让飞飞稍作休整。木和风与木清雅早已围坐在茶几边上,等着高牧歌展信阅读。
低头看了一会儿,高牧歌说道:“我爹在信上说,按我们的描述,基本可以确定就是失传已久的一滴绝。我们之前说了,一滴绝是在一个叫吐特邦的地方。这个吐特邦在西南边陲,之前已经好久没有人见有人进出了。直到大概十几年前开始,周边才有人看到那个村落又恢复了和外界的联系。不过次数不多,里面的人大多不爱交谈,只是偶尔出来采购些蔬菜瓜果,大多数好像语言还不太通的样子。”
木和风说:“既然还是有人在出没交易,那就肯定有语言通的人存在。这样也不能排除幕后黑手可能是吐特邦人的嫌疑。”
“可是吐特邦在西,我们木家在东,差了这么远的距离,又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人与我们木家的大仇,要到灭我们满门才肯歇?”木清雅不解。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也许根本不是什么仇,也有可能是贪。”高牧歌说。
“那也就是说明,其实这么多年,曾经是有吐特邦人走出村落,来到我们这边的,只是我们大家都不太清楚而已。”木清雅猜测。
“所以我们要不就去这吐特邦看看,反正一路向西行,边走边打听吧!”高牧歌兴奋地说。
木清雅看着高牧歌,好笑道:“高哥哥,我记得你是偷偷跑出来的吧!现在还和我们去这么远的地方。这次伯父没有在信上说让你快快回去吗?”
“哈哈,我已经和我父亲说了,我这做哥哥的要保护你们一路平安,父亲也准许我了。只是派了高一高二跟随。飞飞脚程快,我们这边采购休整两日,他们届时定会赶到,到时我们就一起上路,出发前往吐特邦。我和我父亲说啦,一定会安全把你们带回来的!”高牧歌喜不自胜。
于是,众人便采购了些许必需品,两日后,高一高二准时赶到。又休整了一日,一行五人(队伍越来越庞大了)出发向西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