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3:北京某重点大学的硕士生顾某,在1985年毕业前夕,为了想留北京并与第三者结为夫妻,不惜绞尽脑汁,费尽心机,制造各种假象,窜到东北将自己的妻子惨杀在大兴安岭中。数月后,当他正在庆幸自己的阴谋得逞之时,冰凉的手铐戴在了他的手上。
例4:2001年3月8日下午,北京某大学2000级女生孙某被人刺中数刀,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过侦察,凶手为孙某的同班同学刘某,因恋爱不成,行凶杀人。
(七)利用计算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计算机犯罪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期,70年代以后发案率迅速上升,目前在西方已成为日益严重的一种犯罪,并成为了跨国界的犯罪活动。我国金融系统首次计算机犯罪案,于1986年7月在深圳破获,作案手段是利用计算机伪造存折,骗取人民币2万多元,港币3万多元,罪犯是蛇口支行计算机控制机主管员陈新义。20世纪80年代,我国破获的最大一起计算机犯罪案,发生在成都农业银行,作案手段是非法开设账户,伪造转账支票,修改计算机程序,共盗窃贪污人民币87万元。
例1:北京某大学93级研究生王某,于1995年10月在某证券公司实习,做毕业论文,他发现可以通过该证券公司的股票交易计算机程序,找到在此开户的客户账号和密码。于是王某在该公司三次盗用他人股票账号,从事非法交易,企图从中获利。王某的投机活动未能获得实利,但却使三位股民无辜受到股金损失高达230万元。
例2:1997年,中国工商银行诸暨市犯罪人黄丰华,大学文化,从事计算机系统管理。黄利用计算机储蓄全省现存同兑作案,在诸暨市盗窃27万元,到上虞市取款15.5万元。
例3:深圳某大学国际金融系学生梁某,毕业后分配到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工作,从1992年到1994年,梁某与某大学同学冯某合作,先后多次利用计算机偷盗2500万巨款。二人准备携款潜逃,但最终落入法网。梁某被以挪用公款判处有期徒刑14年,冯某以贪污罪判处死刑。
例4:在上大学时被称为“计算机杀手”的兰某,1998年从天津某财经学院国际金融专业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国人民银行四川分行外汇管理办公室。在两年间他先后用涂改“外汇结算账单”等手段,偷盗美元394万元。同时,他又使用破译微机口令等方法,企图贪污580万美元,最终被发现,兰某被押上“断头台”。
三、大学生如何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自觉遵纪守法意识(一)发挥教育功能,利用不同形式在大学生中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和普法教育学校可以充分发挥教育职能,利用不同形式对在校大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和普法教育,这是使大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自觉遵纪守法意识的重要途径之一。
1.抓好新生安全教育
在新入校大学生中进行全面的安全法制、校规、校纪教育,介绍大学生活的特点、大学生常用安全防范知识,介绍校内及周边治安特点,当地民俗民风。
各职能部门在对学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的同时,开展一些安全防范措施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自身保护能力,开展普法教育、心理知识教育,增强大学生的自觉遵纪守法意识。
2.抓好针对性教育
针对典型安全案例在大学生中开展案件剖析、分析案件成因,找出特点,总结教训。根据学校的治安特点,在“5·25”开展心理健康教育,“6·26”开展拒绝毒品宣传,“11·9”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等专题安全教育。
3.组织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安全防范、法纪知识学习通过举办诸如安全防范、校纪、校规有关法律知识问题的有奖竞赛、有奖征文等形式的活动,让大学生树立安全防范、遵纪守法意识。
(二)大学生可以成立安全防范和遵纪守法协会通过自我管理,定期开展自我安全防范大检查。如通过开展宿舍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检查、同学之间矛盾纠纷检查、案(事)件发生率的统计评比等,增强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有关治安管理
“授之以渔”的根本目的是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其防范技能。让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参加安全方面的实践,进一步强化安全知识及技能,使之内化成素质、外现为能力。通过建立大学生治保会、巡逻队、护校队等,进行学期中或寒暑假的校园安全协管,参与安全守候、盘查可疑人员、调解矛盾纠纷等。这样既增强了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技能,收到群防群治的效果;又达到构建和谐校园和促进学生和谐、健康发展的目。
学生参与到学校的治安管理中,也是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的一种途径。首先学生通过参与学校的治安工作实践,了解了保卫工作的性质,更能配合保卫部门的工作,对安全防范会有更深刻的理解。其次,学生在参与过程中,通过对违法违纪的查处、纠正,认识到了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了防范意识。第三,通过实际参与,使学生懂得怎样与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从而提高学生的防卫能力。第四,通过实际参与,使学生明白只有在学校的治安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才有可能为自己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才能保证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从而更加自觉投入到治安管理工作中。
(四)加强管理,增强大学生树立安全防范和自觉遵纪守法意识在对大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自觉遵纪守法意识进行必要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大管理力度,采取必要的措施,针对违法违纪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并与公安机关配合对犯罪分子进行打击。约束学生遵纪守法,对不法分子绳之以法,达到教育学生、震慑犯罪的目的,也是增强大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的有效途径。
(五)加强自我保护,努力提高安全防范和自觉遵纪守法意识大学生在实际学习和生活中往往容易受到来自社会和内部的侵害,而当面临侵害威胁时,又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显得很懦弱。因此,加强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卫能力显得十分重要。
加强大学生自我保护教育,一是要对大学生进行有关自我保护内容的法律知识教育,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教育学生在遇到不法侵害的威胁时,应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警,以求得他们的帮助。在遇到抢劫、强奸、行凶、杀人等不法侵害时,应大胆采取正当防卫来保护自己和他人。我国法律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当遭到不法侵害后,应按照法律程序,依靠执法部门来处理,不能“私下了结”或“私设公堂”来处理。否则,就会出现先受害后违法,甚至犯罪的结局。二是教育学生邪不压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要教育学生临危不惧,不可惊慌失措,必须看到“做贼心虚”是一切不法侵害人的共同特点。要大义凛然,以正压邪,从气势上压倒他,迫使不法侵害人停止侵害行为,进而将其抓获。如果不能抓获时,应记住不法侵害人的体型特征,为公安部门破案提供重要线索。对于体能较弱的学生,特别是女生,要引导他们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能“硬拼”,一定要沉着机智,善于动脑,巧于周旋,学会“智斗”,用自己的智慧来赢得呼救及报案机会。
大学生有了安全防范意识,就能增强应对生活中种种安全威胁的能力,以保障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