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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极乐鸟物语

机器猫

最初接稿的时候,半点头绪都没有,还问编编灵兽为什么会被灭族,当时就想,肯定是因为人类的自私和贪婪。后来经过编编的指点才明白,前缀传说的作用只是想引出灵兽最终领悟了真爱的结局。所以说来说去,人、神、妖、魔、鬼、灵兽,无论设定什么,都逃离不了爱情。

此时恰逢同寝的一个女孩失恋,说失恋也不太恰当,因为是她主动提出分手的。她与男友的恋情经历七年长跑,由烈酒变成清茶,就快成为白开水了。而且,女孩是研究生,男孩是专科生。自从男孩参加工作以后,两人的共同话题越来越少了。女孩觉得,感情已经不再了,勉强在一起也是痛苦。

但我知道,男孩很痴情,并且一直默默守候在女孩身边,包容她的任性和抱怨,所以当女孩告诉我他们正式分手时,我直觉就问:“他怎么会同意分手?”女孩说:“为什么不同意?你没听过‘爱她就放她自由’?”我竟觉得鼻子一阵发酸。

“爱她就放她自由”,说得容易,但事实上,有几个人能爱到如此深刻,如此无私?

几天之后,我在校园中遇到男孩,才几日的功夫,他就消瘦颓废了不少。我只能安慰他:“其实,你们可能真的不合适,分开了也许更好。想开点吧!”

男孩苦笑:“七年的感情,怎能想得开?但是她说得对。‘爱她就放她自由’,我会等她回到我身边。”这时我想到《If It Comes Back》这篇文章,爱情也许真的要经过“生离死别”才会理解它的真谛吧!

校园广播中传来任贤齐深情而无奈的歌声:如果你真的爱我让我走开……

第1章

他说他想要得到的东西就一定不会放手,他说我只有完全屈服了之后才会得到自由,他说他可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所以,我躲不开,也逃不掉。

除了妥协,我别无选择。对付一个狂傲自大、目空一切的男人,只有一种方法,就是让他自动放手。我不是他的第一个女人,相信也不是最后一个。虽然他是我的第一个男人,但我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 ☆ ☆

夏季的雨总是来得又快又急,正如他狂猛霸道的行事作风,疾风骤雨之后,徒留一片狼藉。起码,雨在去之前会变弱变小,轻柔地抚慰被它肆虐过的土地;而他,过境之后,不留一句温言细语。

引擎在风雨中止息,车灯划过青黑的大理石雕花墙体,随即熄灭。我打开车门,顶着皮包冲向玄关,不过是二三十步的距离,却足以让雨水打透衣衫,变成一只地道的落汤鸡。

大门迅速打开,女佣急忙将我拉进屋里,惊惶地叫着:“小姐,您怎么不在车里等一下?”

冰冷的雨水顺着鬓发滑过我冻得苍白泛青的面颊,滴入脚下的高级红毛地毯,晕成一大片刺目的水渍。我抬眼瞄过楼梯平台上的时钟,暗暗松了口气,目光在偌大的客厅中搜寻那道强悍的身影。

一条干燥柔软的浴巾兜头盖脸地朝我罩下来,两只沉重坚实的大手按上我的头顶,粗鲁地揉着我半长不短的头发。我在窒息之前挣扎出浴巾的包围,大口大口地喘气,眼前正对着刚毅坚挺的下巴和粗大的喉结,往上抬,对上他暗黑色凶狠冷峻的眼眸。

他的声音同样冷凛沉缓:“为什么不带把伞出门?”

“我忘了。”

“为什么不等佣人拿伞出去接你?”

我再看一眼挂钟,抖着声音:“你只给我四十分钟,现在还差两秒。”我发抖不是因为我害怕,是因为我冷。

摄氏三十四度下的雨水仍然冰冷,尤其是午夜过后的暴风雨。我没吃晚饭,在冷气十足的工作室里待到深夜十一点半,四肢因为长久的坐姿而僵硬酸痛,血脉几乎停止循环。这时他打电话过来,以愤怒的语气命令我:“不管你人在哪里,四十分钟内出现在我面前。”

我直觉的反应就是抓起皮包冲出门,工作室离别墅有三十分钟的车程,我还要扣除搭电梯和取车的时间。深更半夜不怕塞车,但是我没想到外面在下雨。还好,还好,终于赶得及。但显然,这样守时速到的服从仍然无法令他满意。他仍然怒气腾腾,而且颇有没完没了的趋势。

“小芳,去给小姐放水。”

“哦。”

他一把将我打横抱起,直接走到二楼卧室。皮包掉在地上,我伸手欲捞,还是差一点点。

“我的皮……”接受到他恶狠狠的眼神,我乖乖将“包”字吞回肚子里。

我知道这次是我不对。他昨天、确切地说是前天还在电话里告诉我,他会在今晚,哦,确切地说是昨晚回来。那就意味着,我必须乖乖待在别墅等他,像后宫的妃嫔迎接君王的宠幸,最好是盛装打扮,欣喜若狂。我不知道他以前的女人是不是这样,至少我没有。我居然将这件事忘了,虽然的确不是故意要忘的。

他是个不容人忽视的男人,只有他忽视别人,决不允许别人忽视他,尤其是他的女人,尤其是我。我知道逃不过他的怒气,也知道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出现结果会更糟。就如他所说,我躲不开,也逃不掉。所以,我只能选择以最快的速度出现在他面前。

他毫不客气地扯掉我身上的湿衣服,顺利地又毁掉我一套价值不菲的香奈尔套装。当然,只要我愿意,他会赔给我十套。但是我讨厌逛商场买衣服,也讨厌适应新衣服摩擦皮肤的感觉。可是他不知道,也不屑于知道。

“看着我。”他三根手指捏着我的下巴,将我的视线从那件寿终正寝的套装移到他脸上。

我顺从他的命令,很认真地看他。一个月外出洽公使他显得有些疲惫,青惨惨的胡髭布满下巴,凹陷的眼中泛着淡淡的血丝,因为刚刚洗过澡,头发粘湿凌乱地贴着额头,遮住他宽阔饱满的天庭。他的脸型略显消瘦,五官棱角分明,鼻梁挺直,眼窝略深,有点像混血儿,眉毛粗而浓,斜飞入鬓,颇有几分侠客之气,但是我知道那只是表象,骨子里他是个地道的强盗。如果他不是那么爱发脾气,如果他的薄唇能时常勾出点和善的笑意,他应该是个好看的男人。

我对男人的长相通常都用好看、可以、难看来形容,因为我总是区分不出英俊、帅和酷的差别。获得了我百分之百的注意力,他的目光总算舒缓一些。

小芳走出浴室道:“先生,水放好了。”然后识趣地退下。

他用毯子圈着我,直接抱进浴室,像扔垃圾袋一样丢进浴缸,粗声粗气地说:“把你自己弄暖和些,你该死的冰得像块木头。”

浴缸内的热水溅了一地,按摩垫的缓冲使我免于受伤,但是右手腕不小心撞到浴缸边沿,痛得我用力皱了下眉头。他大力地关上浴室的门,弄出砰然巨响。我一直很奇怪这房子的门都是什么材料做的,可以经得住他长期的虐待。

该死的冰得像块木头!嗬!他永远有自己的一套比喻方式,既不贴切又不文雅。我真怀疑他究竟是不是曲叔叔的亲生儿子,想他曲大制作在乐坛如鱼得水十几年,惟一的儿子却乖戾狂傲,丝毫没有文艺人的气质,不过他在商界呼风唤雨的气势到颇有乃父制作的音乐之风。想到曲叔叔就想到母亲,如果两位老人家知道我做了曲凌风的女人,不知道会……

噢!知道了又如何?曲凌风买过谁的账?恐怕他死去的母亲从坟墓里跳出来也无法阻止他的独断专行,更别说跟他从来都不亲的父亲和他从来没有承认过的继母。是的,我的母亲就是他的继母。不过我们之间不像其他继兄妹的相处模式,既没有相亲相爱,也没有怒目相向,更没有尴尬暧昧的青涩之情。事实上,在他蛮横无理地介入我的生活之前,我们根本算不上认识。我妹妹倒是对他钦慕已久,但是他这个卑鄙小人只会利用她来要挟我。惟有小弟——他和我共同的弟弟——是这个复杂关系中惟一的幸运者,得到所有人的关爱。

“砰”的一声,浴室门被大力推开,他探进头来叫道:“怎么还没洗好?再给你一分钟,下来陪我吃饭。”

我想他这辈子永远学不会轻言细语地说话,至少对我是不会了。

我缓慢地擦干身子,费力地穿上浴袍。我不是要故意拖延时间,也不是想逃避和他吃饭,更不想惹他生气。实在是——我的手腕好疼,刚刚撞到的地方已经红肿,估计很快就会淤青,而且,我不确定是不是伤到了筋骨。

砰!门又被撞开,我发誓听到了门板激烈的抗议声。

“还在蘑菇什么?你不知道我饿了吗?”他直直地站在我面前叫喊,震得我耳膜嗡嗡作响,同时,我还要忍着手腕的剧痛与浴袍的带子奋战。天知道我也饿得快虚脱了,如果可以,我宁愿什么也不穿就去吃饭。

“你的手怎么了?”他大手一伸,正好抓住我受伤的地方。

“咝——”我痛得直抽气,差点逼出眼泪。

“怎么弄的?”他轻轻翻转我的手腕,用指腹在红肿的肌肤上轻触,另一只手抬高我的下巴,沉着脸再问一次:“怎么弄的?”

“你弄的,刚刚将我抛进浴缸的时候。”我知道他并不会因此而自责,只会生气,因为我没有保护好自己。他的论调是,我现在每一寸肌肤都属于他,所以我得“给他”好好照顾。当然,他是没有这个义务的,他一向只享受权利。

“该死的!”他用力耙了耙头发,不知在诅咒谁,脸上又添一层阴郁暴躁。

他牵着我的左手走出浴室,开始翻箱倒柜地乱找一气,最后懊恼地喊:“小芳,你见鬼的把急救箱藏到哪儿去了?”

“啊?”小芳气喘吁吁地跑进来,“先生,在这儿。”她快手快脚地从矮柜最底层拿出急救箱。我猜她刚刚不是在厨房就是在餐厅,隔着一层楼和数道门,她居然能听清他喊些什么,不知道是房间的隔音效果不好还是小芳的耳力又进步了。

他拿着药油,笨手笨脚地帮我涂抹。我咬紧下唇,尽量不痛呼出声。

“先生,还是我来吧。”小芳大概是看不下去他这样折磨我,仗义执言。

“你出去。”他的声音嘶哑沉闷,带着压抑的火气。小芳同情地看我一眼,乖乖出去。

大滴的汗水从他的额际滴到我手臂上,他的手在不停颤抖。涂药这种小事做不好也会急得出汗?这可不像曲凌风的作风。

他突然停止了所有动作,然后毫无预警地将我推倒,欺上来热切地吻我,大手肆意地触抚我的肌肤。天!我猛然意识到,刚才浴袍的带子根本就没系上,他在涂药的时候一直看着我的……

凶猛激烈的欲望席卷而来,我只来得及在他的粗喘声中模糊辨出一句:“是你诱惑我。”

真冤枉!但是这个时候,我无力争辩是谁诱惑谁的问题,并且争辩也毫无意义,问题的关键在于:他、想、要。

这三个字就足够了。

☆ ☆ ☆

我像一只折翼的鸟,落上一支破败的桅杆,漂流在暴风雨的海面。不知何处是彼岸,不知何时会翻船。我在狂风巨浪中沉浮,听海啸的声音,听浪花的轻喘。暴雨融进阴沉的海面,迎合波涛的旋转,狂风在呐喊,卷起我栖息的风帆。我被摔得支离破碎,惟有灵魂,仍在暴风雨中挣扎盘旋。

风停了,雨住了,我的灵魂还在飘荡。雨水打湿了我的头发,我的肌肤。不,那不是雨,是汗,有他的也有我的。

天花板不再旋转,我的神志逐渐清明,看清了他激情过后的面容,疲惫而满足。他侧躺着,一只手轻抚我光滑的脊背,一只手压着我右边小臂。我觉得怪异,一时又说不出来哪里怪,总之通常我们不是这种姿势。我动了动被他压麻的右臂,手腕的刺痛仿佛不那么严重了,我知道了,是因为他一直压着我的右臂,所以觉得怪。某种柔软的情绪触动心底,我隐约知道他维持这个动作为了什么,又固执地不去明了背后隐藏的东西。我宁愿相信自己只是一只用来玩乐的鸟,这样放生的时候才不会眷恋。

他缓缓张开眼睛,眸子呈现略微的深蓝,显得清澈明亮。他只有在十分欢娱和满足的时候,眸子才会呈现这种颜色。他看着我,嘴角线条舒缓,眉梢略微垂下,露出一丝浅浅的笑意。

我几乎看呆了,那种幸福祥和的感觉,就像暴风雨过后的海上日出,温暖、灿烂、光芒万丈。

某种不雅的声音打破了我们之间的静默。“咕噜噜,咕噜噜……”

他微挑眉心,一本正经地道:“我的肚子在叫。”

我也一本正经地说:“还有我的。”

他咧出一个货真价实的笑容,拉我起身,帮我系好浴袍的带子,一起下楼去吃已经冷掉的晚餐,或者叫消夜,又或者叫早餐。

其实他是个不会笑的人,笑起来总有那么点别扭,不是显得阴沉诡异,就是显得嚣张狂妄,而刚才那个笑,就显得傻里傻气。不会笑的人,还是不要笑的好。我,同样是个不会笑的人。

☆ ☆ ☆

我的手腕肿了整整一个星期,这令我无法工作,我的手比一般人的手更重要,因为我是一个词曲作者,流行的说法叫做音乐人,无论写歌还是谱曲,都必须要有一双灵活的手。事实上,他不工作的时候,通常也不喜欢我工作,他会带我出外旅游、运动,疯狂地花钱,或者仅仅坐在家里看电视,听音乐,偶尔去参加宴会。心情好的时候,他会让我唱歌给他听。他在别墅的四楼开辟了一间设备精良的音乐室,方便我的工作,其实,是方便他掌控我。但是,迄今为止我没有在这间屋子里创作出任何东西,我必须要回到工作室,才能静下心来工作。我怎能在一个精美得令我窒息的地方拥有灵感?

我独自躺在四楼阳台的吊床上,听落地窗内传出的音乐,有些昏昏欲睡。吊床悬在郁郁葱葱的葡萄架下方,阴凉惬意,抬眼便可见层层绿叶中垂挂的青绿色葡萄,颗粒小而稚嫩,一定又酸又涩。一星期前的暴风雨并未对这片蔓藤植物造成多大的伤害,我很怀疑,看起来这么小这么脆弱的东西,为什么比人更有抵抗力?是什么鼓励它与狂风骤雨斗争?

我揉了揉微痛的太阳穴,坐起来,目光掠过剑兰、楠竹、葡萄藤环绕的空中花园,穿过灰白的大理石雕花栏杆,看向庭院中碧波荡漾的游泳池。

他像一条饱食过后的鲨鱼,在水中优雅惬意地游动。“哗”一声,水花分散,他顺着扶梯上岸,光裸的上身肌肉结实,比例匀称,随着走动微微牵扯,湿润的发在阳光下黑得发亮。

远处传来高跟鞋踩在砾石路面上的声音,一条纤细修长、稳重干练的身影转过喷泉朝他走来。略呈褐色的秀发整齐地挽起,牢牢固定在脑后,过大的黑框眼镜遮住那双深邃美丽的眸子,一袭深蓝色的职业套装使她看起来严肃刻板。是曲凌风的秘书秦昭,一位标准的职业女秘书。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想到“职业女秘书”这几个字,就会联想到“职业杀手”。其实两者的确有异曲同工之处,杀手拿钱剥夺的是人命,秘书拿钱剥夺的是老板的时间,更甚者,这种人拿谁的钱就操刀宰谁的时间和体力,直到榨干老板的血为止。

秦昭走到曲凌风身边,无视他性感暴露的身材和慵懒迷人的姿态,直接打开她的公文夹,念着她此行来的目的。他仰躺在藤椅上,喝着加冰马丁尼,对她这种目中无他的行为没有任何异议。如果这个世界上曲凌风还曾尊重过谁,那么非秦昭莫属。只有她敢在他怒气腾腾的时候一如既往地说话,只有她敢对他犯的错误毫不留情地指正。我不明白是何种自信和勇气令她敢于无视曲凌风的心情,敢于在他面前我行我素,还是,她之于他有着特殊的意义?通常,这种诡异的关系会发展成为刻骨铭心的爱情。老板与女秘书,工作上的默契,生活上的契合,秘书压抑而执着的苦恋,老板懵懂而强烈的在乎,于是,某一天,某一种机遇,使两人终于拨开乌云见月明,彼此确定了心意,于是相知相守,永不分离。

爱情小说上都是这么写的,不是吗?

一直以来,我就在期待,期待秦昭可以抓住他的注意力,那样,我就可以安全无虞地远离暴风雨。

我仍然在期待、盼望、奢望。

秦昭说的那些,我几乎完全不懂,也不想去懂。我跳下吊床,走回音乐室。

曲凌风抬头望一眼四楼阳台的方向,继续听秘书的报告。

我将音响开到最大,放的是电影《Love Story》的主题曲,是少数我爱听的英文歌曲之一。那句经典名言Love meers not ever having to say you are sorry,还曾在大学课堂上引起激烈的讨论。当时就有很多人说:“我不相信世界上有奥利佛和珍弗尼之间的那种真爱,《爱情故事》不过是个故事而已。”如今,恐怕更难有人相信男女之间会满足于“茅草屋内的爱情”,会相信“爱意味着永远不必说抱歉”。至少,我不会相信。

我将自己蜷缩进厚厚的软垫,跟着歌曲哼唱:

Where do I begin to tell story of how great love can be

The sweet love story that is older than the sea……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进来的,当我的思绪从歌曲中游荡回来,他的脸就悬在我的上方,漆黑的眸子紧锁着我迷离的眼。

他吞噬了我哼唱的尾音,在深深吻我的同时关掉音响,唇滑到我耳际吹着热气,“以后不准你唱这么伤感的歌,虽然你唱得很美。”

“伤感?”我疑惑地轻喃,“这首曲子并不伤感。”

“可是你的样子要哭了。”他的食指轻轻抚过我眼角,指尖竟有一滴小小的水珠。

怎么会?我眨着酸涩的眼睛,盯着他的指尖,“一定是你手上的水没有擦干。”

“我在阳光下躺了十分钟,有多少水都蒸发了。”

“你的酒里加了冰,杯子上有水珠。”我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自己听首歌会哭,何况这部片子自始至终就没有感动过我。

“嘴硬的女人。”他咕哝一句,将我拉起,看了看我手腕上已不明显的伤痕,满意地点头,“好得差不多了,可以陪我去开滑翔翼。”

“什么?”

“我明天在新城有个会议,那里新建了一座滑翔翼游乐场,会议结束后我们去玩。”

“可是我手头有case,你已经耽误了我一个星期。”

“推掉它。”

“可是……”

“没有可是。”他的食指靠在我的唇上,“去收拾东西,我们一个小时后出发。”他放开我,吐出两个字:“现在。”

我闭上眼睛,听着他的脚步声下楼,压抑心中激烈的反弹情绪。我就像他的手机,一天二十四小时开机待命,想带到哪里就带到哪里,想何时使用就何时使用,可悲的是,手机还有充电的时候,而我,甚至没有充电的权利。

一个小时后,我提着简单的行李随他坐进房车,在他公司总部的大厦顶楼搭直升飞机飞新城。

☆ ☆ ☆

夏季的夜通常阴沉闷热,到处都是饱和的水气,我讨厌空调过滤后空气的味道,打开窗子,却仍然无法顺畅地呼吸。远处传来隆隆的雷声,似乎又有一场不小的雨。为什么我待的地方总是下雨?虽然我喜欢听雨水敲击在物体上的嘀嘀嗒嗒的声音,但是我不喜欢下雨,尤其是狂急猛烈的暴风雨。一阵冷风吹过,雨势迅速弥漫过来,空气中渐渐涌上一股泥土的芬芳,还夹杂着青草的气息,我的呼吸终于顺畅了。

“雨,下吧,下吧,最好下个两天两夜,我就不必陪他去开滑翔翼。”我在心中虔诚地祈祷。

他宽厚坚实的胸膛贴上我的脊背,轻轻吻我的后颈和肩头,“为什么还不睡?坐了两个小时的飞机,不累吗?”

“里面太闷,我出来透透气。”有他在的时候,我很少透得过气。

“你的手冰凉。”他拉上窗户,将我拥进怀里,半强迫地拖回床上。

他总是强行制止我正在做的事情,关掉音响,拉上窗帘,关掉电脑,抽走曲谱,合上钢琴……只要他想我注意他,无论我在做什么,都必须立即放弃,眼里只能有他。这样的日子,我还要忍受多久?他曾经说过,只要我顺从他,就会得到自由。而自由之日,仿佛遥遥无期,因为他的贪婪无休无止,禁锢了我的人,还想禁锢我的心,我的灵魂。如果他是一只精致的笼子,我还有飞出的一天,但是,他是大海,是暴风雨,无论我飞到哪里,都挣脱不了狂风暴雨的侵袭。我多么羡慕高尔基笔下的海燕,有迎接暴风雨的勇气。

待他睡得沉了,我又坐起来看雨。他从不知道,跟他在一起之后,我就开始失眠。我常常梦到自己是一只美丽的鸟,被一个残暴的君王囚禁,奇怪的是,他用来囚禁我的不是笼子,而是一条无形的线,每当我远离他一定范围,就会全身奇痛无比。我持续地夜复一夜地做着这个噩梦,始终看不清君王的脸,也看不到我的结局。

上帝没有听到我的祈祷,雨在天一亮就停了,日出在雨后的清晨显得分外耀眼,大地万物经过雨水的洗礼焕发出清新的光泽。惟有我,似乎比昨夜更加郁闷。

他让我留在酒店,中午回来接我出去吃饭,然后直接到游乐场。一个上午,我时睡时醒,头晕目眩,身上忽冷忽热。我向服务台要了两颗退烧药吃了,勉强睡了一个小时,出了一身虚汗。

电话在十一点半响起,我虚弱地应了一声:“喂?”

“我半个小时之后到酒店,在大厅等我。”下完命令,切断电话,根本不给我说话的机会。我洗把脸,觉得略有些精神,换好衣服下楼来,刚好赶上他的时间。

他有些不悦地看着我的衣服,“穿成这样怎么玩滑翔翼?”

“我看着你玩就好。”

他眼睛眉毛一齐竖起,大声道:“司机,到百货公司。”

我像一尊没有意志的娃娃,被他牵着进服装部,买了一套运动服换上,又牵着回到车里。直到进入滑翔翼场地,我才有机会挣扎解释:“我不舒服,不想玩。”

“你在闹什么别扭?”他眼中喷火,“从昨天开始就满脸的不情愿,陪我让你这么难过吗?你那件该死的case就那么重要吗?”

我在闹什么别扭?难道他看不出我不舒服?难道他听不到我说话有气无力?难道他看不到我虚弱得要晕倒了吗?我想对他大喊大叫,但是喊叫从来就不是我的性情,何况此时,我根本就没有力气。

“天籁。”他撑住我虚软的身体,“你怎么了?”

视线中,我仿佛在他眼中看到焦虑。一定是幻觉,他怎会知道什么叫焦虑?

“天籁,不可以昏倒,我命令你不可以昏倒。”他一把抱起我,冲向停车场。

他命令我,他总是在命令我,到了这个时候,他依然在命令我,如果他真的够霸道,就命令病痛不要来找我。我的意识逐渐抽离,他那恼人的粗嗓音搅得我不得安宁。从一开始,从他听到我的歌声开始,他就没打算让我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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